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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为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防止工会资产的流失,促进工会廉政建设。

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工会审计工作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但在工会审计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对工会经审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

有些单位的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性质、任务、作用、地位缺乏应有的认识,将工会经审工作视为一种形式,不抓经审工作,使经审工作处于工会工作的弱势地位。

具体表现在“两无”:

一无人员。

基层工会经审组织是有的,但有的单位却没有懂审计、财会的专业人员搞经审工作,使得经审组织机构成为“空架子“;二无活动。

有些单位经审会形同虚设,不能按要求开展工作,使得工会经审监督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先离任后审计,审计时效性不强。

在工作实践中,对升迁、换岗、退休等离任的工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常常安排在离任后进行,当审计人员接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时,当事者已经有的升迁,有的更换了岗位,有的已经退休,在这个时候审计结果尚未出来,组织人事部门已经作出了决定,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收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审计质量和审计结论实施的时效性。

特别是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给追究带来了困难。

这样的离任审计只能是一种事后监督,达不到应有的审计效果和目的。

                   

审计的内容、方法比较单一

工会审计的项目内容较多,有工会经费预决算审计、工会经费财务收支审计、工会建设项目审计、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特别是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广泛、方法多样。

对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既包括工会财务收支的审计,又包括财经法纪审计和工会经费使用效益以及工会企事业单位经济效益的审计。

其审计方法既要采用传统的财务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的方法,又要采用经济效益审计的方法,在审计实施阶段还应召开职工、干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

而目前在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实施过程中,一般限于离任后的财务收支审计,并沿用单纯的就账查账的模式,只重视账面情况审计,轻视原因分析,没有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和群众评议结合起来。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重视工会离任审计工作,坚持先审计后离任。

为避免离任审计形成“马后炮”,失去离任审计应有的目的,必须加强宣传国家的政策法规,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不审计不得离任,切实发挥工会经审的监督作用。

  各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进一步加强工会审计部门和人事、纪检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之间的职能互补作用,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严格审计程序,共同完成对工会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

  遵循两大原则,把握处理尺度。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一要坚持依法处理的原则。

对于法规明晰的存在问题,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处理,切不可以放弃原则,更不能“以审谋私”。

二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的原则。

对于法规未予明确的,要本着“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法治精神,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

加强培训,提高经审人员的素质。

要大力加强对经审人员的思想政治、政策水平、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调整和优化经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审计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奋发向上、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经审队伍,保证工会经审工作的全面完成。

临安:

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现状与建议

近年来,我市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拓展,但基层工会经审工作总体比较薄弱,与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不到位,经审监督难

基层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经审工作重视、支持力度不够,在人员和经费上没有给予充分的支持,部分经审干部对自己从事的经审工作信心不足,存在畏难情绪。

重财务轻经审,对经审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工会的各项经济活动不能自觉接受经审会的监督,经审会对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经审组织不够健全,影响经审作用的发挥

部分基层工会经审会主任由财务人员兼任,既是经审会主任、又是财务人员,自己监督自己;有的经审会主任因工作变动或退休,未及时补选长期空缺;有的基层经审会虽然组织健全,但监督乏力的状况较为突出,难以正常行使监督职能。

(三)审计力量相对薄弱,难以保证审计质量

基层工会经审干部多为兼职人员,一方面因为人少事多,工作一忙,对经审工作无暇顾及;另一方面,经审人员中精通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较少,业务不熟,在审计过程中难以揭示工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履行好工会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级经审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在新形势下,工会经费收管用的难度和风险加大。

如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是摆在工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经审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要积极引导基层工会领导充分认识工会经费审查监督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机制,只有通过审查、监督工作,才能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依法、有序管理,从而推动工会全局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经审工作的领导

要切实做好经审工作,离不开各级工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领导对经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和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是搞好经审工作的关键。

因此,要积极争取工会领导的支持,将经审工作列入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对经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

(三)加强经审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要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强组织建设,完善机构设置,配好、配齐经审干部,是做好经审工作的组织保证。

二是建立工会特约审计人员队伍,吸收原则性强、作风正派,懂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到经审队伍中来,是解决当前审计任务重、人员配备不足,审计力量薄弱的有效途径。

