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学2015年秋期末考核(标准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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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2015年秋期末考核(标准答案).doc

2015年秋期末作业考核

《行政管理学》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公共行政

公共行政就是国家行政机构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活动。

这一定义的含义包括:

 首先,公共行政是一种活动,这一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构,即通常所说的政府或者行政当局,不包括立法和司法机构。

其次,这一活动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相应的必然是具有社会公共权威的机构,而这一机构在现代社会中非政府莫属。

第三,作为一种活动,它必须依法举行,而且必须是有效的。

有效包含两层含义,即有效性和效率。

2.行政领导

从动态来看,指的是行使行政领导权力,履行行政领导职责,率领和引导行政人员去实现行政目

标的活动;从静态看,指的是行使行政领导权力,履行行政领导职责率领和引导行政人员去实现行政目标的人。

3.政府绩效评估

政府绩效评估,就是政府自身或社会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政府的决策和管理行为所产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短期和长远的影响和效果进行分析、比较、评价和测量。

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估,是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有效方法。

4.行政立法

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依据授权法(含宪法)创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三含义:

1行政立法主体特定2 行政立法必须严格按照立法机关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3 行政立法制定的是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无权制定法律。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50分)

1.简述行政权力行使的主要原则。

行政权力是人们实现公共利益的工具。

行政权力如果得到正当、有效的行使,将能极大地促进经济、社会与科技的发展。

但是,行政权力毕竟是一种能够控制他人意志的强制性力量,如果使用不当,将会给国家和公民带来灾难。

因此,行政权力的行使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1).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行政权力是一种国家权力,这种国家权力最终是由人民赋予的。

因此,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符合为人民服务的目的。

换句话说,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

是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公共利益。

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出于其它的动机和意图,追求不当利益,那就违反了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2).依据法律的原则。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有法律依据,这是现代依法行政对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要求。

它要求行政机关依据法律和法律的授权来制定规范、政策、命令等,同时也要求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决定时要有法律、法规的依据。

 

  (3).不超越权限的原则。

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所作的行政决定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或授权的范围。

“越权无效”是法治行政的精髓。

因此,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在法定的权限范围之内才是有效的。

在现代社会中,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法律上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益越来越多,行政机关对于行政权力的行使只能在法定的范围和限度内进行,在无法律依据时,不得随意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的决定,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遵守程序的原则。

程序是指行政权力达到一定目标所应遵循的步骤、形式、时间和顺序等。

行政程序作为规范行政权力,体现法治形式合理性的行为过程,是实现行政法治的重要前提。

我国历来是一个重实体、轻程序的国家。

因此,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更应该强调遵守行政程序。

在一定意义上,只有程序正义才是真正看得见的正义。

程序一旦为法律所规定,就应得到行政机关的遵守。

  

(5).公正原则。

公正地行使行政权力,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是树立行政权威的源泉;对于行政管理相对方来说,是信任行政权力的基础,也是行政权具有执行力的保证。

公正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行为时要在程序上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各方。

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相同的情况同样考虑,不同的情况不同考虑。

如果相同的情况不同考虑,或者不同的情况同样考虑,或者不考虑相关因素,或者考虑了不相关的因素,都是缺乏行政公正性的表现。

因此,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是公正行政权力公正行使的基本内容,是行政民主化的必然要求。

 

  (6).公开原则。

公开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当通过一定的途径让公民了解。

公开是政府活动公开化的具体体现,是公民参政权的延伸。

行政权力行使的公开性将提高公民对行政机关的信任度使公民能够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从而有利于行政机关克服官僚主义,同时也保障公民对于政府工作的了解权。

社会成员因此可以通过参与行政权力的行使过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7).对结果负责的原则。

行政权力的行使,如果只有权力而没有责任,掌权者就会毫无顾忌地滥用权力。

因此,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坚持有权必有责的原则。

责任既是对行政权力行使的约束,也是让掌权者赋有一种使命感,从而使掌权者能够本着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去行使权力。

2.简述政府干预经济的主要缺陷。

一:

政府并不比市场聪明 

  我们说市场有失灵的时候,其实市场是最聪明的,至少市场比政府聪明。

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特别的直接干预往往是自作多情,一厢情愿。

比如2003年政府认定钢铁过甚而关闭一些未拿到生产许可证的钢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铁本事件。

但是2003年后钢铁需求大增,钢价大涨。

同时政府认为中国的钢铁企业应该多生产技术含量高的特种钢,但是2003年后用于房地产业的火爆最抢手的却是技术含量低的线材。

上世纪末的时候政府认为中国的电力过剩,从而不审批新建的发电厂。

但是转眼两三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大大增加,于是电荒出现了。

我们为什么要搞市场经济,那是因为生产什么,怎样生产,生产多少,以及怎样交换这些问题我们都看不清,如果政府认为他什么都看得清,认为他们比市场聪明那就大错而特错了。

   

