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考生告知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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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考生告知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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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考生告知暨承诺书.docx

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

  试考生告知暨承诺书

  2021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考生告知暨承诺书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按时到达考点封闭入闱。

面试当天

  6:

00准时入场,

  7:

00入场完毕,未在

  7:

00前入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当天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②本人准考证;③本人面试前72小时内长春市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例如,7月19日面试,须持7月16日(含)以后长春市内检测机构证明);④《2021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考生告知暨承诺书》;⑤《2021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3.考生可拨打长春市疾控中心咨询热线(0431-88612320)了解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长春市按要求报备并隔离观察,并于面试当天出示解除隔离证明。

面试入场前不能出示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面试。

正处在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不予补考。

  4.考生应在7月4日(含)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或下载安装“吉事办”App实名申领“吉祥码”

  (技术咨询电话:

  0431-12342),并以注册“吉事办”手机号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客服热线:

10000/10086/10010),7月4日(含)后手机号码不应更换、不应携号转网。

  5.考生在面试当日需要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统一上交指定收取人员。

所有考生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面试当日入场前,考生不能出具72小时内本人在长春市内检测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面试,不予补考。

  6.面试当天,面试考生需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行两次测温后进入考场。

  “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卡)、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面试考生,经专业评估后视情况到隔离候考室候考,可正常参加面试,并须当场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送检。

在检测结果未明确前,面试考生在隔离候分室等候,不得离开。

  7.面试期间,面试考生应履行规定义务,遵守面试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做到“六不准”:

①不准面试时讲出自己的姓名及有可能影响面试结果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②不准着行业制服或明显标饰服装进入面试主考室;③不准在面试封闭管理期间使用手机、电子腕表、ipad等具有通讯功能的设备(带入封闭场所的须关闭闹钟、关机并封存);④不准未经允许擅离候考室;⑤不准违反保密、回避规定;⑥不准有其他影响面试公平公正或面试工作正常开展的言行。

凡违反“六不准”之一的面试考生,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8.面试考生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自觉服从疫情

  防控和面试工作有关要求,适时佩戴。

  9.在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

  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10.面试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签署本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面试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用正楷字抄写以下这段话,并于面试当天将本告知暨承诺书和《2021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上交指定工作人员: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以上告知事项。

我承诺:

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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