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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嵇康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嵇康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卫绍生嵇康是魏晋之际的著名文士,阮籍、山涛、向秀、刘伶、阮咸、王戎等七贤游于嵇公竹林的主持者。

他高洁的品格,淡泊的心境,不俗的风貌,以及他那冷峻峭拔的文风诗风,都令同时代的人为之摧眉折腰,高山仰止。

嵇康和阮籍不仅是魏晋文学的双子星座,更是魏晋名士的典型代表,是魏晋风度的实践者和体现者。

然而,由于史料的匮乏,以及对现有史料理解的差异,对嵇康生平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如嵇康与何晏的关系,嵇康为何寓居山阳及寓居的时间,嵇康为何被杀等问题,研究者或是有意回避,或是语焉不详,或虽有论述却囿于旧说,给人雾里看花、隔靴搔痒之感。

本文就这些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看法,就教于方家同好。

嵇康与何晏的关系何晏字平叔,南阳宛(今河南南阳)人,汉灵帝时大将军何进之孙。

何进被杀后,其母尹氏被曹操纳为夫人,他也被曹操收养在宫中。

《魏志曹爽传》载:

(晏)母尹氏,为太祖夫人。

晏长于宫省,又尚公主。

而《晋书嵇康传》则称嵇康学不师受,博览无不该通,长好老庄,与魏宗室婚。

由于何晏、嵇康二人同与曹魏有姻亲,所以,他们之间就有可能存在某种亲谊。

从有关的史料来看,他们之间还不是一般的亲戚关系,而是十分亲近的亲戚关系。

何晏尚公主事,《魏志曹爽传》语焉不详。

裴松之注引《魏略》也仅是说晏尚公主,并未言何晏所娶为何人。

倒是裴松之注引《魏末传》说出了何晏所娶乃是金乡公主:

晏妇金乡公主,即晏同母妹。

公主贤,谓其母沛王太妃曰:

晏为恶日甚,将何保身?

母笑曰:

汝得无妒晏邪?

俄而晏死。

有一男,年五六岁,宣王遣人录之。

晏母归藏其子王宫中,向使者搏颊,乞白活之。

使者具以白宣王。

宣王亦闻晏妇有先见之言,心常嘉之,且为沛王故,特原不杀。

这段记载与不仅与《魏志》所载不符,而且自相矛盾。

《魏志》言何晏之母尹氏,被曹操纳为夫人。

若何晏所娶是同母妹金乡公主,则金乡公主之母不应是沛王太妃。

然而,《魏末传》却说晏妻金乡公主是何晏同母妹,而金乡公主的母亲却是沛王太妃。

如此一来,何晏与金乡公主的关系,何晏的母亲尹氏与沛王太妃杜夫人的关系,就全部乱套了。

据《魏志武文世王公传》记载,曹操杜夫人生沛穆王曹林,尹夫人生范阳闵王曹矩。

何晏之母尹氏既被曹操纳为夫人,则何晏同母妹无疑应是尹氏所生。

如果何晏妻是沛王太妃杜夫人所生,则与何晏不应同母。

所以,《魏末传》说何晏娶同母妹金乡公主,又说金乡公主之母为沛王太妃,显然是自相矛盾的。

裴松之看到了这里面的问题,对《魏末传》的记载作了驳斥:

《魏末传》云晏娶其同母妹为妻,此搢绅所不忍言,虽楚王之妻嫂,不是甚也已!

设令此言出于旧史,犹将莫之或信,况底下之书乎?

案《诸王公传》,沛王出自杜夫人所生。

晏母姓尹,公主若与沛王同生,焉得言与晏同母?

(《魏志曹爽传》注)何晏娶同母妹为妻,是晋人对何晏的污蔑。

事情的真相应该是,何晏所娶的金乡公主,是曹操杜夫人所生,沛王曹林之妹。

《魏末传》的作者为了丑化何晏,才行移花接木之术,把本是杜夫人所生之金乡公主,说成是尹夫人所生之金乡公主。

而正是由于它的移花接木,把本来十分清楚的问题全搞乱了,何晏与嵇康的关系因此也被有意无意地遮掩起来。

嵇康也是曹魏的女婿,他娶的是长乐亭主,而他的岳父就是何晏的大舅子沛穆王曹林。

《世说新语德行篇》刘孝标注引《文章叙录》云:

康以魏长乐亭主婿迁郎中,拜中散大夫。

长乐亭主是沛穆王曹林之后,但究竟是曹林之女,还曹林子之女,却有不同的说法。

《文选恨赋》注引王隐《晋书》说:

嵇康妻,魏武帝孙,穆王林女也。

《魏志沛穆王曹林传》注引《嵇氏谱》则云:

嵇康妻,林子之女也。

考诸史实,王隐《晋书》之说较为可信,而《嵇氏谱》所言则距事实甚远。

据《魏志武文世王公传》记载,沛穆王曹林建安十六年封饶阳侯,二十二年徙封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次年进位为谯王,魏明帝太和六年改封沛王。

曹林是曹操40岁以后所生,其生年应在汉献帝兴平元年(公元194年)之后[1]。

假定最早曹林生于汉献帝兴平元年,至建安十六年,曹林已满18岁,徙封谯郡时已是23岁。

黄初三年,曹林进位为谯王时为28岁。

设使其女长乐亭主生于此时,则与嵇康生年即黄初四年(224)正相仿。

如果说嵇康所娶是曹林的孙女,那么,曹林必须是20岁结婚生子,其子亦是20岁时结婚生子,且其子婚后即生女,则此时已是魏明帝太和六年(232)。

即便如此,曹林的孙女也比嵇康小了10岁。

而同时具备曹林和其子都是20岁就结婚生子、曹林之子婚后即生女这三个条件,可能性不是太大。

而且,曹林的孙女嫁一个比她大10多岁的男子,就当时的婚俗而言,似乎也不太合情理。

根据上面的推论可知,嵇康所娶长乐亭主是沛穆王曹林的女儿,也就是曹操的孙女,当无可疑。

何晏所娶金乡公主是曹操杜夫人所生,而沛穆王曹林也是杜夫人所生。

这样一来,何晏与嵇康的关系就很清楚了:

何晏是沛穆王曹林的妹夫,嵇康是曹林的女婿。

依曹林这一方的关系而论,嵇康应该称何晏姑父。

何晏和嵇康的这种关系,事实上是存在的。

只是由于人们对相关的史料缺少必要的梳理才没有注意到。

对于一般人来说,有没有这种关系似乎皆无关紧要。

但对于嵇康就不同了。

何晏属曹爽一党,与司马氏交恶,并最终死于司马懿的屠刀下。

而嵇康却是何晏的侄女婿,这种关系等于是在嵇康身边埋下了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定时炸弹。

明白了嵇康与何晏的这样一层关系,对搞清楚嵇康究竟为何被杀会有一定的帮助。

嵇康寓居山阳的时间问题嵇康生于魏文帝黄初四年,即公元223年,至高贵乡公景元四年(263)因吕安一案牵扯被杀,嵇康在世仅40年。

《晋书》本传说王戎自言与康居山阳二十年,未尝见其喜愠之色。

诚如此说,则嵇康20岁时已移居河内山阳。

20岁时,刚刚成年,嵇康就一个人跑到距家乡铚县(今安徽宿州)好几百里远的山阳(今河南修武)去住,似乎不大可能。

此说既是王戎自言,似乎当无可疑。

但也正因为是王戎自言,此说才又很值得怀疑。

此说既因王戎而起,就让我们从王戎说起。

在竹林七贤中,王戎是年龄最小的一个。

他生于魏明帝青龙二年(234),比阮籍小25岁,比嵇康也整整小了10岁。

王戎15岁那年,因父亲王浑与阮籍同为尚书郎,在郎中舍与阮籍相识。

这一年已是正始九年(248)。

此时王戎还未成年,尚在父亲的羽翼保护之下。

但是,未满20岁,王戎就开始一个人出去闯世界了。

《世说新语简傲篇》载:

王戎弱冠诣阮籍。

时刘公荣在坐。

阮谓王曰:

偶有二斗美酒,当与君共饮。

彼公荣者无预焉。

二人交觞酬酢,公荣遂不得一杯,而言语谈戏,三人无异。

或有问之者,阮答曰:

胜公荣者,不得与饮酒;不如公荣者,不可不与饮酒;唯公荣,可不与饮酒。

王戎未满20岁,已可与长他25岁的阮籍举杯对饮,杯觥交错,具备了与其他竹林贤士肆意酣畅、纵酒昏酣的基本条件。

所以,七贤游于嵇公竹林的时间,最早不应早于王戎弱冠之时。

这就是说,七贤游于嵇公竹林的时间,大抵在王戎15岁至20岁之间[2]。

假定嵇康和阮籍同时结识王戎,那么,嵇康和王戎相识的时间,最早不会早过正始九年。

如果从这一年算起,嵇康和王戎相识的时间,前后也就是15年。

所以,王戎自言与嵇康居山阳20年的说法,是靠不住的。

如果说王戎为了说话方便,把15年取约数,说成20年,那么,《晋书》的作者把王戎自言作为信史写进《嵇康传》,就是失察了,至少对读者是一种误导。

嵇康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寓居山阳的呢?

是不是如王戎所说寓居山阳20年呢?

如果确如王戎所说,则嵇康寓居山阳的时间,从嵇康被杀向前推20年,应是在正始四年,即243年,这一年,嵇康刚满20岁。

按照古礼,男子20岁是成婚的年龄。

假如嵇康也是20岁时娶沛穆王女长乐亭主为妻,那么,按照常理,新婚燕尔的嵇康不会在结婚的第一年就携带妻子去寓居山阳的。

根据《文章叙录》的记载,嵇康娶长乐亭主为妻,迁郎中,拜中散大夫,做过一段时间的京官。

虽然郎中和中散大夫皆是闲职,没有多少事可做,但不论是为了新婚妻子,还是碍于人情世故,嵇康都不可能立即携带妻子远走他乡。

所以,正始四年,嵇康寓居山阳的可能性不大。

嵇康因娶长乐亭主而迁郎中,至拜中散大夫,按照古代的考绩制度,至少需要三年。

考虑到他是皇亲国戚这么一层关系,到年限即可晋升,则嵇康任中散大夫是在正始七年。

这一年,嵇康23岁,王戎刚13岁。

王戎15岁时即正始九年与阮籍相识于京城,而王戎又自言与嵇康居20年,若15年取约数,则王戎与嵇康相识也应是在正始九年。

若迟于正始九年,与嵇康相识不足15年,则就无法自圆其与康居山阳二十年的说法了。

所以,前面的推论王戎正始九年与嵇康相识大抵是可信的。

既然嵇康是正始九年与年仅15岁的王戎相识于京城,则嵇康寓居山阳的时间应最早应不早于正始九年,即公元248年。

竹林之游的主要参与者是阮籍、嵇康和山涛等人。

而阮籍、山涛都是在正始八年辞官退隐的。

嵇康和二人是好朋友,见阮籍屏于田里,山涛隐身不交世务,因而迁居山阳。

所以,嵇康寓居山阳的时间,应是正始九年,即与王戎相识的这一年。

魏明帝临终托孤,把齐王曹芳托付给曹爽和司马懿。

曹芳即位后,曹爽和司马懿一直暗中较劲。

曹爽结党营私,重用何晏、邓飏、丁谧等人,迁太后于永宁宫,专擅朝政。

正始八年五月,司马懿称疾归养,不与政事,实则暗中积蓄力量,伺机反扑。

当时一些有识之士已经看出了政治局势暗藏的玄机。

正始八年,阮籍、山涛见当时的政治局势危机四伏,朝中处处显露杀机,遂相继辞官而去。

《晋书阮籍传》载:

及曹爽辅政,召为参军,籍以疾辞,屏于田里。

岁余而爽诛,时人服其远识。

正始十年,曹爽被杀。

此前一年多,他召阮籍出山,出任参军。

阮籍却以疾辞,没有应曹爽之召,结果幸运地躲过了一劫。

山涛也是在这一年辞官隐居的。

《晋书》本传载:

(山涛)为河南从事,与石鉴共传宿。

涛夜起,蹋鉴曰:

今何等时而眠也!

知太傅卧何意?

鉴曰:

宰相三日不朝,与尺一令归第,君何虑焉?

涛曰:

咄!