二:

会形成腐败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利益共同体 

  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在离职的时候曾对比美国公众说要警惕美国的军事工业复合体。

什么是美国

的军事工业复合体呢。

简单的说就是美国政府要加强国防力量,于是向军火商购买军火,政府购买的军火愈多军火商得到的利益就越多。

于是军火商开始再美国的国会,政府,以及军队甚至是学术界中寻找代言人,让政府购买更多的军火。

这些人和军火商共同组成的一个利益集团。

为了维护这个集团的利益,政府就必须有足够的理由购买军火。

于是政府可能在国际事务中制造一些不必要的争端,让国际局势变得紧张,甚至直接发动战争。

在古巴导弹事件中美国的军方就极力主张开张,但是被肯尼迪阻止了,然后美国的利益集团又极力发动越南战争,有谣传,肯尼迪就是因为不愿让越南战争升级而被人暗杀,然后他的继任者林登约翰逊,上台后立刻增兵越南。

   

三:

扭曲市场 

  政府干预经济使得原本正常的经济持续变得混乱,原来一个人办企业想为题是很简单的,比如市场需要什么,怎样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但是现在还要考虑政府官员在想什么,但是他们到底在想什么呢,说实话这不是普通老百姓能知道的,甚至上帝也不知道,这样就是的不确定性极大的增加。

比如你今天办了一个企业,无论你对市场的判断是否正确你都做了相应的打算。

但是后来莫名其妙的你的企业成了落后产能,政府要把你淘汰掉,然后你就倾家荡产了,你说这样会给一个办企业的人带来多大的心理伤害。

最后你只能感慨:

市场经济市场易测官难测。

3.简述大部制改革的目的和作用。

答:

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即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将那些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其目的有两个:

一是提高行政效率,二是限权与放权。

 

推行大部制改革的作用和意义 按照部门的职能大小和机构的数量多少不同,政府机构设置一般有“小部制”与“大部制”两种类型。

小 部制的特征是“窄职能、多机构”,部门管辖范围小、机构数量大、专业分工细、职能交叉多。

我国目 前实行的即是这种小部门体制。

大部制是一种政府政务综合管理组织体制,其特征是“大职能、宽领域、少机构”,政府部门的管理范围广,职能综合性强,部门扯皮少。

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行的“大部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具有重要而显现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减少职能交叉,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我国目前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门过多、职能交叉、权责脱节。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务院部门之间有 80 多项职责交叉,例如,建设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铁 道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 24 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管理涉及 14 个部委(局) ; 劳务输出也存在多头对外的问题;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职能交叉;在信 息产业管理方面,信息产业部、国信办、广电总局等部门职能交叉;在城市供水、地下水管理方面, 水利、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职能交叉,等等。

这种较为典型的“小部制”,既造成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又导致职能分散、政出多门,削弱了政府的决策职能,也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

职能 交叉还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的实现,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实行“大部制”,能适应信息技术 发展带来的由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的职能导向型政府转向建设以流程为中心的流程导向型政府, 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再造工作流程,确保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公众提供便利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最终“整合不同的体制,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2).有利于落实“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部门过多必然造成职能分散、政出多门,既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和加强政府应有权威,又不利于落 实“问责制”和建设责任政府。

多个部门负责同一项工作的做法,貌似加强领导,实则减轻了部门应承 担的责任,同时,还导致部门利益的滋生,使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甚至个人化。

大部制 强调的是部门职能的有机统一和综合管理,能够较好地协调职能机构统一和专业分工的关系,对于协 调部门关系、强化政府权威和落实责任追究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鉴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职能的有效划分和呼应,如果国务院将部门数量控制在 20 个以内,则地方各级政府就基本上能够做到与中央 一样合理设置部门,有利于政令上通下达,便于管理的衔接和延续。

  

(3).有利于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和深化,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大部制将是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亮点,应当将大部制改革放到整个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局来定位和设计,综合考虑政府改革的系统配套问题,将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创新以及相互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以全方位推进我国政府组织变革。

 因此,要从整体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创新和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大部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的要求,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统筹协调、稳步推行。

 值得指出的是,大部制改革反映了地方政府对行政体制改革的普遍愿望。

据我们课题组 2007 年暑期 在全国 14 个省的调查,很多地方政府及部门都提出了推进部门整合的意见,这也说明推行大部制改 革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4.简述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治也叫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贵任。

行政法治必须遵循3个原则。

 

一、责任行政原则:

 

