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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高速公路第8合同段

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组织设计

 

 

2012年5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4

1.工程简介4

2.沿线地质情况4

3.交通、通讯4

4.路面工程技术标准4

5.主要工程量4

(二)编制依据及原则4

1.编制依据4

2.编制原则5

(三)总体施工组织计划5

1.施工原则5

2.施工组织机构设置5

3.工程进度目标5

4.施工准备5

5.施工总体安排6

6.目标实现的保证7

(四)水泥石灰砂砾土底基层施工9

1.材料9

2.土及白灰拌的摊铺9

3.摊铺水泥9

4.灰土拌和碾压10

(五)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施工10

1.水泥稳定碎石材料及配合比10

2.水泥稳定碎石的摊铺碾压11

(六)沥青砼路面施工12

1.材料12

2.混合料的拌和12

3.混合料的运送13

4.混合料的摊铺13

5.压实14

6.接缝16

(七)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16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6

2.保障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17

(八)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18

1.环境保护保证体系18

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19

(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20

1.文明施工保证体系20

2.文明施工措施20

3.文物保护的方案和措施21

 

郑武高速公路第8合同段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

郑武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

(6)搅拌机拌第一罐拌和料时,除按原配比用量外,应增加水泥用量2%。

(7)混合料运输: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使用20T红岩汽车和8T东风自卸汽车运输,在拌和机向运料车上放料时,应每卸一斗混合料挪动一下汽车位置,以减少粗细集料。

(8)混合料在拌合后,宜在4~5小时内摊铺完成。

(9)道路碎石基层施工,采用砖模围护以防20CM厚碎石基层散乱,采用机械摊铺人工配合找平,压路机碾压密实。

(10)水泥稳定碎石的摊铺采用摊铺机摊铺,当混合料的含水量等于或大于最佳含水量是,立即进行碾压,碾压时先用压路机静压一遍然后再进行振动碾压.

(11)碾压成型后,及时取样检测其压实度。

(12)碾压成型后即进行洒水养护,并按期取样检测其强度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六)沥青砼路面施工

1.材料

细集料

(1)细集料应为干净、坚韧、表面粗糙而棱角的颗料,其石料质量应满足粗集料中

(1)一(5)的要求。

如果使用天然砂时,其颗粒应坚固、干燥和耐久,并不得含有有机物和其它杂质。

(2)当按JTJ054—94标准试验时,细集料应满足比重大于2.5、硫酸盐稳定性试验损失最大为12%、塑性指数为0的要求。

(3)通过2mm筛孔的混合集料部分应是天然砂或用适宜作粗集料的石料轧碎而成的细料,或者是两者的混合料。

当按适当比例与其他必须的集料、填充料混合时,合成的混合料应符合规定的级配要求。

矿粉

(1)应采用石粉做矿粉,矿粉要干燥、疏松,含水量不大于1%,并不得含有泥土、杂质和结块颗粒。

通过0.075mm筛孔的细颗粒含量不得小于80%。

(2)如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低标号水泥也可以用来做矿粉。

(3)按JTJ051—93和JTJ052—93标准所确定的塑性指数不大于2。

石油沥青

(1)要求质地均匀、无水份,当加热到170℃时不起泡沫。

(2)每批托运到现场的沥青都应附有制造厂的证明和出厂实验报告,说明装运数量、装运日期、定货数量、规定的试验结果。

(3)沥青使用前要按规定进行复检试验,提出合格的试验报告。

2.混合料的拌和

(1)粗、细集料应分类堆放和供料,取自不同料源的集料应分开堆放。

应对每个料源的材料进行抽样试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2)拌合应将集料包括矿粉充分地烘干。

每种规格的集料、矿粉和沥青都必须分别按要求的配合比进行配料。

(3)沥青的加热温度应在150℃一170℃范围内,石料加热温度应在140℃一170℃范围内,混合料的出厂温度应在145℃一165℃范围内,并应保证运到施工现场的温度不低于130℃。

(4)所有过度加热的混合料,或已经炭化、起泡和含水的混合料都应废弃。

拌和以后的混合料必须是均匀的,集料的所有颗粒都应涂上结合料,不带有花白斑点、离析和结块现象,否则不得用于本工程。

(5)在材料的规格或配合比发生改变时,都应根据室内试验资料进行试拌,试拌时必须抽样检查混合料的沥青含量、级配组成和有关力学性能,并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3.混合料的运送

