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汇总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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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汇总6篇)

(篇一)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计划安排,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组成调研组,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带领下,于8月上旬深入到四铺、百善等镇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部分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汇报,广泛征求意见。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要求,把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借助民生工程实施,大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和运营方式,着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有力推动了全县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县总人口107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5449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49%。

全县现有各类养老机构22个,其中,县级光荣敬老院1个、社会(儿童)福利中心1个、公办老年公寓1个,镇级敬老院15个,民办养老机构4个。

拥有床位3282张,入住老人850人,入住率达26%。

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61个,拥有床位数1395张。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27张。

二、存在问题

我县养老服务业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还存在着与人口老龄化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一)社会认识程度不够。

目前,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入住大部分是孤老优抚人员、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全县仍以家庭养老为主,绝大多数老人尚未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仅有少数老人因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其日常生活,才有选择机构养老的愿望。

(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滞后。

一是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规划不足,养老服务平台搭建比较困难。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社区内服务新增项目场所难以落实。

二是社区养老机构服务功能不全。

多数社区养老服务站由于场地所限,服务功能单一,只能提供就餐、娱乐休闲等最基本服务,对于日托、医疗、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项目则不能提供,难以满足老年人需求。

(三)五保老人医疗问题突出。

分散供养的五保患病特别患大病的比较多,一旦生大病需要住院,一是无力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二是对报销政策外需要个人支付部分缺少经济承担能力。

此外,现有的医疗救助政策和新农合政策还有部分限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散供养五保对象顺利就医。

(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缺乏,专业化水平低。

一是各养老机构普遍存在护理员年龄偏大、专业不熟、文化较低等问题。

二是养老护理员社会认可度不高、薪酬待遇过低、劳动强度大,对专业护理人才没有吸引力,导致养老护理员严重短缺,难以留住专业护理人才,已经成为制约养老机构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是目前我县尚无专门的养老服务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职业标准,都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大力营造孝亲敬老浓厚氛围。

养老事业需要全社会高度关注与重视。

要引导公益慈善组织重点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服务,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培育和树立新时代敬老先进典型,营造尊老爱老的新风尚。

(二)统筹规划,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业深入发展。

合理规划,科学制定全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切实摸清现有养老机构底数基础上,根据全县人口总量,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尽快出台具体的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体系的投入。

(三)多管齐下,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一是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

二是加大对农村敬老院的改造整合力度,努力提升农村敬老院服务供养水平。

三是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四是重视解决生活困难五保老人医疗费用兜底问题。

(四)强化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培训制度及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技能提升培训,打造一支与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合格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满足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

(篇二)

前阶段,县政协城建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分管副主席的带领下,就“大力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状与问题

据调查,截至**年末,我县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指户籍人口数)已达14468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9%(全国14.3%、全省17.87%、全市19.71%)。

我县人口老龄化现象呈现了六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高龄老年人口多,其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计19862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13.72%;二是农村老龄化高于城镇,全县农村老年人口总数已达87562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60.52%;三是山区老龄化程度普遍较高,富盛、稽东、王坛、平水等山区乡镇的老龄化程度普遍在21%以上,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在人口迁移和流动等因素推动下,山区乡镇的人口老龄化程度还会进一步提高;四是“纯老年人家庭”现象突出,全县目前有纯老年人家庭的老年人口数23480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16.22%;五是老龄化程度呈逐年增高态势,**-**年我县老龄化比例分别为17.48%、18.03%、18.96%和19.90%;六是百岁老人逐年增加,到**年末,全县百岁以上老年人为22人。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工作,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土地保障、资金补助、人才培养、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目前已基本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全县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1551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355张);民办养老机构6家,在谈民办养老机构项目5只,其中3只可在近期落地;建成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56家;18家镇街敬老院逐步升级为镇(街道)社会福利中心。

然而,伴随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家庭人”逐渐成为“社会人”,养老问题的实质是养老需求和社会保障系统之间的矛盾。

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大背景下,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观念认识不够到位

目前,制约着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思想认识和观念差异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农村传统的养老观念尚未改变,大部分农村老人习惯独居或空巢生活,子女们也不愿意老人参加社会化养老;二是社会上对“孝”的理解存在一定误区,尤其是在农村,认为有子有女的老人进敬老院会被人认为是子女不孝顺;三是合力共建的认识有待提高,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认识还不足;四是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的氛围还不浓,仍有些家庭的子女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忽视甚至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

