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课时 第十一章 防烟排烟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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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课时第十一章防烟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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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防烟排烟系统
第一节系统构成
第二节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前检查
第三节系统的安装检测与调试
第四节系统验收
第五节系统维护管理
第一节 系统构成
一、系统分类
二、系统构成
防烟系统——是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或自然通风的方式,防止烟气进入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的系统;
排烟系统——是指采用机械排烟或自然排烟的方式,将房间、走道等空间的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一、系统分类
防烟排烟系统——
二、系统构成
(一)防烟系统
1.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包括:
加压送风机、加压送风管道、加压送风口等。
当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而前室不送风时,楼梯间与前室的隔墙上还可能设有余压阀。
(1)加压送风机——一般采用中、低压离心风机、混流风机或轴流风机。
加压送风管道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2)加压送风口——分为常开式、常闭式和自垂百叶式。
常开式即普通的固定叶片式百叶风口;常闭式采用手动或电动开启,常用于前室或合用前室;自垂百叶式平时靠百叶重力自行关闭,加压时自行开启,常用于防烟楼梯间。
2.可开启外窗的自然防烟设施
作为防烟方式之一的可开启外窗的自然防烟设施,通常指位于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外墙上的洞口或便于人工开启的普通外窗,可开启外窗的开启面积以及开启的便利性都有相应的要求,虽然不列为专门的消防设施,但其设置与维护管理仍不能忽略。
(二)排烟系统
1.机械排烟设施
2.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自动排烟窗平时作为自然通风设施,根据气候条件及通风换气的需要开启或关闭。
发生火灾时,在消防控制中心发出火警信号或直接接受烟感信号后开启,同时具有自动和手动开启功能。
第二节 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前检查
一、质量控制文件检查
二、现场检验
防烟排烟系统施工安装前,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需要对系统组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检验),不合格的组件、设备、材料不得使用。
一、质量控制文件检查
(一)检查内容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等到场后,对其质量控制文件的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1)系统组件、设备、材料的铭牌、标志、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的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
2)风机、正压送风口、防火阀、排烟阀等系统主要组件、设备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法定检测报告。
(二)检查方法及要求
对照到场组件、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查验、核对其出厂合格证、质量认证证书、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合格报告等质量控制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比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二、现场检验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1.风管检查
1)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采用金属风管且设计无要求时,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应符合表3-11-1的规定。
2)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垫料等必须为不燃材料,材料品种、规格、厚度及耐火极限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风管部件检查规定
1)排烟防火阀、送风口、排烟阀(口)等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手动开启灵活、关闭可靠严密。
2)电动防火阀、送风口和排烟阀(口)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在最大工作压力下工作正常。
3)防烟、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
3.风机检查要求
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排烟风机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出口方向正确。
4.活动挡烟垂壁及其电动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检查要求
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
5.自动排烟窗的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检查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可靠。
(二)检查方法
测试,观察检查,查验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要求的检验报告。
第三节 系统的安装检测与调试
一、系统的安装与技术检测
二、系统的调试
防烟排烟系统的安装——按照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等设计文件进行,主要内容包括:
风管、阀门组件和风机等主要设备的安装检测与调试。
一、系统的安装与技术检测
(一)风管的安装与检测
1.金属风管的制作和连接
1)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风管法兰材料规格按表3-11-2选用,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50mm,矩形风管法兰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2)板材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除镀锌钢板及含有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外,板厚大于1.5mm的可采用焊接。
3)风管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可辅以密封胶嵌缝或其他方法密封,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
4)排烟风管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绝热材料(如矿棉、岩棉、硅酸铝等),绝热材料的施工及风管加固、导流片的设置应按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2.非金属风管的制作和连接
1)非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2)法兰的规格符合表3-11-3的规定,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3)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小于风管板材的厚度。
4)无机玻璃钢风管的玻璃布,必须无碱或中碱,层数应符合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规定,风管的表面不得出现泛卤或严重泛霜。
检查方珐:
尺量、观察检查。
3.风管的安装与检测
1)风管的规格、安装位置、标高、走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2)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垫片厚度不应小于3mm,不应凸入管内和法兰外;3)风管吊架、支架的安装应按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4)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应采取密封措施。
5)风管与风机的连接宜采用法兰连接,或采用不燃材料的柔性短管连接。
6)风管与风机连接若有转弯处宜加装导流叶片,保证气流顺畅。
7)风管穿越隔墙或楼板时,风管与隔墙之间的空隙,应采用水泥砂浆等不燃材料严密填塞。
8)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检查方法:
核对材料,尺量、观察检查。
4.风道的施工与检测
砖、混凝土风道的灰缝应饱满,内表面水泥砂浆面层应平整、无裂缝,不应漏风、渗水,风道的截面面积、变形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部件的安装与检测
