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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昌吉市宝安煤矿

重大危险源

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二O一0年三月二日

第一章矿井重大危险源分析

根据煤矿自身特点及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灾害进行分析,本矿井主要存在有以下几种重大危险因素。

1、水灾危害

2、火灾危害

3、片帮、顶板危害

4、CH4爆炸危害

5、煤尘爆炸危害

6、运输及机电事故危害

第二章

矿井水灾预防、检测、管理措施

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及长期开采证明,本矿区无地下江湖河流,但不排除有未经勘探出的其它地下水存在。

以及地表水(特大洪水淹井)造成的矿井水灾。

此水灾突发性强,发展较快,如不更好预防将造成矿井淹没、人员伤亡及煤矿全面停产等危害。

因此,首先对地表水加以防治,措施有:

1、所有井口必须高出历年来被水冲击的最高位置,以防洪水灌入井内。

2、定时维修和清理矿区内的排洪沟,确保其畅通。

3、每年必须制订防洪救灾措施,建立健全防洪救灾领导班子及成员,配备防洪救灾专项资金及物资等,成立防洪救灾领导班子。

组长:

何勇(矿长)

成员:

刘水华(总工)孙殿文(机电副矿长)陈招顺(安全副矿长)王德志(安全科长)

4、地面防洪物资:

水泥、清沙、红砖、沙袋、木料、料石。

车辆各有ZL50铲车一辆,运输车两辆。

一、地下水防治措施

l、在煤矿建设生产过程中,首先要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井水灾发生的规律及预兆。

2、在开掘巷道时,要进行超前探水,本矿准备探水设备进行了超前探水,落实了“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3、排水:

由于在矿井涌量不大,一般每天的涌水量在150m3左右。

本矿井目前采用D46-30×5型水泵,使用一台,备用一台,检修一台,每天涌水量4小时可全部排出井下。

4、掌握矿井透水预兆,水叫、挂红、挂汗、空气变冷、产生雾气、淋水加大等,证明有透水预兆,必须立即停止钻孔,如以钻通积水区,不能抽出钻杆,要将钻孔堵住,人员立即撤退。

二、矿井水灾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措施

1、如发生地表水灾,地面人员要立即采用沙袋及砖、石料进行入井口加高加固,减小洪水灌井量。

2、通知井下人员要立即从其它井口撤出地面。

3、如发生井下水灾,要根据委水量大小,如水量不大。

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堵塞,如无法堵塞,水灾对矿井、井下人员有直接威胁时,要立即通知井下所有人员向矿井上部撤退出地面。

现场领导要对撤退的所有人员进行统一指挥,临阵不乱,在撤退时如无条件尽快出井,要找一条通空气的上山独头避灾。

4、同时,打开井下所有水泵进行抽水,关闭防水闸门:

5、发生水灾事故时,如果有人员被困井下或造成人员伤亡,要立即道知州救护队,说明事故原因、被困人员数量及伤亡人数,协助救护队进行救灾。

6、如果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县级安全主管部门,由县级主管部门报州、自治区主管部门。

第三章

矿井瓦斯检测、评估、监控管理措施

根据多年的实际检测及CH4等级鉴定证明,本矿井属低瓦斯矿井,但是在煤层中掘进的巷道及采空区有时瓦斯的浓度也会超过0.5%,为此,必须加以预防检测,防止CH4事故发生。

一、瓦斯检测、监控管理

(1)、配齐专职瓦斯检查人员及仪器设施,建立健全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制度,成立通风瓦斯职能管理机构,由矿井总工专项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及瓦斯专项管理。

(2)、加强矿井通风管理,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通构筑物及通风设施。

(3)、对矿井井下瓦斯涌出地点,如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停采区、停掘区、采空区、盲巷及回风巷道和其它通风不良地点要全部纳入检查范围。

(4)、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制度,杜绝空班漏检。

(5)、在掘进工作面施工时,加强通风管理,局扇安装在进风巷中,距掘进巷道开口处不小于lO米处,保证不发生循环风,工作面内有足够风量,严禁微风、无风作业,合理调节采掘工作面风量。

(6)、所有瓦斯检测仪器、监控装置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

定期校验,合格再使用,瓦斯传感器探头要按要求悬挂,不得损坏。

(7)、矿井所有管理人员下井每人持有便携式CH4报警仪一台,每个瓦检员除携带一台CH4报警仪外,必须携带光学CH4检测仪一台,保证仪器正常使用。

(8)、矿井安装CH4断电报警装置三套,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探头悬挂标准,选点正确。