石生,无事马蹄间也。

投传而去,果有曹爽事,遂隐身不交世务。

山涛所说的太傅,就是司马懿。

他看出司马懿归养是韬光养晦,料定朝廷将发生重大变故,就激流勇退,隐居起来。

不久果然发生了曹爽一党被杀之事。

嵇康身处政治斗争的中心,对身边发生的事情十分敏感。

他见老朋友阮籍、山涛皆在正始八年先后辞官归隐,也辞官不做,去山阳当隐士,于情于理都是可能的。

所以,把嵇康寓居山阳的时间上限定在正始九年,大抵是不错的。

嵇康为何选择山阳寓居呢?

除了上面所说的为了远离朝廷激烈的政治斗争之外,还有两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一是山阳地近传说中的神仙所居之地苏门山,便于服食养生。

嵇康性喜养生之术。

他以为神仙禀之自然,非积学所得。

至于导养得理,则安期、彭祖之伦可及。

(《晋书》本传)他曾著《养生论》、《答向子期难养生论》二文,阐述养生的道理。

他认为,神仙不是寻常人物所能学得到的,所以常人也就不可能长生不死,但是,如果注重养生,则千年可期。

他说:

至于导养得理,以尽性命,上获千余岁,下可数百年,可有之耳。

(《养生论》)嵇康所说的导养之理,就是旷然无忧患,寂然无思虑,又守之以一,养之以和,和理日济,同乎大顺,然后蒸以灵芝,润以醴泉,晞以朝阳,绥以五弦,无为自得,体妙心玄,忘欢而后乐足,遗生而后生存。

正是出于这种认识,嵇康常修养性服食之事。

如果在京城像正始名士何晏等人那样服食养生,固然未尝不可。

可是,京城是政治斗争的旋涡,是非丛生之地,在这里很难真正做到旷然无忧患,寂然无思虑,所以,嵇康就选择了地近苏门山的山阳。

这里距京城也就是两天的路程,距传说中的神仙栖身之地苏门山也不远。

在当时的传说中,苏门山经常有世外高人出没。

最为有名者是孙登和王烈。

寓居苏门山后,嵇康时常外出采药,有幸遇到了孙登和王烈这样两个世外高人。

《晋书》本传述其奇遇云:

康尝采药,游山泽,会其得意,忽焉忘反。

时有樵苏者遇之,咸谓神。

至汲郡山中,见孙登,康遂从之游。

登沈默自守,无所言说。

康临去,登曰:

君性烈而才俊,其能免乎!

康又遇王烈,共入山。

烈尝得石髓如饴,即自服半,余半与康,皆凝而为石。

又于石室中见一卷素书,遽呼康往取,辄不复见。

烈乃叹曰:

叔夜趣非常,而辄不遇,命也!

其神心所感,每遇幽逸如此。

嵇康喜爱服食养生之事,需要入山采药。

他的寓居地距高人雅士出没的苏门山仅八十里。

嵇康常常从山阳出发,到苏门山采药,因而才有遇隐士孙登、王烈之事。

他遇见孙登,与之游处,却终日不得其一语。

直到临分别时,孙登才说了一句:

君性烈而才俊,其能免乎?

其能免乎一语过于直露,且有预言嵇康不能免于难的意思。

《世说新语棲逸篇》所载孙登对嵇康语与此有异。

孙登云:

君才则高矣,保身之道不足。

比较而言,后者较为含蓄,更接近事实。

二是嵇康的好友山涛、向秀皆是河内怀(今河南武陟县西南)人。

嵇康和向秀是好朋友,刚刚寓居山阳时,因家中贫寒,尝与向秀共锻于大树下,以自赡给。

(《晋书》本传)向秀在《思旧赋序》中也说到他和嵇康的友谊:

余与嵇康、吕安,居止接近。

其人并有不羁之才。

然嵇志远而疏,吕心旷而放。

从这段序文来看,嵇康的另一位至交吕安,后来也应移居河内。

三人的住所,相去都不太远。

至于嵇康与山涛的关系,则是一向很好。

虽然因山涛举荐他为吏部郎,嵇康写下了著名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二人闹得很不愉快。

但嵇康对他这位老朋友还是很信任,临死时嘱咐其子嵇绍说:

有山公在,汝不孤矣。

(《晋书山涛传》)把山涛看作是可以托孤之人。

向秀、山涛的家乡怀县,与山阳很近,用向秀的话说是居止接近。

寓居山阳,和山涛、向秀的家乡不远,嵇康就可以经常和老朋友相聚了。

嵇康寓居山阳的另一不可与人道的原因,恐怕与汉献帝贬为山阳公、居山阳浊鹿城有一定的关系。

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十月,曹丕代汉自立,建国号为魏,改年号为黄初,奉汉献帝为山阳公,邑一万户。

