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发电机着火应急预案与电厂柴油系统应急预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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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发电机着火应急预案与电厂柴油系统应急预案汇编

电厂发电机着火应急预案与电厂柴油系统应急预案汇编

电厂发电机着火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了应对发电机着火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厂各级人员对发电机着火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消除事故隐患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及设备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依据《安全生产法》、《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上级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及电厂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1.3本预案含应急处理和应急救援双重含义。

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为原则,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4一旦发生设备事故,应做好现场控制,控制危险源,避免事故的扩大,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1.5本预案报上级部门备案。

2概况

2.1事故现象

2.1.1发电机内部着火:

(1)机组电压、电流、功率值出现异常;

(2)机组有冲击声,并可伴有差动、定子转子接地等信号和事故停机;

(3)火灾报警系统发出报警信号;

(4)发电机盖板和风洞门等处可有烟冒出,并有绝缘焦味。

2.1.2集电环着火:

(1)在发电机集电环处有烟火冒出,并有绝缘焦味;

(2)严重时可伴有转子接地、失磁等信号和事故停机;

(3)波及电缆时,发电机盖板有烟冒出;

(4)波及发电机时,可有与发电机内部着火相同的现象。

2.1.3照明及测温电缆着火:

(1)在发电机风洞门和盖板等处有烟冒出,并有绝缘焦味;

(2)定子、发电轴承、空冷器等温度及风闸信号均可异常;

(3)波及发电机时,可有与发电机内部着火相同的现象。

2.2事故造成的后果:

(1)机组事故停运;

(2)集电环和电缆烧损;

(3)测温和照明电缆烧损;

(5)发电机严重损坏;

(6)有毒烟雾造成厂房空气污染。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紧急操作组、应急专业组(下分:

电气专业应急组、机械专业应急组、水工专业应急组)、消防救援组、物资保障组、后勤医疗保障组、保安救援组、通讯保障组,以上统称“事故应急小组”。

3.1.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重大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救援的最高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由厂长、副厂长及厂长工作部、生技部、安监部、发电部、维护部、保安部的负责人组成,厂长任组长,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和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重大部署;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3)针对本厂的各种设备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4)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

(5)指挥开展事故应急处理、救援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6)负责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7)事故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事故处理过程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1.2应急操作处理组:

应急操作处理组挂靠在发电部,为应急处理的日常值班系统,由发电部当班值班员和ON-CALL人员组成。

发电部主任为事故应急操作处理组第一责任人,当班值长为事故应急操作处理的第一指挥人。

为防止事故扩大,当班值长可以直接调度运行人员和专业应急组协同进行事故应急操作及处理。

应急操作处理组职责:

(1)认真开展设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认真执行“两票”制度和设备操作监护工作,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

(3)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事故情况,及时通知专业应急组和其它事故应急小组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救援;

(4)根据具体设备事故状况,及时主动采取对事故设备、场所的隔离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5)发生设备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应同时密切注意监控其它在运行的设备状况,避免事故的波及;

(6)当有发生危及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可能情况时,应及时警告并疏散现场工作人员;

(7)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协助指挥开展其它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8)协助保安救援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封锁和保护工作;

(9)协助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工作。

3.1.3专业应急组

专业应急组挂靠在维护部,维护部各专业班队即为各专业应急组,成员为所有班队员。

维护部主任为专业应急组的第一责任人,各班队长为各专业应急组的第一责任人。

当发生设备事故时,由维护部主任、班队长指挥相关专业救援人员参加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专业应急组的职责:

(1)根据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应急处理;

(2)协助后勤医疗保障组进行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疏散工作;

(3)协助进行现场恢复以及事故分析、调查工作。

3.1.4消防救援组由厂义务消防队组成,当生产现场发生火灾事故时,由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调度。

其主要职责是:

现场救火,人员及物资抢救、疏散。

3.1.5物资保障应急组由车队、供应人员组成,其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调度。

其主要职责是为事故处理、救援提供车辆、抢险物资及备品备件保证,协助现场救护伤员。

3.1.6后勤医疗保障组挂靠物业公司,其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应急处理救援领导小组直接调度。

