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173771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docx

《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docx

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

潘塘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和时掌握全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和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在办事处领导下,分析研究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重大决策;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城建科以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工作职责,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成员。

第五条联席会议应当在牵头单位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对安全生产重大议题进行调研。

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联席会议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制定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

成员会议。

会议由召集人或受其委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

第八条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第九条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并会签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抄报安委会。

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安委会或直接上报办事处决定。

第十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和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和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

第十一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第十二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第十三条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潘塘街道办事处安委会

二O—三年五月

潘塘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根据《徐州市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办事处实际,决定建立潘塘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具体如下:

一、主要任务

贯彻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各村、各部门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村、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定期分析通报全处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状况,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对策、措施,检查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和督促各方面加强消防工作,组织各村、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布置,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人员组成

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办事处领导为召集人,具体负责协调工作;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党政办、经济科、城建科、社会事务科、计生科、财务部门、劳动保障所、消防中队以和各村委会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消防安全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联席会议办公室不设专人编制,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兼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以联席会议名义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办事处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拟定相关工作内容,交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加强对全办事处消防工作的研究,制订消防工作的规划、措施、指导意见等,并和时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了解、掌握各村和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做好办事处消防联席会议的参谋,承办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交流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情况和经验,指导、推动各部门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基本制度

(一)消防例会制度。

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参加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抄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新闻通报制度。

联席会议应以印发通知、通报、公告等形式,借助广播、宣传栏等传媒,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发布本办事处消防安全形势、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公安消防部门提示等消防工作新闻。

(三)专项检查制度。

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和火灾多发季节,联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本处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和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四)总结督查制度。

每年年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本辖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自查、总结。

在此基础上,联席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督查结果,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总结本办事处年度消防工作,并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安委会。

(五)工作报告制度。

联席会议在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地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安委会报告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

潘塘街道办事处安委会

二O—三年五月

潘塘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更好地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共同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全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防范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城建科、消防中队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办。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

讨论、协商全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监管工作;

㈡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执行有

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监督;

㈢通报烟花爆竹安全情况,分析烟花爆竹安全形势,协调研究和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可随时

召开

五、联席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提出,办公室汇总。

开会前由办公室将会议议题通知各成员单位,提交会上研究。

六、联席会议研究商定的重大问题,以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下发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执行。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执行联席会议决议。

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需要各成员单位联合发文的,由办公室起草,各成员部门负责人会签后下发。

七、成立潘塘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建立打非长效工作机制。

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励,对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的,经查实,根据查处案值,给予案值5-10%的奖励,奖励措施由行政处罚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潘塘派出所举报电话:

83394110,办事处安监办举报电话:

83280603。

八、各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㈠办事处安监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督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督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好烟花爆竹批发仓库的现场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烟花爆竹销售人员的培训工作;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经营条件;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初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对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实施行政处罚;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㈡潘塘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焰火晚会燃放、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组织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㈢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销售的注册登记、核发营业执照,严厉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㈣城建科会同安监部门拟定烟花爆竹销售区域,组织查处并取缔未在指定销售区域、路段销售烟花爆竹的业户;规范合法销售区域路段销售业户的经营行为;联合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㈤公安消防中队负责批发企业仓储设施和零售网点的消防安全检查,配合相关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等行为。

㈥各批发零售单位负责其经营活动的管理,定期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经营安全状况,配合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等行为。

㈦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会议、广播等形式,开展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宣传;建立烟花爆竹监管体系,在村设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督信息员,反馈监管信息;落实监管责任,逐户签订烟花爆竹遵纪守法责任书,采取“拉网式”排查办法,不间断地开展烟花爆竹排查活动,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联合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规范辖区内销售业户的经营行为,确保销售单位合法、规范、有序、安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潘塘街道办事处危化品安全监管

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全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格局,现制定全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在办事处领导下,了解、掌握全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二)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区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三)审议有关部门、村提出的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意见,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开展全处性危险化学品行业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联席会议由办事处安委会主任为召集人,派出所、工商

所、安监办、城建科、卫生部门、消防中队以和各村负责人为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并监督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安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变动时,成员单位应和时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安监办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的初步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初步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协调,负责对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派出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剧毒化学品审核购买申请和日常的监督检查,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

城建科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

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工商所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

消防中队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各村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负责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辖区内非法危险化学品从业行为进行清理和排查,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非法从业行为。

四、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

(一)联席会议在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向办事处告全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二)联席会议根据省、市、区政府的有关部署或全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形势和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全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三)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召集人通知各成员单位;

(四)对需在联席会议上审议的建议、意见,各成员单位应在联席会议召开的1周前将建议、意见的内容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各成员单位应按时出席联席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请假,并由本单位指定相同职级的同志代为参加会议。

(六)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和决定,联席会议成员要和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抓好落实,工作情况要和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语学习 > 韩语学习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