    行政法治的首要基本原则是责任行政原则.它是实现法治行政的基础。

所谓责任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必须对自己所实施的行政活动承担责任,整个行政活动处于一种负贵任的状态.不允许行政机关只实施行政活动,而可以对自己的行为不承担责任。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法津.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活动的权限、手段、方式,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得为之.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在行政法中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实际行政活动中的客观需要。

行政行为固然应当合法,但是,任何法律都有限度。

首先,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

行政活动的对象向来复杂多变,法律不可能也不应该对全部行政活动都作出缤密的规定,所以行政机关需要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

如行政活动中遇到某些紧急情况,行政机关就可以自行斟酌选择,采取适当的措施,作出合理的决定。

其次,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不可能面面俱到,详细无遗,所以需要给行政机关自由裁的余地.在行政实践中,不可能出现两次完全相同的情况,行政机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特定悄况下较为合理的措施.

5.简述中国立法监督的主要形式。

立法监督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对行政实行的监督。

在我国,立法监督 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最重要的是法制监督,即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活动是否坚持依法办事进行的监督。

 

方式:

 第一:

改变或撤销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第二:

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三:

审查和批准政府的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 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四:

对政府机关及其主要领导人提出质询和询问。

 第五:

视察和检查政府工作。

 第六:

组织对特定问题的调查。

 第七:

罢免或撤销有关人员职务。

 第八:

受理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检举和意见。

三、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说明我国行政决策民主化的实现途径。

行政决策是一种权力,是行政权力运用的过程、结果和表现形式。

无论是一般决策,还是重大事项的决策,都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职权的具体体现。

 

行政决策民主化,是指行政决策时要广泛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集中民智”,反复论证。

在作出决策的过程中要具备论证、协商、审议及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

     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的途径 

  首先,围绕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重大问,要问计于民,搞好调查研究。

推进决策民主化特别是重大决策的民主化,要紧紧围绕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国企改革攻坚、新农村建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就业、社会保障、看病上学、安全生产等热点问题,做好重大决策立项工作。

要通过建立健全民主决策、科学论证、专家咨询、纠错问责等机制,建立科学民主决策的长效机制。

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事项有计划地开展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

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问计于基层,求教于群众,做到情况明、决策准。

 

  其次,制定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运行规则和程序,依靠健全的制度把决策活动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

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缜密论证,确立“不经咨询论证不决策”的基本原则。

所有重大决策,都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进行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是集中了民智,反映了民意,代表了民利的科学决策。

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并且记录在案,意见分歧较大时,除紧急情况下必须做出决策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要健全重大事项票决制度。

对于集体领导,应按表决结果形成决定、决科。

对于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多数人的意见应作为重要参考和依据,由行政首长做出决定。

依法、依程序做出的决策,必须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第三、建立决策评价机构和相应的决策评价跟踪机制,对决策方案进行及时的论证优选和有效的价值评估,并且进行实时跟踪,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建立和完善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决策活动的全程监督和动态监督,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

   第四,决策机构要建立并完善自己的思想库、智囊团,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并且要加大思想库、智囊团的投入和高效管理,健全稳定和动态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强经常性、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和战略性的思考。

要充分发挥并且合理整合现有调研机构、专家学者、政府专业部门咨询机构的职能作用,确保决策既科学民主,又高效实用和依法合规。

要加强和壮大咨询专家队伍建设,把水平高、能力强、有积极性的方方面面的专家请进来参与决策,逐步形成一支业务精、水平高、门类广的咨询专家队伍。

要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群众路线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真正实现决策的科学与民主。

   第五,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决策公开制度,增加决策的透明度。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的事项、方式、过程和结果都应当在适当的范围予以公开。

出台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应当事先了解群众的愿望和实际需求。

通过公示、听证等多种公开的形式与渠道了解各方面的意见和看法,不仅有利于集中群众智慧,而且也有助于凝聚共识、获得群众的理解和决策后的顺利实施。

 

  第六、各级党委、政府建立相应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

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增强决策者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促进珍惜民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要坚决实行“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

集体决策出现严重失误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人员的责任。

同时还要抓紧建立和完善与决策责任制相关的包括决策失误赔偿制、决策失误辞职制等一系列的相关制度。

加强对决策权力的制约和控制,明确决策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权力和责任,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应相对分离,各司其职。

 

  第七、建立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提高经济领域决策咨询业的产业发展程度,加大市场培育和管理的力度,依靠市场优化配置社会智力资源。

要充分发挥体制外的社会研究咨询机构和民间研究咨询机构的作用,有组织地并且经常性地广泛联系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社会贤达,有效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他们充分施展才能提供广阔的舞台。

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党务,加强信息搜集、整理、分析和研究,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良好的信息支持。

使得决策能够正确地总结过去、客观地评价现在、科学地谋划未来。

 

