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342097 上传时间:2023-05-03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4.9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页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docx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机械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人身健康安全和免受财产损失。

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项目施工生产、生活涉及到的所有特种机械设备操作和特种作业人员。

3职责

3.1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

负责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施工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部、安全部、物资设备部共同编制特种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3.3安全部、物资设备部、工程部负责对特种设备进场的验收,负责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负责特种设备作业、特种人员作业的风险辨识及评价工作。

安全部、物资设备部负责特种作业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建档管理工作。

3.4物资设备部、安全部、工区副职及安全人员、施工队队长是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直接管理责任人,负责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3.5物资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定期检修、大修、日常维护保养、设备运转等工作,并按要求建立相应记录归档备查,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台账,特种作业设备要单独建立台账进行管理。

3.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资质证书,并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行上岗。

提供虚假的特种作业资质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使用,所在的施工队将予以处罚,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4特种作业管理

4.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质证后,必须定期参加上级行政部门的培训进行复审。

4.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安全部、物资设备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4.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工作,所有人员必须进行签字确认。

4.6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经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使用前必须经项目部安全部、物资设备部、工程部联合验收,并检查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等,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方可投入使用。

5特种作业安全检查

5.1定期组织特种作业安全检查。

检查时需制定检查计划,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处理。

安全部牵头组织物资设备部、工程部及相关人员参加进行对特种作业的安全检查,对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形成记录归档备查。

5.2工程技术员、安全员对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作业环境的安全进行日常检查。

物资设备人员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检查。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前,应认真对作业环境和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5.3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

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未进行整改应及时停止作业。

5.4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通知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涉及机械问题还需通知物资设备人员,待危险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工作。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6.1高空作业

6.1.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贫血病等高处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6.1.2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雾天、雷电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6.1.3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并擦净鞋底泥沙,以防滑倒坠落。

6.1.4不得贪图方便、在模板、脚手架、贝雷架上攀登或随运料的吊斗、吊篮和吊物上下。

6.1.5供施工人员上下的走道(门式梯、悬梯、竹木梯、钢筋梯等)应当坚实,不得缺档,必须设置护栏及防滑措施。

6.1.6作业平台的脚踏板应用坚实的钢拉板网或木板满铺。

不应有空隙或探头板,脚踏板上的雪、霜、泥沙和油污物应及时清除。

6.1.7作业平台的承重必须满足施工荷载要求,平台上不应集中堆放过重的物料的机具。

6.1.8不得多人集中在作业平台上的某一部位进行作业,以防突然断裂坠落伤人。

6.1.9作业临边应设有高度大于1.0m的牢固的防护栏杆,并设间距为35厘米的水平横杆。

6.1.10在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工具袋,防止各种工具、零件、物料等坠落伤害他人。

6.1.11严禁高处作业人员向下抛物。

6.1.12在有坠落可能的地方作业时,必须把安全带挂在牢固的结构上,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带绳长度不应超过3米。

6.1.13高处作业需跨越较大空隙时,应从设有安全网的地方通过,不得在未固定的构件行走或作业。

6.1.14高处作业应按规定挂设安全网(立网或平网),安全网内不许有杂物,破损的安全网应及时予以更换。

6.1.15酒后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6.2吊装作业

6.2.1参加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2.2吊装作业区域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装作业范围。

6.2.3除吊车司机外,参与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6.2.4吊装作业前,必须明确指挥信号,要有专人统一指挥。

6.2.5吊装前应检查吊点是否正确,吊索吊具是否完好,严禁超负荷使用吊索吊具。

6.2.6吊物下方不得站立,严禁站在吊物上随吊物升降。

吊物不允许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6.2.7在高处进行吊装作业时,应随时注意吊物和吊机的运动方向,注意站人及避让位置,以防碰伤或高处坠落。

6.2.8吊装指挥人员应随时观察吊臂、吊物在旋转半径内有无障碍物,预防吊物和吊臂碰撞其它施工结构、机具或施工人员,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2.9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雾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6.3拆除作业

6.3.1拆除作业必须按照技术安全交底规定的程序步骤进行,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严禁违章冒险蛮干。

6.3.2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进行水上拆除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6.3.3实施拆除作业的人员,必须站在牢固的构件上进行。