(9)、加强全矿井干部职工教育,杜绝烟火下井。

(10)、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使用安全防爆隔爆型,并有煤安标志。

(11)、按规定使用矿明炸药、雷管,并按《操作规程》爆破。

(12)、合理布设采区,尽量减少上隔角。

(13)、加强采空区管理,采区结束后,要进行隔爆密闭。

(14)、停工不施工的盲巷,要设栅栏或进行密闭,挂牌警示,防止人员误入中毒窒息。

.(15)、进入不通风的区域检查CH4,要有两人一前一后逐步深入,防止检测人员自身中毒窒息。

(16)、落实采掘工作面先通风,再检查CH4,再进人作业制度。

二、瓦斯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l、当井下发CH4致人中毒窒息事故时,首先要对该区域通风,杜绝一风吹。

救灾人员必须带上自救器,将中毒人吊抬到井口新鲜空气中,进行人工抢救至恢复为止。

2、当井下发生CH4燃烧事故,受威胁的人员立即带上自救器,用毛巾或衣服捂住鼻,迅速撤向新鲜空气巷道中或到有水源的地点,将毛巾或衣服打湿后再捂住口鼻撤离。

3、当发生CH4爆炸时,井下现场人员要立即背向爆炸冲击波方向卧倒,迅速带上自救器,或用毛巾、衣服捂住口鼻,尽量向爆炸冲击波的缓冲地点撤离或向就近的进风巷道撤离出井。

4、当井下发生CH4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首先保证矿井正常通风,井下人员要立即有组织地进行救护伤亡人员脱险,并尽快组织所有井下人员撤离出井。

5、地面指挥中心要根据井下汇报情况,立即通知州救护队,说明事故原因,现有伤亡人数及井下被困人数及位置,解决救灾条件,部署救护方案措施,协同救护队抢险。

6、当发生死亡事故后,要立即上报县级主管部门,由市主管部门再向州、自治区有关部门上报。

7、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医院处理。

 

第四章

矿井火灾检测、评估、监控管理措施

矿井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外因火灾两种,由于本矿井机电设备较为繁多,电气设备引起火灾的可能性较大,在矿井煤层有自燃发生火灾倾向,在历年的开采过程中,未发现井下有煤层自燃现象。

一、煤层自燃(内因火灾)预防检测管理措施

I、加强采空区管理,每个采区结束后,要立即清尽浮煤及杂物,进行隔绝密闭,并保证不漏空气。

2、保证密闭质量,坚持密闭定期观察检测,成立专项档案。

3、对井下所有密闭进行分类编号、分类管理、变形、损坏、漏气的密闭要立即修复。

4、掌握煤层自然着火规律及着火预兆,发现井下工作面温度骤高,有松节油、煤油味时,证明以接近火区,要立即停止开采,并设密闭隔开。

5、发现采空区煤层自燃,首先要重新修复密闭后,向采空区灌水、注氮气或灌泥浆至采空区火源熄灭为止。

6、由于本矿井井下密闭管理较好,从未发生煤炭自然现象。

二、外因火灾的检测、评估预防管理措施

1、掌握外因火灾发生的客观规律,制定健全的防火管理制度。

2、使用阻燃电缆、隔爆防爆型电器设备,电缆接头必须使用接线盒,接头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现象。

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安装牢固,摆放整齐。

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及消防设施设备及物资,井上重要部位,如:

电器设备及柴油、发电机房、主扇机房、充电室、绞车房、地面变电室、地面炸药、雷管库房、消防库等备有干粉灭火器、防火砂等;井下消防材料库内备有干粉灭火器、防火砂、防火用导水软管、红砖、黄土等;井下机电硐室备有干粉灭火器、防火砂。

4、井上地面建有消防用水池,容量240m3。

,可直接用于井上下灭火,降尘管路现已全部安装,可以随时使用。

5、井下可燃物如:

枕木、支护木材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不乱扔乱放,堆放地点备有干粉灭火器、防火砂等。

6、井下严禁烟火,必须在井下施焊、点火作业时,必须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制订安全施焊、点火措施后,落实专人负责制,否则不允许在井下施焊、点火作业。

三、矿井火灾应急措施.