(二)设施投入仍显滞后

虽然近几年我县在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上有一定的投入,但与现实的老年人口数量和实际养老服务需求相比仍显滞后。

一是养老机构床位总体不足,床位布局存在结构性矛盾,资源配置失衡,如一些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环境差、功能不齐全,入住率不高,而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较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则床位紧张,如县社会福利中心“一床难求”现象十分突出;二是民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滞后,由于政府的优惠扶持政策出台时间不长,养老机构没有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而且投入养老机构建设风险大、回报低、供地难等因素,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的积极性。

(三)服务队伍专业性差

目前,我县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主要为社区管理人员和社会“4050”人员,专业化水平普遍较低,绝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缺乏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籍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养老服务的延伸、服务质量的提高缺乏后劲。

这种现象广泛存在于我县的公办养老院和民办养老院,除县福利中心外,均没有专业的护理人才,养老服务偏重于日常生活照料,诸如医疗、康复等服务项目都不能有效实现。

(四)机制要素缺乏保障

一是土地资源制约,特别是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由于没有可用土地,社会投资者们空有资金和规划,项目着地难;二是城市社区老年活动用房资源制约,老城区内部分小区老旧,空间拥挤,连社区管理用房都不够用,更不要谈社区配套用房和老年活动用房,新建小区在规划时虽然有按3‰比例配备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的要求,但存在入住率低的小区用房面积较大且地方偏僻,而入住率高、人口密集的小区用房面积小、分布散等问题,不能有效整合和利用;三是机构人员制约,存在着老龄工作人手紧张,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责任主体不够清晰等问题。

(五)志愿者队伍形成难

要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光靠政府部门和镇(街道)社区是不够的,还要借助于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庞大的志愿者队伍。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发动面不广,社会义工人数偏少,载体不多,参与度不高,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全社会合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工作。

二、对策与建议

今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35号),这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面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新情况、新要求、新任务,如何使我县老年人服务这项“夕阳红事业”成为现代服务业中的“朝阳性产业”,是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而有深远意义的课题。

为此,建议如下:

(一)要进一步确立养老服务事业优先发展地位

一是要加大领导推进力度,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增强老龄意识和解决老龄问题的忧患意识,正视我县老龄工作及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发展中的问题与矛盾,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效果得以体现,合力得以形成;二是要加大规划落实力度,将养老服务产业作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突破口和拉动消费的增长点,编制规划,落实规划,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三是要加大责任考核力度,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纳入各镇街(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考核体系,将机构建设、资金投入、新增养老床位、规范化水平等指标,列入政府每年为民办实事内容,明确责任,加强考核。

(二)要进一步创新与优化发展模式

一是要重基础,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星光老年之家”建设,丰富其功能,同时增强敬老院的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功能,探索集就餐、休闲、娱乐、康复、精神慰籍等功能于一体的托养模式,使老人足不出户就近享受服务,像办幼儿园一样来办好“托老所”;二是要打品牌,优化机构养老结构,要以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为重点,鼓励养老机构增添护理型床位、改造院内医疗护理康复设施、设置标准化医务室,同时,镇级社会福利中心在优先保障“三无五保”、低保、失能老人入住的前提下,要加大向社会人员开放的力度;三是要强管理,拓展服务领域,结合我县“一键通”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信息服务系统,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服务,打造真正意义上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三)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要加大资源供给政策扶持,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要在经费投入、规费减免、建设运行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特别是土地保障等方面予以扶持,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社区建设和住房建设规划,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要支持发展新型养老模式,积极研究对新型养老模式的政策支持措施,重点支持发展养医结合型、康复护理型、居家照料型养老服务机构;三是要坚持适度普惠型福利政策,增加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惠及人群,完善高龄、贫困、独居、失能老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四是要鼓励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要明确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标准,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加大一线中高级护理员补贴力度,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待遇。

