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安全知识文档格式.docx
《水利工程安全知识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工程安全知识文档格式.docx(5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一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一节
高空作业
高处作业,是从相对高度概念出发的。
根据(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m以上时,该项作业即称为高处作业。
所谓基准面,即坠落下去的底面,如地面、楼面、基坑的底面、脚手架的通道板等。
底面可能高低水平,所以对基准面的规定为发生坠落到的最低着落点的水平面。
一、高空作业的基本要求
1、高空作业必须划出禁区,并设置围栏,挂牌示警,禁止行人、闲人误入。
2、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患有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和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用于高空作业的梯子、升降架、吊盘、脚手架、索具、吊具等,必须按规定搭设或安装,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高空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穿软底鞋,戴安全帽。
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5、高空作业所需料具、设备等,必须根据施工进度随用随运,严禁超负荷。
6、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走。
禁止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脚手架、未固定的构件、起重臂、绳索、悬崖、陡坡、运料吊车等行走或攀登。
7、高空作业点下方必须设安全网,按国家有关规定,凡高度在3m以上的工程,都必须搭设安全网,网的宽度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顶部附近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6m。
8、脚手架必须坚固、稳定、能承受允许的所有荷载,在各种气候条件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对高度在10m以上的脚手架,应在操作层下面增设一层架板或安全网,作为安全层。
9、高空作业垂直运输用的井架、门架等,必须设揽风绳。
揽风绳的地锚要牢固,禁止将揽风绳系于电杆、脚手架或其他不安全处。
10、高空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高外应采用低压安全灯,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接零,并有避雷设施,禁止乱接、乱动电线和电气设备。
11、禁止从高处抛掷工具、材料、物件。
12、高空人员衣着要灵便,在易于发生挂碰的场所作业时,必须将裤脚,袖口扎好,衣扣扣好,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3、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浓雾天,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14、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二、高空作业的具体措施
1、临边作业
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其高度低于80㎝时,这一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
例如沟、坑、槽边,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围等处都属临边作业。
(1)临边作业的防护。
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并有其他防护措施,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①设置防护栏杆。
基坑周边,无外脚手架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料台、挑平台周边,井架,施工用电梯、外脚手架和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等处,均应设置防护栏杆。
②
架设安全网高度。
超过3.2m的楼层周边,以及首层墙高度超过3.2m时的二层楼面周边,当无外脚手架时,必须在外周边沿架设一道安全平网。
③
架设安全门。
各种垂直运输用的平台,混凝土拌和楼接料口等处,都应装设安全门或活动栏杆。
(2)防护栏杆的材料。
防护栏杆可因地制宜采用不同材质的杆件,除需满足力学条件外,其规格尺寸和连接方式还应符合构造上的要求,现将各项要求分述如下:
①
原木横杆上杆梢径应不小于70㎜,下杆梢径应不小于60㎜,栏杆柱梢径应不小于75㎜。
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12号以上镀锌钢丝绑扎,也可用棕绳或麻绳绑扎,须稳固不动摇。
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应不小于70㎜,栏杆柱小头直径应不小于80㎜,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至少3圈,应稳固无滑泻现象。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应不小于16㎜,下杆直径应不小于14㎜,栏杆柱直径应不小于18㎜,须用电焊焊牢或用镀锌钢丝绑扎牢固。
④
钢管横杆及栏杆均可用Ф48㎜×
(2.7~3.5)的管材,并用相同口径的扣件或电焊固定。
我国施工工地上普遍使用Ф48~51㎜的脚手钢管。
⑤
用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时,其规格尺寸应按计算而定,并以电焊固定。
一般角钢的规格视其情况在40㎜×
40㎜×
5㎜和50㎜×
50㎜×
60㎜之间选用。
⑥
采用定型的工具化防护栏杆,既节约材料又装拆方便.
(3)防护栏杆的构造。
横杆离地面高度上杆为1.0~1.2m,下杆为0.5~0.6m,必要时沿底面设置横杆。
当立杆间距大于2m时,应作专门计算,否则将栏杆柱加密,达到小于2m。
基坑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时,可采用钢管作栏杆,并打入地面50~70㎝深加以固定。
离坑边的距离应不小于50㎝。
如基坑周边采用板桩围护,则栏杆柱可打入板桩外侧.
栏杆的横杆不应有伸出的悬臂,以免坠落时受端头撞击致伤。
栏杆四周与其他物件之间应有不小于40㎜的净空.