1、井下一旦发现火灾,现场人员要采取一切可行办法,直接灭火,防止灾情扩大。

发生机电设备引起的火灾时,首先要先切断电源后再处理,人员不慌张,并立即汇报调度室,井下现场值班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使用消防材料库内的设备、设施及救灾物资进行灭火,同时打开防火水管,进行灭火,人员尽量站在火区上风处,以免中毒窒息。

如果火灾发生在主要进风巷,火灾对井下人员有生命威胁时,矿技术负责人要立即采取反风措施,避免人员中毒窒息。

2、火灾面积大,用水灭火时,先将水向火区边缘喷射,逐步向中心扑灭,不能直接射向火源中心,以免发生氢气爆炸事故以扩大灾区及人员伤亡。

3、如灾情扩大,现场人员已无法救护或有人员伤亡时,要立即通知井下人员尽快由新鲜空气巷道尽快出井。

4、火灾扩大,本矿人员无救火能力或造成人员伤亡,威胁井下人员生命时,要由指挥中心立即通知救护队,说明事故原因、灾情范围、被围困人员位置及人数、伤亡人数,分析处理灾情条件,协同救护队进行救灾。

5、如造成人员伤亡,矿长要立即向县局上报事故原因,井下有无被困人员及伤亡人数,再由县局向州、自治区有关部门汇报,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第五章

矿井片帮、冒顶预防、检测、管理措施

本矿井煤层顶板为粗砂岩、中粗砂岩,因含水变软,在开采时,会发生顶板冒落现象,必须加强预防管理。

l、掌握项板冒落的规律和预兆,如响声、掉查、裂隙.脱层片帮、放煤炮等,都说明顶板压力增大,有冒落危险。

2、加强巷道、采区顶帮管理,制订顶帮管理安全增施。

3、在用巷道支护、合理,不超宽超高,加强巷道支护,本矿现对所有车用巷道全面进行了锚杆锚网支护,部分地点采用砌墙支护和点柱支护现场。

4、巷道、煤壁尽量不留伞檐。

5、目前本矿采用顶板自然垮落充填采空区,回采时顶板主要由工作面控顶距控制,为此《作业规程》必须严格控制工作面控顶距,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

6、采区回采时,工作面采用轻放液压支住进行支护,根据已回采的工作面经验分析,工作面顶板对安全无太大的影响,采区结束后,回收液压支柱。

7、巷道交岔口超宽超高地点全部用锚网木柱支护。

8、采区放炮时,要严格《操作规程》,严禁破坏安全煤柱,每次放炮时要进行隐患处理。

处理隐患时,要一人观察,一人处理,严禁一人单独操作。

首先要了解隐患范围,分析处理条件,处理前,先由外向内支护,然后再处理。

9、每个采区配备处理片帮隐患的专用工具,如钢钎、撬杠,十字镐、单体支柱等。

 

发生顶帮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l、当发生片帮事故后,要首先通知地面调度室,现场人员要立即想尽办法进行抢救。

2、如有片帮煤或岩石,要尽快抬开,取出受伤人员。

3、处理时,要首先观察片帮处及周围煤壁安全情况,防止再次片帮垮落。

4、如遇大煤块或岩石压住人员,现场人员无法抬起,可用备用千斤顶顶起后,取出受压人员,在未用千斤顶之前,也可将伤员周围浮煤掏尽,取出受压人员,不可用爆破方法或用郎头、十字镐破大块煤或岩石。

5、发生顶板冒落事故后,如遇有人员伤亡,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抢救前要了解冒落区范围,分析处理条件,并设专人观察顶板,防止二次冒落。

6、同时矿长要立即向市局汇报,说明事故原因,伤亡人数,县局再向州、自治区汇报。

7、如果本矿无法救护遇难人员,要立即通知救护队,说明事故原因、伤亡人数,协助救护队共同救护。

8、现场救护时,如伤员伤势严重,暂停呼吸,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使其恢复呼吸功能。

如伤员有大量出血现象,现场人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止血,防止因失血过多带来生命危险,然后用担架或木板运送出井,而不能用人工背送。