其主要职责是为事故处理、救援提供医疗及食品保证,现场救护伤员。

3.1.7保安救援组挂靠物业公司,保安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及厂区的保卫工作,确保事故现场不遭破坏。

3.1.8通讯保障组挂靠在维护部,通讯班班长为第一责任人。

在事故发生后,通讯保障组全力确保生产、调度电话的畅通,确保值长岗位全国直拨电话的畅通。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事故起因

(1)发电机内部绝缘损坏并发生短路引起发电机内部着火;

(2)集电环集碳发生环火,波及电缆和发电机;

(3)风洞内照明和测温电缆着火,波及发电机。

3.2.2事故的预防

(1)按规定进行发电机预防性试验,防止定子相间接地和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的相间短路;

(2)按规定进行转子匝间短路试验,匝间短路严重的应及时消缺;

(3)加强发电机通风和温度监视;

(4)建立严格的发电机检修现场管理制度,避免发电机内部遗留金属异物导致短路;

(5)定期检查清扫集电环集碳和碳粉,防止环火;

(6)定期检查励磁电缆和风洞内的电缆温度和绝缘情况;

(7)按规定进行机组自动装置、保护装置、同期装置的配置和检验,保证其可靠动作。

3.2.3根据本事故的特点,应做好下列物资的准备

(1)在每台机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防毒面具;

(2)在中控室、供应部仓库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和消防防护服;

(3)在供应部仓库,配备一定数量的定子线棒和转子磁极。

3.2.4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应急设备设施的维护,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完备。

3.2.5各部门应按照《×××电厂防止重大设备事故实施细则》规定,做好事故预防各项工作。

3.2.6维护部应每季度进行一次通信设备、厂房消防报警系统、工业电视系统、逃生警报系统的检查维护,并形成记录。

3.2.7供应部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应急救援物资的清点、核实工作,对过期的物资应及时处理并立即予以补充。

3.2.8保安部应每季度进行生产场所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及时清点补充过期、丢失、损坏的消防器材。

3.2.9车队应加强车辆维护,随时保证有应急备用车辆。

3.2.10医务所应加强应急抢救医药器具和药品的管理,日常急救药品、药具配备齐全。

3.2.11值班待命制度

(1)值班待命区域为××城城区;

(2)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不应全部离开待命区域,凡有离开待命区域的,应指定有临时负责人;(3)应急操作处理组的值班方式按ON-CALL制度执行;

(4)其他事故应急小组人员,离开待命区域时均应履行请假制度,各部门均不得安排或批准某一具体专业所有人员离开待命区;

(5)车队、医务所应24小时有人值班;

(6)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应24小时配戴并维护好个人通信设备,当接到应急救援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参加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

3.2.12厂部和各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与合作。

通过事故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并不断修改完善。

(1)厂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联合演习,演习按照预案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应急处理程序进行;

(2)各专业应急组每年应按预案规定的分工负责部分进行一次分部演练;

(3)安监部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以使应急救援人员具备相关的救援知识,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使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的能力。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本事故预案的启动以运行值班员现场检查确认发电机风洞和集电环处着火为启动条件。

3.3.2应急报告和指挥

(1)生产现场人员发现烟火或焦味后,应立即报告运行当班值长;

(2)当班值长接到报告但未发现异常信号,不能明确判断是否着火的,应立即安排值班员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同时紧急通知运行ON—CALL人员进场(中控室)待命;

(3)值班员到现场后未发现明显烟火,不能判断是否发电机着火的(如在××层风洞门附近仅有少量的烟),应报告值长,值长应安排ON—CALL人员应两人一组,带防毒面具、着防护服打开发电机风洞进行检查;

(4)监视到明显着火的现象,判明着火或得到现场值班员、ONCALL人员确认着火报告的,值长应立即启动应急操作和处理程序,命令ON—CALL人员进行现场应急操作和处理,并向厂长和生产副厂长报告;

(5)厂长和生产副厂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程序执行过程中,如由于自动和保护装置动作使某一步骤已完成的,则检查确认后执行下一步。

3.4.2紧急停机操作

(1)立即在中控室或现地进行按紧急停机按钮停机,若操作不成功,应立即在现场投事故电磁阀和切出口开关并确认;

