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研讨会材料7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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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研讨会材料723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研讨会”交流材料

(安徽省)

一、上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1、土地整治工作开展的整体情况

上轮规划确定我省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共补充农用地123532.96公顷(185.30万亩),其中补充耕地75959.00公顷(113.94万亩),补充其他农用地47573.96公顷(71.36万亩)。

规划实施以来,我省加大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制度和重点项目库,实施了国家、省、市、县等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

截止2009年底,全省共批准实施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251个,项目资金总投入43.39亿元,建设总规模278.29万亩,补充耕地面积22.11万亩;市级以下批准实施项目16038个,补充耕地154.99万亩。

通过各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共补充耕地177.10万亩,提前超额完成了规划任务。

2、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成效

(1)补充了有效耕地面积

上轮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实施以来,全省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总量为177.10万亩,年均19.68万亩。

补充了有效耕地面积,实现了全省耕地总量平衡。

(2)提高了耕地的生产能力

我省约80%的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和多数省级项目,是以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为重点进行的综合整治。

土地整理后,项目区农田普遍成为田块成方、路渠相连、设施配套、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农田,据调查生产能力普遍提高了10%~20%,生产成本降低了5%~15%。

即使按10%计算,全省每年通过土地整理增加的粮食产能,就相当于增加2万亩耕地的产出。

(3)惠及了广大农民群众

仅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实施范围就惠及80多万农民,新增耕地可以解决34万多人的长远生计。

国家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覆盖了国家重点扶贫县,扶贫效果十分明显。

同时,农民通过项目建设,还直接增加了劳务收入。

据统计,在国家投入的资金中,农民工劳务费占15%左右。

项目区在实施项目建设期间,有技能的农民每月可得到2000元左右的收入,一般的也有1000元收入。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已成为深受广大农民欢迎的“惠民工程”。

(4)优化了农村土地利用结构

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农村各类用地的布局更加合理;“空心村”得到整治,农民聚居程度提高,居民点用地趋于集约合理;土地破碎程度明显降低,农田格局明显改观,整理后耕地利用程度普遍提高了3%~10%,水田、水浇地、旱地等各类农田更加适应农业生产要求和耕作习惯,农村土地利用的效率和集约化水平得到提高。

3、规划实施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

(1)规划实施取得的经验

上轮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总结经验,主要有以下几条:

第一,加强了规划的实施管理。

各级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土地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项目实施区横向各部门间加强了协作,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纵向政府间加强上下沟通,做到政通令行,使得土地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第二,多方面筹集资金。

除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等专门用于土地整治的经费外,整合项目区内各类支农资金,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很好地保障了土地整治的资金需求。

第三,科研单位及专家的积极参与。

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我省的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农业大学以及外省的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组织专家学者和研究生积极参与,他们一方面耐心指导工作,另一方面与当地的干部农民积极合作,共同制定方案,共同组织实施,做到了专家教授与农民的结合。

第四,加强了公众参与和监督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了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发动、组织和引导人民群众参与了项目区建设工作。

充分发挥广大民众及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和表彰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项目实施过程中一些的违法行为。

(2)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不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一些新问题:

第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示范带动性不强

我省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从2000年开始,全省国家、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及新增耕地项目投资累计有数十亿元,确保了全省耕地占补平衡,为全省经济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

但由于一些项目处于偏远地段,既不“近城(城市周边)”,也不“临路(铁路、公路)”,加之地方领导、媒体和项目区群众宣传不够,造成项目工程结束就是工作结束。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区重在建设,贵在示范,建项目就是要使项目区真正发挥宣传、样板和创新作用。

第二,土地整理项目向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倾斜不够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提出的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总体要求,以建设促保护,进一步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国土资源部2005年下发《关于开展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97号],提出要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开展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

2006年国家在我省设立了5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为配合国家这一行动,2008年我省在全省范围内也设立了30个省级示范区,要求示范区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同时,加大对基本农田的投入,以建设促保护,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这是今后一个时期土地整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示范区只有接受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倾斜,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才能完成示范区建设基本任务。

第三,缺乏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土地整理规划

我省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过程中,显示开发热度不减,整理力度不足。

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中,重“开发”,更应重视“整理”。

根据资源条件分析,全省待整理的土地面积大,城镇、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城乡瓦窑厂、塌陷地复垦、中低产田的改造等等,均属整理范畴。

从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角度考虑,应制定专项土地整理中长期规划。

第四,土地整理重前期项目申报、轻后期工程管护

目前,全省开展土地整理的积极性普遍高涨,申请项目热情有余,但土地整理项目涉及到路、桥、涵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建成后,往往采用产权移交的方式将管护权整体移交到当地项目区政府,有的移交到乡镇政府,有的就直接移交到村委会,而项目工程的真正使用者又是项目区群众。

多数群众只有享受成果的欲望,认为这是国家投钱建的,而没有维护的意识;乡镇没有一个项目的常设管理机构;至于项目区的村,虽有几个项目管护人员,但没有专项的管护资金,他们的管护积极性不高。

因而,从一定程度上造成“群众不愿管”、“村里无钱管”、“镇里管不好”的现象,导致项目工程不同程度的毁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后续效益的长期发挥。

