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沁河林场林区道路维护养护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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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沁河林场林区道路维护养护项目

济沁河林场林区道路维护养护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GC2018-027

 

招标单位:

扎兰屯市林业局(盖章)

日期:

2018年4月17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济沁河林场林区道路维护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C2018-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沁河林场林区道路维护养护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林业局以呼林字[2017]1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兰屯市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扶贫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

道路维修。

2.2工程建设地点:

扎兰屯市。

2.3资金来源:

扶贫资金。

2.4招标控制价:

399,961.00元。

2.5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2.7工程施工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2018年5月8日15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扎兰屯市支行吊桥分理处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济沁河林场林区道路维护养护项目

1

7999.00

说明:

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招标人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扎兰屯市河西区财政局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上发布。

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电话形式()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同时抄送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扎兰屯市河西区财政局会议室)。

2018年4月1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扎兰屯市林业局

联系人:

吕海燕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4

项目名称

济沁河林场林区道路维护养护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扎兰屯市

1.2.1

资金来源

扶贫资金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经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道路维修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大员: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1、财务、业绩、信誉证明文件以原件为准(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2、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且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履行的,3、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经项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人员、现场情况、单位盖章、人员签字等。

需放入投标文件中。

若不放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电话形式向()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见另册)、澄清及答疑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5月9日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以招标人发布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以招标人发布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评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

3.3.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

7999.00元

截止日期:

2018年5月8日15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扎兰屯市支行吊桥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9558834

说明:

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注: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招标人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2014、2015、2016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3年,2014、2015、2016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近3年,2014、2015、2016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2

编制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人员要求

编制投标文件中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的人员须具备建设工程造价员及以上资格。

注:

持“建设工程造价员(水利)人员所编制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部分须编制人逐页亲笔签字并加盖从业印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版4份,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2份(以光盘形式递交)。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均应统一采用A4纸编制,图表可除外,但也应按A4纸张大小装订。

投标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及密封要求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袋密封,封袋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完好。

并在封套的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不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扎兰屯市河西区财政局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扎兰屯市河西区财政局会议室)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相互检查及招标人检查

(5)开标顺序:

投标文件按照递交时间先后顺序开启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扎兰屯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我国境内的类似规模的招标项目。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在以往招投标和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处罚、处分的情形。

10.2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399,961.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

10.3“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分为两部分

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递交时间:

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密封递交;

其一:

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

组成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2份(分别密封);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光盘格式;

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方式:

分别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其二: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证照的电子版扫描件1份(光盘形式)

电子版密封方式:

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完好,并在封袋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标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全称、证照扫描件电子版”。

(电子版与原件一致。

10.5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前,法定代表人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委托代理人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0.7投标报价说明

如果在一个标段中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下浮的比率不一致,或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计算错误,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8施工合同的签订

签订施工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

若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按要求按时到场签订施工合同,即视为违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10.9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部分如单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中标单位必须完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全部工程,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标段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家,不得开标。

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3.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所报标段招标控制价,有意扰乱市场的,经查后严肃处理。

4.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视为串通投标,其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标处理。

10.10中标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10.11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2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3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4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5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投标人资质原件及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手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无需密封),外封套所有封口处加盖公章。

已递交、签收并密封的资质原件及投标文件不得再撤出及补递任何资料,递入评标室之前不得拆封。

(由开标室至拆封前由代理机构负责保证资质原件密封完好,否则由代理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未提交相关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有权否决其投标,前述资料原件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

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

中标后按合同约定付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清单编制费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标准执行,清单编制费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执行。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概算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为准备和参加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人员、现场情况、单位盖章、人员签字等。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另册);

(6)图纸(另册);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答疑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应及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匿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答。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定版块澄清。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五、投标保证金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拟分包计划表

十、资格审查资料

十一、其他材料

十二、现场踏勘记录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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