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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设备项目招标文件11

兰州交通大学新能源学院

直流输变电系统仿真实验室招标书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2015年10月

一投标邀请书

兰州交通大学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直流输变电系统仿真实验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名称及内容

投标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具有教学设施或教学仪器设备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三)投标样品(机)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合同包规定的投标样品或样机,要求如下:

板材样品:

各种台面、侧板和隔板材料的切割样品各1件,样品规格边长不小于100mm的正方形,两边需要封边,另外两边不封边;各实验室功能室中的电源线、线管、给排水管样品长度不少于200mm(带商标);三联水嘴1套;学生坐凳1张;电学实验室教师演示台小样1张(尺寸约1500mm*450mm*550mm)。

送样时间:

2015年月日上午9:

00至2012年月日下午17:

00前(工作时间)。

送达兰州交通大学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以供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使用,否则按未提交样品处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样品(样机)上完整地标注下列信息:

所属投标单位、产品名称、型号。

同时,严禁在提交的样品(样机)上出现其它任何标记或符号。

凡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未标注信息,或信息不完整的样品(样机),将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样品(样机)。

投标送样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标人的样品(样机)将作为合同谈判、货物质量抽查及交货后验收的依据。

未中标的样品(样机)将在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退还;7个工作日内未领回样品(样机)者,对其造成样品损伤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逾期8个工作日至1月内未领回者,将由送交样品(样机)的投标人自行负责其相关的保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超过1月以上,未领回者,将视为递交样品(样机)的投标人,自动放弃样品的拥有权,由保管人自行处置。

(四)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兰州交通大学采购中心恕不接受。

二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总则

1概述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规格,并且应全部做出响应。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设备、工艺、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手段,并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述部分的主要内容加以说明。

2技术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除非在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均应按以下顺序利优先使用目前现行的国际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国内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以及企业标准要求。

(2)凡国家规定的需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认证,并提供有效证明。

(3)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设计、制造、产品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都应按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

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教学实验室设备实验台(桌)的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21747-2008)

《教学实验室设备电源系统》(JY/T0374-2004)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

实验室设备部分应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要求,结合项目学校实验室的实际面积大小及布局情况等因素设计。

3技术文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资料,以方便招标方评标、定标。

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资料、图样均应使用中文,字迹工整,内容完整,采用ISO标准和中国的相应国家标准规定的通用图形的符号。

投标人将承担因投标文件字迹、图样表述不清导致被废标的风险。

3、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其中包括设备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结构性能要求、适用范围以及(如果有的话)设备总图、基础图、安装图、易损零件图。

投标文件如出现缺项等问题,将视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的相应,投标人将承担因此导致被废标的风险。

4检验

(见商务条款货物验收)

5实施要求

为了确保各项目学校购置的设备技术性能,能顺利地完成安装、调试前期工作,尽快投入教学中使用,中标人应完成以下工作:

2.本项目属“交钥匙工程”。

中标人应负责完成准确地将中标设备按项目学校采购清单完成分发、运输(含转运至项目学校)、安装调试(包含所需全部辅材)等全部工作。

3.所有货物均由中标人在指定项目学校移交。

4.实验室部分应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要求,在其指定实验室完工后,按“交钥匙工程”方式移交。

5.中标企业应负责派遣具有丰富经验、协调能力强的工程师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对安装人员不当操作所导致的器材、场地的损坏负责,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项目培训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包供货物品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陈述培训目的、培训主要内容、地点及时间安排等问题。

(2)中标人或供应商负责完成项目学校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关于涉及投标设备性能、原理、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的常规培训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培训内容:

(3)项目学校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培训应包含讲师的交通、食宿及授课劳务费,及培训资料印制费。

培训场地及设备由所在项目学校负责提供。

7质量保证

(1)设备设计、制造应执行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最新的规范和标准。

(2)从订货之日至卖方开始制造期间,采购人有权提出因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最新的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导致的补充要求,中标人应遵守这些要求,并无条件履行。

且不论采购人是否知晓,中标人有责任向采购人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情况,共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在此期间,因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所导致投标人所增加的费用系其已知晓的风险,在履约前已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将不会产生对合同价格的影响。

三无效投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

(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六)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七)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九)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恶意低价投标等)。

四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不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五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将承担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三)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

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

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及保函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逾期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投标项目概算的1%。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交国库: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双面打印的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5、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在评标期间投标人应提供原件备查。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各分包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

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

(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本条

(1)款规定。

(2)外层信封装入本条

(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七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八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九定标

(一)定标原则

1、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若需要,采购人有权对拟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原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兰州交通大学实验室府采购中心”发布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

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中标结果应当在兰州交通大学实验室府采购中心。

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电话。

4、中标供应商变更

(1)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不高于原中标供应商1%的,采购人可以为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

(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和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十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一)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十二、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格式)签订。

(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

中标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5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兰州交通大学采购设备购销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686299)

甲方(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

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

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三、交提货方式: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七日内提出。

五、付款方式: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备注:

签约时间:

年月日签约地点:

 

三、最终用户验收合格证明

(一)验收合格证明

验收合格证明

   兹证明,供方    按合同(编号:

  )的要求,已向提供了以下设备: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及单位

备注

1

2

3

4

一、验收主要情况:

 

二、验收结论:

三、验收人员(签字):

特此证明。

供方代表(签字):

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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