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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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
快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工综技[1997]14号发布
自1997年6月3日起施行
[endif]>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线路维修工作组织……………………………………2
第一节维修工作内容……………………………………2
第二节维修管理组织……………………………………4
第三节维修工作计划……………………………………5
第三章线路设备标准和维修要求……………………………7
第一节路基………………………………………………7
第二节道床………………………………………………8
第三节轨枕………………………………………………9
第四节钢轨………………………………………………11
第五节联结零件…………………………………………15
第六节曲线………………………………………………17
第七节道岔………………………………………………19
第八节跨区间无缝线路和区间无缝线路………………25
第九节道口、标志及隔离栅栏…………………………28
第四章线路维修主工作业要求………………………………30
第一节大型养路机械作业………………………………30
第二节捣固、垫碴、垫板作业…………………………31
第三节拨道和改道作业………………………………32
第四节无缝线路作业…………………………………33
第五节可动心轨辙叉道岔作业………………………42
第六节钢轨钉磨和焊修………………………………43
第七节冻害垫板作业…………………………………45
第五章线路维修标准………………………………………48
第一节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管理值…………48
第二节综合维修验收标准……………………………49
第三节综合维修验收办法……………………………55
第四节经常保养验收标准及办法……………………57
第六章线路质量评定………………………………………58
第一节线路设备状态评定……………………………58
第二节线路设备保养质量评定………………………59
第七章线路设备检查………………………………………64
第一节线路静态检查…………………………………64
第二节线路动态检查…………………………………64
第三节钢轨检查………………………………………68
第四节春秋季检查……………………………………69
第五节量具检查………………………………………69
第八章巡守工作……………………………………………71
第一节巡守制度………………………………………71
第二节巡道……………………………………………71
第三节道口看守………………………………………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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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if]>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线路维修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经常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1.0.2条线路维修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并按线路技术状态的变化的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计划地补偿线路损耗,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1.0.3条线路维修工作要实行科学管理,开展标准化作业,推行大型机械开“天窗”维修,改进检测手段,建立和健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
