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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指标确定与等级划分

干旱指标确定与等级划分

由于影响干旱的因素很多,造成干旱的原因不同,各地气候、地理条件差异很大,目前难以采用全国统一的干旱评判标准。

本附录推出的指标、公式供在编制《抗旱预案》时作参考之用,各地也可选用本地区的研究成果。

1单一干旱指标

1.1气象干旱指标

1.1.1连续无雨日数

指作物在正常生长期间,连续无有效降雨的天数。

本指标主要指作物在水分临界期(关键生长期)的连续无有效降雨日数。

表1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连续无有效降雨日数与干旱等级关系参考值

(单位:

天)

地域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南方

10~20

21~30

31~45

>45

北方

15~25

26~40

41~60

>60

注:

无有效降水指日降水量<5毫米。

水分临界期指作物对水分最敏感的时期,即水分亏缺或过多对作物产量影响最大的生育期。

表2不同作物的水分临界期

作物

小麦

玉米

棉花

谷子

高粱

大豆

马铃薯

水稻

水分

临界期

拔节

抽穗

抽穗前和开花

花铃期

抽穗

前后

拔节到

孕穗

开花到

成熟

开花

前期

孕穗

开花

1.1.2降水距平或距平百分率

距平指计算期内降雨量与多年同期平均降雨量的差值,距平百分率指距平值与多年平均值的百分比值。

中国中央气象台:

单站连续三个月以上降水量比多年平均值偏少25%~50%为一般干旱,偏少50%~80%为重旱;连续两个月降水偏少50%~80%为一般干旱,偏少80%以上为重旱。

多站降水距平百分率干旱指标可参照下表确定。

表3区域降水距平百分率(%)与相应的干旱等级

旱期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1个月

-75~-85

<-85

2个月

-40~-60

-61~-75

-76~-90

<-90

3个月

-20~-30

-31~-50

-51~-80

<-80

1.1.3干燥程度

用大气单个要素或要素组合反映空气干燥程度和干旱状况。

如温度与湿度的组合,高温、低湿与强风的组合等,可用湿润系数反映。

湿润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

K1=r/ΣT

式中:

ΣT—为计算时段0℃以上活动积温(℃·日),

r—为同期降水量(毫米)。

公式2:

K2=2r/E

式中:

E—为小型蒸发皿的水面蒸发量(毫米);

r—为同期降水量(毫米)。

计算时,请参考当地的有关数据。

表4干燥程度与干旱等级的划分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湿润系数K1

湿润系数K2

1.2水文干旱指标

1.2.1水库蓄水量距平百分率

公式:

Ik=(S-S0)/S0×100%

式中:

S—为当前水库蓄水量(万立方米);

S0—为同期多年平均蓄水量(万立方米)。

表5水库蓄水量距平百分率(%)与干旱等级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水库蓄水量距平百分比Ik

-10~-30

-31~-50

-51~-80

<-80

河道来水量(指本区域内较大河流)的距平百分率

公式:

Ir=(RW-R0)/R0×100%

式中:

RW—当前江河流量(立方米每秒);

R0—多年同期平均流量(立方米每秒)。

表6河道来水量距平百分率与干旱等级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河道来水量距平百分率Ir

-10~-30

-31~-50

-51~-80

<-80

1.2.3地下水埋深下降值

公式:

Dr=Dw-D0,

式中:

Dw—当前地下水埋深均值(米);

D0—上年同期地下水埋深均值(米)。

表7地下水埋深下降程度

下降程度

轻度下降

中度下降

严重下降

地下水埋深下降值Dr(米)

>1

1.3农业干旱指标

1.3.1土壤相对湿度

公式:

RW=Wc/W0×100%

式中:

RW—土壤相对湿度(%);

Wc—当前的土壤重量或体积含水量(%);

W0—与Wc相同单位的田间持水量(%)。

(播种期土层厚度按0~20厘米考虑;生长关键期按0~60厘米考虑。

 

表8土壤相对湿度与农业干旱等级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砂壤和轻壤RW

55~45

46~35

36~25

<25

中壤和重壤RW

60~50

51~40

41~30

<30

轻到中粘土RW

65~55

56~45

46~35

<35

1.3.2作物受旱(水田缺水)面积百分比:

