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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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案例研究
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股改成功上市后,不良贷款处置主要通过动用自身拨备核销、批量打包转让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依法保全、现金清收等途径来实现。
2012年末,某国有银行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A银行)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采用市场化处置方式转让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这是天津市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首次尝试。
一、A银行不良贷款债权转让案例
B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主营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
注册资金1500万元。
截至2004年6月末。
B公司在A银行贷款余额1900万元,抵押物为天津市某区80套房产。
2004年6月,B公司还款能力出现问题:
同年9月,B公司总经理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强行羁押,公司资产被人民法院查封;2005年6月,停止经营;2008年12月29日,B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2006年3月,A银行以B公司无力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年5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A银行胜诉。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曾擅自出售抵押房产,造成多名案外人提出异议,法院拍卖处置抵押物困难重重,致使该案始终未能完成执行程序。
截至2012年3月8日,B公司拖欠A银行贷款本金1900万元,利息1172.79万元。
鉴于该案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未能完成法律执行程序,A银行尝试通过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该房地产公司不良贷款债权方式实现不良贷款的处置。
一是寻求新途径,制定债权转让方案。
鉴于该笔不良贷款处置的难度、特点以及抵押物房产的各类瑕疵等情况。
A银行开拓思路,探讨运用市场化手段处置不良贷款债权的新途径。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A总行《做好2012年度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2年初,A银行依法拟定了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采用市场化处置方式转让某房地产公司不良贷款债权的方案。
二是探索新模式,严格执行总行批复。
2012年4月28日,A银行就该笔不良贷款债权转让价格、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支付方式、转让交易价款处置等事宜向A总行报送请示。
2012年5月11日,A总行批准同意A银行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对外公开转让该房地产公司不良贷款债权,并规定了该笔债权挂牌交易价格及下浮幅度。
三是尝试新方式;公开透明债权转让程序。
根据A总行批复要求。
2012年6月7日,A银行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处置。
在挂牌过程中,A银行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确定的审批程序和公示时间,对不良贷款债权信息、买受人受让条件以及相关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公开披露。
按照A总行批复文件要求,以2012年6月8日该笔不良贷款本金、利息及产生的全部费用合计数为依据,第一次挂牌转让价格确定为3200万元,在无人竞买的情况下,先后依次20%、10%两次降价,挂牌价调整为2350万元,最终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
并交纳了挂牌价格30%的保证金。
2012年7月26日,A银行与受让方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价款为2350万元。
2012年10月31日,A银行向受让人交割与该案债权有关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他项权证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并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B公司。
至此,A银行完成全部债权转让程序,B公司不良贷款本息合计3200万元,该行垫付的诉讼费、拍卖费、评估费、债权转让交易佣金、交易手续费、交易鉴证手续费共计46.48万元、律师费47万元。
本息及可计量费用成本共计3293.48万元,债权最终转让价款为2350万元,在归还全部贷款本金1900万元后,实际应收未收利息损失943.48万元。
四是反映新成果,及时报备债权转让事项。
按照《天津银监局转发<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津银监办发[2009]38号)的有关要求。
A银行向当地银监局报送了《关于转让天津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的情况报告》,及时反映不良贷款债权转让情况。
二、A银行不良贷款债权公开转让的优势与不足
A银行此次通过公开市场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是天津市商业银行开拓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一次有益的尝试。