三是加强对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经审干部队伍,是提高经审工作水平和质量的关键。

(四)加大经费审查力度,强化监督职能

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总、省总、市总关于经审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经审制度》,加大对本级工会财务收支情况的预决算审查力度,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有效。

(五)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我们要积极探索,制定出《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审工作。

积极支持基层工会开展经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经审小组作用,开展互查互审,交叉检查,从而推动基层工会经审工作,促进基层工会财务、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杜仁伟同志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经审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在日前召开的上海市总工会十一届二次经审会全体会议上,市总工会副主席、经审会主任杜仁伟同志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会经审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监督,更好地服务工会全局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海工会“十一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探索与构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工会工作新格局的要求相适应的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和有效监督的新路子。

各级工会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支持工会经审会切实依法履行监督的职责,自觉增强接受经审监督的意识。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把经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加强经济监督的宏观环境和工会加强自身监督的整体格局中进行审视和把握,有效地实施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和相关经济活动的审查监督。

广大工会经审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经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善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提高经审工作质量,努力促进工会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切实保障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基层工会服务,为工会全局工作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的实务审计,努力提高审查审计质量。

  要坚持全面审计、重点审计。

要在普遍开展各项审查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工会经费预算的审查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加强对经费管理、使用和经济活动中突出问题的审查审计。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除切实搞好本级工会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审查审计外,还要加强工会经费的计拨审计、工会直管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开展对下审计、对基建工程审计、对专项基金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审查监督力度,提高经审监督效能,保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和工运事业的健康发展。

当前,要关注国资改革、国企改革、改制中工会经费划拨和资产管理问题,要突出重点,加大经审力度,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整,工会经费依法拨缴。

要充分运用审计成果,从微观入手、宏观着眼,从具体的审查审计事项中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从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工作程序、运作机制上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审查审计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会经费和资产的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基础建设,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强化制约机制。

  要在提高经审会组建率的基础上,着重抓好经审会工作机构的建设。

要坚持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审批制度,使经审工作得到组织保证;在区县局(产业)工会中有条件的要设置经审办、配备专兼职工会经审干部,使经审工作有机构和人员的保证;要加强经审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贯彻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工会预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要进一步加强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健全工会经审制度和检查监督机制,做到工会经济活动拓展到哪里,就把经审监督延伸到哪里;哪里存在影响工会资产安全的隐患,就把审查审计的重点放到哪里。

要将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防范、继续实施从“源头”、“过程”到“结果”的全面审查监督,做到对违纪违规问题能及时查清,如实揭露,督促整改,有效防范工会资产重大损失和经济案件的发生。

要增强风险意识,抓好审计风险控制机制的建设,建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执行各项审计规范,强化审计质量检查考核,探索实行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努力将审计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

各级工会要把经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和审查情况通报,高度重视和及时解决审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努力构筑起科学规范的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工会经审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经审干部的综合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审查审计质量。

因此,要加强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使经审干部熟悉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工会的财务制度、审计专业知识,培养一批能熟练运用审计及相关知识与技能的经审骨干队伍。

要重视经审工作的理论研究,提高经审干部的理论水平,要研究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风险防范的新机制。

要提升经审工作水平,提倡经审手段的技术创新,要借鉴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成功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的技术手段和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工会经审会委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努力使经审会成为一个强有力的经审监督机构。

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加强工作考核和信息交流,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更好地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关于2006年度工会审计及经审工作调查的情况通报

各直属工会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根据省、市总工会经审工作要求,按照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年初工作目标,市总经审办派出审计组,对市总本级及各直属工会实施审计32项;为了解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工作和贯彻落实《牡丹江市直属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的情况,市总经审办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全市工会经审组织工作进行了调查。

现将实施工会内部审计情况和经审工作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实施工会内部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工会内部审计工作是根据市总经审会年初审计工作计划,依据《牡丹江市工会内部审计办法》(牡工审字[2005]3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的。

在组织实施工会内部审计工作过程中,市总经审办为每个被审计单位制定审计实施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依据被审单位承诺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实施就地审计,交换审计意见,编写审计报告,送达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反馈,下达审计意见书。