(1)应采用干净的自卸槽斗车辆运送混合料,车槽内不得沾有有机物质。

为防止尘埃污染和热量过分损失,运输车辆应设有覆盖设备,在槽四角应密封坚固。

(2)已经离析或结成不能压碎的硬壳、团块或在运料车辆卸料时留于车上的混合料,以及低于规定铺筑温度或被雨水淋湿的混合料都应废弃,不得用于本工程。

(3)除非运来的材料可以在白天铺完并能压实,或者在铺筑现场备有足够和可靠的照明设施,当天或当班不能完成压实的混合料不得运往现场。

否则,多余的混合料不得再用于本工程。

4.混合料的摊铺

(1)在路面工程开工前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现场,配备齐投入该项工程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种沥青混合料,以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方法各铺筑一段长50m的试验路面,用以证实混合料的稳定性以及拌和、摊铺和压实设备的效率和施工方法、施工组织的适应性,并写出书面报告,报请监理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2)在铺筑混合料之前,必须对路面的下层进行检查并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

铺筑第一层时必须将基层清理干净,并喷洒粘层油。

(3)面层铺筑前将各类检查井升高到设计路面标高。

(4)摊铺机在开始受料前应在料斗内刷涂柴油,以免粘料。

(5)立缘石、平缘石及其它结构物应在铺筑前完成,摊铺前应在所有接触面上均匀地刷上一薄层热沥青结合料(或用适当溶剂溶解的粘稠沥青或稀释沥青)。

涂刷时不得污染周围的非涂刷区,或采取履盖措施防止污染。

(6)摊铺的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摊铺的厚度及路拱、横坡,并按使用权帮的混合料总量与面积校验平均厚度,不符合要求时应根据铺筑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7)在铺筑的过程中,摊铺机螺旋送料器应不停顿的转动,两侧应保持有不少于送料器高度23的混合料,并保证在摊铺机全宽度断面上不发生离析。

在熨平板按所需厚度固定后,不得随意调整。

(8)面层和联结层应连续施工。

否则,对联结层表面的所有松散材料都应清扫,直到表面无污物为止。

铺筑面层前,应洒粘层沥青并取得监理工程师指准。

对清扫过及洒过粘层沥青的表面,不许车辆行驶。

(9)运料应尽快地不间断地卸进摊铺机,并立刻进行摊铺,不得延误。

向摊铺机输送材料的速率应与摊铺机连续不断工作的吞吐能力相致,并应尽一切可能使摊铺机连续作业。

如果发生暂时性断料,则摊铺机尚应继续保持运转。

(10)摊铺应沿着木质或钢质侧模向前推进,侧模应顺线形和高程牢固地加以支撑,并要有足够的强度,以承受住压路机在热料上产生的侧压力。

这些侧模应在原位一直保留到全部压实工作结束。

(11)摊铺机的行驶速度和操作方法应及时调整,以保证混合料平整而均匀地铺在整个摊铺宽度上,不产生拖痕、断层和离析。

(12)用机械摊铺的混合料,不应用人工反复修整。

当出现横断面不符合要求、构造物接头部位缺料、摊铺带边缘局部缺料、表面不平整、局部混合料明显离析、摊铺机后有明显的拖痕时,可用人工作局部找补或更换混合料。

(13)采用全幅路面摊铺,以避免纵向施工接缝。

如单机摊铺宽度不够而采用两台以上摊铺机时,应以梯形交错排列方式连续进行摊铺,前后两台摊铺机的轨道应重叠3—5cm。

(14)在相邻车道铺筑中,两个单车道的进度不得相差太远,以使两车道间形成一道热的纵向接缝。

在完成第一车道的摊铺和碾压后,第二车道应在宽为15cm的预留连接带混合料温度不低于100℃时进行摊铺,并应从连接带开始碾压,不得留有缝迹。

(15)对外形不规则路面厚度不同、空间受到限制、路面狭窄部分、平曲线半径过小的匝道或加宽部分等摊铺机无法工作的地方或小规模工程可用人工摊铺,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人工铺筑混合料。