一方面针对涉诉不良贷款“胜诉难、执行难”的现状,通过公开透明的市场,争取多元化主体包括诸多社会投资者的公平参与,有利于不良贷款的价格发现,并及时转化成现实的流动资产,不良贷款变现时间大幅缩短。
另一方面,采用市场化方式,拓展了处置渠道。
利用产权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平台,采用市场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
拓展了处置的渠道和手段;进一步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严谨,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操作风险、法律风险、资金风险和道德风险;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的信息发布功能和专业化服务手段。
充分形成市场竟价机制,实现了处置效益的最大化,最大程度地维护了银行权益。
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流程,该案例的处置过程仍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未认定不良贷款责任人,处置环节有疏漏。
在该案例中,A银行对B公司贷款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未能在贷款企业还款能力出现问题时及时预警、压缩并收回贷款,在贷款企业涉案后也未及时提起诉讼,这些都是信贷资金形成风险的潜在原因。
此外,在抵押物管理上也存在瑕疵。
未能定期对抵押物进行核查、估值;未能及时掌握贷款企业擅自出售抵押房产的信息,造成案件即使胜诉却仍面临执行难的局面。
鉴于上述原因,按照《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对批量处置不良资产及时认定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和银监会或属地银监局”,A银行应对该笔不良贷款认定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但该行并未执行责任认定程序。
二是未建立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处置流程有待完善。
按照《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的有关要求,“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应的制度和内部批准程序。
”目前,A总行仅对该案例处置过程中提出相关要求。
未针对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制定风险管理及内部审批制度,处置程序中仍有需要完善的环节,对卖方的尽职调查、资产估值、买受人的资格认定、部分资产损失等易产生道德风险的环节应进一步规范。
三是应收未收利息损失的帐务处理有待进一步明确。
本案例成功处置后,贷款本金虽得到全额偿还,但应收未收利息损失达943.48万元,也使得一部分国有资产流失。
这种损失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帐务处理并责任到人。
三、两点建议
(一)加大处置不良贷款转让的配套政策和法律支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目前,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障碍,但是政策层面仍缺乏明确的规定。
监管部门应结合市场需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对统一的市场规则和交易标准。
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对这一处置方式进行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建立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不良贷款债权的风险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避免转让行为中的道德风险。
(二)创新处置方式,提升资产价值回报
银行除运用催收、诉讼、核销等传统手段处置不良资产外,还要积极探索处置新手段、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处置效率和效益。
其一,加强对押品的管理,认真做到定期核查和市场估值。
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注重押品的选择,对于存在法律瑕疵及变现困难的押品应谨慎对待,对银行内部难以管理的抵押品可以外包给中介机构,进行专业维护保养。
达到其保值或减缓贬值速度。
其二,政府部门牵头或单独组建不良资产交易平台,汇集各方资源信息,通过挂牌交易、集中竞价、公开买卖等方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不良资产市场化运作;三是积极探索资产推介、资产置换、转让出售、资产证券化等不良资产处置方法与途径,加快不良资产的变现,使银行资产得以保值增值。
信用卡道德风险案例研究
东胜讯去年6月,东胜区公安分局接到各大银行报来的多起信用卡诈骗案。
该案犯罪嫌疑人宋某伙同其弟弟、妻子等人在其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的老家,以办理电话卡等为名向其同村人员借用身份证多达58张,并使用借来的58张身份证及本人的身份证冒名向鄂尔多斯市与呼和浩特市内的11家银行申请办理了242张银行信用卡,并利用这些信用卡在东胜地区、通辽地区以及辽宁等地区的不法商户套取大量现金,将套取的现金用于对外放高利贷、个人投资及消费,后因无力偿还信用卡银行欠款,造成120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2014年7月,东胜区公安分局将逃跑一年多的嫌疑人宋某及其结伙犯罪的弟弟、妻子等人抓获,现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至此,东胜区最大的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宣布告破。
(孙丽红)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商业银行逐渐重视信用卡业务,外资银行也以不同方式介入信用卡业务。
各发卡银行发卡量大幅上升,市场竞争逐渐开始激烈,区域性的竞争尤为突出。