第六章

煤尘检测、预防、管理措施

根据本矿煤尘爆炸性鉴定证明,煤尘具有爆炸性,为此必须进行有效防治,防治煤尘事故发生。

一、地面防尘管理

1、井上卸载点、翻车处安装洒水管,每次卸载翻车时,打开水管喷雾,以减少煤尘飞扬。

2、工业广场每日进行一次洒水,保持地面湿润,各种车辆进入矿区,慢速行驶。

二、井下防尘管理

1、井下所有在用巷道全部安装防尘管道,每隔60米安装喷头,每日进行一次洒水。

2、各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水管,每次放炮前,先开水管喷雾,减少煤尘飞扬。

3、各采区及回风道,全部安装洒水喷头进行洒水降尘。

4、采掘工作面放炮全部使用水炮泥,用以减轻煤尘含量。

5、本矿地面防尘用水主要是从井下抽到储水池的水,水池的容量为50m3,安全满足防尘、防火用水。

6、凡是所有在用巷道及所有产生煤尘的地点定期进行清理冲洗,保持井下煤壁干净整洁。

7、对主要回风巷、采掘回风口进行采煤尘检测,控制煤尘在空气中的含量在安全值内。

8、井下杜绝高温火源,使用安全防爆隔爆电气设备,坚持使用防燃电缆,电缆接头必须用接线盒,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现象。

9、按规定每年对运输大巷进行两次冲刷清洗。

10、严禁在各采掘工作面及煤面较大的地点进行电焊、点火作业。

ll、加强个体防保,井下凡是有煤尘的地点,工作人员必须戴防尘口罩。

三、煤尘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1、当井下一旦发生煤尘爆炸,井下所有人员要立即找近路尽快出井,但必须由进风巷退出,并切断灾区电源。

2、煤尘爆炸后,往往会产生高温、高压,冲击波十分强烈,将井下其它地点的煤尘再次扬起,增加了煤尘在空气中的含量,此时遇火源,极有可能发生连锁性爆炸,扩大爆炸受灾面积,为此井下各巷道安装隔爆水袋的作用是非常有必要的。

3、要立即对灾区进行洒水、灭火。

4、洒水时,人员要站在上风侧,‘避免受煤尘及烟雾威胁。

5、加强CO检测和煤尘含量检测,保持矿井正常通风,被损坏的通风设施要立即修复或更换。

6、发生爆炸时,人员要立即背向冲击波方向卧倒,戴上自救器或用毛巾、衣服捂住口鼻,向进风巷道慢慢爬行出井。

7、发现有伤亡人员要立即进行救护,并立即通知地面:

8、矿长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灾,并通知州救护队说明事故原因,井下被困人数及伤亡人数,分析处理条件,并立即向县局汇报,县局再向州局、自治区汇报。

‘9、救灾过程中,如有人员中毒或受伤,要立即将伤员送出新鲜空气的地点,现场施救,并保持一定温度。

 

第七章

矿井机电、运输系统事故预防、管理措施

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机电管理措施

1.,随着煤矿规模扩大,矿用机电设备不断增多,线路架设、设备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所有矿用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证,否则不准使用。

2、所有电缆必须使用阻燃电缆,并按使用地点、负载能力选用不同型号的电缆。

3、所有线路架设必须规范,接头必须使用接线盒,不得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现象。

4、所有的电器设备、开关必须上架,安装牢固。

5、不准带电检修电器设备,不准带电运送电器设备。

6、所有机电设备、开关等都必须接地,并挂牌设专人管理。

7、机电设备检修、维修时,必须先停电,挂上警示牌,设专人看守,防止他人送电伤人,每次检修、维修时,必须有记录人员签字。

8、井下各用电线路必须标明用电标牌和线路长度等。

9、所有机电设备不得有失爆现象,零配件整齐完好。

10、机电工必须经过国家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11、各种机电设备、资料齐全存档。

二、矿井运输管理措施

本矿井运输系统有:

主提升为斜井串车提升,水平运输巷电瓶车运输,采区刮板机运输。

本系统运输变换环节多,流动性大,为事故多发系统,为加强运输管理,特制订以下措施:

1、制订健全的提升运输管理制度,设立专职管理机构,总体由矿机修间负责监督管理。

2、各提升运输设备的司机必须经过三级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由矿统一调动安排,不得使用无证人员上岗。

3、加强各操作司机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专业技术。

4、认真落实各操作司机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5、各运输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6、建立健全设备检修、维修、运行管理制度,设备挂牌专人管理。

每次检修、维修,当班运行、交接班要有记录、签字。

7、所有运输设备功能齐全,并保证正常使用。

8、主斜井必须安装阻车器、安全门、一坡三档,并保证灵活使用。

9、通讯、信号装置必须齐全,并设有红绿灯及声光两种显示。

10、所有钢绳必须按不同设备配套使用,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钢绳,必须立即更换,不得凑合使用。