(2)当机组转速下降到35%ne时,开始进行手动加闸制动停机。

3.4.3系统隔离

(1)切出口隔离开关和灭磁开关及其操作电源;

(2)切发电机风洞照明电源。

3.4.4灭火

由于明显的着火现象而进行紧急停机和系统隔离,未进行风洞检查的,灭火前,ON—CALL人员应打开风洞检查确认是否发电机着火。

严禁用砂子、泡沫灭火器对发电机和集电环处进行灭火。

(1)若为发电机内部着火或电缆着火已波及发电机的,运行ON—CALL人员应立即关闭发电机风洞门,接好消防水软管,打开本台机组的消防水阀×290进行灭火;

(2)若是集电环处或风洞内照明电缆着火、则用1211灭火器灭火。

若已波及发电机盖板下的励磁电缆,值长应命机械专业应急小组打开发电机盖板进行灭火。

3.4.5进行发电机水喷淋灭火的,确认火熄灭后,运行ON—CALL人员关闭消防水,并进入发电机风洞内进行检查确认。

进入风洞检查应戴防毒面具。

3.4.6灭火后,值长、厂长分别向中调调度、桂冠公司和集团公司汇报事故及处理进展情况。

3.4.7应急操作处理以灭火完成为终结点。

3.4.8应急救援程序

本程序由厂长、生产副厂长或其授权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启动。

3.4.8.1厂长、生产副厂长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同时指挥电气、机械、水工应急专业组和后勤医疗组进场(中控室后)待命。

3.4.8.2指挥疏散现场无关人员。

3.4.8.3指挥专业应急组协助进行灭火。

3.4.8.4组织抢救现场可能出现的伤员。

3.4.8.5灭火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必要时应下进出水口闸门,发电出口挂地线。

3.4.8.6组织制定事故设备检查方案,确认设备损坏程度。

3.4.8.7组织制定事故设备抢修方案,调集资金、物资、人力开展设备抢修工作。

3.4.8.8组织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在运机组的安全运行。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安排加强厂房的供风和抽风,排除厂房的有毒有害气体,恢复厂房工作环境。

3.5.2灭火完成并恢复厂房环境后,恢复运行正常值班工作秩序。

3.5.3设备抢修完毕,应制定完善的设备恢复运行试验、操作方案,开展设备的恢复工作,避免在恢复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

3.5.4本预案以发电机并网运行并完成72小时试运行为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的终止点,由厂长宣布终止。

3.5.5应急处理和救援终止后,恢复应急处理和救援人员的正常生活工作次序。

电厂柴油系统应急预案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提高对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有效反应,预防和减少火灾损失和伤害,提高防火、防爆能力,保证公司的生产安全。

根据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

依据《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体系管理规定》、《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现场运行规程》等规程、制度,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发生的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抢险、恢复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电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预案,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一起使用。

在火灾救援过程中若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可能用到相应的《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条工作原则

本预案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互相协助的原则。

第二章单位概况

第六条应急资源概况

(一)应急力量的组成、各自的应急能力及分布情况:

应急力量由当值值长、现场运行值班人员、检修人员等组成。

现场运行人员主要负责巡视检查设备、在值长的指令下进行故障的隔离、检查及监视故障情况和影响范围,同时应做好现场汇报联系工作。

如果发生人身伤害还应包括医护人员。

(二)重要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情况:

已在燃油罐区、锅炉燃油系统周围配备足够灭火器材、砂箱等各类灭火工器具。

(三)上级应急机构或社会的可用应急资源情况:

公司物资公司、公司所属专职、义务消防队伍或社会消防机构、公司职工医务室或广安市120急救中心、社会医疗机构。

第七条危险分析

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发生火灾的主要风险如下:

燃油罐区:

储油罐系拱顶钢油罐,共有1500m3油罐2只,四周有1.5M高砖石结构防火墙,外培土堤,属露天区域,通风排烟情况良好。

储油罐为接收储存锅炉点火用成品油,具有轻质油品性,易燃、易爆。

1.储油罐或油箱的加热温度没有严格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加热燃油的蒸汽温度高于油品的自燃点。