公式:

SI=A1/A0×100%

式中:

A1—区域内作物受旱(水田缺水)面积(万亩);

A0—区域内作物种植(水田)总面积(万亩)。

表9作物受旱面积占总作物面积的百分比率与干旱等级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作物受旱面积比SI(%)

10~30

31~50

51~80

>80

1.3.3成灾面积百分比:

指成灾面积与受旱面积的比值。

公式:

Sz=Ac/A1×100%

式中:

Ac—因旱农作物产量减少3成以上面积(万亩);

A1—区域内作物受旱面积(万亩)。

表10成灾面积百分比与干旱等级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成灾面积比Sz(%)

10~20

21~40

41~60

>60

1.3.4水田缺水率:

公式:

WI=(Q0-Q1)/Q0×100%

式中:

Q1—区域内各类水利工程能提供水稻灌溉的可用水量(万立方米);

Q0—区域内水稻灌溉需水量(万立方米)。

表11水田缺水率与干旱等级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水田缺水率WI(%)

10~30

31~50

51~80

>80

1.3.5水浇地失灌率

公式:

RI=In/Ia×100%

式中:

In—区域内不能正常灌溉的面积,

Ia—区域正常有效灌溉面积。

表12水浇地失灌率与干旱等级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水浇地失灌率RI(%)

10~30

31~50

51~80

>80

1.4牧区干旱指标

1.4.1冬季干旱(北方牧区黑灾):

无积雪日数持续时间占冬季日数百分比。

公式:

Cd=(Ds/Dw)×100%

式中:

Ds—冬季无积雪持续日数;

Dw—冬季日数。

表13无积雪日数与牧区冬季干旱(黑灾)程度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无积雪日数比Cd(%)

10~20

21~30

31~40

>40

连续无积雪天数Ds(天)

20~40

41~60

61~80

>80

还可参考冬季无效降雪持续时间划分牧区冬旱等级。

表14无效降雪日数与牧区冬旱等级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旬降雪<1毫米持续时间(旬)

2~3

4~5

6~7

>7

最大积雪深度≤2毫米

日数(天)

30~45

46~60

61~80

>80

1.4.2春旱:

返青期牧草返青面积占常年全部草地面积的百分比。

公式:

Rn=(Gn/G)×100%

式中:

Gn—返青草地面积(亩);

G—全部草地面积(亩)。

表15牧草返青面积比与牧区春旱等级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牧草返青面积比Rn(%)

>80

80~61

60~41

≤40

1.4.3夏秋旱:

牧草产量与常年同期比较的相对值。

公式:

Rg=(Wg/W0)×100%

式中:

Wg—当年牧草产量(公斤/亩);

W0—常年同期牧草产量(公斤/亩)。

表16牧草相对产量与牧区夏秋旱等级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牧草相对产量Rg(%)

>80

80~61

60~41

≤40

1.5饮水困难指标

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率指标定义如下:

公式:

Y=Rk/Rz×100%

式中:

RK—因旱造成农村临时饮水困难人(畜)数,(万人、万头);

Rz—农村受旱地区人(畜)总数,(万人、万头)。

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标准:

指居民点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于1公里或垂直高差超过100米,正常年份连续缺水70~100天;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20~35升,干旱年份为12~20升;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1.6生态干旱

因目前干旱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研究较少,涉及植被、水文、土壤等各个方面,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建议用文字进行描述。

1.7城市干旱指标

可用缺水率来表示

公式:

P=[(Cx-Cg)/Cx]×100%

式中:

Cx—城市正常日供水量(万立方米);

Cg—干旱时期城市实际日供水量(万立方米)。

 

表17城市干旱缺水程度

干旱程度

轻度

中度

重度

缺水率P(%)

5~10

11~20

>20

2综合干旱指数

利用综合指数对干旱进行评判,目前多在探讨阶段,推荐几个指标体系供交流或试用。

2.1雨养农业区的多重降水距平率的计算方法

该方法可用于很少灌溉的山区和雨养农业区的当前干旱程度评估,如内蒙古及长城沿线旱作区、黄土高原旱作区、以及南方的丘陵山区。

各区域还须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具体的算法和权重以得出等级指标。

它可以很好地反映气候干旱对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影响,不足之处是不能反映一次降水量过大时的径流损失和上游的补给,以及用水量增加引起的旱情变化。

