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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安全.docx

监理实施细则安全

 

江苏龙源大丰80MW风电项目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单位(章)南京苏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龙源大丰风电工程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编写:

日期:

2012年05月24日

 

南京苏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工程概况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安全控制目标

●关键项目安全监理要点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监理要求

 

江苏龙源风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龙源大丰风力发电工程。

1.2工程规模:

32×2.5MW风力发电机组。

1.3工程特点:

新型产业、符合环保水平。

1.4工程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县大丰港风场。

二、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风力发电场基建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监理部和监理人员安全控制职责,规范安全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重要施工工序和关键专项作业的安全可控、在控、特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编制依据:

2.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管理规定》国家电力公司公布2002.02.21

2.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DL5009。

1—2002。

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393号)。

2.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2.5《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

2.6《监理规划》。

2.7施工组织设计。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4.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工作规程等,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及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实现对施工安全的有效控制。

4.2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电网公相关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安全有关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

4.3依据安全规程、规定、标准等,对重要施工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进行安性能检查签证和重大工序转接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4.4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5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础开挖、填筑作业过程、导地线展放过程中的跨越架,以及高边坡施工、洞室开挖、危险易塌方地段的监测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

4.6、应按经项目法人审批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严格的安全控制。

4.7、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4.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4.9、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

重点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仓库、道路、施工用电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防雷电、防强风等措施是否满足技术标准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10、审查现场施工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及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

4.11、审查施工单位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管理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4.12、审查进场设备、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4.13、审查施工单位的危险源辩识和控制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有效。

4.14、参与施工图内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操作及安全防护的需要。

4.15、对安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自检过程进行监督控制;

4.16、对专业资质单位验收过程及验收手续进行检查;

4.17、对电力建设工程重要及危险的作业工序及部位(如大件吊装、重要脚手架安装拆除、大型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危石及塌方的处理、临近带电体作业等)进行旁站。

4.18、施工单位应根据经审批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开始施工前24小时(或监理单位认可的适宜时间),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监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并履行旁站监理职责。

4.19、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履行职责情况。

4.20、检查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安全评价等)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4.21、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4.22、检查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安全管理。

4.23、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24、检查施工场地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现场防滑坡、防坠落物等控制措施,施工用电以及消防设施等管理。

4.25、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雷击、防食物中毒,以及其他灾害防范措施的落实。

4.26、检查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

4.27、协调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施工措施的落实。

4.28、参与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处组织的安全检查,并限期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

4.29、巡检过程中,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行为及存在其他事故隐患时,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整改通知单及暂停施工令以书面形式发送(特殊情况先口头下达,并在12小时之内补发书面文件)

4.30、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直至确认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形成相应的闭环管理文件。

4.31、在实施现场安全监理时,必须真实记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措施执行、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并将情况记录到监理日志上。

4.32、定期对安全监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在施工协调会上评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以实现施工安全的可控、在控。

4.33、发生安全事故,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项目法人汇报,并参与或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安全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5.1、严格审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工程技术方案,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补充齐全,具有可操作性。

作为监理依据。

5.2、进行监理对安全工作交底,提出现场统一要求,抓好预控工作。

施工进场在第一现场会议上进行监理工作的交底,明确监理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及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以便更好的开展相关监理工作。

5.3、定期例会上,安全生产方面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总结,统一认识、提出改进意见,做好会议纪要,并督促落实。

5.4、严格执行验收规范及规程、强制性条文。

加大结构工程质量控制力度,对于不控制堆载、砌筑弹片墙等有害结构工程质量的行为加大检查和控制力度。

必要时,依据受权采取必要的经济手段。

5.5、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纪录,由施工单位自己整改方案和时间,调动其主观能动性,促进整改落实。

采取记分制,对于排名最后,根据委托权力进行处罚。

5.6、专业监理看到和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和违章施工行为,采取口头指令,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5.7、对于施工单位不积极采取措施排除安全事故的隐患,施工中不积极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施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到位、不负责任的,以及没有被批准的施工方案,就进行施工的,监理下达暂停施工令,报告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对于不戴安全帽进场施工,监理同样采取暂停施工措施。

5.8、对于施工单位不按指令停止施工,拒不整改的,监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报告监督站,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决。

同时以单位不良行为计入微机。

5.9、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对于看到的安全事故隐患和施工人员处于危险之中的,及时口头指令,提醒改正,消除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对于拒不整改,同一隐患长期出现的,给予经济处罚。

5.10、积极与建设单位协调,共同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5.11、监理人员积极主动的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规程,掌握安全监理技巧。

