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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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监理规划

嘉雨路(预备役师~沿河路)工程

 

安全监理规划

 

编制:

审批:

 

湖南友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嘉雨路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零一零年八月

一、安全监理工作依据3

二、安全监理工作目标4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4

四、安全监理分工及工作职责5

五、安全监理工作制度8

六、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16

七、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6

八、督促施工总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专业分包

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17

九、审核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19

十、安全监理工作监控要点19

十一、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问题的处理33

十二、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旁站监理34十三、旁站监理工作程序34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嘉雨路(预备役师~沿河路)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高桥片区

3.建设规模:

接预备役师至沿河路,全长1059.16米(K0+200~K1+259.16)

4.工程造价:

总投资约2067.12万元.(按施工合同所确定的总价)

5.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6.主要技术指标:

1)路线等级:

城市次干道与城市支路

2)机动车道设计车速:

城市次干道为40km/h;城市支路为30km/h

3)沥青路面设计年限:

15年

4)道路标准横断面组成为:

道路标准横断面组成:

城市次干道为双向六车道,其中(6.5+23+6.5=36)米;城市支路为双向四车道:

(3.0+14.0+3.0=20)米

7.建设单位:

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为业主).

8.质量监督单位:

长沙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9.安全监督单位:

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

10.设计单位:

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1.勘察单位:

长沙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12.监理单位:

湖南友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施工单位:

湖南德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一、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1.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3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4湖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程

1.5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

1.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1.7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3号令)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

1.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二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2.1  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2.2  无人身伤亡事故

2.3无重大火灾事故

2.3  无生产交通事故

2.5无中毒事故

2.4  轻伤频率控制在0.5%以内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3.1.1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3.1.2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3.1.3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且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3.1.4  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3.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3.2.1  检查施工总、分包单位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3.2.2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2.3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验收管理制度等。

3.2.4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工、安装拆卸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2.5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2.6  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3.2.7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3.2.8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2.9  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

该文件包括: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程序文件、施工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在内的保证措施、支持性文件、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检查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

3.2.10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保证安全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到位;

3.2.11  强化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施工安全管理;

3.2.12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

检查交底及动火审批目录、记录说明。

检查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对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检查动火许可证、模板拆除申请表,检查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3.2.13  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的内部检查。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表、脚手架搭设验收单、特殊类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井架与龙门架搭设验收单、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单、落地操作平台搭设验收单、悬挂式钢平台验收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接地电阻测验记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电阻测验记录、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卡、施工机具验收单:

并对安全检查进行记录;

3.2.14  检查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控制;检查事故隐患控制记录:

事故隐患处理表、违章处理登记表、事故月报表;

3.2.15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目录及记录说明;新进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3.2.16  检查施工单位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表,提醒施工单位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节前后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抽查施工单位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

四、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分工及工作职责

4.1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与分工

姓名

专业

职称

监理证书编号

具体分工

潘利军

工民建

工程师

43000436

总监:

对整个工程的安全监理负责

伍良波

道路与桥梁

工程师

湘监工字第X031156号

专业监理工程师:

负责路基、基层

和面层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李红祥

工程与管理

工程师

资格证号:

0130567

现已注册公示

专业监理工程师:

负责排水、绿化、交通设施、施工临时用电和外电防护的安全监理工作

沈奇

工民建

工程师

湘监协(2008)H064号

监理员、测量员兼资料员:

协助监理工程师安全工作

施工过程中,成立安全监理检查小组,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与监督工作,现场安全监理小组的设置情况如下:

组长:

潘利军

组员:

伍良波、李红祥、沈奇

4.2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4.1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4.1.1  贯彻落实本公司的方针和目标,对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4.1.2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4.1.3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4.1.4  在主持编写监理规划时,增加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4.1.5  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1.6  检查和督促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4.1.7  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4.1.8  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工程暂停令、复工报审表;

4.1.9  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1.10  定期审阅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日记,并签字;

4.1.11  负责处理所监项目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公司。

4.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监理职责

4.2.1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搞好本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总监不在时全面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4.2.2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4.2.3  审查专业分包资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2.4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4.2.5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2.6  协助总监检查、督促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4.2.7  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4.2.8  组织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4.3  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4.3.1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4.3.2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分包单位资质、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3.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项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意见;

4.3.4  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3.5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4.3.6  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4.3.7  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交底及交底记录情况;

4.3.8  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负责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并签字(含回复单);

4.3.9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4.3.10  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具体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4.3.11  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4.3.12  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4.3.13  收集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完工后与监理资料一并交公司归档。

4.4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4.4.1  负责和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4.2  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审查,并协助、配合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4.3  协助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4.4  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存安全隐患时,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向总监理程师(安全监理人员)反映;

4.4.5  协助安全事故所涉及的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并检查整改情况;

4.4.6  接受总监(总监代表)的安排,临时代替安全监理人员工作。

4.5  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4.5.1  在施工现场巡视、旁站监理过程中,除对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实施动态监督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4.5.2  当发现有安全生产违规操作时,有责任及时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4.5.3  接受总监(总监代表)安排,临时代替安全监理人员工作;

4.5.4  负责项目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五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5.1健全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

总监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与分工。

5.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5.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的总监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96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48小时。

注册两个专业的,每年接受相应两个注册专业选修课各8学时的继续教育。

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5.4工程会议制度

为了监理部在现场更好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公司制定工程会议制度,由各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实施。

工程会议纪要由现场监理人员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整理后,及时发送各参加单位,并上报公司档案室存档。

5.4.1、工程例会制度

1)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各工地总监(或总监代表)定期召开工程例会;

2)工程例会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召开,原则上应每周召开一次,时间相对固定,在施工平缓期可酌情延长,但最长间隔不能超过半个月;