并积极采用新技术,推广先进经验,改革作业方法和劳动组织,不断提高线路设备质量。
第1.0.4条线路维修工作,应按运量及线路设备条件,额定人力、物力、财力,并予以保证。
第1.0.5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1435mm标准轨距和车速度为120km/h以上至160km/h的快速线路养护维修。
第1.0.6条快速铁路线路维修工作,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未做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在设计文件中应有设备标准和维修要求,并经铁道部(或铁路局)批准。
第二章线路维修工作组织
第一节维修工作内容
第2.1.1条快速线路养护维修分为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
综合维修是根据线路变化规律和特点,采用大型养路机械,按周期、有计划地对线路进行综合性修理。
通过综合维修,改善轨道弹性,调整轨道几何尺寸,整修和更换设备零部件,以恢复线路完好技术状态。
经常保养是采用小型养路机械,根据线路变化情况和季节特点,在全年度和线路全长范围内进行的有计划、有重点的养护,以保持线路质量经常处于均衡状态。
临时补修是及时整修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及其他不良处所的临时性修理,以保证行车平稳和安全。
第2.1.2条大型养路机械维修线路的周期,原则上为1年。
轨道状态稳定的线路,可适当延长,但不宜超过2年。
正线道岔应采用大型机械维修,暂无条件的可采用小型机械维修。
其维修周期不超过线路维修周期。
第2.1.3条线路、道岔综合维修基本内容
一、全面撤除调高垫板和全面起道捣固,对桥梁上、隧道内、道口、道岔两端、桥头、有缝接头(包括胶接接头)等地段应加强捣固。
同时拨正线路方向,全面拨正曲线,夯拍碴肩,整平道床。
二、整正轨距,调整线路,道岔各部尺寸。
三、清筛不洁道床和碴肩边坡,处理道床翻解浆冒泥,补充、整理道床。
四、更换、方正和修理轨枕。
五、调整、整正轨缝,整治线路爬行,锁定线路、道岔。
六、矫直钢轨硬弯,焊补、打磨钢轨,综合整治钢轨病害。
七、整修、更换和补充联结零件,并根据情况适时涂油。
八、整修路肩,疏通侧沟,清除道床杂草及路肩大草。
九、整修道口及排水设备,修理和补充标志,收集旧料。
十、其他预防和整治病害工作。
第2.1.4条线路、道岔经常保养基本内容。
一、
[endif]>根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经常保养容许偏差管理值的状态,成段地整修线路。
二、
[endif]>处理道床翻浆冒泥,均匀道碴和整理道床。
三、
[endif]>更换和修理轨枕。
四、
[endif]>调整轨缝,锁定线路。
五、
[endif]>更换伤损钢轨,焊寂、打磨钢轨和整治接头病害。
六、
[endif]>有计划地成段整修扣件,进行扣件和接头螺栓涂油。
七、
[endif]>进行无缝线路应力放散和断缝原位焊复或插入短轨焊复。
八、
[endif]>整修防沙、防雪设备和整治冻害。
九、
[endif]>整修道口,疏通侧沟,清途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
十、
[endif]>季节性工作,周期短于综合维修的单项工作和其他工作。
第2.1.5条线路、道岔临时补修的主要内容。
一、
[endif]>整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的处所。
二、
[endif]>更换重伤钢轨和伤损夹板,更换折断的接头螺栓、护轨螺栓和可动心轨凸缘螺栓。
三、
[endif]>调整严重不良轨缝。
四、
[endif]>进行无缝线路地段钢轨折断、重伤钢轨和重伤焊缝的处理。
