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操作规程2017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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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2017-11-01发布 2017-12-01实施
起重机械操
作规程
前 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胡吉利
本标准修订人:
向洛、张玉屏、谢正毅、李柯君、
24
前 言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企业特种设备管理理念
1.全员特种设备五化管理概念:
通过以人为本的全员设备管理,打造一套可复制的先进设备管理体系,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2.特种设备三级网络:
公司级、事业部级、班组级
3.特种设备管理八大规范:
设计、购制、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档案
4.特种设备管理十四个关键控制点:
设计条件表、技术协议、验收标准、安装告知、安装监检、持证上岗、操作规程、修理告知、修理监检、改造告知、改造监检、定检报告、自检报告、归档
管理目标:
实现三率百分百(受控率、检测率、完好率)。
目 录
第一章:
设备运行参数
第二章:
起重机械操作技术要求
第三章:
起重机械操作安全要求及禁止行为第四章:
操作程序
第五章:
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要求第六章:
维护保养
第七章:
应急预案
第一章设备运行参数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
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本部门起重机械有:
双梁桥式起重机械、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本工段起重机械设备参数见下表。
起重机械参数
序号
工段
设备名称
出厂编号
安装地点
规格型号
额定起重
量
跨度
制造单位
1
尿素
电动单梁起重
机
11071
007
空分车间北侧
LDA10-22.5A3
10
14
河南中州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2
尿素
防爆桥式起重
机
11020
117
空分车间
QD32/5-22.
5A5
32
20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3
尿素
防爆桥式起重
机
11020
127
二氧化碳车间
QD25/5-22.
5
25
20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4
尿素
防爆桥式起重
机
11020
120
压缩车间中
QD32/5-22.
5A4
32
20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5
尿素
防爆梁式起重
机
11020
121
压缩车间东
LB10-22A4
10
20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6
尿
防爆梁
11020
低甲冰机
LB16-11.5
16
20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
素
式起重
机
126
A4
限公司
7
尿素
防爆梁式起重
机
11020
122
压缩车间西
LB10-22A4
10
20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8
尿素
防爆梁
式起重机
11050
504
尿素车间
LX10-7.5A4
10
20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9
尿素
防爆梁式起重
机
11020
128
二氧化碳车间
LD10-22A4
10
20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1
0
尿素
防爆梁
式起重机
11020
124
精炼车间
LD10-7.5-A4
10
20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1
1
尿素
防爆梁式起重
机
11020
123
氨冰机
LB16-12.4
16
20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1
2
尿素
电动单梁起重
机
11070
45
尿素循环水处理
LD10t-10.5
m
10
9.5
新乡市起重机厂有限公司
1
3
尿素
电动单
梁起重机
11070
48
合成循环水中心
LD10t-10.5
m
10
8.5
新乡市起重机厂有限公司
1
4
尿素
防爆梁式起重
机
11020
125
循环机车间
LB16-13.5A4
16
T
13.
5
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
1
5
尿素
通用桥式起重
机
16030
265
LNG
32/5t-13.5A3
32
/5
14
河南恒远恒山工业有限公司
第二章起重机械操作技术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并且取得由国家认可的《特种设备操作证》Q4
2.操作者必须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
3.操作者应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操作者应熟悉经常操作的双梁桥式起重机械、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性能。
5.操作者应熟悉葫芦式起重机安全装置的作用,掌握相应的吊装作业知识。
第三章起重机械操作安全要求及禁止行为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书》,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要求及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作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4、如有人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吊运。
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熟记指挥工的指挥信号(手势、哨音、旗语)并应与指挥工密切配合
6、必须垂直起升重物,禁止斜拉斜吊。
7、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在他物上的重物。
禁止用吊具拖拉其它起重机械车辆。
8、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起重机轨道上。
9、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
10、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1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11、起吊物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应注意人员动向。
12、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
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13、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2米以上。
14、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和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5、禁止吊运重物从头顶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6、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7、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是没有调好,禁止工作。
18、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起重机械车辆。
19、在正常情况下,不应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用。
20、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发出警告信号a.起重机启动送电时
b.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
c.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运行时d.载荷在调运工程中接近地面人员时