(16)人工找补或更换混合料应在现场主管人员指导下进行。

缺陷较大时,应予铲除,调整摊铺机或改进摊铺工艺。

当属机械原因引起严重缺陷时,应产即停止摊铺。

人工修补时,工人不应站在热混合料层面上操作。

(17)人工摊铺半幅施工时,路中一侧宜事先设置挡板;沥青混合料宜卸在铁板上,摊铺时应扣锹摊铺,不得扬锹远甩;要边摊铺边用刮板整平,刮平时应轻重一致,往返刮2-3次达到平整即可,不得反复撒料反复刮平引起粗集料离析。

(18)在雨天或表面存有积水及城市道路当平均气温低于5℃时,都不不宜摊铺混合料,若必须摊铺时要采取一些措施。

5.压实

(1)在混合料完成摊铺和刮平后应立即对路面进行检查,对不规则之处应及时用人工进行调整,随后进行充分、均匀地压实。

(2)压实工作应按试验路面确定的压实设备的组合及程序进行,并应备有经监理工程师所认可的小型振动压路机或手扶振动夯具,以用于窄狭地点压实或修补工程。

(3)压实应分成初压、复压和终压。

压路机应以均匀速度行驶。

初压应在混合料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并不得产生推移、开裂,压实温度应根据沥表稠度、压路机类型、气温、铺筑层厚度、混合料类型经试铺试压确定,并符合规范要求。

(4)初压应采用钢轮或振动压路机(关闭振动)碾压2遍,其压力不小于350N㎝²,初压后应检查平整度和路拱,必要时应予以修整。

复压应采用串联式双轮振动压路机或轮胎压路机。

终压应采用光面钢轮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但不得振动)。

(5)碾压时应将驱动轮面向摊铺机,碾压路线及碾压方向不应突然改变面导致混合料产生推移。

压路机起动、停止应减速缓慢进行。

(6)复压宜采用重型的轮胎压路机,也可采用振动压路机或钢筒式压路机。

碾压遍数应经试压确定,不宜少于4-6遍,达到要求的压实度,并无显著轮迹。

(7)当采用轮胎压路机时,总质量不宜小于15t。

碾压厚层沥青混合料,总质量不宜小于22t。

轮胎充气压力不小于0.5MP,相邻碾压带应重叠后轮12轮宽。

(8)当采用三轮钢筒式压路机时,振动频率宜为35-50HZ,振幅宜为0.3-0.8㎜,并根据混合料种类、温度和层厚选用。

层厚较厚时选用较大的频率和振幅,相邻碾压带重叠宽度为10-20㎝。

振动压路机倒车时应先停止振动,并在向另一方向运动后再开始振动,以避免混合料形成鼓包。

(9)碾压作业应在混合料处于能获得最大密实度的温度下进行,一般初压不得低于120℃,复压不得低于90℃,终压完成时的温度不得低于70℃。

(10)碾压应纵向进行,并由材料摊铺的低边向着高边慢速均匀地进行。

相邻碾压至少重叠宽度为:

双轮30cm,三轮为后轮宽度的二分之一。

(11)在碾压期间,压路机不得中途停留、转向或制动。

当压路机来回交替碾压时,前后两次停留地点应相距10m以上,并应驶出压实起始线3m以外。

(12)压路机不得停留在温度高于70℃的已经压过的混合料上。

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料、润滑脂、汽油或其它有机杂质在压路机操作或停放期间掉落在路面上。

在当天碾压的尚未冷却的沥青混合料层面上,不得停放任何机械设备或车辆,不得散落矿料、油料等到杂物。

(13)在压实时,如接缝处(包括纵缝、横缝或因其他原因而形成的施工缝)的混合温度已不能满足压实温度要求,应采用加热器提高混合料的温度达到要求的压实温度,再压实到无缝迹为止。