公式:

RDRI=f1×DRI1+f2×DRI2+f3×DRI3+f4×DRI4+f5×DRI5+f6×DRI6+f7×DRI7

其中Σfi=1,DRI1为短期干旱指数,DRI2为中期干旱指数,DRI3为长期干旱指数,DRI4为年度干旱指数,DRI5为跨年度干旱指数,DRI6为连年干旱指数,DRI7为未来干旱指数。

建议值:

f1为,f2为,f3~f7均为。

(1)短期干旱指数DRI1=[(Rf1-Rm1)/Rm1+(kl-1)]/2

式中Rf1、Rm1和k1分别为评估前一个月的实际降水量、历年该月平均降水量和当前该月湿润指数,后者可用降水量与热量的比值表示。

为方便使用,热量条件可采用多年平均值:

k1=b×Rf1/(T1m+a)

其中a,b为经验系数,T1m为月平均气温,经调整使k1在月水分供求平衡为1,或采用的计算方法。

(2)中期干旱指数DRI2=[(Rf3-Rm3)/Rm3+(k3-1)]/2

式中Rf3、Rm3和k3分别为评估前三个月实际降水量、历年该三个月平均降水量和当前三个月的湿润指数。

后者计算方法与当月类似,气温取三个月的平均温度之和。

(3)长期干旱指数DRI3=(Rf6-Rm6)/Rm6

式中Rf6和Rm6分别为评估前6个月实际降水量和历年该6个月的平均降水量。

(4)年度干旱指数DRI4=(Rf12-Rm12)/Rm12

式中Rf12和Rm12分别为前1年(12个月)实际降水量和历年平均降水量。

(5)跨年度干旱指数DRI5=(Rf24/2-Rm24)/Rm24

式中Rf24和Rm24分别为前2年(24个月)实际降水量和历年平均降水量。

(6)连年干旱指数DRI6=(Rf36/3-Rm36)/Rm36

式中Rf36和Rm36分别为前3年(36个月)实际降水量和历年平均降水量。

(7)未来干旱指数DRI7=[(Rfn-Rmn)/Rmn+(kn-1)]/2

式中Rfn、Rmn和kn分别为今后一个月的预测降水量、历年该月平均降水量和预测该月的湿润指数。

各区域须根据各地的情况确定具体的算法、权重和等级指标。

(8)干旱指数的简化计算

如果一个地区常年降水条件下不出现干旱,即假设农业生产和其他用水已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可采用最简便的方法计算干旱指数:

DRI=(R3i-R3m)/R3m

其中R3i为当年当时前三个月的降水量,R3m为同期30年以上的平均降水量。

表18以综合干旱指数表示的干旱等级划分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综合干旱指数DRI

<

2.2补充灌溉区的干旱指标—四水距平率的计算方法

降水、土壤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四水平衡体系可应用于以农业生产为主,生产中又需要用到地表水或地下水灌溉的区域,如东北平原南部、黄淮海平原和南方的水田。

公式:

DRIr=f1×DRI1+f2×DRI2+f3×DRI3+f4×DRI4+f5×DRI5+f6×DRI6+f7×DRI7

式中Σfi=1,各分项的计算方法如下:

(1)年度气候干旱指数

DRI1=(Rf12-Rm12)/Rm12

式中Rf12和Rm12分别为前1年(12个月)实际降水量和历年平均降水量。

(2)土壤干旱指数

DRI2=(WC-WS)/×W0-WS)-1

式中WC为平均土壤含水量,WS为凋萎湿度,W0为田间持水量,均以体积含水率表示。

(3)地表水供水短缺指数

DRI3=[(Ti-W0)/(Tm-W0)]-1

式中Ti为当前区域地表水资源总量,包括河流和水库、塘坝等;W0为不可利用水量,包括维持河道不断流和冲淤的必要流出量、湖库死水位量、生态系统保留量、已污染水量等。

Tm为多年平均地表水量。

(4)地下水变动指数

DRI4=f×(DLm-DLi)

DRI4为地下水埋深变化对干旱程度的影响指数,DLi为最近一次测定的平均地下水埋深,DLm为同期前五年平均值或其他参照值。

F为调节系数,根据各地地下水影响程度而异,其确定原则为地下水埋深变化达到最大时使DRI4在-1和1之间.

