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中队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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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中队规章制度
超限中队规章制度
篇一:
超限站规章制度
XXXXXXX超限超载检测站
规章制度及考评办法
站领导带班制度
1、认真落实站领导带班制度,使站领导及时掌握全站的执
法情况,监督各中队的执法行为;实行站领导(二十四小时)轮换带班(即每天八时随中队一起到岗至次日八时下班);站领导带班顺序一季度更换一次。
2、带班站领导应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带班时间及相关纪律,认真贯彻执行超限运输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3、负责对当班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执法工
作正常进行;杜绝各类违规行为发生。
4、及时解决出现的突发问题,遇有紧急事件、重大事情,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5、抓好当班人员安全生产,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票据管理制度
1、超限站统一使用规定的票据。
2、票据由中队专人负责领取。
票据的领取须经检测站领导批准,领取人领取时应查验票号并履行签字手续。
3、票据使用做到内容完整,填写规范,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4、票据使用完毕,应核对票据与所交款金额是否相符,经
核对无误后,将票据存根连同现金上缴入库,不得坐支、挪用。
5、票据为有价凭证,如丢失,依据相关规定,由责任人赔偿,并给予处罚和通报,同时检测站主要领导负连带责任。
6、站领导要加强对检测站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交接班制度
1、站领导要认真组织和督促落实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人员应坚持列队上下岗,接班前由带班领导组织列队提出要求,并布置个人岗位,交班后应列队讲评小结。
3、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应互致敬礼。
4、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应交接清一切手续和执勤工具、办公用品等,并做好交接班登记。
5、因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失误或物品丢失、损坏的,应由接班人员负责。
6、交班人员在没有履行完毕交接班手续前不得离岗下班。
7、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将检测室、引导、放行岗亭内的卫生打扫干净
考勤制度
1、检测站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人员每天按规定的时间签到上班,下班签退。
推迟签到按迟到处理;不签退按早退处理。
2、签到一律由本人填写,他人不得代签。
3、请假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由中队长签字,值
班站长审批,请假两天以上由站长审批,超过两天以上由局长审批。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4、请病假应出具医疗证明。
因患疾病不能及时请病假的,应在住院后,及时与站长联系请假,出院后,补办病假手续(应附住院证明),方可按病假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5、迟到1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1天处理。
6、请假期间,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等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7、考勤工作应有站领导具体组织实施,考勤要实事求是,严格制度,不得弄虚作假。
检测室管理制度
1、检测室工作人员要正确操作检测设备,爱护设备,保持检测设备清洁,使设备经常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检测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向领导汇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卸和维修。
3、检测室工作人员应确保所有记录信息的完整,不准私自更改或删除。
4、检测室内应经常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得存放私人用品、报刊杂志等,严禁吸烟、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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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向车主出示票据时应讲究礼节礼貌,回答车主问题时态度热情、用语文明。
6、检测室票据与现金要单独分开存放,妥善保管。
7、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未经站领导批准,谢绝外来人员参观(上级检查除外)。
监控室管理制度
1、监控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2、早班接班人员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每周星期二早班者进行大扫除,并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
3、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保持机房安静,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注意:
水壶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4、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
5、严禁非监控室人员进入监控室;非监控室人员需查看录像的,必须经值班站长同意签字后方可进入监控室。
外来单位需查看、调取录像的,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经站长、书记签字同意后,才能进入监控室查看。
非监控室人员进入监控室后,监控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并要求前来查看、调取录像的人员进行签字。
6、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离开。
超过一个小时后,交班者可联系监控室负责人,出现责任由原接班者承担。
7、监控人员须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流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对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并做好日期标记。
8、监控室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密切注意监控镜头,若发生特殊情况,马上调整监控镜头进行录像,事情处理完成后,监控镜头回归原位。
货场镜头保证每半个小时对整个货场进行巡视一遍,若有车辆在货场进行装、卸货物活动,则监控镜头对准装、卸货物车辆。
9、监控室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传播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货场管理制度
1、对进入货场的超限车辆严格按规定卸货、装货,严禁违规多卸、不卸、少卸或多装。
2、货场内的货物要分类存放,并标示车号、品名、数量、卸货时间等。
3、对超过规定期限尚未运走的货物,应及时进行分类归集。
4、装卸货物时应妥善保管装卸凭证,认真记录。
篇二:
宋家庄治超中队各项规章制度
组织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
宋
家
庄
超
限
检
测
站
组织机构
中队长:
苏明福
指导员:
魏永鹏
处理室主任:
李小斌(副中队长兼)
中队下设两个班,班长分别由中队长、指导员兼任。
一班班长:
苏明福
成员:
任剑、姚明盛、马钲东、薛延东
二班班长:
魏永鹏
成员:
张晓鹏、张英鹏、靳天宇、崔立忠
日常工作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
接班班组要求提前十分钟赶到站内进行交接。
凡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者,罚款2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罚款50元;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罚款200元;1个月内旷工2次以上(含2次)者下岗1个月。
2、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岗。
擅自离岗20分钟以内者,罚款50元;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者,罚款100元;擅自离岗超过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罚款200元。
3、上班时间当班人员必须有1人以上在执行室外执勤,必须身着统一的制式服装、戴帽,持证、带号,站立指挥双向车辆检测和行驶,不得在执勤站亭内休息。
违者,罚当班人员50元/班。
4、对违章、违法车辆必须进行检测,做到一车一磅,一车一卷。
违者,视情况罚当事人、班长和跟班站领导各200元/次。
5、不准放人情车,经核实为私放人情车的按该车辆该处罚数额的两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下岗1个月。
达2次以上者(含2次)的报治超办调离治超队伍,退回原单位。