同时,国内的信用卡受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银行卡联网通用的目标已基本实现,由多元化市场主体构成的信用卡产业链初步形成,银联作为国内民族品牌的信用卡组织和发卡品牌,逐步得到国内客户乃至国外客户的认可。
截至2008年第四季度末,全国信用卡发卡量为14232.9万张,同比增长57.7%;信用卡期末信贷总额9804.57亿元,同比增长75.8%,是2006年同期的3.2倍;期末应偿信贷总额1582.12亿元,同比增长110.9%,是2006年同期的4.8倍;信用卡支付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24.3%。
不过,随着信用卡市场的不断发展,发卡银行面临的业务风险也日益显现,如信用风险、欺诈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尤其是信用卡作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金融产品,虽然贷款基于消费,且基本为小额,但客户群体众多,审核手续简单,在银行对客户信息收集、信息筛选中都面临不对称信息问题,由于客户收入变化,或是恶意拖欠会造成较大的信用风险,即使存在有效的风险监控机制,事后逾期催收手段,但同样面临较高的交易成本。
同时,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信用卡业务时间还不是很长,业务经验相对匾乏,业务开展前期,单纯追求卡量的粗放式经营模式,信用卡风险集聚。
2008年,我国的信用卡不良率大概在1%左右,并且一直处于上涨的趋势中,到2009年年底,信用卡不良率根据预测可能会上升到3%-4%,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正在逐渐扩大。
于是,对信用卡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分析、监控和有效的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是关系到信用卡业务的成本控制以及业务收入的重要环节。
在信用卡风险管理的操作过程中,需要制定合理的授信政策和审批流程,并对客户用卡过程进行监控和跟踪,运用国外较为成熟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技术对客户的个人信息、用卡习惯进行分析,找出能归纳定义持卡人风险的特征,并在审核和授权环节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信用卡风险,减少风险给银行资金带来的损失。
在实务操作中,我国银行对于信用卡的风险管理仍处于摸索阶段,缺乏系统、有效涵盖宏观外部经济环境和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控制的整体机制,因此研究信用卡风险管理对促进银行业务的创新,推进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保持银行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2.3发卡行内部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对发卡银行内部人员而言,信用卡发行、使用规定及内部运作程序等信息是没有秘密可言的,但是内部人员的素质却有较大的隐蔽性。
内部人员可能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作案,损害银行利益以达到个人利益的目的。
如记账串户、盗窃他人资金。
发卡银行对内部人员信息的不了解则易给银行带来损失。
这些信息不对称给发卡机构的生存和盈利带来巨大威胁,成熟的个人征信系统、严密的风险分析技术、科学的监管措施和及时沟通等等都是今后解决信用卡业务中信息不对称状况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3.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
3.1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现状
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业务采用集中经营、集中管理和集中运作的模式,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总行信用卡中心为信用卡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信用卡业务的统一经营和管理。
信用卡风险管理根据持卡人潜在还款风险的不同,对信用卡的持卡人欠款质量实行五级分类管理。
对业务发展中发生的各种风险损失,按照财政部《银行卡透支呆账准备、坏账准备及透支呆账、坏账和其他损失核销的暂行规定》及建行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核销处理。
2006年,中国建设银行抓住当前国内信用卡市场发展的关键时期,以赶超主要竞争对手为目标,不断提升信用卡市场影响力、产品竞争力、客户满意度和风险控制力。
3.2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设银行近年来一直不断探索和强化信用卡风险管理,并取得了长足的迸步.但是,与国外先进发卡银行相比,现阶段中国建设银行在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理念、体系、技术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具体表现在:
3.2.1风险管理理念不够完善
[8]风险管理理念是内部体系中的“软因素”,在发卡银行经营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金融业
发展的历史和经验表明,一些金融机构之所以在风险管理上出现问题,其原因并不是因为缺乏风险管理系统、政策及程序,而是因为落后的风险管理理念不能使这些系统、政策、程序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
过分重视营销,缺乏管理;没有正确处理银行发展的近期和长远目标间的关系;管理意识不到位。
案例:
长沙市某电影院三十多名员工申请信用卡,经办人员在初审时没有认真审核签名情况。
在征信人员复审时发现多份申请表上签名笔迹一致,通过电话核实,发现申请人中多名员工已退休几年,还有的员工根本不知道自己申请了信用卡,后来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发现原来是该单位流动资金短缺,想通过办理多张信用卡进行透支贷款,并循环使用。
3.2.2信用卡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