在努力保护他人的同时,努力保护自己。

在检查和验收监理工作时,对于具有危险、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工作面,监理先要求整改后,再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对于不积极进行整改、消除危险源的,监理为保证自己的安全,不与进行验收检查。

5.12每天对于看到的安全事故隐患,下达指令后,做好监理安全日记,必要时由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认可。

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有健康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才能保证质量和工程进度。

六、安全控制目标:

自工程开工至竣工:

1)杜绝重大人生伤亡事故和群伤事故;

2)杜绝重大施工机械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3)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4)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5)杜绝重大交通事故(不是责任主体);

6)杜绝重大环境污染及重大垮塌事故;

7)杜绝现场发生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

轻伤率控制在8‰以下,重伤率控制在1‰以下,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

七、关键项目安全监理要点:

(一)

7.1、吊装

7.1、防止起重机倾翻措施:

7.1.1、起重机的行驶道路必须平整坚实,松软上层要进行处理。

如土质松软,需铺设道木或基箱。

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也不允许起重机两侧高低不平。

当起重机通过地梁时,应在地梁两侧垫道木或石子,以免起重机直接碾压在地梁上。

7.1.2、禁止斜吊。

这里所讲的斜吊,是指所要起吊的重物不在起重机臂顶的正下方,因而当将捆绑重物的吊索挂上吊钩后,吊钩滑车组不与地面垂直,而与水平线成一个夹角,斜吊会造成超负荷及钢丝绳索受损。

斜吊还会使重物在离开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碰伤人或其他物体。

7.1.3、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设备。

7.1.4、禁止在6级以上大风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在吊装的过程中风速要求如下:

操作

风速限制

塔筒安装

<10m/s

机舱安装

<10m/s

发电机安装

<10m/s

叶轮安装

<8m/s

 

7.1.5、指挥人员应使用统一指挥信号,信号要鲜明、准确。

起重机驾驶人员应听从指挥。

7.2.1、防止高空坠落措施:

上下塔筒时,不得在同一节爬梯上,两个人同时攀爬,上下塔筒时必须有良好的照明。

及时封堵人孔门。

7.2.2、操作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

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环挂于高处,而人在低处操作。

7..2.3、在高空使用撬杠时,人要立稳,如附近有脚手架或已安装好的构件,应一手扶住,一手操作。

撬杠插进深度要适宜,如果撬动距离较大,则应逐步撬动,不宜急于求成。

7.2.4、操作人员不得穿硬底鞋进行高空作业。

7.2.5、严格遵守建筑安装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

7.2.6、吊装前检查各种机具设备、对起重机械要进行试运转。

7.2.7、防止高空落物伤人措施:

7.2.8、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2.9、高空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得随意向下丢掷。

7.2.10、地面作业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

7.2.11、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7.2.12、吊装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7.2.13、防止触电、气瓶爆炸措施

7.2.14、氧气瓶不应放在阳光下爆晒,更不可接近火源,如果气瓶的阀门发生冻结时,应用干净的抹布将阀门烫热,不可用火熏烤。

还要防止机械油落到氧气瓶上。

7.2.15、乙炔发生器放置地点距火源应10米以上,如高空有电焊作业时,乙炔发生器不应放在下风向。

7.2.16、现场防火措施:

7.2.17、现场用水、用电(气)焊一律向消防保卫人员申请或备案。

明火作业要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动火制度,焊接场地周围5米以内,严禁堆放易燃品,用火场所要准备好消防器材,器具、备足消火栓,并应经常检查保持器具完好情况。

7.2.18、各种可燃材料(如电石、保温材料等)不准放在电闸箱、电焊机、变压器和电动工具周围,防止材料长时间蓄热自然。

7.2.19、现场道路应保持畅通,下班后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二)安装工程:

塔筒安装、机舱本体安装、发电机安装、叶轮安装及配电装置带电试运,主变压器安装及检查、重要电动机检查、起重设备带电试运、系统调试等,机组的启动及试运行。

7.2.1、风机塔筒吊装:

7.2.1.1、全体施工人员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相关人员参加安全交底,熟悉施工方法和步骤,熟悉现场环境。

7.2.1.2、对施工中预见到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地制定对策。

7.2.1.3、各设备未经批准,严禁乱割乱焊,若特殊情况,需办理相关手续,在取得同意后方可施工,工作完必须恢复及打磨。

7.2.1.4、其他要求参照前述第3-11条执行。

7.2.2、塔筒、机舱、发电机、轮毂、叶片卸车、吊装:

7.2.2.1、在施工前,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协作单位的操作人员)。

7.2.2.2、将施工区域用安全警戒绳标识好,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7.2.2.3、施工前,做好人员的安排、分工。