否则,必须垂直切割混合料并重新铺筑,立即共同碾压到无缝迹为止。

(14)在沿着立缘石、平缘石或压路机压不到的其他地方,应采用热的手夯或机夯把混合料充分压实。

已经完成碾压的路面,不得修补表皮。

(15)沥青混合料的分层压实厚度不得大于10㎝。

(16)压路机应从外侧向中心碾压。

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3-12轮宽,最后碾压路中部分,压完全幅为一遍。

当边缘有挡板、路缘石、路肩等支挡时,应紧靠支挡碾压。

当边缘无支挡时,可用耙子将边缘的混合料稍稍耙高,然后将压路机的外侧轮伸出边缘10㎝以上碾压。

也可在边缘先空出宽30-40㎝,待压完第一遍后,将压路机大部分重量位于已压实过和混合料面上再压边缘,以减少向外推移。

(17)终压应紧接在复压后进行。

终压可选用双轮钢筒式压路机或关闭振动的振动压路机碾压,不宜少于两遍,并无轮迹。

(18)压路机的碾压段长度以与摊铺速度平衡为原则选定,并保持大体稳定。

压路机每次应由两端折回的位置阶梯形的随摊铺机向前推进,使折回处不在同一横断面上。

在摊铺机连续摊铺的过程中,压路机不得随意停顿。

(19)压路机碾压过程中有沥青混合料沾轮现象时,可向碾压轮洒小量水或加洗衣粉的水,严禁洒柴油。

轮胎压路机可不洒水,或在连续碾压一段时间轮胎已发热后停止向轮胎洒水。

(20)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型并冷却的路段上转向、调头或停车等候。

振动压路机在已成型的路员上行驶时应关闭振动。

6.接缝

(1)铺筑工作的安排应使纵、横向两种接缝都保持在最小数量。

接缝的方法及设备,应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

在接缝处的密度和表面修饰应与其它部分相同。

(2)纵向接缝应该采用一种自动控制接缝机装置,以控制相邻行程间的标高,并做到相邻行程间可靠的结合。

纵向接缝应该是热接缝,并应是连续和平行的,缝边应垂直并形成直线。

(3)在纵缝上的混合料,应在摊铺机的后面立即用一台静力钢轮压路机以静力进行碾压。

碾压工作应连续进行直至接缝平顺而密实。

(4)纵向接缝应设置在通行车辆轮辙之外,与横坡变坡线重合应在15cm以内,与下卧层接缝的错位至少应为20—30cm。

(5)当由于工作中断,摊铺材料的末端已经冷却,或者在第二天恢复工作时,就应做成一道横缝。

横缝应与铺筑方向大致成直角。

横缝在相连的层次和相邻的行程间均应至少错开1m。

横缝应有一条垂直经碾压成良好的边棱。

(七)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负责施工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以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控制和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为重点的安全保证体系,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工地,确保本标段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地建成。

图七(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2.保障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经理、生产负责人、施工队队长、操作人员,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施工队设兼职安全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坚持安全教育

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本段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有关高速公路路基、桥梁、隧道施工的安全规则、规定,并结合本合同段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所有特种作业施工人员,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订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技术难点工序、新技术、新工艺和高空、起重作业工作,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实施,否则不准进行施工。

(4)安全技术措施

①进入现场的安全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米以上含2米)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带要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同时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穿防滑胶鞋;

4)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及安全员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和挪动。

②路面施工安全

1)严格按照安全细则与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杜绝出现因碾压、摔落、触电等原因而伤亡的事故发生。

2)对临时便道做好养护维修,保持路况良好。

与公路交叉处,做好施工预告、设立限速标志;运输繁忙地段,设立专人指挥交通;对司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车辆交通事故。

3)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强度,危险区悬挂警告标志,作业人员上下岗前集合整队,经工班长或安全员检查后上下岗。

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作业现场。

4)施工期间,及时掌握当地气象情况,妥善安排施工计划,施工作业区和施工营地准备必要的物资设备和防护措施,设置雷电予警装置和避雷电设施;做好防风、防冻、防雷暴等预防工作。

5)填筑时,在填土区边缘设置安全标志。

高边坡路堤施工,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影响既有道路交通的工程施工时,首先与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制定确保交通安全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及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报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后施工。

(八)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落实责任到人,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和技术力量,与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联合协作,全面控制施工污染;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水土流失,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图八(环境保护体系框图)

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生态环境及水土保持

(1)挖方及上边坡防护

隧道洞口挖方必须按设计坡率控制开挖面,废弃的土石方必须运到指定的弃土场堆放。

在坡顶边线以外设置截水沟和急流槽,将雨水归入地面排水系统,防止坡面遭雨水冲刷破坏。

(2)弃土场防护

弃土场尽可能选在沿线附近,减少运输便道和工程费用。

弃土场最好选在便于弃土又不易被水冲走的封闭沟、谷中,尽量避免设在山坡上。

根据弃方量和堆放坡度,在弃土场的下方修建合适的拦土坝或砌石护墙,弃渣必须层层压实,坡面不应太陡。

弃渣完成后必须整平场地,弃土场周围设置排水沟,场地及坡面必须植草、灌木或植树,以绿化环境,保护水土。

水环境防护

施工期间,严格对施工物料如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堆放的管理,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附近水域造成大污染。

