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仁弘康复医院员工行为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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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仁弘康复医院员工行为规范.doc

南阳仁弘康复医院

第一章员工职务行为规范

一、基本原则

1、医院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符合行业规范,以维护医院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

任何出于个人目的的心理和理由,都不因成为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以及损害医院形象和医院利益的理由。

3、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医院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造成损失者,医院将视情节追索经济补偿或赔偿;情节严重,医院怀疑其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员工形象

员工形象体现员工个人的内在素质,也是展现医院整体现象的窗口。

顾客(患者)会从医院每位员工的仪表美、语言美、行为美中感受到医院专业服务的和谐与温馨。

因此,工作期间对全体员工提出如下要求:

1、仪表要求

(1)保持个人卫生,头发梳理整齐,指甲及时修剪,男士胡须刮净。

(2)女士可以化妆,但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佩戴显眼饰物(如:

长项链)不得留长指甲,涂颜色指甲油。

(3)员工胸牌平直佩于左胸前。

2、行为举止要就

(1)精神饱满,热情待客,微笑服务。

(2)与人交谈应注视对方,频频点头有答应。

(3)站坐姿势端正,站时忌前倚后靠,坐时忌跷二郎腿。

(4)双手不得叉腰、插手、袖手。

工作场合不抓头挠痒、不挖耳、不抠鼻。

(5)行走时步态端正,步速略快非紧急情况不得急速奔跑。

(6)上班时不得哼唱歌曲,不得吃零食;不得在楼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7)与患者讲话时应当全神贯注用心倾听,不得东张西望、心不在焉,在患者面前不得流露出厌烦、强硬、冷淡、恐惧的表情,更不能扭捏作态,有失身份。

3、穿着要求

(1)上班须着工作服,穿戴应整齐,钮扣扣好,领带系正,不得卷衣袖、裤脚。

(2)衬衣领扣只能解开一颗,不得深开露胸。

(3)穿着服装,鞋袜须干净、平整。

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上班。

4、言语要求

(1)与他人交流时态度和蔼,用词得当,语气平和,不能简单生硬,态度冷漠,也不能低三下四,没有原则。

(2)文明用语、礼貌用语:

“请、谢谢、对不起、不客气”等。

不准粗言秽语,也不准讲“喂、不关我的事”之类的话。

(3)热情待客,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

(4)文明称谓,非必要时尽量避免直呼其名。

5、其他

(1)工作期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聚堆闲聊,接待时或给病人提供服务时不得打私人电话,工作时把手机调成震动。

(2)工作用计算机不准用于非工作需要网上聊天,不准玩游戏、听音乐。

三、医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医院工作人员共同行为规范

(1)医院工作人员应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热爱专业,忠于职守,尽心尽责的为患者服务。

(2)准时到岗到位,不得自离、串岗,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按规定着装,衣帽整洁,配证上岗。

(4)接待病人热情,做到举止端庄,言语文明,礼貌待人,态度诚恳,一视同仁;同情尊重患者,为患者排忧解难。

(5)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6)刻苦钻研,虚心好学,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7)同事之间团结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科室之间应谦虚谨慎,互帮互学,不骄傲自大,不贬低别人。

(8)加强个人修养,严于利己,处处以身作则,反对弄虚作假。

(9)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卫生法规,自觉抑制不正之风。

(10)爱护仪器、设备及一切公共财物。

2、医师行为规范

(1)认真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不推委患者。

对危重患者坚持先抢救,同时办理预交款,不准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

(2)对患者诊断和治疗要认真、及时、准确,精益求精,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的原则。

(3)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不以医谋私,不开与疾病无关的处方和检验单,不开“搭车药”,不参与推销药品,不无故拖延手术,谢绝患者请宴及馈赠,拒收“红包”。

(4)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既要指导业务、传授技术,又要抓医德、抓作风;同级医师要紧密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下级医师尊重上级医师,虚心学习。

(5)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发扬学术民主。

教学与科研不应损害患者健康利益。

(6)保护医密。

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不以任何形式泄露患者隐私,更不允许用隐私要挟患者。

(7)认真、及时、准确书写病历,不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及各种原始资料。

(8)在诊治过程中,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积极预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抢救,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隐瞒和私自了结。