2.油区、输卸油管道没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没有定期测试接地电阻值。

3.油区、油库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油区内明火作业时,没按规定办理明火工作票,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没按规定对消防系统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4.油区范围内有易着火的临时建筑,存放易燃物品。

(一)锅炉油系统:

1.油管道法兰、阀门的周围及下方,敷设有热力管道或其他热体,热体保温不齐全,保温外面没包铁皮。

2.检修时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没有消除漏点并及时更换保温材料。

燃油罐区发生火灾如处置不及时极有可能导致燃油罐爆炸;锅炉油系统发生火灾造成设备烧坏,锅炉不能正常运行,机组被迫停运,同时在火灾引发爆炸或应急、抢修过程中可能发生人身伤害。

第三章应急保障

第八条机构与职责

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应包括以下部门:

发电部、维修部、物资公司、保卫部等。

(一)发电部的应急职责

1.负责对运行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运行时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到场进行鉴定,并汇报当值值长;

2.负责确认油系统火灾情况,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对发生火灾的系统进行隔离或停炉操作;

3.负责落实抢修工作的安全措施;

4.负责应急结束后,系统的检查、恢复,配合集控运行机组的启动操作;

5.负责发生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火灾应急指挥;

6、当值值长负责在发生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火灾时向调度汇报有关情况;

7.负责同调度协商运行方式安排或停炉抢修工期;

8.当值值长负责指挥运行人员进行着火设备的隔离或停炉操作;

9.当值值长负责审查抢修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监督执行;

10.值长负责应急结束后向调度汇报并根据调度安排指挥机组恢复运行。

(二)维修部应急职责

1.接到运行通知时立即到现场进行鉴定确认;

2.负责应急过程中锅炉油系统的抢修;

3.负责应急用工器具(车间所属)的保管和维护;

4.负责锅炉油系统防火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物资公司的应急职责

1.接到运行通知时立即到现场进行鉴定确认;

2.负责应急过程中燃油罐区设备的抢修;

3.负责应急用工器具(车间所属)的保管和维护;

4.负责燃油罐区防火措施的贯彻落实。

5.负责对应急过程中所需物资材料的应急采购。

(四)保卫部的应急职责

1.负责24小时值班,负责火灾事故的接警;

2.负责火灾扑救和现场保护;

3.定期对现场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4.当消防队到达现场后,负责有关情况的介绍和汇报;

5.负责现场的治安和警戒。

第九条物资与装备

燃油罐区、锅炉油系统现场配置消防器材,保障使用时能快速有效地调动。

物资与装备详见附件:

(一)第三十八条 燃油罐区消防器材配置图

(二)第三十九条 锅炉油系统消防器材配置图

第十条通信与信息

事故发生后,运行值班人员应利用已有的运行岗位电话或对讲机进行现场事故汇报和应急处理,为了应急的可靠和迅捷现场配备移动电话作为备用通讯系统。

第十一条应急人员培训

(一)对参与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火灾应急的公用分场、运行员工按照发电运行部年度培训计划,参照《广电公司机组集控运行规程》《广电公司燃油泵房设备运行规程》事故处理部分加强操作技能培训和事故预想培训,确保在事故状态能够正确的进行判断并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对发生火灾的系统进行隔离或紧急停炉,以避免由于误操作造成事故扩大或导致其他事故;检修人员按照燃料公司、维修部年度培训计划加强检修技能培训,以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后能在最短的时间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抢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

(二)对参与燃油罐区、锅炉油系统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的人员应加强《电业安全规程》、紧急救治、医疗护理、人员疏散以及职业危害等方面的培训,例如:

人工呼吸、外伤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

第十二条预案演练

本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演练。

演练结束后,需要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解决,并重新修订。

第十三条员工教育

组织员工学习华电国际《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救援体系管理规定》、《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及本预案。

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员工了解生产现场潜在的危险因素和注意事项,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了解现场救护的基本方法,了解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互助协议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接警与通知

(一)当运行人员发现火灾后立即打电话报告班长,并打火警电话(6119)报火警。

报警时首先说明起火地点的准确地理位置,起火的物质,火势大小,有无爆炸性危险物品,是否有人员被困。

还要说明报警人的姓名、报警电话。

同时要注意正确简明地回答接警人的提问。

(二)班长立即打电话报告运行值长,停止供油泵运行,做好火灾隔离措施。

(三)事故应急联系电话一览表(见第三十二条)