在2006年度,市总经审办派出审计组,对市总工会财务部及事业单位等5个单位、海林市等5个县(市)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等18个直属工会2005年度的经费收支、遵守财经法规等情况进行了审计。

另外,受市总工会组织部和房产局工会委托,对热电有限公司工会等四单位原主席进行了离任审计。

与各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223条;形成审计报告共32份,提出121项审计问题和124条审计建议;出具审计意见书共32份,提出审计意见84条,对各单位的工会经费管理与使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被审计单位的主要特点

通过审计我们发现,各被审计单位在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及遵守财经法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第一,在经费收缴方面,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会经费的划拨、收缴和上解工作;第二,在经费管理方面,能认真执行工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建立账簿,使用规范的工会会计科目,财务报销、凭证处理符合手续,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第三,在经费使用方面,本着为职工服务、为会员服务的原则,在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的同时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做到略有节余。

第四,在遵守财经法规方面,能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法规,各项财务支出比较真实、合理、合法。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被审计工会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1、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

一是部分基层工会行政不划拨工会经费、不上解工会经费;二是部分工会上解工会经费不及时、不足额;三是部分工会存在截留工会经费现象;四是部分工会干部以怕给行政增加负担、干扰行政的正常工作等理由,在工会经费的划拨与收缴上不积极主动,不敢理直气壮。

2、存在工会经费被挤占、挪用现象。

由于发生金额较小等多种原因,多数单位存在着用工会经费支付应由行政承担的费用现象,如劳模活动有关费用、职代会有关费用、困难职工补助费用等,个别严重的单位行政挤占工会经费已经达到基层工会可自主支配经费的40%。

另外,挪用工会经费也时有发生。

3、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一是因为可使用经费较少,部分工会没有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财务制度不完善,特别是各项补助、奖励的发放标准和范围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审计疑点和风险;三是部分工会参照执行行政或上级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与本级实际有些不符,也不健全;四是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存在不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的现象。

4、账簿及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

由于经费金额较小、会计业务较少,由行政财务人员或非财会人员兼任工会会计和出纳等原因,部分工会的账薄设置比较混乱,或没有明细账,或没有总账,或没有固定资产账,使用的会计科目也不附合工会会计科目设置规定,业务处理不符合工会会计制度要求。

5、工会预算管理执行不好。

部分工会或没有预算,或预算不合理,或预算执行不好,工会经费使用的随意性较大。

6、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由于固定资产权属不清等多种原因,普遍存在不建固定资产账,或固定资产明细账登记不及时,或总账和明细账登记不符,或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等现象。

7、还存在个别单位行政领导直接或间接把握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批权,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工会经费制度执行不好;工会的财务人员对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不熟悉,会计业务不熟练;财务报销不符合手续、违反现金使用规定、报销的票据不符合财务要求等现象。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针对在审计中发现的不足与问题,审计组通过三种方式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是在交换意见时;二是通过《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及审计报告;三是通过审计意见书。

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努力做到工会经费及时、足额划拨、收缴和上解。

2、按照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账簿,设置规范的工会会计科目,履行正确的财务报销手续,遵守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坚持好“一支笔”审批工会经费制度。

3、坚持预决算制度,建立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和使用有限的工会经费和固定资产。

经审工作调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工会经审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发挥好工会经审监督作用,促进工会及时足额收缴经费,坚持经费的正确使用方向,确保经费的安全运作,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是当前摆在工会经审组织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

为了解全市工会经审组织发挥“一审、二帮、三促进”作用情况,推进全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市总经审办通过四种方式对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

一是在对下实施审计的同时,就当前经审工作存在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工会干部进行座谈;二是在经审干部培训班上,向参加培训的40名工会经审干部发放并回收《工会经审干部调查问卷》,从17个方面对经审工会进行调查;三是根据《关于对直属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牡工办发[2006]38号)精神,反馈回来18份《牡丹江市直属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自查表》,从36个方面对这些单位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反映;四是通过2006年度工会统计数字,对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解。

二、工会经审工作主要特点

调查结果显示,各级工会对工会经审工作的认识、重视程度和工会经审工作的成效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一是市总87个直属工会100%建立经审组织,有委员3—7名,一般由工会、财务、审计、纪检等人员兼任,其中财务人员占85%。