6、上班时,所有当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规定的符号、持证上岗;不准佩戴其它装饰物;不准穿拖鞋;夜班执勤人员必须着反光标志服、使用停车牌。
如发现未按规定着装的,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7、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打牌赌博,喝酒或在站亭内吃零食,在执法过程中不得抽烟、嚼槟榔、吃口香糖。
违者,发现一次,罚当事人、跟班站(点)领导人、班长每人200元,并通报批评。
上班时间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违者,每次罚款50元。
8、当班人员必须随时保持站亭内外卫生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经检查站亭内外卫生特别差者,扣当班人员每班200元。
9、上班人员在上班期间内的休息时间规定必须留守站内的,留守期间补助每天按10元计算,经费在办案经费中开支。
到轮休时才能离站(上最后一个白班的人员晚上必须留守站内),违者扣除补助与生活费。
10、凡经查实存在索、拿、卡、要、贪污以及多收钱少开票或收钱不开票或收烟、物抵路赔款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立即调离治超执法队伍,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时将站点物品、设备等设施清点清楚,做好记录,签字交接,交接班双方签字生效,同时将宿舍、办公岗位的环境清理干净,发现问题,接班班长可以拒绝接班。
若法相物品损毁,由交班人负责。
交接时未发现,接班后才发现的由接班人负责。
交接班内容包括:
当班是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值班期间的特殊迹象,设备的使用情况等。
三、班前会
履行交接班手续后,由当日带班班长召开班前会,班长主持,交班人员班长向值班班长汇报后方可下班。
班前会的主要内容:
1、上个班存在、发现的情况和问题,遗留的有关问题;
2、组织学习“十条禁令”、“五条不准”、“六不得”等有
关内容;
3、对本班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及工作
注意事项。
班长对本班人员进行分工,分工是应对值班人员的位臵进行轮换更替,决不允许以人捆岗或结团结伙包岗。
篇三:
超限站规章制度
省交通厅公路局《超限执法行为规范》十个不准:
1、不准无证、无胸卡上岗和着装不整或者便装上岗。
2、不准酒后上岗,执法及在执法过程中吸烟咀爵食物。
3、严禁执行公务时佩戴耳环、项链或戒指等饰物。
4、不准双向同时拦截车辆。
5、不准采取扒车、追车等危险方法执法。
6、不准循私舞弊,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
7、不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8、不准以罚代卸。
9、不准违反国家和省“绿色通道”政策规定,对于正常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新鲜蔬菜、水果、鲜活农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的车辆进行扣车、缷载和罚款)。
10、不准在执法时造成人为交通堵塞。
交通部“十条禁令”
1、严禁刁难,辱骂,殴打司乘人员。
2、严禁在冶超工作时间饮酒。
3、严禁伙同他人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超限车辆。
4、严禁接受与冶超执法有关的吃请或馈赠。
5、严禁对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违章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6、严禁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其亲属朋友参与对超限车辆实施缷载的经济活动。
7、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不缷载而只实施罚款和收取赔(补)偿费的行政处罚。
8、严禁将超限车辆长时间扣留不处理。
9、严禁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赔(补)偿费纳入小金库或中饱私囊。
10、严禁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交通部交体法发[20XX]683号文
交通行政执法禁令:
1、严禁无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越权执法。
2、严禁违法设置站卡、收费、罚款。
3、严禁违法扣留车船和证件。
4、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
5、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执法。
6、严禁非公务需要穿执法制服出入酒店、娱乐场所。
7、严禁违规使用执法车船、示警装置。
8、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严禁携带现金和通讯工具。
省交通厅公路局“八条纪委”
1、严禁超限执法人员无证上岗和着便装执法。
2、严禁越权执法或从事与冶超业务无关的执法活动。
3、严禁执法人员收受施工单位和承运人的财物和宴请。
4、严禁执法人员酒后执法和野蛮执法。
5、严禁冶超运输检测站以罚人缷,以收代缷。
6、严禁执法人员违反现行规定收取任何费用。
7、严禁执法人员不检测收费,或收费少给票,不给票。
8、严禁超限执法人员越权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20XX)455号文件
提出的“五不准”
1、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
2、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
3、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
4、车辆没有缷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
5、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违反禁令者,一律调离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取消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治超工作基本要求: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公路法》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河南省交通行政处罚载量标准及相关制度》等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超限站应实行24小时连续工作制,不得无故停站,因特殊情况需暂停执法工作时,3天(含)以内报省辖市交通管理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省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认真履行治超工作职责,按规定引导检测,查处超限
车辆。
特别是对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一律卸载货物。
按规定处理,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4、超限检测站各种票证领发,核销等都要依照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物、票款相等,准确无误,登记清楚。
5、落实岗位轮换制度,各县(市)公路局价属超限检测站,站长、副站长及治超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调换。
轮岗以避免发生内外勾结等不规范执法行为。
6、做好超限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树立公路部门良好形象。
7、认真做好超限执法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超限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8、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良好机制。
治超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基本要求:
1、热爱交通、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团结协作、风纪严整。
接受监督,廉洁奉公。
2、具有执法资格,持有交通部颁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或者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河南省行政执法政》及布局核发的上岗证。
3、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严禁使用文明服务忌语。
4、仪表整齐,风纪严整,举止端庄,动作规范。
执法规范:
1、超限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时,应当遵守《公路法》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治超政策。
2、超限执法人员在查处超限车辆时,必须做到“依法行政、卸罚并举、科学检测、卸载放行”
3、超限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遵守“五个必须”①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
②必须主动亮明执法证件,说明身份。
③必须给当事人敬礼,使用文明用语,出示执法证件后再进行检查或调查。
④必须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规范的票据、规范的文字,做到填写规范。
⑤必须罚缴分离。
交通行政执法风纪
一、为了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风纪,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或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