e.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走动时f.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g.当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集中精神,不准与其他人闲谈,吃东西。
22、作业前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运转是否正常。
23、必须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工没有离开危险区域(如指挥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重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车。
24、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只听从指定的指挥工发出的信号。
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都得立即停车。
25、由于受环境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与司机意见不同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后在操作。
26、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起重人员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
27、指挥工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不注视重物时,不应吊运。
28、有主、副两套吊具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准挂其他它辅助吊具。
29、必须在重物离开工作面2米已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和小车。
30、起重机的遥控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遥控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反转作为停车用。
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时方可使用。
31、起重机大车小车应缓慢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驾。
应防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一台起重机。
32、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放下。
33、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时,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会零位,切断操纵室的总开关,并通知指挥工。
如停电重物掉在半空中时,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要警戒任何人通过危险区。
34、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上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35、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二不撞;
(1)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斜拉、斜挂、拖拉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超载不准吊
(4)散装捆绑不牢、装的过满、挂的不稳不平衡不吊、漫漢液体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吊装作业下方有人不准吊
(6)埋地物品不吊
(7)安全装置失灵、设备带病运行不准吊(8)现场光线不明、看不清起落点不准吊
(9)吊物有菱角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室外起重机械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二不撞:
1.不能撞击相临起重机械。
2.不得使用吊物撞击地面设备、建筑物和其它物料件
第四章起重机械操作程序
1.起重机械使用前应对设备的机械部分,电气、吊钩、吊具、起重机械
检验标识等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清理作业现场无关人员。
2.起重机械送电后应对电气联锁、钢丝绳、刹车、操作控制方向与实际方向进行检查确认。
3.确认吊装物品重量及形状,重量大于10T的物品必须办理《吊装作业证》;三级以上吊装或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较大,精密贵重的作业必须有吊装作业方案并得到审批。
4.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5.起重机械作业时必须听从指挥,对吊装物品起升高度要求精度较高时,就使用手拉葫芦进行辅助操作。
6.起重过程中应严按《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安全要求及禁止行为》执行。
7.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8.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9.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断路,拉下开关
10.记录本次操作,并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记录本中,并交给设备技术员。
第五章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要求
加强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其安全使用,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对使用的吊具、索具的安全状况负责,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吊具、索具安全负责。
1.采购购买的索具和备品备件应是国家认可的生厂单位,并符合国家相关许可。
遵守GB/T5972-2016《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JB/T8521.1-2007《编织吊索安全性第一部分:
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JB/T8521.2-2007《编织吊索安全性第二部分:
一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GB/T20118-2006《一般用途钢丝绳》、GB/T10051-2010《起重吊钩》、GB/T27696-2011《一般起重用吊环》、GB25854-2010《一般起重用D形和弓形锻造卸扣》、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2.本部门使用的索具:
钢丝绳、吊装带、起重用环链及吊钩、吊环、卸扣,
应有维修班长负责保管到凉爽、干燥的室内,且不能与地面接触。
周围不能有气氨、蒸汽、酸气或其它腐蚀性气体。
《起重吊具、索具登记表》
3.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应每月对索具进行检查,按附表A《起重吊、索具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进行检查记录;起重机操作人员应在使用索具前进行检查,填写附表《起重机械使用检查表》
4.起重机操作人员禁止超负荷使用索具、多个索具共同工作时按最小负荷索具计算。
5.钢丝绳的使用要求:
1)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应对新购的钢丝绳合格证进行登记检查和编号记录,记录表见附表《起重吊具、索具登记表》。
2)新钢丝绳投用前应进行低速轻载试运行,轻载重量为额定重量的10%。
3)手工折回式插编的钢丝绳每一股应至少穿插五次,并且五次中至
少三次用整股穿插股穿插;对插式插编钢丝绳,穿插次数不少于三次。
4)用绳卡连接时,应满足下表的要求,同时保证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
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安全要求
钢丝绳直径(mm)
7~16
19~27
28~37
38~45
绳卡数量(个)
3
4
5
6
5)钢丝绳严禁用打结的方法连接,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6)多肢吊索不得绞缠
7)使用中如发现出油现象(新绳例外)即表明钢丝绳变形很大、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查处理;
8)钢丝绳应经常保持清洁,一般每年浸油一次,油料用钢丝绳油或100#油等.