(5)前期干旱指数

DRI5=[(Rf3-Rm3)/Rm3+(k3-1)]/2

式中Rf3、Rm3和k3分别为前三个月实际降水量、历年该三个月平均降水量和当前该三个月湿润指数,k3计算方法参照和选择区域内代表点采用三个月的温度和降水量计算。

(6)未来干旱指数

DRI6=[(Rfn-Rmn)/Rmn+(kn-1)]/2

式中Rfn、Rmn和kn分别为后一个月预测降水量、历年该月平均降水量和预测该月湿润指数。

选择区域内的代表点计算,kn计算方法参照和计算进行。

表19补充灌溉区的干旱指标以综合干旱指数表示的干旱等级划分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综合干旱指数DRIr

<

 

3干旱等级划分

为方便各地评判某一时段旱情的干旱程度(等级),我们将各个干旱单项指标汇集于下列综合表中,供各地参考。

建议各地视具体情况采用上述指标进行综合分析,以增加评判的准确性。

综合表1雨养农业区

干旱指标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土壤相对湿度(%)

60~51

50~41

40~31

<30

作物生长需水

关键期持续无效

降雨日数(天)

南方

北方

南方

北方

南方

北方

南方

北方

10~20

15~25

21~30

26~40

31~45

41~60

>45

>60

降水距平

百分率%

1个月

-75~-85

<-85

_

_

2个月

-40~-60

-61~-75

-76~-90

<-90

3个月

-20~-30

-31~-50

-51~-80

<-80

干燥

程度

温度湿润系数

蒸发湿

润系数

受旱面积百分率(%)

10~30

31~50

51~80

>80

成灾面积百分率(%)

10~20

21~40

41~60

>60

综合表2灌溉农业区

干旱指标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土壤相对湿度(%)

60~51

50~41

40~31

≤30

作物生长需水

关键期持续无效

降雨日数(天)

南方

北方

南方

北方

南方

北方

南方

北方

10~20

15~25

21~30

26~40

31~45

41~60

>45

>60

降水距平

百分率%

1个月

-75~-85

<-85

_

_

2个月

-40~-60

-61~-75

-76~-90

<-90

3个月

-20~-30

-31~-50

-51~-80

<-80

干燥

程度

温度湿润系数

蒸发湿

润系数

地下水位下降(米)

-

河道来水量百分率(%)

-10~-30

-31~-50

-51~-80

<-80

水库蓄水量距平

百分率(%)

-10~-30

-31~-40

-51~-80

<-80

水浇地失灌率(%)

10~30

31~50

51~80

>80

受旱面积百分率(%)

<30

31~50

51~80

>80

成灾面积百分率(%)

<10

11~30

31~60

>60

综合表3人畜饮水困难

干旱指标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人畜饮水困难

百分率(%)

10~20

21~40

41~60

>60

 

综合表4牧区干旱指标

干旱指标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旬降雪量<1毫米

持续时间(周)

2~3

4~5

6~7

>7

连续无积雪天数(天)

20-40

41-60

61-80

>80

最大积雪深度

≤2毫米天数(天)

30~45

46~60

61~80

>80

牧草返青面积比

(%)

>80

80~61

60~41

≤40

牧草相对生长量(%)

>80

80~61

60~41

≤40

 

综合表5水田干旱指标

干旱指标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水田缺水率(%)

10~30

31~50

51~80

>80

水浇地失灌率%)

10~30

31~50

51~80

>80

成灾面积百分率(%)

10~20

21~40

41~60

>60

灾情描述

缺水影响作物生长,水田不能按需供水,稻田脱水。

较大面积田面缺水,影响作物发育生长,禾苗出现萎蔫。

较大面积较长时期作物生长严重受阻,稻田龟裂、出枯

萎死苗。

长期大面积缺水,稻田大面积龟裂,禾苗干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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