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是国际先进发卡银行经营运作的坚实基础,也是银行安全性原则的重要体现。
建设银行的信用卡风险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风险管理的基础还不够坚实,具体表现在:
建设银行风险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建设银行还没有形成完整、科学、有效的岗位职责体系;建设银行专业风险管理人才匮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3.2.3信用卡风险管理工具不够先进
建设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技术与国际上其他银行对比相对落后;信用评估手段也不够先进。
我国金融体系建立较晚,现行的国内金融市场还不能向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风险管理工具。
我国发卡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方面远远落在了西方国家之后。
国外很多风险管理工具和理念至今尚未在国内银行风险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
与传统的风险管理主要依赖定性分析与主观判断不同,现代风险管理注重定量分析,大量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和数理统计模型。
近年来,在市场风险管理模型化的推动下,
[9]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化技术也取得了很大进度,如CreditMetrics等模型都代表着最新的技术水平
中国建设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难以对申请人给出科学的评定结果,所采取的办法基本都是通过征信人员的经验判断,人工信用评估方法往往存在以下缺点:
缺乏一致性;手续繁琐、效率低下;人工信用评估方法对今后方法的改进帮助也不大。
4.国内外商业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国际上其他发卡机构或国家银行大多历史悠久,经历了多次的考验,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严密,成熟的经营和风险管理的制度以及竞争策略,累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实力。
不仅金融技术手段先进、发达,而且创额能力和开拓市场的能力非常强,产品的科技化程度较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非常高。
4.1美国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美国银行是中国建设银行的合作伙伴,他通过并购全球最大的独立信用卡发行商美信银行(MBNA),成为全球第一大支付业务和银行卡服务商。
美国目前有4000家公司发行信用卡。
美国银行在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过程中,为防范和控制风险,采取的措施。
4.1.1独特的风险管理理念
美国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其独特的风险管理理念:
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理解并管理风险以获取最大的长期回报,风险管理需要在理解其对收益率影响的前提下进行;通过寻求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来确定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以此达到增长目标和财务目标。
基于这些理念,美国银行信用卡采用承担风险、管理风险并从中获取适当收益的风险管理策略。
4.1.2理性的考核信贷
美国银行并不是简单依赖评分卡,而是推行理性考核信贷。
所谓理性考核信贷,是授信人员根据个人与客户的交流,合理利用数据做出信贷决策,这种决策既要满足业务需求,同时又要严格控制风险。
根
据理性考核信贷的要求,美国银行对信用卡申请都要在申请者经济能力、稳定性及还款意愿的框架内进行审核,并不断地根据环境的变化来发展、改变与适应。
4.1.3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美国银行建立了完善的信用卡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产品计划、信用获取、账户管理、收款和冲销等信贷循环的每个环节都以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并根据管理信息系统中储存的数据作为决策的基础。
4.2香港银行信用卡风险管理经验借鉴
在香港市场上,目前信用卡的发行总量超过1200万张。
其中,VISA卡占70%左右。
MasterCard卡为25%左右,运通卡、JCB卡、大莱卡合计约5%。
香港信用卡市场经过多年的运作,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各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营策略和多样化的竞争方式。
同时,各行针对信用卡风险也有一整套完善的管理体系,香港银行业在经营信用卡业务的过程中,为防范风险发生。
主要采取了如下几项措施:
4.2.1对整个信贷周期实施全面管理
对整个信贷周期的全面管理主要包括四个阶段:
产品计划,客户获取、账户管理、催收和核销。
从
产品计划开始,经各阶段,最终再回到产品计划,是一个循环的过程。
从发卡开始,各阶段都根据行为评分来进行管理决策,通过了解持卡人的整体信用状况制定客户风险评级标准。
根据持卡人的用卡情况及风险度采用不同利率;依据行为评分评估账户风险度,调整持卡人的信用额度。
4.2.2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
信用卡是金融业与高度发达的电脑、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一种金融创新产品。
信用卡业务运作需要以信息处理的高度网络化为基础.在香港,无论大小商户都装有POS机,每笔交易均通过授权,大大减少了风险损失。
由于已联网,可实时监控持卡人的交易情况,监控系统将金额较大或短时内交易频繁的卡号自动提示给信控人员,信控人员可及时核对交易情况,减少了假卡,寄失卡造成的损失。
4.2.3良好的催收策略,及时收回欠款
经信用卡风险管理部门多年时间和有关数字统计研究表明:
催收欠款越及时,欠款回收率越商,风险损失越低。
经信用卡风险管理部门多年时间和有关数字统计研究表明:
催收欠款越及时,欠款回收率越商,风险损失越低。
采取委外催收的方式收回的欠款按一定比例留给委外催收公司,如:
恒生银行在委外催收时,回收金额的25%留在信贷管理公司。
在香港,个人财产状况变动较快,所以风险管理部门必须时刻注意卡户动态,并结合当地经济情况,制定催收策略并不断调整,使催收风险降到最低。
[14]
5.政策建议
5.1制定合理的政策建议
5.1.1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
信用卡业务在众多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的成功表明,一套科学完善的个人信用管理体系是信用卡规范健康发展的前提。
个人信用体系是指在现代经济环境中,个人通过信用方式获得支付能力,以进行消费、投资和经营的一种金融体制,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估制度、个人信用风险预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和个人信用风险转嫁等。
我国急需建立以银行、税收、公安等机构为建设维护主体、内容涵盖个人基本情况、学历、职业、收人、纳税、家庭与财产状况、信用记录等全部资信状况的个人信用体系。
同时,我们还应采取积极措施唤醒公民的信用意识,推广个人信用文化,让个人信用成为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工具。
5.1.2完善的相关法律体系
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严格规范的信用法律体系,法律能规范经济生活中的各种信用关系,支持并推动信用卡风险管理的发展。
在2000年,台湾信用卡诈骗损失高达30亿新台币,占其信用卡消费额的千分之四,这一比例在国际上是比较高的。
究其原因,主要是在立法上对伪造信用卡犯罪的量刑和处罚过轻。
我们应未雨绸缪,及早制订相关法律,保护所有银行卡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5.2风险预警机制
5.2.1完善银行内部信用卡风险管理机制
首先,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设计科学、高效的业务流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使业务的各个环节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
具体而言,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监控与分析以及事后坏账处理三个环节。
事前风险防御包括:
第一,授信策略制定。
授信策略是信用卡授信的基础,决定了整体风险的大小,制订人员要及时搜集、整理和分析各项资料,既包括国内外发卡行授信的先进经验,又包括我国的具体政策环境、信用条件等,制订并不断修订科学高效的授信政策,形成一套合理的授信管理则,并确保这一规则的遵循;第二,市场营销。
市场是信用卡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规范真实的市场宣传以及对客户进行初步筛选能起到正确引导持卡人消费、降低信用风险的作用。
因此,发卡行应加强对市场人员的思想道德培训和业务能力培训,从源头上大大防范信用风险;第三,征信、授信。
此环节对信用卡申请者的资信状况进行仔细的分析,按照授信政策制订的标准,进行严格的筛选,并授予被核准客户相应的信用额度,最终决定申请者能否获得授信,也就直接决定了持卡人的整体风险状况。
风险监控与分析包括:
第一,客户风险分析及管理。
发卡行应有专门从事风险分析及管理的部门,负责对客户的交易进行监控,并定期分析持卡人的整体风险状况和风险分布状况,并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及时防范风险;第二,授权。
发卡行为持卡人提供24小时的信用卡交易授权服务,这也是风险产生的
一个重要环节。
发卡行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授权业务,并对客户交易进行监控,发现可疑交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第三,客户服务。
处理挂失、冻结等业务,协助客户降低失卡、伪卡风险;第四,催收。
负责对短期逾期客户进行还款提醒及协商还款事宜,对于长期或恶意拖欠客户采取法律途径进行催讨,并对逾期状况分布进行分析,适时调整催收政策。
事后坏账处理主要是指对于呆坏账进行资产管理,并通过诉讼、强制执行等法律途径来降低不良贷款率,保证债权的实现。
以上这些环节在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分工,但发卡行必须建立规范合理的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进行。
5.2.2运用高科技发展信用卡业务
与传统的银行业务不同,信用卡业务是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其发展尤其是风险管理的发展又向科技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科技是建立高效风险管理系统的基本前提。
发卡行要加大科技力量的投人,建立信用评价机制、信用动态跟踪分析机制等,利用各种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来控制信用卡业务风险。
例如,在对持卡人进行风险分析和管理时,发卡行要建立强大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运用数学模型和多种技术手段,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分析研究,主动预测客户的风险等级。
第二,建立现代化的授权交换网络系统和资金清算系统,缩短清算时间和止付周期,解决透支问题,降低持卡人失卡风险。
5.2.3从业人员的培训
对于从业人员的培训是降低信用卡内部风险的基本途径。
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包括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内部风险来自发卡行内部,产生于内部员工的工作疏忽或道德风险。
发卡行必须通过培训,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增强员工对工作的责任感,并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更准确的判别、预测、分析和控制风险。
发卡行可采用银行业界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