4、对新一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建议

(1)创新思路,实现综合

要在传统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基础上,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实现“四大转变”,即从单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向土地综合整治转变,从土地单项资金投入向整合使用相关资金转变,从保护耕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相对单一的目标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多目标转变,从国土资源部门一家管的方式向政府组织、国土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方式转变。

(2)科学论证,精心规划

树立科学规划意识,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由人民政府组织国土、建设、农业、交通、水利等部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整治、统一发展”的要求,突出土地整治区域综合性、多功能性、多效益性的特点,协调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产业发展、城镇和村镇建设、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的关系,编制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

(3)整合资源,整体推进

按照“资金来源不变,使用用途不变,整合集中投放”的原则,依据村镇体系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统筹农村道路、水利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农村扶贫开发、地质环境治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及其他新农村建设政策、项目和资金,整合协调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以及未利用地开发等各类活动,形成整体推进的合力,改变以往不同部门分散投资、多头建设的做法。

(4)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亮点出效”的思路,区分“山地、丘陵、平原”等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镇、城郊、乡村”等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尊重民意,维护权益充分尊重整治区域内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法保护农民的财产收益权与处置权。

在运作模式、规模经营、旧房改造、新居建设、非农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多种选择,通过公告、听证、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组织和农民个人对土地综合整治方案的意见,并依法签订协议。

实现农民满意的效果。

(5)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必须以政府为主导,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资金为平台,由政府强力整合各部门资源,统筹项目、资金和规划,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落实共同责任体系,形成以土地综合整治为纽带,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搭建平台,相关部门协同合作,上下联动共进的管理模式,达到优化配置资源、捆绑使用资金、灵活运用政策、催生综合效益的总体目标。

二、《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土地整治的目标及安排

1、新一轮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理,组织实施“土地整治,千村推进”工程。

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重点实施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理工程、“五纵七横”公路(安徽段)和京沪高速铁路(安徽段)沿线土地复垦整理工程、“南水北调”水利工程(安徽段)沿线土地整理工程。

全省确定3个土地整理重点区域,2个重点工程,涉及3个中心城市周边项目群和5条交通干线项目带,补充耕地3.4万公顷。

大力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重大工程。

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

重点实施两淮煤炭基地土地复垦工程、长江沿岸及皖中金属冶炼基地土地复垦工程。

全省确定2个土地复垦重点区域,3个重点工程,涉及4个市的15个县(市、区),补充耕地0.55万公顷。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资源,组织实施土地开发重大工程。

在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利用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未利用地开发。

全省确定2个土地开发重点区域,2个重点工程,涉及8个市的32个县(市、区),补充耕地3.07万公顷。

2、拟开展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布局安排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大工程及其布局见下表。

安徽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工程

单位:

公顷、万元

重点工程名称

所在地

建设

规模

新增耕地规模

投资

总规模

城市周边整理工程

阜阳市、合肥市、安庆市

209000.00

11200.00

550000.00

交通干线整理工程

界首-蚌埠-南京、南京-合肥-叶集、徐州-合肥-界子墩、马鞍山-芜湖-安庆、205国道黄山-马鞍山段等5条道路交通干道

414000.00

22800.00

1140000.00

淮南煤矿塌陷区复垦工程

淮南市

2871.83

1090.80

22400.00

淮北煤矿塌陷区复垦工程

淮北市

4523.54

3092.20

35284.00

铜陵、马鞍山采矿废弃地复垦工程

铜陵市、马鞍山市

2428.00

1305.00

18938.00

江淮丘陵地区荒草地开发工程

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怀宁县、枞阳县、居巢区、庐江县、含山县、和县、金安区、裕安区、霍邱县、金寨县、琅琊区、南谯区、来安县、全椒县、定远县、凤阳县、明光市

35295.70

21177.00

152477.00

皖南低山丘陵地区荒草地开发工程

贵池区、东至县、宣州区、泾县、绩溪县、宁国市

15916.46

9549.90

68759.00

三、对做好省、市、县级以上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建议和意见就是要加强行政组织领导、保障编制专项经费、尽快明确技术规程、实行上下联动和协调。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考评机制,加强舆论监督

领导机构要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重大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组织好各级各类项目的实施;土地整治规划要明确相关各单位和部门的责任和任务,重大事项要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部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将土地整治的工程质量、进度、效果、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指标,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项目配置、用地政策、评优评先相挂钩;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广大群众,及时监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健全财政体制,提高技术水平,加强部门协调

健全财政体制,整合各类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土地整治专门机构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运用先进技术,促进土地整治可持续发展;项目区国土、财政、环境、林业、建设、水利、农业等部门,要依据工程建设方案,制定本项目和本部门的具体实施计划,逐级逐项落实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同时加强合作和组织协调,精心组织实施。

(3)注重加强项目衔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土地整治工程实施期间,各地要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农田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等规划项目有机协调和衔接,建成科学的项目支撑体系;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安排工程建设进度;对于项目要加强监督管理,对重大项目建设要加强审核监督,规范建设资金的使用,制定实施项目建设质量保障、安全保障、工期保障。

(4)落实项目规划、完善规划体系、加大建设资金的保障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择优选择项目,编制项目计划,由政府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搞好各级各类规划间的衔接;加大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扩大投资的渠道。

(5)保障农民权益

土地整治是是一项惠及农民群众的建设活动。

因此要把农民所获得的利益及其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这项工作的重要标志,切实维护土地整治过程中涉及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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