汉献帝徙居山阳浊鹿城,居山阳15年,魏明帝青龙二年(234)死于山阳,以天子礼仪葬于禅陵(在今河南修武县北25里)。

汉献帝死时,嵇康刚满10岁。

在古人的观念中,帝王就是天子,是很神秘的人物。

对于汉献帝这位前朝逊位帝王,嵇康虽无缘谋面,却听到不少传闻。

尤其是居于京城、做了京官之后,嵇康具备了探究汉献帝这一神秘人物的基本条件。

再加上正始八年司马懿称病在家,朝政变数极大,阮籍、山涛等有识之士已先后辞官归隐,嵇康不想留在京城这个是非之地,而想借机去探究一下汉献帝这个神秘人物,于是就选择了山阳。

这虽属推测之词,但想必亦距实情不远。

三、嵇康究竟为何被杀嵇康被杀,起于吕安一案。

《晋书嵇康传》载:

安为兄所枉诉,以事系狱,辞相证引,遂复收康。

但其被杀,却缘于钟会的构陷:

初,康贫居,尝与向秀共锻于大树之下,以自赡给。

颍川钟会,贵公子也,精练有才辩,故往造焉。

康不为之礼,而锻不辍。

良久,会去。

康谓曰:

何所闻而来?

何所见而去?

会曰:

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

会以此憾之。

及是,言于文帝曰:

嵇康,卧龙也,不可起。

公无忧天下,顾以康为虑耳。

因谗:

康欲助毋丘俭,赖山涛不听。

昔齐戮华士,鲁诛少正卯,诚以害时乱政,故圣贤去之。

康、安等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帝王者所不宜容。

宜因衅除之,以淳风俗。

帝既昵听信会,遂并害之。

(《晋书嵇康传》)《魏志钟会传》也说:

(会)迁司隶校尉,虽在外司,时政损益,当时与夺,无不综典。

嵇康等见诛,皆会谋也。

据此所言,嵇康之被杀,罪魁祸首就是钟会。

钟会为报睚眦之怨,借吕安一案,乘机陷害嵇康。

这似乎已成为定案,多少年来,从来没有人怀疑过。

但是,如果仅仅把嵇康被杀归咎于钟会的陷害,似乎很难自圆其说。

为了说明这一点,让我们先从吕安一案说起。

吕安与其兄吕巽都是嵇康的好朋友。

可吕巽人面兽心,见弟媳徐氏貌美,乘吕安不在,指使其妻用酒把弟媳灌醉,将其奸污。

事发后,吕安欲诉之于官。

吕巽急忙请嵇康从中调停。

嵇康因与二人的关系非同一般,又知此家丑一旦传扬出去,吕氏兄弟都不好做人,遂应吕巽之请,出面调停,把这件事情按了下来。

可是,事后吕巽却倒打一耙,恶人先告状,说吕安不孝顺,竟然敢挝母亲之面。

司马昭高举以孝治天下的旗帜,见吕安为子不孝,遂把他抓了起来。

嵇康知道真相后,愤然与吕巽绝交,写下了《与吕长悌绝交书》。

吕安入狱后,为了说明真相,自然要涉及嵇康调停之事,嵇康也因此被投进监狱。

这件事情很蹊跷。

首先,吕巽诬吕安不孝,如要证实,不仅要吕安自己承认,而且还要有吕安母亲的证词。

只要问一问吕安的母亲,一切就可真相大白。

其次,即使吕安真的不孝,按当时的法律,最多也就是发配边远之地,还不至于处死。

而嵇康只是调停人,没有违法之事,不当系狱,更不应斩首。

再者,司马昭虽然标榜以孝治天下,但对当时的名士还是比较宽容的。

阮籍为母服丧期间,饮酒食肉,司隶何曾对阮籍任性放荡,败礼伤教恨之入骨,建议把阮籍投之四裔,以洁王道。

司马昭对此却不予追究,显得很是宽容[3]。

嵇康是与阮籍齐名的大名士,司马昭对阮籍如此宽容,却对嵇康如此严酷,岂不是有点自相矛盾吗?