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对相关的指挥信号进行交流、沟通,特别注意与协作单位吊车操作工就指挥用语进行沟通。

7.2.2.4、高空作业人员要进行体检,合格后方能登高,同时,要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带。

7.2.2.5、起重机械和相关的起重工具器要进行认真的检查。

7.2.2.6、双机抬吊起升过程中,要注意保持除氧器的平稳,在跑动的过程中,要注意相互协调,避免出现相拉拽的现象。

7.2.2.7、吊车的行走路线和停放区域,要铺设好钢板(路基板),钢板下的地基要夯实并平整。

7.2.2.8、临时承重搁置点在起吊前再次进行详细校核。

7.2.2.9、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2.3、对建筑基础移交条件,如孔洞、沟道及临边防护设施、环境清洁程度等要求。

7.2.3.1、存在交叉作业时,是否有相应的隔离方案。

7.2.3.2、涉及油类的清洗项目,是否考虑了废油的存放及消防设施布置等方案。

7.2.3.3、临时电源的配置,如电源箱的布置点、电源线的规范走线,用电设备接地保护,油区作业时防爆电器配备等是否作业正确安排。

7.2.3.4、设备在平台、楼板上拖运及大量停放时是否有详细的计算书。

7.2.4、风机机舱吊装就位:

7.2.4.1、设专人指挥、专人操作。

7.2.4.2、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7.2.4.3、认证检查吊耳,认证检查专用吊具。

7.2.5、风机叶轮吊装就位:

7.2.5.1、也必须设专人指挥、专人操作。

7.2.5.2、正确使用劳保用品,设警示绳,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物附近。

7.2.5.3、起重物下方严禁停留、逗留,严禁吊物下方站人。

7.2.5.4、工作服穿着整齐,工器具清点并拴好安全绳。

7.2.5.5要拉好牵引绳,根据海水涨潮情况,及时抓紧就位。

尽快将牵引绳的人员回到船上。

7.3.1、厂用电系统倒送电:

7.3.1.1、受电部分和施工部分设备已隔离,并有明显标志。

无关人员,不得在受电区域逗留。

7.3.1.2、启动/备用变高压开关、隔离开关及接地刀闸均在断开位置,退出其操作电源,并对330KV各接地刀闸加装机械锁。

7.3.1.3、确认启动/备用变、备用变等变压器分接挡位已按要求置于运行挡位;各变压器室门已锁好并悬挂“高压危险”的标志牌。

7.3.1.4受电前,将工作电源进行开关、工作电源进线开关拉出开关柜、紧锁柜门,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设置固定遮栏。

7.3.1.5、受电前,备用电源进线开关拉出开关柜,紧锁柜门,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置固定遮栏。

7.3.1.6、一次设备操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操作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监护人手持对讲机与指挥人员联系,当接到受电指挥人员的命令,复述无误后,方可令操作人员操作,每项操作完毕后,由监护人向受电指挥人员汇报,等待下一次命令,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程序及内容。

7.3.1.7、任何人员在未征得受电指挥人员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在受电区域内进行任何检修、检查工作。

7.3.1.8、受电前由调试单位进行技术措施交底,所有参与受电人员必须熟悉本措施。

7.3.1.9、启动/备用变充电前和充电24小时后应取油样做色谱分析,分析结果报厂用受电领导小组。

7.3.1.10、受电结束后,利用负荷电流,检查330KV母差保护及启动/备用变压器差动保护的电流相位正确后,母差保护及启动/备用变压器差动保护投入进行,启动/备用变正式投运。

7.3.1.12、采用500V兆欧表检查0.4KV系统绝缘电阻,作好记录。

7.3.2、风机油循环:

7.3.2.1油系统设备、管道表面及周围环境清理干净,无易燃物,工作区域拉好警戒线,周围无明火作业。

7.3.2.2备好砂箱,灭火器等消防用具。

7.3.2.3、确认事故排油系统连接正确,阀门操作灵活并关闭严密,加好保护罩。

7.3.2.4检查油箱及油系统及管道无渗漏现象。

7.3.2.5、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油循环区。

7.3.2.6、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油区,在油区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7.3.2.7、在油区工作应使用有色金属工具。

7.3.2.8、动力及照明电源应设在油区外,电线绝缘应可靠,并应符合防爆要求。

7.3.2.9、手电筒应是塑料外壳的。

7.3.2.10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应有监护人和消防措施,工作结束后不得遗留火种,工作进行中消防人员必须始终在场。

