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化招标文件标书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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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HBZT-2010-WG050
招标人:
应城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应城市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招标内容:
信息管理系统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参考格式
第四章信息系统总体需求
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附件样表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应城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应城市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
HBZT-2010-WG050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是应城市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实施,包括:
投标人具有合法知识产权的商品化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软件、为满足招标人实际应用需求所必须的应用软件客户化开发工作、应用软件功能扩充、修改、维护、基础数据准备、服务器系统平台选型及配置、操作系统与数据库系统选择及配置、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新旧信息系统数据切换等建设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应用软件不一定按照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模块进行划分,但必须包含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基本功能,同时允许增添新的功能模块,增添的功能模块将作为重要的考虑因素。
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工作站和备份方案等选型和建议作为重要的考虑因素,系统方案须提供技术说明和基本报价,本次招标包含HIS、LIS、PACS、RIS、电子病历以及硬件设备部分等,请各投标人列出HIS、LIS、PACS、RIS、电子病历等的详细方案、硬件设备的配置以及上述部分的报价。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书中所述的招标项目,最终软件包含范围、实施模块和分期实施步骤等项目内容在商务合同中最终确定。
工程实施方式:
各投标人根据应城市人民医院实际情况进行总体设计方案,按需实施。
实施地点:
应城市人民医院。
3、投标人基本条件:
3.1、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照齐全、有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及以上。
3.3、投标人投标使用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成熟的,具有相关工程案例的产品。
投标人投标的软件产品必须具有软件产品著作权和软件产品证书,并提供最新版本产品参加投标;投标人投标的硬件产品必须具有设备厂商的原厂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4、所有软件只使用以下一种数据库的同一版本Oracle、SQLserver、DB2等;
3.5、投标人须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IT服务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TEC:
27001信息管理安全体系认证);
3.6、为保证医务人员在网上传递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投标人必须无偿为医务人员办理CA认证(CertificateAuthority),获取密钥;
3.7、投标人须在湖北地区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有快速响应和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
4、标书发售:
投标人可从2010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凭法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8楼)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售价为每份4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5、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
2010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7、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8、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0、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
应城市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
湖北省应城市蒲阳大道25号
电话/传真:
0712-3222436
联系人:
刘主任
11、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8楼
邮政编码:
430071
电话/传真:
027-87830670/87313606
联系人:
余轶菲、钟小芳、刘志承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5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为了使投标人了解本招标书性质,按招标人的要求编写投标书,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应城市人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
招标编号:
HBZT-2010-WG050
2
招标单位:
应城市人民医院
地址:
湖北省应城市蒲阳大道25号
联系人:
刘主任
电话:
0712-3245044
3
招标代理: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8F
招标方联系人:
余轶菲、钟小芳、刘志承
电话/传真:
027-87830670/87313606
4
投标人基本条件:
4.1、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照齐全、有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及以上。
4.3、投标人投标使用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成熟的,具有相关工程案例的产品。
投标人投标的软件产品必须具有软件产品著作权和软件产品证书,并提供最新版本产品参加投标;投标人投标的硬件产品必须具有设备厂商的原厂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4、所有软件只使用以下一种数据库的同一版本Oracle、SQLserver、DB2等;
4.5、投标人须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IT服务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TEC:
27001信息管理安全体系认证);
4.6、为保证医务人员在网上传递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投标人必须无偿为医务人员办理CA认证(CertificateAuthority),获取密钥;
4.7、投标人须在湖北地区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有快速响应和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
5
付款及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后,预付该期所上软件模块合同总金额的20%;
2、项目上线六个月后验收,在该期项目通过正式验收(甲乙双方签订正式验收文件之日视为通过正式验收)甲方付至乙方合同总金额的90%;
3、系统验收后两年(投标人应承诺正式验收后两年内免费纠错)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余下的10%。
6
拦标价:
本工程设置拦标价,于开标前72小时告知投标人。
若投标人的总报价高于拦标价则投标无效。
7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8
本项目招标编号为:
HBZT-2010-WG050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万元整,交纳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4日17时30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收款人: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工行武铁支行
账号:
3202006619200017058
行号:
826136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提交的备选方案不予考虑。
10
投标书: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
11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12
开标日期:
2010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投标截止日期:
2010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13
签订合同地点:
应城市人民医院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书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项目。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提出招标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货物招标采购的政府机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即“需方”。
2.2 “招标代理机构”即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资质的,可从事相应招标代理业务的专职机构),简称“招标公司”。
2.3 “招标方”系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2.4 “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如果该投标人本次中标,即成为中标人,也称“供方”。
2.5 “货物”系指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供方向需方提供的一切软件、设备、机械、仪器、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手册及其他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他类似义务。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照齐全、有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及以上。
3.1.3、投标人投标使用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成熟的,具有相关工程案例的产品。
投标人投标的软件产品必须具有软件产品著作权和软件产品证书,并提供最新版本产品参加投标;投标人投标的硬件产品必须具有设备厂商的原厂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1.4、所有软件只使用以下一种数据库的同一版本Oracle、SQLserver、DB2等;
3.1.5、投标人须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IT服务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TEC:
27001信息管理安全体系认证);
3.1.6、为保证医务人员在网上传递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投标人必须无偿为医务人员办理CA认证(CertificateAuthority),获取密钥;
3.1.7、投标人须在湖北地区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有快速响应和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也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得
5.1 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即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
6.1本招标文件规定了需要采购的货物、招标程序和合同一般条款,包括: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参考格式
第四章信息系统总体需求
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附件样表格式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发现有差错、疑问或对内容有理解不清之处应在开标截至日期1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提请招标公司解释,招标公司将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根据需要,该书面答复内容同时分发给其它投标人,并视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公司根据需要可对本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并视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补充、修改的内容招标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公司是否收到补充、修改文件。
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公司可以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编制说明
