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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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认真组织开展xx市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根据《xx市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防消维办发〔2018〕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广泛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积极倡导品质消费理念,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针对民生消费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社会消费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实现全市两个率先建成作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朱宇云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凌光炯、杨俊龙、陈庆邦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局各科室、分局、消委会负责人组成。

  三、活动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四、活动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召开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定于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2018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

一是回顾总结xx市2017年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的成果、部署2018年全市消费维权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二是讨论《xx市2018年“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三是讨论拟予曝光的xx市2017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四是市领导讲话。

  (放心消费创建办、消保科、法制科、12315中心、市消委会,排在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

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局会同市委老干部局,邀请xx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人走进xx市假冒伪劣商品展厅,通过专人讲解,宣传板报、典型案例等形式,提高老年人的识假辩假的能力。

开展“送法、送科技、送温暖”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活动。

在“3·15”期间,各县(市、区)至少开展一期新《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培训活动。

  (12315中心、消保科、市消委会、各县、区工商(分)局、xx市市场监管局)

  (三)召开xx市电商行业经营者行政指导约谈会。

网络交易活动存在的发布虚假信息、违法广告、价格欺诈、制定不公平格式条款、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市工商局召开全市电商经营者行政约谈会(时间另行通知)。

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秩序,着力营造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引导电商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促进全市线上线下网络交易规范健康发展。

  (信网科、放心消费创建办、消保科、各县(区)工商(分)局、xx市市场监管局)

  (四)广泛开展“3·15”年主题现场宣传活动。

  在“3·15”当天,市消维办在华美立家家居建材广场开展启动“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消维办在“3·15”期间,要围绕年主题,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现场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

xx市:

以红木识假辨假为主题,宣传红木知识,提升消费者红木文化素养;上思县:

以农资识假辨假为主题,增强农民识假辨假能力;港口区:

以日用消费者品识假辨假为主题,引导消费者品质消费,拒买假货;防城区:

在华美立家家居建材广场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

  (消保科、放心消费创建办、12315中心、各县、区工商(分)局、xx市市场监管局)

  (五)结合新《广西消保条例》实施与媒体联合开展“3•15”宣传月专题公益宣传活动。

  “3·15”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2018年消费年主题和新《广西消保条例》宣传力度;要利用好当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短信平台,编制消费维权知识短信,或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扩大《消法》和新《广西消保条例》的普及面和影响力。

  (消保科、12315中心、宣传中心、各县、区工商(分)局、xx市市场监管局)

  (六)征集和曝光xx市2017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市消维办将从各成员单位报送的2017年度受理的消费投诉案件、成功查处的案件或者是消费者过度维权案件中,挑选案值或者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件,评选出“xx市2017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倒逼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

  (法制科、12315中心、消保科)

  (七)公布2017年度消费投诉报告和发布系列消费警示。

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3·15”期间,我局收集并通过xx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12315、12358、12331、12365、12301、12305、12313、12369等热线电话单位的2017年度消费投诉报告、消费警示,为消费者品质消费提供选择。

  (12315中心、宣传中心、市消委会)

  (八)开展2018“3·15执法亮剑”系列行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1.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行动。

要突出重点开展农资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宣传农资监管成效、农资打假知识。

工商局、农委要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市合科)2.配合旅游部门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

加强对游客服务中心、观光车乘车点、景区出入口、景区停车场、观光车行驶沿线、旅游购物场所、景区餐饮行业的检查,重点对旅游纪念品市场、土特产品相关市场;星级宾馆、旅行社、旅游中介机构等相关企业的检查,检查游客的投诉是否及时妥善处理,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是否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坚决惩治违法行为,打造良好的旅游形象,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环境。

  (市合科、商广科)3.配合邮管部门开展寄递行业市场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超地域范围经营、委托未经许可企业经营和超许可范围委托经营、违反加盟管理规定、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书、骗取经营许可和办理备案变更等弄虚作假、停止经营未告知并交回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同时,加强督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台账,配备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强化从业人员岗前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教育,积极维护快递市场秩序,确保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此外,加强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共同对邮政、快递企业涉烟邮件、快件的日常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通过寄递环节收寄的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走私烟或其他法律禁止(限制)类烟草制品违法行为。

  (市合科、消保科)4.开展装饰装修行业市场专项整治。

  以销售装饰装修材料专业(批发)市场、专业商场、建材商(门)店、网络销售平台和提供装饰装修服务的企业为重点对象,紧扣市场准入、执法监管和消费维权三个环节,集中整治无照经营、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各类违法行为,以及装修服务质量差、不履行合同约定、不履行退换货或“三包”义务、不按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或擅自变更装修项目内容、期限等突出问题。

  (消保科、专业市场分局、放心消费创建办)5.配合食药监部门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要注重源头监管,对进货渠道把关不严的经营单位,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对制假售假的黑窝点,一律予以取缔;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一律查明来源和去向,并做好各项记录;对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一律要求下架;对抽检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采取停止经营、下架等有效行政措施,及时处置,严防问题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对在检查中发现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商广科、消保科)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类商品专项整治。

加大对面向农村市场中心镇的大卖场、商品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农资生产经营业户的检查力度,以与农村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等恶意攀附他人商誉行为以及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坚决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商广科、消保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315系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钻研,强化措施和手段,要加强人员和经费的保障,确保“3·15”各项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突出宣传主题,注重活动实效。

要突出“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的宣传。

  要创新活动宣传方式,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

要把握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传播规律,激发公众主动参与,形成更具群众基础、更加贴近生活的互动式传播。

  新闻媒体要在电视上设立“3·15”宣传专栏,加强“3·15”期间系列活动的跟踪报道,广泛宣传我市执法部门在打击侵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上所取得的成效和亮点,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消费的良好氛围。

  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

  “3·15”期间各县、区工商(分)局、xx市市场监管局在本单位门口显著位置拉挂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放有关宣传标语(宣传标语见附件1),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三)高效履职,值班到位。

各县、区工商(分)局、xx市市场监管局要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要确保值班到位。

各县(市)工商局、分局12315中心、基层一线工商机关在“3·15”期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

  3.15”晚会期间,要坚持16小时(08:

00-24:

00点)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转办和反馈工作;二要确保诉求渠道畅通。

各12315中心要确保12315专线和固定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畅通、xx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

活动期间,市工商局将开展随机抽查。

三要确保备勤执法保障到位。

各级工商机关要配备执法应急小分队备勤,密切关注舆情,随时准备做好“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央视晚会转办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加强工作总结报告。

请各县、区工商(分)局、xx市市场监管局将工作总结及报表(附件2)和工作照片于2018年3月22日前报至市工商局消保科OA邮箱,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联系人:

覃博强,联系电话: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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