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邑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210420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1.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朝邑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朝邑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朝邑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朝邑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朝邑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朝邑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朝邑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docx

《朝邑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朝邑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朝邑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docx

朝邑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

 

朝邑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总13页)

朝邑镇中心小学控辍保学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控辍领导机构,督促检查、指导控辍工作,把依法控辍纳入日常工作。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3、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证区域内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4、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新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开展学生课外兴趣活动,防止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5、加强《义务教育法》的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控辍保学工作的氛围。

朝邑镇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按教育局统一规定建立规范的学生学籍,学生学籍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举。

学籍档案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2、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为新生办理统一的学籍。

学籍档案中必须如实记载学生入学情况、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及学生流动情况。

3、学生学籍由班主任填写,每学期一次,填完后交由学校统一保管。

4、实行学籍变动全程监控,学籍变动严格执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做到手续健全,档案完善。

5、学校要严把入口、出口关,防止学生在流动中辍学。

朝邑镇中心小学辍学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掌握班级学生情况,对流动学生进行实时检测,及时向学校汇报情况。

2、班级发现辍学生,要及时进行家访,积极做好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同时要将辍学生情况报告学校。

3、学校对流动学生要进行登记造册,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超过一天的,要进入辍学处理程序,开展有效的劝返工作。

4、实行春秋两季辍学报告制度和流动学生月报制。

学校落实专人负责,流动学生月报表于月底上报教育局基教二股、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5、学校不得隐瞒学生辍学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辍学情况,要积极依靠乡镇和村级组织,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动员家长劝返辍学学生。

朝邑镇中心小学流失学生劝返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1、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学校集中对未报到的学生进行摸底造册,落实人员逐生督促其入学报到。

2、在校生无故不到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家访,说服学生及早返校。

3、学生因厌学、学习困难、家庭困难等有辍学倾向的,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及时家访,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并从学习、生活、思想方面对辍学倾向生以关心帮助,鼓励其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学业。

4、学生辍学,学校应派人上门进行说服动员工作,说服动员后三天内(不含双休日)仍不返校的,学校向村级组织请求协助做好劝返工作,若仍无效时,上报乡镇政府和教育局;对拒不返校的,由乡镇政府或县教育局采取行政手段,强制辍学生复学。

5、学校对流失学生的劝返情况要做好过程记录。

朝邑镇中心小学

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完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防止学生辍学,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因违反《义务教育法》,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不力,致使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率超出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要实行责任追究。

  

2、控辍保学工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组织学习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力,师生知晓率未达到要求的;

(2)对县政府、教育局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办法落实不到位的;

(3)“两基”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执行定期自查、汇报制度不及时的;

(4)未积极实施控辍保学措施,劝返辍学生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

(5)驱赶或变相驱赶学困生导致学生辍学的;

(6)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导致学生辍学的;

(7)在义务教育阶段开除或劝退学生导致学生辍学的;

(8)在控辍保学工作检查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影响的;

(9)上报控辍报表、材料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造成影响的;

(10)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控辍保学行为。

3、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

(1)诫勉谈话;

(2)通报批评;

(3)纪律处分。

4、在控辍保学工作方面存在问题,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事后又能及时主动纠正错误行为的,可以酌情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5、凡被追究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6、在控辍保学工作中,有重大违法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朝邑镇中心小学

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我校控辍保学工作能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巩固发展“普九”工作成果,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现根据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

张定波

副组长:

付娟

成员:

杨迎春杨文莉李永莉各班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在教导处,由付娟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义务教育巩固率活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学校控辍保学工作。

并对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等提出工作及指导性意见。

2、统一指挥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开展工作,提高教育义务巩固率。

3、落实控辍保学整改措施,及时劝返辍学学生返学。

4、定期组织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总结、研讨。

5、经常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党委政府汇报学校控辍保学工作。

 

朝邑镇中心小学

控辍保学组织机构及各项工作制度

 

二零一七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