五、
[endif]>疏通严重淤塞的侧沟,处理严重冲刷的路肩和道床。
六、
[endif]>整修严重不良的道口设备。
七、
[endif]>垫入或撤出冻害垫板。
八、
[endif]>其他需要临时补修的工作。
第二节维修管理组织
[endif]>
第2.2.1条线路维修管理组织实行养修分开。
路局或分局设备大型机械化线路维修段(简称大机段),负责线路综合维修中的大机作业;工务段负责综合维修的其它项目及线路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作业。
工务段下设管理组织为:
领工区、工区;专业工队;机械化工队和工厂。
第2.2.2条机械化工队和专业工队负责工作量较大或专业性较强的得点维修养护工作。
养路工区负责设备检查、巡检、经常保养、临时补修及大机维修的工作量调查、质量检查验收和部分项目的配合及设备故障处理。
养路领工区管辖6-8个工区,养路工区管辖的营业长度一般不大于10km。
第2.2.3条路基维修工作的管理组织。
设有路基工区的区段,除养路工区负责修理上质路肩外,其他路基维修工作由路基工区负责。
未设路基工区的区段,路基维修工作由养路工区负责,并根据路基设备配置相应定员,按《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的规定,进行路基检查、维修、评定和巡守工作。
第三节维修工作计划
第2.3.1条工务段根据路局或分局下达的计划,结合具体情况,编制年度分季维修计划。
主要内容包括:
配合大机维修线路、道岔的数量和进度;大机不能承修的其他维修项目、数量和进度;经常保养工作的重点和安排;各项技术指标;劳力和主要材料计划。
线路设备状态和线路保养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一、
[endif]>线路设备状态评定合格率。
二、
[endif]>线路保养质量评定合格率。
三、
[endif]>道岔保养质量评定合格率。
四、
[endif]>动态检测质量合格率。
第2.3.2条大机段根据路局或分局下达的年度线路维修计划,与工务段研究编制施工方案,确定相互配合的事项和进度计划。
第2.3.3条养路领工区和机械化维修队,根据工务段下达的年度分季维修计划和各项技术指标,编制维修队的年度分月维修计划。
养路领工区会同养路工区机械化工队,编制工区和工队的年度分月计划。
第2.3.4条养路工区的月作业计划,由工长负责调查与编制。
主要内容:
一、
[endif]>设备检查、工作量调查的人工数。
二、
[endif]>线路重点养护的数量、项目及工作量,使用材料和人工数。
三、
[endif]>道岔维修及保养的数量、项目及工作量,使用材料和人工数。
四、
[endif]>配合大机维修线路的数量、项目及工作量,使用材料和人工数。
五、
[endif]>配合机械化工队、专业工队完成的重点养护工作和验收所用的材料和人工数。
六、
[endif]>临时补修的项目、数量,使用的材料和人工数。
七、
[endif]>由巡守人员负责完成的项目和数量。
机械化工队和专业工队的月作业计划,由队长负责编制。
主要内容:
根据工务段下达的任务计划,编制重点维修养护工作的数量、地段、项目及主要工作量,使用的材料和人工数。
工区的日作业计划,由工长或班长负责调查与编制。
第2.3.5条在线路维修计划中,应根据线路设备条件和实际状态,结合季节特点,合理地安排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维修重点工作。
日常应通过线路检查,全面掌握线路状态,根据轨道几何尺寸的偏差程度、线路病害和其他质量情况,安排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
工务段可在不同季节根据线路具体情况,对经常保养的重点要求和工作进度,以及检验办法,临时作出规定。
第三章线路设备标准和维修要求
第一节路基
第3.1.1条路基及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应符合《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基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并经常保持稳固和完好状态。