有60.92%经审组织建立了经审监督的工作制度。

另外,全市还有301个基层工会(2006年工会统计数据)建立了经审组织,一般由3至5名委员组成,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在工会委员会中设一名经审委员。

二是各级工会多次组织经审人员参加省、市会计培训班、内部审计培训班;三是有53%直属工会经审会能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审议本级工会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开展对下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审计,对本级工会企事业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特别是海林市总工会与海林市审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进行审计的通知》(海工审联发[2006]1号),对海林市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工会经审工作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另外,2006年度全市有271个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2006年工会统计)开展了本级经费预、决算审查。

三、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1、对工会经审工作不重视,对经审工作的领导不够得力。

一是不建立工会经审组织。

全市有83.76%的基层工会(2006年工会统计)没有建立工会经费审查组织,主要集中在基层工会;二是部分基层工会领导和工会干部认为工会各项活动所涉及的金额不大,审计与否即无关紧要,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甚至认为有无经审组织都关系不大;三是近70%工会经审会的人员配备不利于开展工作。

工会经审会委员绝大多数是兼职,或不懂财务知识,或不熟悉工会财务会计制度,或对工会经审工作业务不精,或缺乏责任感。

2、工会经审工作发展不平衡,履行职责不到位。

部分经审组织形同虚设或缺乏工作主动性,不能发挥经审组织“一审、二帮、三促进”作用。

一是近75%的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处于可抓可不抓的现状;二是部分基层工会(特别是新建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不被行政所重视,工会经费不到位,或由行政部门代管,本级经审会自然就没有工作可干;三是经审会委员缺位,工作调动不能及时替补,长期形成空缺,无人干经审工作。

3、审计队伍需要大力加强。

绝大多数工会经审组织没有专职审计人员,审计机构的成员也是由不同部门、不同专业的人员兼任,审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不能完全适应工会审计工作的需要。

四、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工会经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各级工会领导应提高对经审工作的认识,积极营造工会经审工作的良好环境。

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工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本着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对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全总制定的《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合理配备经审干部,建立健全各项审查监督制度,定期对经审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经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2、加强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要制定符合本级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工会内部审计操作程序和审计文书格式。

二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统一部署、检查、考核和评比经审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和评比。

三是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抓先进,树典型,以点带面,以典型引路,推动经审工作深入发展。

四是要建立、健全指导机制,帮助基层工会解决经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加强经审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经审干部的业务素质。

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只有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财务知识精通、经审业务熟练的经审干部队伍,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工会经审工作的需要。

各级工会组织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经审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进行业务指导,从而提高经审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县级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现状与建议

成都市工会经审会在市工会领导下,在全总、省总经审会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领全市各级经审组织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坚持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全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各级经审组织和经审工作审查监督体制,积极推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大审查审计力度,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拓展,为保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系统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市工会经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县级工会和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还相对薄弱,与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认识不到位,经审监督难。

有些区(市)县工会和基层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经审会的工作重视、支持力度不够,在人员和经费上没有给予充分的支持,致使部分经审干部对自己从事的经审工作信心不足,存在畏难情绪,从而使经审作用受到到严重影响。

重财务轻经审,对经审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工会的各项经济活动不能自觉接受经审会的监督,经审会对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往往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经审组织不够健全,影响经审作用的发挥。

部分区(市)县工会受人员编制等因素影响,大多数县级工会除一位副主席兼任经审会主任外,没有配备专职经审人员,一般由工会内其他部门的人员兼职从事具体的经审工作。

由于副主席分管工作较多,兼职人员时间、精力有限,同级工会经审委员又来自外不同的单位,很难共同研究工作或开展审计。

部分基层工会经审会主任由财务人员兼任,既是经审会主任、又是财务人员,自己监督自己;有的经审会主任因工作变动或退休,未及时补选长期空缺;有的基层经审会虽然组织健全,但监督乏力的状况较为突出,难以正常行使监督职能。

(三)审计力量相对薄弱,难以保证审计质量。

区(市)县工会和基层工会经审干部多为兼职人员,一方面因为人少事多,工作一忙,对经审工作无暇顾及;另一方面,经审人员中精通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较少,业务不熟,在审计过程中难以揭示工会经费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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