  第八、逐步完善社会利益表达机制,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和主动采集制度。

要重点解决强势群体、

弱势群体和中势群体在利益表达上的不平等地位和对政治系统影响上的差异,科学民主决策的合理性决定着政府公共政策的合理性,要充分创造不同社会利益主体公平的利益表达机会,使决策公正地反映出不同群体的利益。

只有完善的社会利益表达机制,才是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的现实条件。

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必须建立公平的、开放的、多向度的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为不同群体提供公平的利益表达的制度性平台,引导不同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

要保障社情民意上达渠道的有效畅通和多样形式,让各级党委和政府同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手拉手、心连心。

2.说明当前中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 行政监督主体缺乏独立性 

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存在着行政监督主体多元无序、缺乏核心和专门监督、受制于监督客体等问题,由此导致“虚监”、“弱监”、“漏监”、“难监”等问题。

首先,党对行政机关的领导应体现在对广大党员的思想教育上、国家的重大方针决策上、干部的任免上,而不是直接干预每一项具体的行政事务。

其次,国家立法、司法机关是行政监督的主体,但是客观上由于人员编制、财政预算等一系列问题受制于同级行政机关,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因而在监督同级政府时感到力不从心,有畏难情绪。

第三,人民大众在监督中尚有难度。

第四,舆论监督中也有一些难点。

如缺乏宽松的社会环境,新闻记者的采访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势必影响新闻工作的开展,无法形成对社会不良现象的有利监督。

  

2. 行政监督立法滞后 

监督形式和渠道虽然很多,但制度安排不够合理。

首先,立法对执法缺乏有效制约,既无财政和人事任免等方面的直接有效控制权。

又无审计监督和其他有效手段,无以制约执法过程,致使人大监督缺乏力度;其次,执法权力内部缺少相互制约机制,除了办理刑事案件中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存在一定程序的相互制约以外,其他执法活动都只有本系统内部上级对下级权力行使的单向监督,执法权力间的平行或交叉双向制约均不存在;再次.执法机构的配置与运行缺乏相互制约,导致为政不廉,工作低效,执法不力,执法效果不佳等。

 

3. 网络舆论监督缺乏效力 

机制自身存在的缺陷或弊端是制约行政监督效能得以充分发挥的首要因素。

行政监督主体和部门虽然很多,但缺乏科学的配合与协调,各种监督机关整体合力的发挥不够。

我国行政监督的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特点,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监督的人民主权原则。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各行政监督主体之问存在着职责交叉难以配合与协调的问题。

在我国,除了司法机关、监察机构和纪检机构相互间职权分明和协调密切之外,其他的监督,例如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新闻媒体和公民个人的监督,实际上处于分散化运行的状态。

各种监督主体监督权的分散化运用。

一方面使其势单力薄,监督能力有限,很难发挥监督体系所蕴畲的最大效力;另一方面,由于各自都有自己的监督机构,不仅造成行政监督机构重叠、监督成本上升和监督资源浪费,而且造成各监督机构分工不清,职责不明,有些问题、有些领域谁也可以监督而又谁也可以不监督。

形成许多行政监督的“盲区” 

二、解决行政监督的对策 

1、提高行政监督机关的独立性 

加强立法.通过立法形式明确各监督主体的权限、职责、地位及活动范围、方式、程序等,明确各主体之间及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建立起切实有效的责任追究制,才能保证行政责任的正确实现和追究。

 

2、完善行政法规  

第一,加快行政立法进程。

加快行政监督立法,重点是加强操作性强、实践迫切需要的、群众千呼万唤尚未出台的《行政监督程序法》、《新闻渤、《监督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等。

第二,修改现有的行政法规,主要是把已过时的已经不再适应当前实际的行政监督法规进行修改和重新公布。

 

3、加快监督法律体系建设步伐 

加快监督法律体系建设步伐,使行政监督有法可依。

一是要加强监督立法研究。

二是国家应当尽快出台统一的《监督法》。

三是制定与《监督法》配套的各项单行专门法规,如《监督法实施细则》、

《“两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行政程序条例》等,在此基础上及时形成较为完备的监督法律体系。

 

4、完善政务公开,加强行政透明度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奠定有效行政监督的制度基础。

制定关于政务公开的基本法律、,对政务公开的范围程度、程序规范、内容方式、政府积社会监督机构在政务公开中的权利义务等进行详细的界定。

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就可以依法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来直接全程参与行政监督活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

 

5、加强网络舆论监督 

互联网信息平台为实现公共监督提供了技术途径,使公民对行政权的监督更容易在公共空间得到充分的表述;有关行政权运作的信息更容易在公共空间交流,在信息传播方面互联网有着传统媒介不具有的快捷性,社会公众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接收到信息并借助一定工具进行传播。

总之,要完善传统行政监督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就需要进一步的加强行政权的网络监督,从而实现行政权的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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