防护栏杆要自上而下用小网眼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加扎严密固定的挡脚笆或挡脚板。
挡脚笆高度不低于40㎝,挡脚板高度应不低于18㎝。
挡脚笆与挡脚板面上如有孔眼,应不大于25㎜。
板与笆的下沿离底面的空隙应不大于10㎜。
接料平面两侧的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网或满扎挡板或挡笆。
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还要满挂安全网或以其他或靠的安全措施做全封闭防护。
2、洞口作业的防护
施工现场,结构体上往往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孔与洞,在孔与洞口旁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洞口作业。
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边沿处的高处作业,亦称为沿口作业。
(1)洞口作业的防护设施。
各种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上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板,防止人、物坠落的小孔眼的钢丝网等覆盖。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也可设固定的格栅或采取砌筑坚实的矮墙等措施。
各类通道口、上料口的上方,必须设置防护棚,其尺寸大小及强度要求可视情况而定,但必须达到使下面通行或工作的人员不受任何落物的伤害。
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挂灯示警。
(2)洞口防护的具体措施。
①
边长在150㎝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装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方张挂安全平网。
②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
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设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边长50~150㎝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预埋在混凝土楼板内的钢筋网构成防护网,钢筋网间距不得大于20㎝。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所加盖板除须固定外,还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三、常用安全用具。
常用安全用具,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安全用具应有鉴定合格证书,否则不准采购和使用。
安全用具,严禁作其他工具使用,并注意保管,安全带、安全帽应放在空气流通、干燥处,以免受潮。
1、安全网
(1)新网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使用旧网必须有允许使用的证明书或合格的检验记录。
(2)多张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应靠紧或重叠,并用连接绳将相邻两张网连接。
边接绳强度不得低于网绳强度。
(3)网的负载高度一般不超过6m,最大不超过10m,并必须附加钢丝绳缓冲安全措施。
(4)要保证安全网受力均匀,并经常清理网上的落物。
(5)安全网安装后,必须设专人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签字后方能使用。
(6)拆除安全网必须在有经验人员的严密监督下进行。
拆网应自上而下进行,同时要采取防坠落措施。
2、安全带
(1)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2)安全带使用时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和碰撞。
(3)安全带的挂钩,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或可靠的安全绳上。
(4)安全绳的长度控制在1.2~2m,使用3m以上的长绳应加缓冲器。
(5)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挂钩应挂在连接环上。
(6)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
3、安全帽
(1)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必须保持25~30㎜的空间,以有效吸收下落物的冲击能量,减轻对头部的伤害。
(2)必须系好下颌带,戴紧安全帽,防止物品坠落时将安全帽打离头部。
(3)安全帽要定期检查,发现帽体开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工程的施工期内,要采取措施确保工程、机械设备等的安全度汛。
一、防汛管理
1、各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抢险转移预案,健全防汛值班制,施工场地检查、观测和服汛制,防汛物资调用制等制度。
项目经理为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
各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存在有隐患的部位要立即整改,要重点检查基坑支护、基坑排水、职工宿舍、临时工棚、设备基座、施工用电、场内道路、排水管沟以及防汛排水设施。
3、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并根据现场排水要求配置足够的排水设施。
4、搞好脚手架的安全防范,要重点检查立杆基础与排水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拉结状况,做到基础平整、坚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确保脚手架稳固、牢靠。
5、要强化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塔吊、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固定状况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提高设备抗台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6、对施工用电进行专项检查,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防雨、防触电工作,对排水设施用电要设置专用线路。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范,尤其要对变(配)电室做好防雨措施,汛期所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
在雨后继续施工前,首先要检查所有用电设施和线路的安全性,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7、对职工宿舍、食堂、厕所及水泥库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屋面无渗漏和室外排水畅通。
8、对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土方边坡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9、全面检查施工现场道路,保证道路畅通,排水顺利。
10、做好防汛救灾工作,配置必要的通信设备、交通工具等。
11、各项目部要安排好防汛工作人员,设置防汛办公室及值班人员。
第三节
施工现场防火
一、防火一般性规定
1、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现场道路应畅通,夜间应设照明,并有值班巡逻。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以及生活等区域。
3、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性建筑或堆放可燃物品。
4、土建开工前,应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齐全,备好室外消防水管、砂箱、铁锹等。
5、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
6、冬季施工采用煤炭取暖时,取暖设施应符合防火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8、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存放时应大于5m,使用时应大于10m。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有可燃材料作绝热层、保冷层、隔声、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第二章
施工现场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虽然属于暂设,但是不应有临时的观点,应加强用电管理。
一、临时用电管理规范
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依据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2.1.1条规定: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第2.1.2条规定: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上述规定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首先必须遵循的技术性原则。
2、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档与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及变更资料。