第十六条指挥与控制

(一)由当值值长负责现场应急指挥与控制。

(二)由当值值长负责应急响应级别判定,按需启动本预案。

(三)由运行、维修等现场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由安全监察部、生产部、发电部提供技术建议。

(四)由现场运行人员汇报火灾现象,由检修人员汇报设备故障情况、设备损坏程度。

第十七条报告与公告

由总经理工作部(新闻中心)和安全监察部负责向上级或政府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事态监测与评估

事故现场应借助公司应急指挥监控系统密切监视事态,在集控室、事故现场设置监测点,并根据相关作业指导书执行现场工作流程、汇报(报告)程序。

由当值运行岗位值班人员对火灾事故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对火势情况做出初步判断和评估,由安监部、保卫部对发生火灾的具体设备、范围、程度做出进一步的判断和评估,并将判断和评估的结果快速反馈给应急总指挥,为整体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由燃料供应部或维修队负责抢修过程中的动态监测,并及时向生产部汇报,为及时调整应急决策和调配人员、物资材料和工器具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公共关系

如果事故已经引起媒体或公众注意,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相关方的咨询和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

其他员工XX不得对外发布事故信息或发表对事故的评论,同时有义务对媒体说明应向公司办公室咨询。

第二十条应急人员安全

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故障隔离后,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带上安全用具进入现场,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发生时应迅速撤离现场。

第二十一条抢险

本预案应急处置的主要任务是当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发生火灾后,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影响范围和造成的损失,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抢险力量分布情况:

运行人员在主控室及现场;检修人员在现场;各应急队伍在各自的岗位上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完成抢险任务。

(一)应急力量的部署、职责和任务

1.应急指挥部在集控室进行全面指挥和决策、协调各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的调配;

2.发电部(当值值长)在集控室负责保持和电网调度联系协调,并根据调度命令安排运行方式;同时指挥运行人员进行设备操作;

3.运行人员在集控室和现场进行系统隔离或锅炉启停操作、巡视检查设备、设备监视、完成现场的安全措施;

4.检修人员在现场负责进行设备的检修;

5.物资供应部应急人员在物资库负责抢险物资的发放;

6.保卫部消防员在火灾现场进行扑救。

(二)应急抢险流程

1.燃油罐区抢险

1)当确认现场发生火灾时,燃油库运行人员应关闭罐区通向外侧的下水道、阀门井的阀门。

2)罐顶敞开处着火,应急处置消防人员必须立即启动泡沫灭火系统向罐内注入覆盖厚度在200mm以上泡沫灭火剂,启动喷淋冷却水系统对油罐外壁强迫冷却。

3)消防员用直流消防水枪从各个方向(适当避开逆风方向)集中对准敞口处喷射,封住罐顶火焰,使油气隔绝,缺氧熄灭。

 

4)若固定泡沫灭火装置喷管已破坏,设法安装临时喷管,然后向罐内注入泡沫灭火剂进行扑救。

若以上方法无法奏效,则必须集中一定数量的泡沫、干粉或1211消防车,从油罐周围同时喷向火焰中心进行扑救。

5)油罐爆炸后,如有油外溢在防火堤内燃烧,应先扑救防火堤内的油火,同时采取冷却水冷却油罐外壁。

6)为防止着火油罐波及周围油罐,在燃烧的油罐与相邻油罐间用多支直流消防水枪喷洒形成一道水幕,隔绝火焰和浓烟。

同时将相邻油罐的呼吸阀、透气孔用湿石棉布遮盖,防止火星进入罐内。

7)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将失火油罐的油转移到安全油罐内,但必须注意着火油罐油位不应低于输出管道高度。

8)火势灭后,继续用泡沫或消防水喷洒,防止复燃。

2.锅炉油系统抢险

1)当运行值班人员发现油系统泄漏,法兰垫破裂,喷油遇到热源起火,立即关闭阀门,隔绝油源或设法用挡板改变漏油喷油方向,不使其继续喷向火焰和热源上。

2)保卫部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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