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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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
5.3.1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o
【条文说明】
为避免安全出口之间设置距离太近,造成人员疏散拥堵现象,本条规定了安全出口
布置的原则。
1设置2个安全出口并且使人员能够双向疏散是建筑安全疏散设计的基本原则。
建筑火灾说明,在人员较多的建筑物或房间如果仅有1个出口,一旦出口在火灾中被烟火封住易造成严重的伤亡事故。
2|目前在一些建筑设计中存在安全出口不合理的现象。
如一座公共建筑内的一个建筑面积超过60m2的房间,应设置2个疏散门。
但有的设计人员只在一侧邻近位置布|置2个,发生火灾时实际上只起到1个出口的作用。
在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建筑规范中对此均有较严格的规定。
美国《生命安全规范》NFPA101也对玉至苗口或疏散门的设置有类似明确规云
出口之间的距离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国外有关标准确定的。
如法国《公共建筑物安全防火规范》规定:
2个疏散门之间相距不应小于5m;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建筑规范》规定:
第9b类建筑(即公众聚集场所)内2个疏散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9m。
5.3.2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殴;
2除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
童活动场所等外,符合表5.3.2规定的2、3层公共建筑。
表5.3.2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疏散楼梯的条件
耐火等级
最多层数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m2)
人数
一、二级
3层
5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100
人
三级
3层
200
第—层和第二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
人
四级
2层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30人
【条文说明】
532、5.3.3本条规定了公共建筑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的设计要求。
1本条所指公共建筑的安全出口数目,既是对一座建筑物或建筑物内的一个楼层,也是对建筑物内一个防火分区的要求。
由于在实际执行规范时,普遍认为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不易分清楚。
为此,本规范做了明确区分。
安全出口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区域或室内的避难走道、避难层等安全区域,疏散门为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门,疏散门有时也是安全出口。
2对儿童、幼儿生活活动场所的防火设计在我国《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中已有部分规定,但鉴于婴幼儿、少儿的疏散能力,根据我国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使用特点和火灾情况,为保护该类场所的人员在火灾时的安全,从消防角度作了原则性要求,以便相关规范进占细化。
3本条还规定了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但需要指出,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有些多层建筑”其楼梯在首层不能直接对外”各楼层的人员均需经过一层的安全出口疏散至室外,即一层的安全出口需担负整个建筑内人员的疏散。
这种情况下,
当首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其首层仍需要设2个安全出口。
1)建筑物使用性质的限制。
条文中明确了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不允许设置1部疏散楼梯。
病人、产妇和婴幼儿都需要别人护理,他们在安全疏散时的速度和秩序与一般人不同,其疏散条件应该从严要求。
此外,设置2部疏散楼梯也有利于确保上述使用者的安全。
条文中所指医院,主要包括医院中的门诊、病房楼等病人较多和流量较大的医疗场所以及城市卫生院中的门诊病房楼。
疗养院是指医疗性的疗养院中病房楼或疗养楼、门诊楼等,其疗养者基本上都是慢性病人。
对于休养性的疗养院则不包括在此范围之内。
条文中所指托儿所包括哺乳室在内。
2)层数限制。
目前我国消防队用来救人的三节梯长只有10.5m左右。
当建筑物层较低,楼梯口被火封住还可以用三节梯抢救未及疏散出来的人员。
另外,层数低,其通向室外地坪的疏散距离短,有利疏散。
3)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对其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作了限制。
根据火灾统计,民用建筑的火灾绝大部分发生在三、四级建筑,一、二级建筑也有火灾发生,但相对较少。
因而,把一、二级和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加以区别,做到火灾危险性大的重点防范。
5.3.5下列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但采用敞开式外廊的公共建筑中与其敞开式外廊相通的楼梯间除外:
1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
2旅馆;
3层数超过2层的商店、会展、影剧院、候车(船、机)厅及设有类似使用功能空
4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2层的建筑;
5超过5层的其他公共建筑。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公共建筑疏散楼梯的设计要求。
1由于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多是人员
密集场所,楼梯间的人流量较大,使用者大都不熟悉
内部坏境,且这类建筑多为单层,因此规定中未规定
—
-防火门一
■亠I亠"丄y
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另外规范中对规模较大的上述建筑,规定了要求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要求,也提高了消防安全水平。
敞开式外廊的公共建筑,因其外廊是敞开的,通风排烟、采光等一般比内廊式建筑要好,对安全疏散有利,因此,采用敞开式外廊的公共建筑,与其敞开式外廊相通的楼梯间可以不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
2对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其底层楼梯间可以适当扩大封闭范围。
所谓扩大
封闭楼梯间,就是将楼梯间的封闭范围扩大,如图5所示。
因为一般公共建筑首层入口
处的楼梯往往比较宽大开敞,而且和门厅的空间合为一体,使得楼梯间的封闭范围变大。
这基本上是一种量的调整,而非质的变化,是允许的。