在拆除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松动工具必须卡紧卡牢,以防滑落。

气割拆除时,必须采取保险措施,预防构件弹击或人员避让及伤人。

6.3.4拆除作业应自上而下,先拆非承重结构,后拆承重结构,严禁立体交叉或多层上下作业。

6.3.5在拆除某一部分结构时,应防止其他部分坍塌。

6.3.6在吊车配合拆除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信号明确,稳吊轻放,杜绝斜吊

斜拉。

吊车司机必须持有操作证。

6.3.7拆除龙门架,支架,托架等,不得采用“推倒法”。

6.3.8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雾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禁止露天拆除作业。

6.3.9严格体检制度,患有高处作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参与高处拆除作业。

6.3.10拆除物件及拆除工具严禁向下抛掷。

6.4电工作业

6.4.1非持证电工,严禁从事电工作业。

从事电气设备和线路维修时,需有人监护。

6.4.2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6.4.3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拉闸处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禁示牌。

必须时,由专人监护,严防他人误合闸。

6.4.4各种电源线应避免被重物,硬物碾压。

必要时,将电源线架高或地沟掩埋。

6.4.5移动电气设备、应首先切断电源。

6.4.6禁止使用超额定负荷的保险丝或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6.4.7工具间或宿舍内不得私自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或电炉。

6.4.8潜水泵、泥浆泵或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单一的漏电保护器。

进行野外测量时,金属标杆不要碰触到电线,特别是高压输电线路。

6.4.9电源线不得用金属线绑扎,更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构件上。

6.4.10若电源线破损,闸刀盒、插座、插头等用电装置损坏,设备外壳带电,应及时请电工修理或更换。

6.4.1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能的接零或接地。

6.4.12作业现场的主、支线电源开关,必须进箱加门上锁,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防雨设施。

6.4.13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时,须经过批准,并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品,设专人监护。

6.4.14下班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6.4.15一旦有人触电,应首先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后,进行现场急救。

6.4.16当遇到高压电线断落时,周围20米内禁止人员入内。

如果已在20米以内,要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防止跨步电压造成触电事故。

6.5电气焊作业

6.5.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6.5.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6.5.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要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5.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5.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5.6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湿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6.5.7在密封金属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6.5.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6.5.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6.5.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6.5.11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6.5.12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6.5.1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烯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6.5.14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验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6.5.15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6.5.16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暴晒。

冻结应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6.5.17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

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烤。

6.5.18电焊时,焊枪品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作件或地面上。

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6.5.19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6.5.20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6.5.21电焊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5.22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的临边作业应系安全带和戴好安全帽。

6.5.23电焊机应放在绝缘好的地方。

在使用前检查一、二次线绝缘是否良好,接线处是否有防护罩,焊钳是否完好,外壳是否有接零保护。

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6.5.24在潮湿的地沟、管道内施焊时,应采取绝缘措施,可垫反或橡胶皮,穿绝缘鞋操作。

应通风良好,防止出汗。

6.5.25焊接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焊接时必须双线到位,不准利用架子、轨道、管道、钢筋和其他导电物作联接地线,更不准使用裸导线,应用多股铜芯电缆线。

6.5.26操作时,必须设器材,并设专人看护,清除附近易燃物,防止焊花四溅,引燃物料,发生火灾。

6.5.27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电焊机设专用开关箱,不准将焊机放在手推车上使用。

6.5.28更换场地移动焊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7特种设备

7.1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7.2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18mm的管道。

7.3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7.4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7.5气瓶是指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8特种设备的管理

8.1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等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8.2不得制造、改造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承压部件,各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8.3新增特种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将特种设备图样(包括总图、安全图及主要部件图)、其它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各安全附件合格证明书、各特种设备的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及水压试验证明、安装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等报安全部和物资设备部,由安全部和物资设备部协助办理有关检验手续。

没取得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使用。

8.4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国家有规定,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23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

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安全检验合格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8.5特种设备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以及停用一年以上时,本次使用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6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或者作业工作。

8.7物资设备部负责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情况,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8.8安全部和物资设备部每年定期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8.9物资设备部、安全部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具体如下:

8.9.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

8.9.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的记录。

8.9.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8.9.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台帐、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8.9.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分工如下:

序号

资料类别

资料内容

保管部门

保存期

1

验收技术文件

出厂的技术文件

产品合格证

物资

设备部

永久

2

日常运行

日常运行

日常保养检查记录

物资

设备部

五年

3

检查记录

定期检查记录

物资

设备部

永久

4

定期保养记录

保养记录表

物资

设备部

五年

5

安全教育记录

安全教育资料及记录

安全部

二年

6

设备、安全附件技术资料

检验报告书、合格证等

物资设备部、安全部

永久

7

日常维修、改造,

大、中修记录。

有关鉴定资料维修记录表

物资

设备部

永久

8

事故记录

车辆、人员伤害事故报告书

物资设备部、安全组

永久

9

其它

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监察部门检查记录

物资设备部、安全部

永久

注:

气瓶的相关技术资料由采购人、物资设备部保存,采购人负责对瓶身合格标志的监控工作。

9特种设备管理

9.1油罐管理

9.1.1注明各贮油罐内限制液体的最高液位。

9.1.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管路分布、阀门的用途,以便一旦发生事故或火灾时,能迅速正确处理。

9.1.3输油时油管入口要与油罐车车体进行跨接。

9.1.4禁止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

9.1.5向罐内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油罐。

9.1.6雷电时应停止输送油,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

9.1.7在开启管路阀门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锤效应损坏设备。

9.1.8应定期检查管道连接密封性能,各阀门工作性能,消防设施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9.2压力容器管理

9.2.1按有关规定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如下内容:

9.2.1.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9.2.1.2压力容器的操作方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9.2.1.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报告程序。

9.2.2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

9.2.2.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9.2.2.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缺陷;

9.2.2.3安全附件失效;

9.2.2.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9.2.2.5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9.2.2.6过量充装;

9.2.2.7压力容器安全装置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9.2.2.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9.3工业气瓶管理

9.3.1瓶帽、瓶阀,易熔合金塞,底脚圈及防振动圈等附件应完好。

9.3.2作业现场工业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五瓶;若超过五瓶,但不超过二十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二十瓶以上时,必须设置二级瓶库。

9.3.3使用时应先检查气瓶瓶阀、减压器、压力表、管道、仪表,其连接部位必须牢固可靠,不泄漏。

严禁在漏气的情况下使用。

气瓶气密检查应用肥皂水(氧气瓶要用无脂肥皂)或洗洁精,严禁用明火检查。

应有开启和关闭瓶阀的专用手轮或手柄。

9.3.4使用溶解乙炔气等易燃气体、安装压力表、管道,接头时必须用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开关瓶阀专用工具时应缓慢操作,不准使用长板手、管钳等工具。

9.3.5开启气瓶阀时,操作者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面的侧面。

开启气体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转半,一般情况下只开启四分之三转。

9.3.6乙炔气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0.147MPa(1.5Kgf/cm2)表压。

9.3.7禁止使用紫铜、银或含铜量超过70%的铜合金制造与乙炔接触的仪表,管道等零件。

9.3.8乙炔气瓶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

一旦要使用已卧放过的乙炔气瓶,必须先直立后,静止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9.3.9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及电气设备,防止爆晒,与明火炬离一般不小于10米。

9.3.10使用乙炔气瓶时必须装有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9.3.11在短距离内移动乙炔瓶时,可将气瓶稍倾斜,用手来移动,要移动到另外场所,应使用橡皮轮胎的手推车或人力三轮车来运输。

9.4起重机械管理

9.4.1起重机械司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9.4.1.1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0C,以避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9.4.1.2指挥时,应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9.4.1.3禁止进入吊物下方,靠近悬吊物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防护装置。

9.4.1.4吊装时,应设置专人负责指挥。

9.4.1.5司机必须应熟悉下述知识:

1)所操纵的起重机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2)起重机的操作规程,与本规程有关的法令。

3)安全运行要求。

4)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5)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

6)指挥信号。

7)保养和基本的维修知识。

9.4.1.6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起重机械日常运行记录》。

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9.4.1.7开车前必须鸣铃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予断续铃声或示警。

9.4.1.8操作应按指标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9.4.1.9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能闭合主电源。

9.4.1.10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9.4.1.11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

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9.4.1.12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9.4.1.13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挂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2)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放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不能滑动的,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9.4.1.14司机操作时,应遵守:

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3)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

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5)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幅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吊运。

6)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7)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8)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

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起重机除外。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