1.防火阀、排烟防火阀
1)安装的方向、位置应正确,阀门顺气流方向关闭,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应大于200mm。
2)手动和电动装置应灵活、可靠,阀门关闭严密。
3)应设独立的支吊架,当风管采用不燃材料防火隔热时,阀门安装处应有明显标识。
检查方法:
尺量、观察及动作检查。
2.送风口、排烟阀(口)
1)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固定牢靠,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
2)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3)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的手动驱动装置应固定安装在明显可见、距楼地面1.3-1.5m之间便于操作的位置,预埋套管不得有死弯及瘪陷,手动驱动装置操作应灵活。
检查方法:
尺量、观察及操作检查
3.挡烟垂壁
1)型号、规格、下垂的长度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不应大于60mm,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挡烟垂帘组成的连续性挡烟垂壁,各块之间不应有缝隙,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3)活动挡烟垂壁的手动操作按钮应固定安装在便于操作、明显可见处距楼地面1.3-1.5m之间。
检查方法:
依据设计图核对,尺量、动作检查。
4.排烟窗
1)型号、规格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安装应牢固、可靠,符合有关门窗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开启、关闭灵活。
3)手动开启机构或按钮应固定安装在距楼地面1.3~1.5m之间,并便于操作、明显可见。
4)自动排烟窗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并应灵活、可靠。
(三)风机的安装与检测
1.安装与检测要求
1)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2)风机外壳至墙壁或其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600mm,
3)应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并不设减振装置;若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共用需要设置减振装置时,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
4)吊装风机的支吊架应焊接牢固、安装可靠,其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5)风机驱动装置的外露部位必须装设防护罩;直通大气的进、出风口必须装设防护网或采取其他安全设施,并应设防雨措施。
2.检查方法:
依据设计图核对、观察检查。
二、系统的调试
防烟排烟系统调试——
在系统施工完成及与工程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调试合格后进行,
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也可以委托给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进行。
(一)单机调试
(二)联动调试
第四节 系统验收
一、验收资料查验
二、观感质量检查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性测试
四、合格判定
一、验收资料查验
(一)查验内容
(二)检查方法
查验相关资料、记录
二、观感质量检查
(一)检查要求
(二)检查方法
尺量、观察检查。
三、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性测试
(一)系统设备手动功能验收
(二)设备联动功能验收
火灾报警后,根据设计模式,相应系统及部位的送风机启动、送风口开启,排烟风机启动、排烟阀(口)开启,自动排烟窗开启到符合要求的位置,活动挡烟垂壁下降到设计高度,有补风要求的补风机、补风口开启;各部件、设备动作状态信号在消防控制室显示。
检查方法:
动作检查。
(三)自然通风及自然排烟验收
下列项目布置方式和主要性能参数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可开启外窗的面积。
2)内走道可开启外窗的面积。
3)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的面积。
4)中庭可开启的顶窗和侧窗的面积。
5)避难层(间)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的面积。
检查方法:
尺量。
(四)机械防烟系统的主要性能参数验收
1)任选一层模拟火灾,打开送风口,联动启动加压送风机,当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封闭避难层(间)门全闭时,测试该层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封闭避难层(间)的余压。
2)打开模拟着火楼层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的防火门,对于地上楼梯间,当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负担层数小于15层时,同时打开模拟着火楼层及其上一层楼梯间的防火门;当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负担层数大于等于15层时,同时打开模拟着火楼层及其上、下一层楼梯间的防火门;对于地下楼梯间,同时打开模拟着火楼层楼梯间的防火门;测试各门洞处的风速不应小于0.7m/s。
检查方法:
动作检查、测定、查阅有关文件、记录。
(五)机械排烟系统的主要性能参数验收
对下列部位的排烟量、排烟口风速进行检查测试,符合设计要求。
1)内走道排烟量。
2)需要排烟的房间排烟量。
3)中庭的排烟量。
4)地下车库的排烟量。
检查方法:
动作检查、测定、查阅有关文件、记录。
(六)补风设施的验收
测试补风量、补风口的风速并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
动作检查、测定、查阅有关文件、记录。
四、合格判定
第五节 系统维护管理
一、系统日常巡查
二、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一、系统日常巡查
(一)系统组(部)件状态要求
1)防烟排烟系统能否正常使用与系统各组件、配件的日常监控时的现场状态密切相关,机械防烟、排烟系统应始终保持正常运行,不得随意断电或中断。
2)正常工作状态下,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通风空调风机电控柜等受控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受控的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通风空调风机等电控柜设置在手动位置。
3)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系统内的防烟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的动作状态。
应能控制系统的启、停及系统内的防烟风机、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口、电控挡烟垂壁的开、关,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应能停止相关部位正常通风的空调,并接收和显示通风系统内防火阀的反馈信号。
(一)系统日常巡查要求
每日巡查内容:
1)查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控制柜的标志、仪表、指示灯、开关和控制按钮;用按钮启、停每台风机,查看仪表及指示灯显示。
2)查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风机外观和标志牌;控制室远程手动启、停风机,查看运行及信号反馈情况。
3)查看送风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电动排烟窗的外观,手动、电动开启,手动复位,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
二、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一)每月检查内容及要求
1.防烟、排烟风机
手动或自动启动试运转,检查有无锈蚀、螺钉松动。
2.挡烟垂壁
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试验,检查有无升降障碍。
3.排烟窗
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试验,检查有无开关障碍,每月检查供电线路有无老化,双回路自动切换电源功能等。
(二)半年检查内容及要求
1.防火阀——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试验,检查有无变形、锈蚀,并检查弹簧性能,确认性能可靠。
2.排烟防火阀——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试验,检查有无变形、锈蚀,并检查弹簧性能,确认性能可靠。
3.送风阀(口))——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试验,检查有无变形、锈蚀并检查弹簧性能,确认性能可靠。
4.排烟阀(口))——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试验,检查有无变形、锈蚀并检查弹簧性能,确认性能可靠。
(三)每年检查要求
1.检查内容及要求
每年对所安装全部防烟排烟系统进行1次联动试验和性能检测,其联动功能和性能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2.检查方法
按照第三节“系统的安装检测与调试”中关于“联动调试”的相关要求进行。
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