3对于设在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公共建筑首层门厅内的主楼梯,如不计入疏散设计
需要总竞度之内,则可不设楼梯间。
这对于适应实际需要和保证使用安全来说可以做到
统筹兼顾。
4商场等空间开敞、人员集中等类似建筑、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内人员密度大、火灾时烟气大、疏散困难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公共建筑,为防止火灾蔓延和保证人员安全疏散,根据近几年的火灾情况,对该类场所的楼梯间设置做了较严格的规定。
5.3.8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该房间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
1房间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疏散门的净竞度不小于0.9m,且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教学楼、医院、疗养院内的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60m2,其他建筑内房间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m2;
2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教学楼、医院、疗养院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的房间;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公共建筑及通廊式宿舍建筑内房间疏散门的设计原则。
1目前在一些建筑设计中存在疏散出口不合理的现象。
如一座办公建筑内的f建筑面积超过120m2的房间,应设置2个疏散门。
但有的设计人员只在一ffl邻近位置
布置2个疏散门,发生火灾时实际上只起到1个出口的作用。
在英国、新加坡、澳大利
亚等国家的建筑规范中对此均有较严格的规定。
美国《生命安全规范》NFPA101也对疏散门的设置有类似明确规定。
出口之间的距离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国外有关标准确定的。
如法国《公共建筑物安全防火规范》规定:
2个疏散门之间相距不应小于5m;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建筑规范》规定:
第9b类建筑(即公众聚集场所)内2个疏散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9m。
2将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与位于走道尽端房间有关允许
设1个安全出口的条件分别规定,便于使用。
3为了保证安全疏散,对走道尽端房间的门宽作了具体要求。
考虑到婴幼丿Iz在事故情况下不能自行疏散,要依靠大人帮助,而成人每次最多只能背抱2名幼儿,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时因只有1个疏散门,不利安全疏散,故婴幼儿用房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两侧及走道尽端。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疏散门不少于2个的规定说明参见前面相关说明。
对于
建筑面积小于50m2的厅室,面积不大、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故规定在有困难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
5.3.11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计,或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建筑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当通廊式^住宅类居住建筑超过表5.3.11规定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设置形式应符合下
列规定:
1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或设有敞开式外廊的通廊式居住建筑的层数不超过6层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2其他形式的居住建筑厶当建筑层数超过6层或里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2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或通向疏散走道、楼梯间的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3当居住建筑中的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当电梯直通住宅楼层下部的汽车库时,应设置电梯候梯厅并采用乙级防火门和耐火极限不彳陆2.00h的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4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超过6层的组合式单元居住建筑,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平屋顶。
通向平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夕讲启。
5仅供1户家庭使用的层独体、连拼式居住建筑的安全出口设置,可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表5.3.11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
耐火等级
最多层数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m2)
人数
一、二级
3层
5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100
人
三级
3层
200
第—层和第二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四级
2层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30人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居住建筑的安全出口和楼梯的设置要求。
1对于居住建筑,根据实际疏散需要,规定设置楼梯间能通向屋面,并强调楼梯间通屋顶的门易于开启,而不应采取上锁或钉牢等不易打开的做法,门也要求向外开启,以利人员的安全疏散。
2考虑到电梯井是烟火竖向蔓延的通道,火灾时的火焰和高温烟气可能借助该竖井,很快蔓延到建筑中的其它层,给人员安全疏散和火灾的控制与扑救,带来更大困难和危害。
设计时应注意电梯与疏散楼梯的位置尽量远离或采取分隔措施,或将疏散楼梯设置为封闭楼梯间。
但如每层每户通向楼梯间的门采用乙级防火门与楼梯间分隔,则由于防火门可有效地将烟火限制在看火区内,因而可以不设封闭楼梯间。
在住宅建筑物下部设置停车库的形式越来越普遍,但这也为火灾和烟气竖向蔓延提供了条件,故要求与住宅部分相通的楼梯间和电梯均要考虑阻止烟火蔓延的分隔措施,如封闭门斗、防烟前室等。
5.3.12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