9)钢丝绳断丝不能大于下表规定数量
钢丝绳报废(GB1102—74)
绳6(19)绳6×19
绳6×37
一个捻距的断丝数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小于6
12
6
22
11
6~7
14
7
26
13
大于7
16
8
30
15
10)钢丝绳吊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报废:
(一)无规律分布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钢丝总数5%的;
(二)局部可见断丝有3根以上聚集在一起的;
(三)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的;
(四)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低于原公称直径90%的;
(五)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且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低于原公称直径93%的;
(六)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20%的;
(七)带电燃弧引起钢丝绳烧熔、熔融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强度下降的;
(八)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至原公称直径95%的;
(九)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的。
6.吊带使用的要求:
1.每次使用前,应检查吊装带是否有缺陷,并确保吊装带的名称和规格正确。
不应使用没有标识或存在缺陷的吊装带
2.应防止纤维受到机械损伤,避免与吊重的锐边、粗糙表面接触或摩擦生热。
3.纤维吊索和吊带在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得超过20°。
4.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5.吊索或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受潮后应当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不得加热烘干。
6.吊带使用温度:
聚酯、聚酰胺:
-10℃~100℃;聚丙烯:
-10℃~80℃
在低温、潮湿的情况下,吊装带上会结冰,从而对吊装带形成割口
及磨损,因而损坏吊装带的内部。
此外,结冰会降低吊装带的柔韧性,造成吊装带断裂。
7.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以外环境中使用,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
8.起重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吊带表面有无擦伤、割口、热损坏或摩擦损坏。
9.设备技术管理人员根据使用情况、使用环境、使用频率及此类实际应用因素决定检修周期。
但是无论任何情况,应保证至少每年应由设备技术管理人员用目测方法对吊装带进行检查,以确定其是否能够继续使用。
应保留一份此类检测的记录。
10.吊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报废:
(一)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的;
(二)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的;
(三)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的;
(四)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的;
(五)出现死结的;
(六)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的;
(七)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的。
7.吊链的使用要求是:
(一)短环链和端部配件的表面应当光滑,无毛刺、锐角、裂纹,内部无开裂;焊缝不得有漏焊、烧穿、未焊透、熔瘤、咬边、夹渣、凹坑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
(二)吊链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准备提升时链条松弛部分应小心收紧,链条应伸直,不得扭曲、打结或者弯折。
(三)用多肢吊链通过吊耳链接时,一般分肢间夹角不应超过60°(与铅垂线夹角30°)。
(四)吊链不允许承受振动荷载,不得超载。
(五)下端环、链接环和中间环的数量及内部尺寸应保证各环间转动灵活,蛋形或者梨形不得用作下端环。
(六)链环焊接应定期检查。
(七)铰接连接应有防止销轴自行脱开的保险装置或功能。
(八)吊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更换或报废:
1.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到原长度5%的;
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至原公称直径
80%,或其它部位磨损减少至原公称直径90%的;
3.裂纹或高拉应力区有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的;
4.直径减少量大于原公称直径10%的;
5.扭曲、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加以排除的;
6.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量达到原尺寸10%的;
7.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其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的。
8.吊链上的铰接连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轴、轴套应予报废:
1.出现塑性变形的;
2.有裂纹的;
3.销轴与轴套配合间隙增大,不能满足构件相对运动需要的;
4.销轴断面磨损量达到原尺寸5%的,销轴应予报废。
8.吊钩和卸扣使用的要求是:
(一)吊钩、卸扣缺陷不得补焊,表面应当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折叠、锐角、过烧等缺陷。
(二)吊钩、卸扣内部不得有裂纹和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不得在吊钩上钻孔或焊接。
(三)卸扣在高温、低温环境中极限工作载荷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四)与卸扣销轴连接接触的吊物耳板及其它索具配件的厚度应不小于销轴直径。
(五)使用卸扣时必须注意其受力方向。
正确的安装方式应当是力的作用点在卸扣本身的弯曲部分和横销上。
否则,作用力使卸扣本体的开口扩大,横销的螺纹可能会因此损坏。
(六)卸扣不得超负荷使用。
在起重作业中,可按标准查取卸扣号码及许用负荷直接选用卸扣。
(七)安装卸扣横销时,应在螺纹旋足后再向相反方向旋半圈,以防止螺纹旋得过紧而使横销无法退出。
(八)吊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报废:
1.吊钩下部的危险断面和钩尾螺纹部分的退刀槽断面有裂纹的;
2.吊钩危险断面的高度磨损量达到原尺寸10%的;
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的;
4.扭转变形超过10°的;
5.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
板钩衬套磨损达到原尺寸50%的,衬套应予报废;心轴磨损达到原尺寸5%的,心轴应予报废。
(九)卸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报废:
(一)任何部位产生裂纹的;
(二)销轴和扣体断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的;
(三)扣体和销轴发生明显变形,销轴不能自如转动或螺纹倒牙、脱扣的。
附表A
起重吊、索具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
使用车间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人
号
名称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合
格
(√)
不合格
(×)
吊钩
裂纹
危险断面磨损或腐蚀,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含
进口吊钩)达原尺寸的5%;其它吊钩达原尺寸的10%
钩柄产生塑性变形
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0%;其它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
当板钩产生吊挂盛钢桶不灵活的侧向变形时,应进行检修;当钩片侧向弯曲变形半径小于板厚10倍,应
报废钩片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板钩铆钉松弛或损坏,使板间间隙明显增大,应更
换铆钉
板钩防磨板磨损达原厚度的50%时,应报废防磨板
夹持吊具
裂纹(铸造钳臂横向裂纹)
严重扭曲变形和弯曲
杆件断面磨损、腐蚀达原尺寸的10%
钳爪(钳口)、吊牙磨损、损坏不能满足安全吊运时
脱锭、钢锭夹钳钳架滑槽磨损严重影响夹紧时
钢丝绳
无规律分布损坏:
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
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5%
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
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
在一起
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
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钢丝绳严重磨损:
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尺
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
钢丝绳严重锈蚀:
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
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
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钢丝绳热损坏:
由于带电燃弧引起的钢丝绳烧熔、熔融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
度下降
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
吊带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吊带出现死结
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
吊链
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
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
直径的90%
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
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大于原公
称直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