3)工程例会参加单位人员为: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人员;

4)遇重大技术问题需处理时,应特邀质监站、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及建设方工程负责人参加;

5)工程例会内容为: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5.4.2、工程专题会议及其它会议制度

工程中涉及到造价、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或重大技术问题时,应召开工程专题会议。

1)工程专题会议必须有明确的议题;

2工程专题会议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主持召开,有关监理人员、参建单位负责人、业主代表参加,必要时应邀质监和有关专家参加;

3)工程专题会议经与会各方充分讨论后应有决定性结论。

如会议达不成决议,应说明原因并拟定下次会议的时间或计划;

4)会议决定对参加会议各方,及会议涉及单位具有约束力,但不具备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5.5、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要求各项目监理人员建立监理工作日志;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建立项目监理工作日志。

并督促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严谨书写《监理工程师日志》。

3)、监理工作日志是详尽记录工程建设中各种情况(含安全)的资料,是考核工程状况的依据。

应按公司所制《监理工程师日志》的统一格式书写,叙述准严谨,文字通顺清晰。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专业书写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日志》,若兼管多个工程,则按不同工程分别书写监理工程师日志,每个工程项目对应一本《监理工程师日志》。

5)、监理工程师日志应按规定统一存档。

6)、监理部定期组织检查监理工程师日志的记录情况。

5.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由项目总监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批准,不能同意开工。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方案。

5.6.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5.6.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需要承包商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承包商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5.6.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

5.6.4、承包商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组织施工。

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

5.6.5、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后,还应报送公司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业主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5.6.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业主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商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5.6.7、承包商报给项目监理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名,应有承包商负责人签字,并盖承包单位公章。

5.6.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有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和技术负责人的审批签字意见;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4)施工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备针对性、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5)工期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季节性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进。

5.6.9、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完毕后,应形成审核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的审核意见。

5.6.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应及时签发给承包商,并报送业主。

5.7、工程安全督促检查制度

5.7.1、工程施工必须确保安全进行。

5.7.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7.3、监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是否落实;

3)、关键岗位是否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安全资料是否按要求审核,安全资料是否与进度同步;

5)、用电安全;

6)、检查、核实既有管线是否受施工的影响,并确保安全。

5.7.4、施工单位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近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义务及时检查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后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通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发给施工单位。

5.7.5、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5.7.6、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安全监督站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7.7、发现安全及隐患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5.8、工程监理安全巡视制度

5.8.1、为保证各工地生产安全,及时纠正监理工作中的偏差,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应对所监理项目实施技术监控,并作巡回检查;

5.8.2、总工、技术、质量和安全部门负责人每月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作不定期抽查。

5.8.3、对现场出现的工程安全事故及重大安全隐患,总监及技术、安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到场进行处理;

5.8.4、巡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1)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及工作表现;

2)劳动纪律及挂牌上岗执行情况;

3)有关安全及其他监理资料的整理情况;

4)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拨款等情况;

5)协助解决现场监理人员的实际困难。

5.8.5、现场监理负责人应如实地反映工程安全状情况,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总部请示、汇报;

5.8.6、负责巡视工地的人员均须填报监理巡视工作报告表,此报告将作为巡视人员年终考核的依据;

5.8.7、监理部应将检查情况加以整理成文,下发各工地进行交流,并作为各工地考核评比依据;

5.8.8、项目监理办对巡视情况必须做详细记录,以便更好地指导下一步的工作。

5.9、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5.9.1、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5.9.2、安全监理月报:

每月26至30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对上月安全施工情况及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总结,下月5日前提交业主与公司。

安全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本月工程概述;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3)本月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存在的问题;

4)本月监理部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的分析。

5)本月参建方安全施工活动资料;

6)本月各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商等)和项目监理部有关安全方面收发文情况及处理结果。

7)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情况的监理综合评价;

8)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9)下月安全监理工作重点。

10)工程安全文明状况照片资料

5.10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5.10.1紧急情况包含的类型

5.10.1.1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严重的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5.10.1.2工程监理咨询过程中,本公司监理人员发生严重失职或违法行为;

5.10.1.3业主严重投拆;

5.10.1.4其他紧急情况,如行业或主管部门突击检查、发生的刑事犯罪情况等。

5.10.2紧急情况信息的来源

5.10.2.1项目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监理活动如巡视、见证与旁站,或咨询过程中主动发现的相关紧急情况信息;

5.10.2.2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引发的紧急情况信息,如突发事故。

5.10.3紧急情况的分类:

5.10.3.1严重紧急情况(A类紧急情况):

包括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次性受伤三人以上或造成人员死亡)、严重设备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关键、特殊过程施工)、大面积火灾、严重质理事故(工程结构安全构成影响)、刑事犯罪(如群体斗欧、凶杀)、监理控制指标发生严重偏差等;

5.10.3.2普通紧急情况(B类紧急情况):

包括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性受伤一人以上三人以下)、设备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或不影响关键、特殊过程施工)、区域火灾、较大质量事故(工程使用功能影响)、刑事犯罪(如斗欧)、业主严重投诉、项目监理人员违法、监理控制指标发生较大偏差等;

5.10.3.3一般紧急情况(C类紧急情况):

包括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性受伤一人以下)、设备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或不影响关键、特殊过程施工)、一般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影响)、刑事犯罪(如偷窃)、业主投诉、监理控制指标发生偏差、工作失职、行业或主管部门突击检查等;

5.10.4发生紧急情况处理原则:

5.10.4.1就近不就远原则;

5.10.4.2损失最小原则;

5.10.4.3原因没有分析清楚,相关人员没有经过教育不放过原则;

5.10.4.4相关责任人员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5.10.4.5没有采取措施纠正与补救不放过原则;

5.11督促整改制度

5.11.1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实行专人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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