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当平面上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1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rr)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其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3每个房间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
当房间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
4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室),当地下层数为3层及3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其他也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t也下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5地下、半地下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本规范第7.4.4条的规定。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地下、半地下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要求。
1地下、半地下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这是建筑安全疏散的基本原则。
考虑到地下建筑的实际情况,为适应地下较大面积建筑开设直通室外安全出口困难或不经济的现实,增加了可等价变通的设计措施要求。
可在设置2个安全出口有困难时,将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岀口(包括通过符合规范要求的底层楼梯间或具有防烟功能的疏散避难走道,再到达室外的安全出口\其中,疏散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经过充分论证后确定。
2对于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5人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允许设1个安全出口。
据调查,一般公共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多作为车库、泵房等附属房间使用,除半地下室尚可有一部分通风、采光外,地下室一般均类似无窗厂房。
发生火灾时容易充满烟气,给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等带来很大的困难。
因此,对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防
火设计要求应严于地面以上的部分。
本条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规定一致。
有关说明还可参见前述相关说明。
5.3.13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表5.3.13的规定;
2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表5.3.13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表5.3.13的规定减少2m;
3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
当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等于]5m处;
4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表5.3.13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
表5.3.13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m)
名称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
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托儿所、幼儿园
25
20
——
20
15
——
医院、疗养院
35
30
—
20
15
—
学校
35
30
—
22
20
—
其他民用建筑
40
35
25
22
20
15
注:
1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亠
敞开式办公室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
大于30mo商业服务网点内的安全疏散距离不宜大于22m。
2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m。
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和本表注1的规定增加25%。
4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计算:
住宅应为最远房间内任一点到户门的距离跃层式住宅内的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总长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计算。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建筑内的允许最大安全疏散距离。
1鉴于跃层式住宅的出现和建筑内各种公共活动空间增多且面积较大、人员集中的现实,对其内部疏散距离作了限制。
根据本规范执行情况,本条明确了建筑内观众厅、营业厅、展览厅等大空间场所以及商业服务网点的内部最大疏散距离要求。
有关距离参照了国外有关标准规定,并考虑了我国的实际情况。
美国相关建筑规范规定,在集会场所的大空间中从房间最远点至安全出口的步行距离为61m,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后可增加25%。
英国建筑规范规定,在没有紧靠的固定观众席的礼堂中,从最远点至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步行距离不应大于45m。
我国台湾地区的建筑法规规定:
剧场、电影院、演艺场、歌厅、集食堂、观览场以及其它类似用途的建筑物内楼面居住室内任一点至楼梯口之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o
2规范表5.3.13中规定的至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最大距离的房门,是指直通公共走道的房间门或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的分户门,而不包括套间里的隔间门或分户门内的居室门。
3对于跃层式住宅房间内最远点至户门的距离规定,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中有关跃廊式住宅疏散距离的规定内容不尽相同:
高层跃廊式住宅是用较长的户外走廊的楼电梯将较多的住户组合在一起的;而多层跃层式住宅则是在基本上不采用户外长廊和电梯的情况下,将很少的住户(一般多为一梯两户)组合在一起的,使得其疏散途径比较简捷、安全度较高。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疏散距离是从户门算起,本规范规定的疏散距离是从户内最远点算起。
因此,在考虑多层跃层式住宅户内小楼梯的疏散距离时,按照接近实际楼梯踏步的高度与宽度的常用比例(—般为1:
0.6)折算出竖向疏散距离,而没有采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按楼梯水平投影的1.5倍的计算方法。
3根据各地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楼梯间首层设置直通室外出口的要求作了可选的规定。
考虑到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的建筑内部垂直疏散距离相对幸券豆,对多于4实用文档
层和少于4层的建筑室外出口距离楼梯间的最小距离分别逬行规定,以切合实际情况。
4关于规范中表5.3.13的注2和注3。
1)对于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有关要求作了调整。
外廊式建筑的外廊是敞开的,其通
风排烟、采光、降温等方面的情况一般均比内廊式建筑要好”对安全疏散有利。
2)对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规定增加25%,主要考虑设置该类灭火系统后的效果和其它防火措施基本等效。
5.3.17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每层和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竟度,应按下列规定经计算确定:
1每层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每100人净宽度不应小于表5.3.17-1的规定;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中下层楼梯的总竟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2当人员密集的厅、室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其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m计算确定;
3首层外门的总竞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确定;
4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1.0A/m^计算确定;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0.5人/m2计算确定;
5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和每个防火分区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
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
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
经营丁、戊类物品的专业商店,其折算面积可按上述规定再折算50%。
表5.3.17-1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人的净宽度(m)
楼层位置
层数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地上一、:
二层
0.65
0.75
1.00
地1■二层
0.75
1.00
-
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各层
1.00
1.25
-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不超过10m的地下
建筑
0.75
-
-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超过10m的地下建
1.00
-
-
表5.3.17-2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计)
楼层竝
地下二层
地下一层、地
上第一、二层
地上第三层
地上第四层及
四层以上各层
换算系数
0.80
0.85
0.77
0.60
【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实用文档
场所等民用建筑的疏散设计要求。
1明确了民航候机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宽度计算原则与指标。
为满足一些大型交通、民航旅客等{唉场所的设计需要,对达到本规范百人疏散指标规定确有困难时,可以通过科学的评估计算预测或建筑整体消防安全水平论证,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来确定。
2在多层民用建筑中,各层的使用情况不同,每层上的使用人数也往往有所差异。
如果整栋建筑物的楼梯按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除非人数最多的一层是在顶层,否则不尽合理,也不经济。
对此,每层楼梯的总宽度可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即对楼梯总宽度分段进行计算,下层楼梯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
如:
一座二级耐火等级的6层民用建筑,第四层的使用人数最多为400人,第五层、第六层每层的人数均为200人。
计算该建筑的楼梯总竟度时,根据楼梯宽度指标1.0m/百人的规定,第四层和第四层以下每层楼梯的总宽度为4.0m;第五层和第六层每层楼梯的总竟度可为2.0m。
3本条明确了商店建筑的疏散人数计算方法。
各地普遍反映商店建筑作为人员不确定场所的典型,其疏散人数的计算需要进一步深入调研,并要求提出切合实际的合理计算方法与原则。
现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中有关条文的规定还不甚明确,或执行起来,困难很大,导致出现多种计算方法,有的甚至是错误的。
经过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和规范,广泛征求意见后明确了确定商店营业厅疏散人数时的计算面积与其建筑面积的定量关系为0.5~0.7:
1。
从国内大量建筑工程实例的计算统计看,均在该比例范围内。
为保持与《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有关规定的一致性,计算面积与疏散人数之间的换算关系仍采用现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中的数值。
但鉴于国内商店建筑营业厅内容纳人数与国外相t倂目对较多,加上设施和管理上也存在—定差距,规范中规定的换算系数较国外标准高些。
据调查经营丁戊类商品的专业商店实用文档
的人员较少,其面积折算值可降低到30%~35%。
商店建筑内经营的商品类别差异较大,且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的不同地段,地上与地下商店等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人流和人员密度相差较大,因此执行过程中应对工程所处位置的情况作充分分析,再依据本条规定选取合理的数值进行设计。
本条所指"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
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4建筑设计有时采用竞大楼梯,而有些楼梯间又需要进行封闭。
调研发现封闭楼梯间的门宽度与楼梯梯段竟度不一致,并且往往小于实际疏散所需要的竞度。
因此设计时应防止总疏散宽度符合规范要求,而某一局部出现走道或楼梯宽度也符合规范要求,但出口门不符合要求,导致实际疏散能力不能满足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