这些资料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面的基础性技术、安全资料。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交底资料。
包括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意图、具体技术内容、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有关资料,以及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向安装、维修临时用电工程的电工和各种设备的用电人员贯彻强调临时用电安全重点的文字资料。
技术交底资料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面的广泛性安全教育资料。
技术交底资料必须完备、可靠,应明确交底日期、讨论意见,交底与被交底人要签名。
(3)安全检测记录。
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测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方面经常性的、全面的基础工作,对于及时发现和消除用电事故隐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安全检测的内容包括: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定记录,定期检(复)查表。
(4)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是反映电工日常维修工作情况的资料,是电工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电气操作规程的体现,它同时也能反映出现场安全用电的实际情况。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应尽可能详细、真实,要记载维修的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
对于事故维修还应找出原因,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竣工,拆除临时用电工程的时间、参加人员、拆除程序、拆除方法和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也应在电工维修记录中详细记载。
二、临时用电的有关规章制度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
2、技术交底制度。
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安全检测制度。
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
主要内容是:
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电气设备维修制度。
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5、工程拆除制度。
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在统一的组织和指挥下进行,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
对临时用电工程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7、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三、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保护接地:
将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
保护接零:
将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不管采用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必须注意:
在同一系统中不允许对一部分设备采取接地,另一部分设备采取接零。
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2、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使用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就小于0.1s。
四、施工现场的防雷与接地
水利施工现场大部分是露天作业,它是雷击的主要目标。
为此防雷知识应加以普及和重视。
1、独立避雷针应装设独立的接地装置,安装位置不应设在经常通行的地方,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出入口等的距离不宜小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接地体局部深埋或铺设沥青绝缘层,及敷设地下均压条等安全措施。
2、利用独立避雷针架构装设照明灯时,照明灯的导线应采用铠装或铅皮电缆,电缆金属外皮应与接地装置相连,且埋入地中的长度不应小于10m,深埋不少于0.6m。
3、多雷区(山区等)3~10KV配电变压器或Y/Y接线的,应在低压侧装设一组阀型避雷器或击穿保险器,低压中性点不接地的配电变压器,应在中性点装设击穿保险器。
4、多雷区(山区等)低压用电单位在接户线第一支持物处应装设低压避雷器或击穿保险器,亦可将接户线的绝缘子铁脚接地,接地电阻不应超过30Ω。
5、空旷地段的易燃易爆场所和重要仓库,及其架空进线处应装设防雷保护。
6、严禁在装有避雷针、避雷线的构筑物上架设通信线、广播线、电视天线和低压线。
7、对防雷装置应按规定定期检查。
8、对地电压在127V以上的电气设备及设施,均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9、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接零保护。
10、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线零线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闸箱的零线应作重复接地。
(2)高架吊车轨道接零后,应做重复接地。
(3)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不得接任何开关和熔断器。
(4)接引至移动式、手提式电动机械的零线必须用软铜线,其截面一般不得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
11、接地线及接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法,若用缠绕法,应按照电线对接或搭接的工艺要求进行,严禁简单缠绕或钩挂。
12、对于接地装置应按规定定期检查和测定。
五、配电装置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实行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应作特殊防护处理。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
7、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绝缘鞋和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2、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3、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14、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与强腐蚀介质接触。
第三章土石方工程安全管理
一、有边坡的挖土
1、开挖基坑(槽)时,应视土壤性质、含水量、土的抗剪强度、挖深等要素,设计安全边坡及马道。
非经设计部门同意,施工单位不得任意修改边坡坡度。
2、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两人的操作间距应大于2.5m。
3、严禁使用掏根搜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
如土坡上发现有浮石或其他松动突出的危石时,应通知下面工作人员离开,立即进行处理。
弃料应存放到远离边线5.0以外的指定地点。
4、如发现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应立即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
5、基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
基坑(槽)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6、出土路线和弃土堆放地点布置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1)不妨碍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
(2)不妨碍排水。
(3)不影响后续项目的施工。
(4)不影响挖方本身的施工安全。
7、对已开挖的地段,严禁顺土方坡面流水,必要时坡顶应设天沟排水,以防渗漏或冲毁边坡,造成坍塌。
8、在开挖的过程中,发现有地下水时,应设法将水排除后再行开挖。
9、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路基、高压铁塔、电杆等附近施工时,必须根据土质情况,填挖深度等,制定出具体防护措施。
10、当边坡太高时,可在适当高程设平台或马道并修建栏渣栅等,以防落石伤人;
边坡高于3m、陡于1:
1的坡上工作时,须挂安全绳。
11、在湿润的斜坡上工作,应有防滑措施。
12、在大风、大雨和照明不足的情况下,禁止在边坡上工作,更不得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
13、挖掘土方的过程中,若发现深洞、基穴等,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经详细检查后方可工作,以免发生危险。
二、有支撑的挖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