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场地用堤坝与之隔开,避免水源污染。

大气环境保护及粉尘的防治

(1)施工现场和运输便道等易产生粉尘的地段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勤洗施工机械车辆,使产生的粉尘危害减至最小程度。

(2)加强对易散物资的管理,对易燃有味的油料和材料要妥善保存。

施工车辆加设尾气净化装置,车辆尾气经过滤净化后排放。

(3)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固体废弃物和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气体的物质,使用封闭和带咽气处理装置的设备。

噪音环境影响防治

(1)对使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修保养,降低噪音。

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减速慢行,少鸣喇叭。

(2)在比较固定的机械设备附近,修建临时隔间屏障,控制噪音传播。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减少夜间施工对附近居民区的噪音干扰。

(九)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成立文明施工、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实行项目经理总负责,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及各部门负责人分工负责,生态环保部负责人具体负责的保证体系。

2.文明施工措施

(1)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职工的管理教育,与当地区乡政府携手共建文明工地。

(2)建立“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健全分级负责的管理网络。

按各自施工范围划分创建文明工地责任区,经理部定期按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3)组织各级干部、职工学习工程建设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开展文明施工的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

(4)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组织人员走访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征求意见与建议,取得社会各方面的谅解、理解和支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搞好路地共建,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临时工程设施要贯彻节约用地原则。

施工时,自觉围护工程两侧的农田、作物,不随意侵占征地线外土地。

(6)施工场地严格按总平面图布置,场内设施布置合理、有序。

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不乱丢弃,废水集中处理后排放,严禁污染周围环境,道路畅通,排水通畅,确保清洁文明。

机械设备定点停放、整齐干净;材料按施工设计位置离地挂牌堆码整齐有序,需防雨的材料进库存放或加盖防雨蓬布。

电缆线统一规划,按施工设计布设。

(7)路面土方施工尽量避开雨天。

下雨天要注意保护边坡稳定,做好路面防护工程,防止水土流失和边坡冲刷。

(8)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按交通规则文明行驶。

(9)采取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并设群众来访接待室,设专人负责,以便及时收集和处理各方面对工程施工的意见和建议。

(10)办公室各类图表上墙,准确反映现场状况及工程进度;办公设施整洁。

(11)组织文明检查小组,在施工路段进行巡回检查,监督保持所有设施完好、整洁,施工人员文明礼貌。

(12)加强内部治安和夜间保卫,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作用,坚决制止施工人员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3)加强对文物的保护。

施工中一旦发现文物,及时采用有效的保护措施,并迅速报告业主和当地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防止文物受损、流散。

(14)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归还施工临时占地,做到人走场清。

3.文物保护的方案和措施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经理部和各部室领导组成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

各基层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配设文物保护员。

与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签订文物保护协议书,并严格执行协议条款。

认真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深入学习国家《文物保护法》和当地政府对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提高自觉保护文物意识。

施工前积极与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沿线地上古迹的位置及地下文物可能存在的范围。

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用最快的方式上报建设单位和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现场,避免人为的破坏,在文物保护部门采取的保护性发掘等措施完成后,经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后或通过文物单位证实没有保留价值的情况下,再组织重新施工。

对施工中挖出的有价值的文物、钱币、化石以及矿藏或有参考价值的其它遗物等均为国家财产,要及时送交文物单位,以求得妥善处理。

施工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和收藏。

严禁私自占有、破坏和非法买卖文物,必要时请当地公安部门担任警戒,加大力量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文物部门对文物进行抢救和处理。

按文物保护部门要求对地下的勘探,局部有计划的进行施工调度,满足文物发掘的时间要求。

凡属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古树、古墓、古建筑要加以安全围护。

临时设施、施工用地不得占用文物保护控制区。

土方工程以及其他需要借士、弃士肘,对已有的或规划的文物保护遗址,采取避让的原则,严格按设计指定的范围内取士、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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