(四)要进一步健全投入增长机制

一是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将养老服务项目纳入公共财政预算,逐年提高福彩和慈善资金对养老服务的投入;二是要积极探索鼓励社会投入机制,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高社会投入占比,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三是要发挥资金导向作用,明确财政资金投入导向,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日常运行补贴标准,鼓励兴建非营利普惠型养老机构,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要实用适用,避免铺张豪华,并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免费或低廉的供养、护理服务;四是要建立养老服务激励机制,增加政府扶持的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设立护理员最低工资标准;五是要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加强政府、机构、老人和亲属之间的互动,畅通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渠道,并强化公众监督。

(五)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要健全职能管理队伍,在县级建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基础上,镇街(开发区)配备好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功能定位、业务培训和运行管理;二是要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利用职校技校等资源,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和相关课程,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同时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和支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培育老年人互助服务队伍,树立“积极老龄化”的理念,鼓励、发动和组织城乡低龄健康老人以多种方式参加“老友助老”活动;四是要扩大志愿者队伍,组建我县养老服务社会义工组织,开展安全服务、生活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提供更多的让政协委员等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做“养老义工”的平台,倡导敬老、爱老、养老、优老氛围。

与此同时,要形成子女为关心老人的第一责任人,“人人都会老,人人要敬老”的社会共识,共同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篇三)

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安排,县政协自8月中旬起,组织开展了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赴**、**、香隅等地,实地了解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以座谈的形式听取了3个乡镇和县民政、卫生等部门的介绍和工作意见,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

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

据调查统计,截至到目前,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8.6万人,占总人口的15.8%;65岁以上老年人口5.8万人,占总人口的10.7%。

预计到2020年,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数将达到9.5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17%;65岁以上老年人数将达到6.6万人左右,占总人口的12%。

比例远高于现行国际通行的老龄化社会标准(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7%,即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说明我县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问题已引起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县政协委员多份提案、社情民意涉及养老服务业,县政府积极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60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池政〔**〕4号)文件精神,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做了积极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养老福利政策,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

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东至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政〔**〕15号),对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的体系框架、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并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和时序进度,为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和保障。

(二)加快了公办养老机构建设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夕阳红工程”建设机遇,通过财政投入、福彩公益金资助、上级项目支持等途径,先后投入6000多万元,新建或改扩建21所农村敬老院,总床位达到3116张;投资2400万元在县城新建一所社会福利中心,占地10亩,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拥有床位168张。

公办养老机构已形成一定规模。

(三)探索了多样化养老服务

一是拓展敬老院社会化养老。

**年以来,先后在**、**等13个乡镇敬老院,利用空置床位,划设一个院落或一个区域,开展社会化养老,共收养老人50余人;二是探索开展社区养老服务。

在**镇菊江社区、大渡口镇渡口社区、**镇梅林社区建设社区日间照料站,可添置日托床位190张;三是探索“医养结合”模式。

利用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和中医院的医疗资源,成立了“东至县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四是鼓励社会民间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

目前有3家民办养老所正在申请和建设之中。

二、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养老服务业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处于起步和低水平阶段,与中央和省、市要求比,与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比,与先进地区比都有较大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社会对养老服务业发展没有形成共识与合力

多数老年人及其子女养老观念比较传统落后,普遍希望在家里养老。

不愿选择在机构养老,认为“住养老院,不是没有儿女,就是儿女不孝”,导致养老机构推行社会化养老艰难,床位闲置现象明显。

虽然养老服务业是“朝阳产业”,具有涉及面广、产业链长和发展潜力巨大等特点,但因其前期投入多、专业人才需求大、回报周期长,加之现阶段老年人实际消费支付能力有限,使得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养老业的意愿不强。

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体制机制也不健全,基本上是由民政部门“一龙治水”,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工作基础较弱。

(二)养老服务业发展模式单一、服务功能弱

社会化服务尚未进入家庭,社区养老正处在启步探索阶段,养老机构基本上都属公办,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院,只有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一家,其余均为敬老院。

由于敬老院的经费、人员、管理服务能力跟不上,服务功能弱,服务内容单一,多数只管老人吃住,能同步提供医疗服务的很少。

从3100多张床位和3520余“五保”老人数字对比,敬老院床位看似不足,实际情况却是敬老院的床位仍有47%处于空置状态,“五保”老人未能实现应进尽进,散养“五保”老人中,存在着应进不愿进,个别想进进不了的现象。

在一些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敬老院,带有明显的选择倾向,不愿接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人。

