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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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因特殊感染者治疗需求,又未列入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临时启动本制度和程序。
一、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
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
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按我院《特殊紧急使用抗菌药物规定》执行。
三、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四、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医院药事委员会:
我科患者因病需要临时购进药品,规格为剂型为价格为元,生产厂家或商品名是,我院目前同类品种有,与同类比较此药优点是
使用目的是
本次申请使用人次为人,
每次每人使用支,间隔时间为天,使用数量共计支(瓶、盒),计划开始使用时间为。
药事委员会申请科室
审批意见主任签字
领导签字申请日期
威县人民医院特殊紧急使用抗菌药物规定
根据2012年2月13日卫生部审议通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例。
1、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2.门诊处方不得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或科主任开具处方。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5、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6、具体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如下:
医师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单
医务科组织会诊,会诊人员资格由抗菌药物管理组负责认定
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的事项
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科主任开具处方并签字
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严格执行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单
科室: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院号
主要诊断
申请使用药物
名称
规格
用法
数量
申请用药理由
○预防性用药
○治疗性用药,感染部位:
○经验性用药
○根据细菌培养结果+药敏结果,阳性致病菌名称:
○专科会诊意见
会诊科室:
会诊医师:
○其它:
申请医师:
科室主任:
申请日期:
药剂科审核人:
发药日期:
注:
1.以上各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否则药剂科不予发药;
2.申请医师必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科室主任签名;
3.本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万古霉素、头孢吡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