12、道轨铺设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的道轨,道轨接头严密,道面平整,螺丝道钉无松动现象。

.,

13、提升运输巷道每隔40米设躲避硐室,井底车场及其它接车换车地点全部设立躲避硐,车未停稳之前,人员全部进入硐室等车。

14、落实巷道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15、定期对各运输设备进行功能检测,保证正常使用。

第八章

矿井爆破事故预防、管理

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根据本矿各爆破人员素质、爆破水平不同,存在着爆破隐患,为有效消灭事故隐患,特制定以下防范管理措施。

1、井下所有爆破人员必须依法参加三级培训合格,由矿统一安排,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人员参加爆破工作。

2、严格执行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3、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使用制度,无证人员不得接触火工品。

4、认真落实火工品领取、使用、清退三本帐制度,井下火工品不过夜存放。

5、根据本矿井瓦斯等级,使用规定范围的炸药、雷管。

6、井下不设火工品库房,当班的火工品必须分开存放在炸药箱内并上锁,由炮工专人保管。

7、炸药箱必须放在顶帮完好、无电器设备的巷道内或井下材料库等安全地点。

8、进入工作面前,先由瓦检员检查CH4,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后,方可进入并认真落实“一炮三检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

9、打眼、装药、连线、通电爆破必须由炮工一人完成,其他人不得蛮干。

10、按《作业规程》中的爆破说明书装药爆破,不准超药量爆破。

11、按爆破安全规程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12、不准破坏安全煤柱,放炮必须设立警戒,所有人员必须保持安全躲炮距离,直巷100米,拐弯巷70米,放炮前必须发出三次放炮口令。

13、严格执行“十不装药、十不放炮”制度。

14、巷道贯通前20米放炮必须设专人警戒,并制订安全措施,无措施、无警戒不得放炮。

15、不准放明炮、糊炮。

16、当班的瞎炮当班处理,处理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17、放炮母线必须使用绝缘铜芯线,不准使用裸线和铝芯线,更不准用电缆、信号线、水管、刮板机钢绳及其它导电体作母线。

18、灯破必须用矿用发灯器,不准采用电或电器设备电源灯破。

19、放炮必须使用水泡泥,炮泥充填必须满眼口。

20:

放炮必须落实敲帮问顶,处理灯破后隐忠。

2l、处理隐患时,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观察一人处理,不准单独蛮干。

22、当班剩余的火工要如数入库,不得存放井下或带回家中。

爆破事故应急求援措施

1、当井下一旦发生爆破事故,现场人员立即通知地面调度室,说明抢救所需设备工具人力、物力等。

2、现场人员要根据事故现场的安全情况,采取可行办法,先救出受害人员。

3、当受害人员有生命危险或暂停止乎吸时,要先将伤员移送新鲜空气和安全地点,实施人工呼吸等抢救措施。

4、如受害人员有大量出血现象,要及时止血后,并立即转移到地面。

5、如发生伤亡事故,矿长要立即向县局、州有关部门汇报,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矿井救灾的基本原则

l、无论发生何种灾害,必须坚持先救受害者,再救间接受威胁人员。

2、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立即组织自救、互救、急救,无救护能力时,有经验的老工人要带领新工人沿安全路线撤退。

3、地面调度室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接到井下事故通知后,要立即向矿长汇报。

4、矿长是事故救援的指挥者,全矿干部职工接到救灾通知后,尽可能参加抢险工作,服从指挥,但不准蛮干。

5、矿长根据事故原因、范围及受害人数,要立即通知州救护队,协助抢险工作,矿长亲自督阵指挥救灾,防止工人盲目救灾造成更大危险。

6、凡是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有抢救救灾基本常识,下井时必须带上自救器及救灾的使用工具、设备,听从指挥,保持清醒头脑,懂得自救、互救、急救知识。

7、抢险救灾组织机构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随时听从调派。

 

昌吉市宝安煤矿

文件

宝安煤字[2010]007

签发:

何勇

关于执行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现编制《关于执行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的通知》经审查通过予以下发,望各相关单位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昌吉市宝安煤矿

二0一0年元月三日

 

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审批表

审批单位

审批意见

审批人

签字

审批时间

安全通风科

生产技术科

机电科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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