7.3.2.11进行电、火焊作业时,电、火焊设备均应停放在指定地点。

严禁使用漏电、漏气的设备。

火线及接地线均应完整。

7.3.2.12、风机油循环前,应编制严密的油循环施工方案,批准后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7.3.3、风力发电机:

7.3.3.1、风力发电机塔筒、机舱、叶轮组合安装是必须做到:

7.3.3.2、设备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7.3.3.3、不得在风机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工作人员不得穿带钉子的鞋,不得使用铁制工具。

不得在塔筒周边逗留。

7.3.3.4、如必须在风机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则应事先开工作票后工作。

工作票格式为DL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和变电所电气部分)》中的第二种。

备好灭火用品用具,确定厂房内含氢量在允许值内。

7.3.4、风机试运转:

7.3.4.1、系统监护、油系统重点监护,备好灭火用品用具。

7.3.4.2、正确使用劳保用品,检修时做好措施,办工作票。

7.3.4.3、孔洞盖板,平台栏杆齐全,高处检修时使用工具袋和保险绳。

7.3.4.4、统一指挥,专人负责。

8.起重作业:

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危险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替作业,脚手架、卷扬提升系统、大型起重机械组装或拆除作业等。

8.1、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监理要求:

8.1.1、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8.1.2、高处作业施工人员施工中必须及时系好安全带,并牢固地挂在施工作业区的上方牢固处或安全防坠设施上。

8.1.3、脚手架、高处平台及高处施工正式通道标准栏杆,特殊情况下(如在构件、梁等危险处临界时行走)必须设手扶水平安全绳。

8.1.4、梯子、平台、脚手架及踏板要搭设牢固,脚手架搭设只准使用钢管搭设,使用前必须经验收并标明荷重,挂牌后方允许施工者攀登。

8.1.5、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组成的防护栏杆及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8.1.6、高处作业下方设立组装隔离警戒区域,并派专人监护。

8.1.7、高处作业地点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材料应随用随吊。

8.1.8、传递物体禁止抛掷,设备、材料及废料临时存放要有可靠的防止移动和坠落的措施。

8.1.9、临时悬吊物件,必须经过计算并用可靠的起重工具,并按规定锁紧;

8.1.10、箱形梁捆扎点应在大梁的梁身处,不得在走台或机械零件部位。

8.1.11、起吊至少应捆扎两处,捆扎处应有衬垫物,且钢丝绳起吊夹角<900;吊件两端系缆风绳;

8.1.12、起吊构件、特别是大梁应在吊点的捆扎处垫衬垫物,捆扎以走轮或主梁为限。

8.1.13、双机抬吊、试吊必须办理安全作业票。

8.1.14、试吊时,应统一指挥,派有经验的师傅监护或调整刹车,另外各单位、部门相关人员应到现场监督。

8.1.15、施工电源有专人负责和维护,一切作业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

8..1.16、施工中使用临时电源时,电源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接引、敷设、撤除;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单项三孔插座,确保外壳接地。

8.1.17、现场必须使用电缆线作为电源线不得使用灯头线、护套线作为电源线。

8.1.18、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完好,并经检测、绝缘电阻符合要求。

8.2.1.、起重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测合格,特别是链条葫芦和钢丝绳应严格检查,确保性能良好,葫芦应试验合格,且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载。

8.2.2、电焊机棚应有良好的防雨措施,对电焊机二次出线经常检查,破损处及时处理,防止触电(特别是雨后)。

下班前应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工具房、施工现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8.2.3、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坚持文明施工。

8.2.4、施工现场要有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施工人员要注意防止火灾发生。

8.3.1、大型起重机拆装:

8.3.2、拆装前编制方案并技术交底。

8.3.3、安全培训、身体检查合格。

8.3.4正确合理使用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

8.3.5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时停止作业。

8.3.6、拆装前安装临时爬梯、自锁器、接钩平台。

8.3.7、使用的起重机械按规程规定保养、维护、使用。

8.3.8、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95%或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同时抬吊同一物件时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8.3.9、起重工具按规程规定检查和试验合格。

8.3.10、风力达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物件安拆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停止安拆施工作业。

8.3.11、专人检查、落实吊装索具设置。

8.3.12、严格遵守十不吊之规定。

8.3.13、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按要求进行负荷试验合格。

8.3.14、折装前物件上杂物清理干净,传递工具使用安全绳。

8.3.15、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应系保险绳。

8.3.16、危险区域设围栏及警告标志,设专人监护。

8.3.17、边角斜随时清理,放在专用的垃圾筒或垃圾箱内。

 

南京苏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龙源大丰风电工程监理部

201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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