第3.1.2条路肩宽度:
路堤≥0.8m;≥0.8m;路堑≥0.6m。
为适应小型养路机械作业需要,每隔300-500m在路基一侧设置停放养路机械平台一处,面积为30㎡。
第3.1.3条侧沟的深度和底宽均不得小于0.4m,土质边坡为(1:
1)-(1:
1.5),沟底纵坡应不小于2‰,困难地段应不小于1‰。
横向盲沟应设于道床陷槽以下。
排水设备要经常整修和清理,保持设备完好,流水畅通。
清理或开挖出来的泥土杂物必须运走,不得弃置于沟边或路堑边坡上。
第3.1.4条在路基内埋设电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
[endif]>电缆不得埋设在路堤或路堑边坡及路肩上(过渡短经路除外)、侧沟和道床下,并不得损坏原有排水、防护和加固设备。
二、
[endif]>电缆沿路堑埋设时,应在堑顶天沟边2m以外。
如无天沟,应在堑顶边5m以外。
沿路堤埋设时,应在路堤坡脚1m以外。
横跨线路时,要用钢管或混凝土管防护,埋入的管顶距路基面不得不小0.4m。
三、
[endif]>电缆埋设后,必须及时将电缆沟填满,夯实、整平,恢复路基完好状态,并设置明显标志。
四、
[endif]>埋设电缆前,施工单位必须与工务段联系,签定协议后方可施工。
第二节道床
第3.2.1条道床顶面宽度为3400mm,边坡坡度为1:
1.75。
碴肩堆高150mm。
有碴桥上设挡碴板,有特殊设计的按设计办理。
道床顶面(以轨底处为准)应低于轨枕顶面20-30mm。
第3.2.2条混凝土宽枕线路的道床,由面碴带和底层组成,均应采用一级道碴。
面碴带道碴粒径级配见表3.2.2,厚度为50mm,两条碴带宽度各为900-1000mm分别以钢枕中心轴线中心铺设。
道床与宽枕顶面平齐。
道床顶面宽度应不小于2900mm。
面碴粒径级配表3.2.2
方孔筛孔边长(mm)
10
16
20
25
30
35.5
过筛质量百分率(%)
0-5
5-15
25-40
55-75
95-100
100
第3.2.3条道碴必须采用铁道部《铁路碎石道碴标准》(TB2140-90)中的一级道碴。
既有不合格道碴应逐步更换。
道岔区、缓冲区的不合格道碴,应优先更换为一级道碴。
各种道碴必须有“碎石道碴产品合格证”,作为竣工验收和评定道床质量的依据。
碎石道碴粒径级配如表3.2.3的规定。
道碴粒径级配表3.2.3
方孔筛孔边长(mm)
63
56
45
35.5
25
16
过筛质量百分率(%)
97-100
92-97
55-75
25-40
5-15
0-5
垫碴起道用的道碴,采用火成岩材料,粒径为8-20mm。
第3.2.4条工务段根据运量的变化对道床的有关参数时行测定,掌握规律,确定周期,安排修理整治。
第3.2.5条道床应经常保持饱满、均匀、整齐和碴肩堆高,并应根据道床不洁程度,有计划地进行清筛,尽可能保持道床弹性和排水良好。
第三节轨枕
第3.3.1条快速线路应铺设III型或II型混凝土枕。
III型混凝土枕每千米配置1667根,并均匀布置。
II型及既有枕的配置根数为每千米1840根并均匀布置。
未均匀布置的,大修或改建前可维持原标准。
第3.3.2条轨枕的位置应用白铅油标记,原则上直线地段标记在顺计算里程方可向左股钢轨内侧的轨腰上,曲线地段标记在外股钢轨内侧的轨腰上,曲线钢轨涂油地段可标记在内股钢轨内侧的轨腰上。
各标记位置与轨端距离的误差不得大于10mm。
轨枕应按标记位置铺设,并与线路中线垂直。
第3.3.3条使用木枕(含木岔枕)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endif]>木枕宽面在下,顶面与底面同宽时,应使树心一面向下。
二、
[endif]>接头处使用质量较好的木枕。
三、
[endif]>劈裂的新木枕,铺设前应捆扎。
四、
[endif]>使用新木枕安装分开式扣件的螺纹道钉必须采用12.5mm木钻钻道钉孔,孔深为110mm。
第3.3.4条除道岔内专用钢枕外,非同类型轨枕不得混铺。
混凝土枕与木枕、混凝土宽枕之间,应用混凝土枕过渡,过渡段长度不得少于25m。
铺设木岔枕的道岔前后应用2600mm×260mm×160mm的木枕过渡,两端过渡枕均不得少于50根。