社会办养老机构因准入要求严、审批手续复杂,社会力量难以顺畅进入,加上发展规划滞后,扶持激励政策难以落地,资本投入大、风险高、利润薄等,一些有志于兴办养老机构的人望而却步。

现有的民办养老所建设尚未达到主管部门认可的规范程度,目前社会办养老机构实际上是空白。

(三)养老服务业专业人才紧缺

我县养老服务现有从业人员,突出表现为“两低一少”,即专业素质低、工资水平低、护理人员少。

管理人员大多来自退下来的村干部,护理人员多来自于下岗或无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年龄结构偏大,缺乏必要的管理、护理知识。

工资多在千元左右,致使我县养老机构对专业人员特别是护理人员难招又难留,很多敬老院工勤服务人员兼作护理人员,或采用“院民护理院民”的方式以缓解护理人员不足的问题,这势必影响我县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对养老机构的行业管理尚不到位。

除了县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外,全县农村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所基本上都因无建设用地指标问题,而未能获得消防验收合格凭证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件。

尤其是已经营的小规模民办养老所,因建筑和消防设施不符合技术规范,更难通过消防验收和设立许可,加上管护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存在安全风险。

三、进一步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增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快,老年人口规模大,而且呈现未富先老、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人口流动大,空巢老人增多)的特征。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各种养老需求,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是群众的恳切期盼。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国家从宏观战略层面出台了系列政策与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未雨绸缪,迎难而上,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国家和上级政府政策措施,抢占先机,赢得主动。

人口老龄化形势固然造成一定的社会压力,但也蕴藏着发展的先机,发展养老服务业,不仅是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问题,同时也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对山清水秀、空气良好的东至来说,更是吸引一些成功、爱心人士投资创业的大好良机。

因此,全县上下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科学规划,引领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

编制“十三五”规划时,要把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规划,同时要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

规划要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对全县养老服务体系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加快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公办、民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协调发展的格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和省、市政府的《实施意见》,对照“十三五”末人均养老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总数45‰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区域特点和人群特征,考虑未来发展均势,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养老场所的城乡空间布局,选择交通便捷、生活就医方便、生态环境良好的位置,明确供地政策,鼓励兴办社会化养老机构。

规划要体现和落实县政府东政〔**〕15号文件提出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改革措施和保障政策。

通过规划,引导我县养老服务业科学、合理、有序发展。

(三)统筹推进,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业是项重要的民生民计工程,具有鲜明的公益属性,必须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

根据我县未富先老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现状,统筹推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

1、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它是以立足家庭、社会服务进家庭为标志。

居家养老符合国情,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主要养老方式,是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选择。

要培植一批稳定的服务团队、中介组织或引导有关机构、企业,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籍和应急救援等具体服务。

2、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站)建设。

落实关于小区和村镇规划必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规定,整合城镇和农村社区卫生、文化、家政等资源,逐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日间照料站建设,并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使之具备生活服务、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保健康复等基本功能,能够为社区内老人提供就近、方便、快捷的托养、日间照料,造就“不出社区的养老院”。

3、大力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

由政府主办向政府主导转变,通过政策鼓励和扶持,运用市场机制,大力推进投资主体、投资方式多元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不乏有意进入这个行业者,但让他们踟蹰不前,仍在观望的主要原因是对激励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不了解或有顾虑,要加强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宣传,激活社会力量投资的动力,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同时根据老年群体的健康状况、消费能力和服务需求,开展不同档次的服务,使老年人及其家庭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服务项目,实现高、中、低不同服务档次的组合。

(四)改革创新,提升养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运用改革、创新、激励等措施,挖掘潜能,激发活力,调动积极性,使我县养老服务能力水平在现有的基础上有进一步提升。

1、探索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改革。

充分利用现有空置床位,盘活养老资源,更好地发挥公有养老设施的作用。

在不改变公益属性,确保政府托底保障养老对象生活质量及公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探索公办民营,选择若干敬老院先行试点,特别是一个乡镇有两所敬老院的,可通过腾集床位,调整出一所敬老院试行公办民营,采取公开招标办法,交由市场主体运营。

2、改造提升公办敬老院基础设施与服务功能。

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增加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紧急呼叫等功能,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改善服务条件,拓展服务范围,面向区域内低收入、特困、高龄、单亲、空巢、失能半失能老人开展养老服务,加快农村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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