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装修合同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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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装修合同9篇

  有关装修合同9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

以下是整理的装修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装修合同篇1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地点:

万达广场A座1471室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

室内设计及装修:

地面背景墙石膏墙等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

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合同价款:

人民币:

  500000人民币:

  500000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

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

  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合同价款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

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

  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质量本工程验收标准为:

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准。

  5、工期

  5.1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0,竣工日期:

20xx年11月30,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

  5.2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

  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

  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

  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7、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

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

承包人不得损坏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

  可迁离现场。

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

  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

  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

  程质量。

  8.3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

  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未经验收

  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

  8.4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

  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

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由于

  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上的改变。

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

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

  《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工程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工程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进行计算。

  10.2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

  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

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

  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

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

  整造价审核单》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接受发包人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

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进度款。

  1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12.2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

  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

如工完不

  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工期等内容。

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装修合同篇2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及参与人:

甲方:

XXX有限公司乙方:

XXX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土建承包单位:

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XXX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其解释顺序本合同文件应包括: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图纸

  3、工程量报价清单

  4、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其他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6、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期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标准等投标文件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

  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1、装饰装修范围:

公寓内装修,公共部位装修

  2、装饰工程:

装饰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吊顶、墙面、地面等的基层及饰面;卫生间防水;各类隔断、门槛、窗套、窗帘盒、窗栏杆;各类固定家具等,具体详见图纸、清单。

  3、水暖工程:

甲方已将冷、热水铺设至进户500mm的位置,下水的管道敷设完毕,乙方需将冷热水管道铺设至各用水点,对卫生洁具及其五金件等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卫生洁具的购置。

暖气由甲方分包。

  4、电气工程:

各类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面板等的购装。

不包括弱电可视对讲及监控等。

  5、除以上承包范围外,对于甲方委托的其它工作内容,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支付合理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也必须承担。

  第四条、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要求深化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并在工程完工后出具竣工图纸。

  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的全部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深化设计后的装修图纸的报批,夜间施工、环保、交通、生活用水、临时设施、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排污、噪声超标、施工安全防护、施工合同签定等所有与承包工程施工有关的建设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3、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购配件及必要的结构及环保

  检验、检测、试验,并承担经济费用。

  4、负责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交接和协调工作

  5、负责施工中的定期清洁工作,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及施工垃圾

  外排至排渣站点等。

  6、承担设计图纸中已明确表述或根据规范应当进行的,所有与

  本装修工程有关的预设、凿洞、穿线、改线等。

  7、乙方负责所施工项目的施工图的深化、竣工图的设计、报图;

  报检、报验、报竣;整理档案等。

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以及甲方根据情况追加的工程项目。

  8、乙方不得将其承包工程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如出现并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条工地视察乙方已仔细考察本合同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可能使用或涉及的场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围环境、储存空间、作业空间、起卸限制、道路以及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同时或交叉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由于本项目的体量巨大而分解的各个施工标段之间的工序限制,特别是对平行流水和立体交叉施工中的相互影响;理解必须在各个施工标段上与相邻施工队伍相互协调并保持同步;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和相互配合的费用;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乙方

  确认本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工程价款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

  期、价款的影响。

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追加工程款。

乙方保

  证在合同协议书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

  付使用条件的竣工工程及其相应的竣工档案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任

  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经济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六条、施工工期

  1.开、竣工日期:

X年X月X日开工至X年X月X日竣工。

  总工期为X日历天,工期实际起始日如与前述时间不符,则以甲方签

  发的开工令签署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

本工期含休息日、测试复检、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报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上述因

  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理由。

  2.无论因何原因,甲方认为乙方就某一工程所编制的施工计划

  及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或不能实现时,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

  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

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

  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完成。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总工期拖延,乙方承诺累计工期拖延在

  一个月内的,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索偿。

  装修合同篇3

  委托方

  设计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营业执照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工程设计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就委托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

  议:

  第一条工程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工程项目地点:

区路小区号幢室。

  2、工程设计期限:

天,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

  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项目选择:

  1、装饰设计:

室内六面体及水、强电、弱电

  2、软装饰设计:

家具、布艺、窗帘、画框、插花、挂件

  3、环境艺术设计:

绿化、庭院、雕塑

  4、其它设计:

  第三条设计收费

  1、设计费总价:

元,¥。

  软装饰设计费: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环境艺术设计费: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其它设计费: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2、设计定金元。

  第四条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1、甲、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南京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njbz·a-05-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制图统一标准》和njbz·a-05-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甲、乙双方约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

室内平面布置图地平布置图室内顶棚布置图主要空间的透视图主要立面图:

其他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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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甲、乙双方约定,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

设计图纸目录设计及施工说明原始房型勘察图改建设计平面图剖立面展开图部分节点详图各类电器插座位置分布图电源控制线路示意图弱电控制线路示意图冷、热水管安装示意图装饰装修材料表其他材料:

第五条设计程序及设计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后应于日内上门为该项目勘量。

勘量结束后,甲方应于日内支付乙方第二阶段设计费元)。

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阶段设计费。

  2、第二阶段:

乙方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应在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扩初设计方案,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日内与乙方沟通。

双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日内支付乙方第三阶段设计费元)

  3、第三阶段: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设计费后日内完成第三阶段全套图纸,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日内与乙方沟通。

双方对全套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日内付清设计费余额,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计套设计图纸。

  4、第四阶段:

乙方在工程开工时应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到现场指导施工不少于次,以达到设计效果。

  第六条设计方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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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2、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设计图纸项目造价主要材料明细单其他材料:

  3、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甲方应参与。

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做好交底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对施工方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设计效果进行监督,并在工程竣工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以下工程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

①电源控制线路竣工图;

  ②弱电控制线路竣工图;

  ③冷、热水管安装竣工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

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的设计费。

  5、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的赔偿金。

  6、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赔偿金。

  第十条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

  签订合同。

  2、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向

  乙方支付每天元的赶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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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

  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申请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①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

  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装修合同篇4

  委托方:

  联系电话:

  被委托方: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位于号楼私家花园绿化委托乙方

  养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内容

  养护范围:

主体楼周围篱笆栅栏之内,庭院绿植。

  养护品种: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

  三、养护职责

  1、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绿化养护质量

  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修剪:

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

  作规程适时进行。

  施肥:

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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