铺设混凝土岔枕的道岔前后,应用III型轨枕过渡,两端过渡枕均不得少于50根。
道岔与道岔之间应铺设与过渡轨枕同规格的轨枕。
第3.3.5条轨枕换效标准。
一、混凝土枕(含混凝土宽枕、混凝土岔枕)
1、
[endif]>明显折断
2、
[endif]>纵向裂缝,顶面缝宽超过0.5mm,长度超过枕长1/2;
3、
[endif]>环状裂缝宽度超过0.5mm,或高度超过2/3枕高;
4、
[endif]>承轨槽面或挡肩严重破损(破损长度超过挡肩长度的1/2),失去支承能力;
5、
[endif]>纵横裂缝交错,严重掉块。
二、木枕(含木岔枕)
1、
[endif]>失去承载能力,钉孔腐朽,不能持钉;
2、
[endif]>折断,不能保持轨距;
3、
[endif]>机械磨损,经过削平或除去腐朽木质后,其厚度不足140mm;
4、
[endif]>劈裂或其他伤损,不能承压、持钉。
第3.3.6条旧轨枕分为三类。
一类为再用轨枕:
可不经修理或稍加修理,即能使用的轨枕;
二类为待修轨枕:
经过修理才能再用的轨枕;
三类为废轨枕:
不能修理再用的轨枕。
第3.3.7条从线路上更换下来的旧轨枕,应及时回收,分类堆码在工区或车站。
一类旧轨枕应有计划地修理使用;二类旧轨枕修理后用于普通线路;三类旧轨枕由工务段鉴定处理,或改作其他用途。
更换下来的“69”型轨枕一律不得在正线上使用。
第3.3.8条线路上轨枕的修理
一、
[endif]>用削平、捆扎、腻缝或钉组钉板等方法修理木枕。
二、
[endif]>用环氧树脂修补局部破损的混凝土枕。
三、
[endif]>用锚固法修理松动或失效的螺旋道钉。
第四节钢轨
第3.4.1条线路的钢轨类型应与运量和容许速度相适应,快速线路必须采用60kg/m及以上的全长淬火轨。
既有非全长淬火轨应逐步更换为全长淬火轨。
超过大修周期的钢轨,如因金属疲劳、强度减弱等伤损时,应适当降低该区段的线路容许速度并及时更换,以保证行车安全。
第3.4.2条伤损钢轨分轻伤和重伤两类。
一、
[endif]>轻伤钢轨标准
1、
[endif]>钢轨头部磨耗超过表3.4.2-1所列限度之一者;
2、
[endif]>轨头下颏透锈长度不超过30mm;
3、
[endif]>钢轨低头(包括轨端踏面压伤和磨耗在内)超过1.5mm(用1m直尺测量最低处矢度);
轻伤钢轨头部磨耗标准表3.4.2-1
轨型
速度(km/h)
正线总磨耗(mm)
正线垂直磨耗(mm)
正线侧面磨耗(mm)
60kg/m及以上
140≤v≤160
9
8
10
120<v<140
12
9
12
注:
(1)总磨耗=垂直磨耗+1/2侧面磨耗。
(2)垂直磨耗在钢轨顶面距作用边1/3处测量;侧面磨耗在钢轨顶面(按标准断面)下16mm处测量。
4、轨端、轨顶面、淬火层或焊补层有剥落掉块,其长度超过15mm,深度超过3.0mm(两个剥落掉块间有连续龟裂时按一个剥落掉块计);
5、波浪形磨耗谷深超过0.3mm,轨顶面擦伤深度0.5-1mm(不含剥落掉块);
6、钢轨探伤人员或养路工长认为有伤损的钢轨。
二、重伤钢轨标准
1、钢轨头部磨耗超过表3.4.2-2所列限度之一者;
重伤钢轨头部磨耗标准表3.4.2-2
轨型
速度(km/h)
垂直磨耗(mm)
侧面磨耗(mm)
60kg/m及以上
140≤v≤160
10
12
120<v<140
11
16
2、钢轨在任何部位有裂纹(但焊缝裂纹应鉴定后确定);
3、轨头下颏透锈长度超过30mm;
4、轨端、轨顶面剥落掉块,其长度超过25mm,深度超过3mm(两个剥落掉块间有连续龟裂时按一个剥落掉块计);
5、钢轨任何部位变形(轨头扩大、轨腰扭曲或鼓包等),经判断确认内部有暗裂;
6、钢轨锈蚀,除去铁锈后,轨底厚度小于8mm(在轨底边缘处测量)或轨腰厚度小于14mm;
7、轨顶面擦伤深度超过1mm(不含剥落掉块);
8、钢轨探伤人员或养路工长认为有影响行车安全的其他缺陷(含黑核、白核)。
重伤钢轨应及时更换,换下后应剁上明显的“X”标记(侧面磨耗和擦伤轨除外),以防再铺用。
在桥上或隧道内的轻伤钢轨应及时更换。
第3.4.3条快速线路应铺设跨区间无缝线路,条件暂不具备的可铺设区间无缝线路。
过渡段、缓冲区两腰钢轨接头采用相对式,轨缝应均匀。
第3.4.4条正线上个别插入短轨不得短于6m,并不得连续插入两根及以上。