至于说钟会故意陷害,也是与理不通。

钟会陷害嵇康的口实,按《晋书嵇康传》的记载,主要有二:

一是当初毋丘俭反叛时,嵇康欲助之;二是嵇康言论放荡,非毁典谟。

这两条其实都是站不住脚的。

嵇康虽是中散大夫,但已如前述,他在正始九年已移居山阳,希心世外,慎言慎行,不要说他不知道毋丘俭反叛之事,即使知道,也不可能欲助毋丘俭,司马昭怎么可能相信呢?

关于第二点,如果说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就要杀头的话,魏晋名士不知该有多少要被斩首示众?

当时名士皆以谈玄清议为能事,以非薄礼教为时尚,即使是礼俗之士,又有多少人不言论放荡呢?

魏晋之际,名士少有全者固然是事实,但真正因言语招祸者,却没有一人。

何晏、夏侯玄不是,嵇康不是,其后的张华、潘岳、陆机也不是。

那么,嵇康之死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

余嘉锡先生在其所著《世说新语笺疏》中,提出了叔夜之死,实因吕安一书的说法:

叔夜之死,《晋书》本传及《魏志王粲传》注引《魏氏春秋》,《文选恨赋》注引臧荣绪《晋书》,并孝标此注所引《晋阳秋》、《文士传》,均言吕安被兄诬告,引康为证见诛,不言尝徙边及与康书事。

惟《文选思旧赋》注亦引干宝《晋书》,与公孙罗所引略同。

然李善于此无所考辨,罗独明干宝之是,证嵇绍之非,其言甚核。

五臣李周翰注,亦谓绍之《家集》未足可据。

然则叔夜之死,实因吕安一书,牵连受祸,非仅因证安被诬事也。

余嘉锡先生的说法,本自公孙罗《文选钞》引干宝《晋纪》。

其文云:

安妻美,巽使妇人醉而幸之。

丑恶发露,巽病之,反告安谤己。

巽善钟会,有宠于太祖,遂徙安边郡。

安还书与康,其中云:

顾影中原,愤气云踊。

哀物悼世,激情风厉。

龙啸大野,虎睇六合。

猛志纷纭,雄心四据。

思蹑云梯,横奋八极。

披艰扫难,荡海夷岳。

蹴昆仑使西倒,蹋太山令东覆。

平涤九区,恢维宇宙。

斯吾之鄙愿也。

岂能与吾同大丈夫之忧乐哉!

太祖恶之,追收下狱。

康理之,俱死。

[4]臧荣绪《晋书》从干宝《晋纪》,亦录此事。

文称安妻甚美,兄巽淫之,反诬安不孝,启太祖(司马昭)徙安边郡。

吕安在赴边郡的路上写下了《与嵇康书》。

此书满腹怨气,一腔义愤。

司马昭见了,很是恼怒,收安付廷尉,吕安与嵇康因此俱被斩首[5]。

按当时的法律,吕安之罪即使成立,也罪不至死,而应判徒刑。

结合何曾向司马昭建议将阮籍发配边远事,吕安因兄长的诬告而被发配边郡,应是可信的。

所以,最接近真相的是干宝《晋纪》所说,吕安因其兄诬告而被发配边郡。

而吕安难以咽下这口恶气,就在发配边郡的路上给嵇康写了一封充满怨气和义愤的信,结果导致二人同被杀害。

应该说,关于嵇康之死,干宝《晋纪》和臧荣绪《晋书》所记是比较合乎实际的。

干宝是两晋之际的著名史学家和文学家,在记述魏晋之际的一些重要事件时,他的情感天平不由自主地要偏向司马氏一方,所以,他记述嵇康和吕安之死,是仅记事件本末,而不究其事件之原因,只是说康理之,俱死。

但是,嵇康为何会因替吕安申冤而被杀呢?

这同样是一个疑问。

嵇康是一个对身外之事反映十分平淡的人,王戎与其居20年,未尝见其喜愠之色;他还努力向阮籍学习,口不论人过,很少说别人的不是。

这样一个人物,是不大可能树敌的。

但是,这只是就一般的人际交往而言,若是涉及到政治斗争、国家大事和政权的稳固与否等重大事情,不论你是否招惹别人,只要别人认为你可能是一种威胁,哪怕是潜在的威胁,那么你就很难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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