9.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认履行本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9.2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9.3若投标人只填写和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给评标造成困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度量衡单位
10.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公制。
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
11.1.1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1.1.1.1投标书;
11.1.1.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1.1.3投标一览表;
11.1.1.4投标分项报价表
11.1.1.5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1.1.1.6税务登记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近两年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1.1.2投标商务文件
11.1.2.1投标报价汇总表(系统集成部分和软件系统部分);
11.1.2.2投标报价明细表(系统集成部分的硬件应有的具体配置功能说明及报价、软件系统应有具体的模块功能说明和报价);
11.1.2.3服务承诺书;
11.1.2.4投标人根据标书第五章的内容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
11.1.3技术响应性文件
11.1.3.1需求应答书;
11.1.3.2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模块功能和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及业务流程图;
11.1.3.3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11.1.3.4有关投标软件和服务的技术文件;
11.1.3.5软件安装、调试和验收的方案和时间、付款方式、售后或开发后服务措施与培训计划。
11.2投标文件的编写说明
11.2.1上述所指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有效公章。
11.2.2投标人应按上述内容、顺序及附件中格式要求完整的编制投标文件,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11.2.3投标应列出其认为必要的其它选件,这些选件将有利于系统的更好利用。
因此应提供有关选件型号、功能、数量及单价等方面的详细资料。
11.2.4投标人须保障使用方在使用其软件、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以及所有与此有关的法律指控。
任何第三方如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1.2.5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标明“商务分册”、“技术分册”字样:
商务分册具体内容及顺序:
●投标书(格式见附件1-1)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2);
●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
●投标详细报价清单(软件分系统模块报价)(格式见附件1-4)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5)
●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6)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近两年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1-7)
●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1-8)
●提供2007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9)
●有关投标软件和服务的证明文件
技术分册具体内容及顺序: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及技术性能概述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各模块功能和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
●人员技术培训计划(包含硬件设备的培训)
●系统售后服务方案
●有关投标软件和服务的技术文件;
11.2.6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并以中文为准。
11.2.7投标人须用人民币报价。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为准,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除外。
11.2.8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目的地交货价),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系统正常、合法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硬件设备、材料、软件、使用授权、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开发、安装、调试、集成、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用户单位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1.2.9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需求列表》报出所需项目,并提供各个分系统或子系统的明细价格。
若投标人所投标的具体应用子系统的划分与招标文件需求列表的子系统划分有差异,投标时可按投标人具体的子系统进行投标,但投标人的具体子系统的应用功能必须全部含盖招标文件需求列表的子系统的全部功能,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分系统或子系统)应在报价表中做出补充。
11.2.10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由以下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功能模块部分(软件开发部分)进行报价;第二部分是对招标文件中的系统集成部分(硬件部分)进行报价,并标明具体品牌、型号、数量及配置;
12.2投标报价表上标明的价格应为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交货价,亦即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实际供应价;
12.3投标报价应为最有竞争力的报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市场变化的情况下进行报价;
12.4投标报价实行固定价格报价法,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2.5投标报价必须详细包括:
功能模块、功能说明、实际报价,按各项分别开列单价和总价;
12.6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系统管理员培训、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培训的费用、系统集成费用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已包括在总价及分项单价内;
12.7涉及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许可的,已包括在总价内;
12.8对于质保期过后的售后服务费,应单独列出报价(不包含投标总价中,按年费用计算,并详细说明服务具体内容);
12.9投标书、投标报价表中的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货币的计量单位为元。
本工程设置拦标价,于开标前72小时告知投标人。
若投标人的总报价高于拦标价则投标无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为保证招标工作有效而顺利地进行,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人应在递送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2本次投标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
13.3对于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即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5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7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3.7.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3.7.2根据第23.5条的规定,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
13.7.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根据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为规定的开标之日算起60天,在此期间内投标文件有效。
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改变投标报价、交货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
投标有效期较短的,招标人可以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公司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公司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第13条有关投标保证金没收和退还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文件必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章,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
15.2投标人应按照第11条的要求,递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3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包封加以密封。
16.2装投标文件的包封上应写明:
16.2.1收件人: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8楼
16.2.2标书编号
16.2.3招标项目名称
16.2.4投标货物名称
16.2.5投标人名称、地址
16.2.6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16.3投标文件如果未按要求密封,招标公司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公司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7.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7.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向招标公司送达投标文件,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17.2若招标公司按照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18.1按照第17条的规定,招标公司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寄(送)出的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公司。
有关修改或撤回的书面文件必须由签署原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9.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6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9.3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否则,根据13.7条规定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9.4在评标结束以后,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均不得收回投标文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招标方归档,以便接受有关部门的复查。
五、开标、评标、定标
20.开标
20.1开标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公开的方式进行。
20.2开标会由招标公司主持,邀请招标单位、投标人、公证、纪检、监察等单位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0.3按照第19条规定,已被确定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启封。
20.4开标时公证人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正本”,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是否有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及其它有价值的内容。
20.5招标公司应按第20.4条规定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1.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招标方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评标委员会
22.1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2.2评委会由需方代表、以及从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
其中招标人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人从湖北省评标专家总库确定的专家名册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2.3评委会全面负责评标工作。
23.评标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