每于6m时必须进行焊接或胶接。
第3.4.5条过渡段、缓冲区线路钢轨接头,应根据钢轨长度与钢轨温度预留轨缝。
轨缝的标准尺寸按下列公式计算:
a0=al(tz-t0)+½ag
式中a0——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时的预留轨缝(mm)
a——钢轨线膨胀系数,为0.0118mm/(m·℃)
L——钢轨长度(m)
Tz——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地区的中间轨温(℃)
Tz=½(Tmax+Tmin)
其中Tmax,Tmin——当地历史最高和最低轨温(℃);
T0——更换钢轨或调整轨缝时的轨温(℃)
Ag——构造轨缝,60、75kg/m钢轨Ag均采用18mm。
最高、最低轨温盖小于85℃地区,在按上式计算以后,可将轨缝值减小1-2mm。
对于25m钢轨,只允许铺设在当地历史最高、最低轨温差为100℃以下地区,否则应个别设计。
各地区(或区段)采用的最高、最低轨温,由铁路局决定。
第3.4.6条对于25m钢轨地段,更换钢轨可调整轨缝时的轨温限制范围为(Tz+30℃)-(Tz-30℃);最高、最低轨温差小于85℃地区,如将轨缝值减小1-2mm,轨温限制范围相应地降低3-7℃。
特殊情况下,在轨温限制范围以外更换的25m钢轨,必须在限制范围以内时调整轨缝,使其符合第3.4.5条规定的标准。
第3.4.7条在钢轨上钻螺栓孔必须同时倒棱。
两螺栓孔的将距,不得小于孔径的两倍,直径不同时按大孔径计算。
其他部门需在钢轨上钻孔或加装设备时,必须经工务段同意。
钻孔位置须在轨腹中中轴上。
第3.4.8条用于线路上的钢轨需要截断时,应全断面垂直锯断。
严禁使用乙炔切割或烧孔,严禁使用剁子和其他工具强行截断和冲孔。
第3.4.9条下列位置不应有钢轨接头,否则应将其焊接或冻结。
一、
[endif]>明桥面小桥的全桥范围内。
二、
[endif]>桥梁端部、拱桥温度伸缩缝和拱顶等处前后各2m范围内。
三、
[endif]>设有温度调节器的钢梁的温度跨度范围内。
四、
[endif]>钢梁的横梁顶上。
五、
[endif]>道口范围内。
第3.4.10条应做好钢轨养护维修工作,预防和整治钢轨病害,延长钢轨使用寿命。
钢轨硬弯用1m直尺测量,矢度大于0.5mm时应矫直。
轨面擦伤和剥落掉块接近或达到轻伤标准时应焊补。
应有计划地用打磨、焊补、更换道碴、垫枕下大胶垫等方法,综合整治钢轨接头病害。
轨面不平顺大于0.3mm时要全面打磨。
对易受盐碱侵蚀地段和隧道内的钢轨,应经常保持排水畅通,必要时可在钢轨上涂抹防锈剂。
曲线地段侧面磨耗未达到轻伤程度的钢轨,应有计划地调边使用。
常备轨要有计划地与线路上的钢轨倒换使用。
第五节联结零件
第3.5.1条接头夹板伤损达到下列标准,应及时更换:
一、
[endif]>折断。
二、
[endif]>中央裂纹(中间两螺栓孔范围内),双头夹板超过10mm,禁止使用平直及异型夹板(绝缘接头除外)。
三、
[endif]>其它部位裂纹发展到螺栓孔。
第3.5.2条接头螺栓应齐全,作用良好,缺损时应及时补充和更换。
接头螺栓扭矩应达到900N·m,日常保持不得低于700N·m。
第3.5.3条接头螺栓采用10.9级螺栓及配套垫圈,伤损达到下列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一、
[endif]>螺栓折断,严重锈蚀、丝扣损坏或杆径磨耗超过3mm。
二、
[endif]>垫圈断裂。
三、
[endif]>防松垫圈失去弹性。
第3.5.4条快速线路木枕地段采用分开式弹性扣件。
现有道钉联结地段应尽快更换为分开式扣件联结。
第3.5.5条分开式扣件垫板伤损达到下列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一、
[endif]>垫板折断、变形或严重锈蚀。
二、
[endif]>无固定立柱螺栓能力。
第3.5.6条扣件应保持零件齐全、位置正确,作用良好,缺少时应及时补充。
轨距挡板前后离缝不大于2mm。
扣件扭矩80~150N·m,或三点着地。
III型弹条(包括潘德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