3、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1)热爱本职工作,尽心尽责,细心准确,热情体贴,切实做好病人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和责任护理。

(2)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稳重,步履轻捷,态度和蔼,服务周到,作风严谨,工作努力。

(3)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更新护理知识,积极开展科研,引进新技术,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4)医护密切配合,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回病房,细心观察病情,认真准确交接班。

(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各种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三查八对”,预防缺陷发生。

(6)主动热情向病人及家属宣传医院规章制度,履行各种告之义务,宣传科普卫生常识。

协调护患关系,保持良好医疗秩序和整洁的医疗、休养环境。

(7)廉洁正派,对患者一视同仁,保守患者的秘密和隐情。

(8)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密切合作。

4、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1)面向临床,为临床诊疗提供科学数据,主动配合临床各科室为患者服务。

(2)尊重科学,实事求是,作风严谨,一丝不苟,以准确、及时、安全为原则。

不谎报数据,不出示假报告。

(3)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更新知识,努力为临床诊断、治疗新项目和新方法,以满足医疗发展的需要。

(4)爱护仪器,熟悉性能,精心保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5)尽心尽责,互相尊重,团结协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

5、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热心为临床一线、为基础、为基层、为全体员工服务的思想。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所有部门的情况,抓好思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及时解决问题。

了解分析各种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决策科学,讲求实效。

(3)工作认真,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4)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任人唯贤。

发扬明主,虚心听取患者及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关心员工生活,多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

(5)接待热情、礼貌、文明,听取群众意见虚心诚恳,耐心解释。

(6)以身作则,忠于职守,大胆并科学管理,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开拓进取。

(7)刻苦学习管理科学理论,虚心学习好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6后勤人员行为规范

(1)热爱后勤工作,严守职业道德,树立为临床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工作认真尽心尽责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2)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技术,熟悉掌握本职业务技能,为医疗第一线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防止事故差错的发生。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院纪院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自觉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准确及时满足医疗一线的需求。

坚持下送、下修、下收,送物上门,保证水、电、气正常供应。

(4)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审核、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报废、清点、回收等工作,当好家,理好财。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财务、物资管理制度,做到帐帐、帐物相符,杜绝侵占、贪污公共财物行为。

(6)勤俭节约,爱护和珍惜医院的一切公共财物,不以任何借口侵占、贪污公共财物,不拿公物送人情。

(7)严格执行污水污物处理规定,保持医院环境清洁整齐,爱护绿化,永保医院有一个良好的院容院貌。

第二章人事管理

一、适用范围

医院员工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外,依照本规章管理。

本规章适用于医院所有员工。

二、录用制度

1、医院所聘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面向社会招牌,择优录用,并倡导亲属回避制度(经特批者除外)。

2.应聘人员经面试及考核合格后,即安排试用工作。

试用期原则为1至3个月。

成绩优秀者可提前转正,但不低于1个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发现停止试用:

试用人员工作成绩欠佳、或经试用考察不适用在医院发展、或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进医院前有不法行为者、或隐瞒自身真实情况等。

3、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聘用:

(1)品行恶劣,被以前单位开除者;

(2)由司法案件在身,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身体状况较差,经本院体检认定不适用本院工作者;

(5)未满十八岁者;

(6)进行或从事国家明文禁止的非法活动和职业者。

4、试用人员报到后,应按照医院要求办妥各项入职手续。

5、员工试用期满,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有部门领导经考核合格后,填写转正申请表,报院长、经理审批后,方可核准为正式员工。

三、培训

1、培训目的:

培训造就具有团结奉献精神的员工,以使员工具备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员工的成长和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1)岗前培训

医院概况:

医院简介、组织结构、医院方针和发展方向、管理模式、经营理念、医院文化、企业精神等

员工素质培训:

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礼仪规范、管理理念、服务理念、人才观念、团队意识、自我规范意识等,培养员工树立良好的思想观价值观。

(2)专业技能培训

原则是:

在具体的岗位安排专人带教,以所在的科室、部门培训计划和医疗流程为依据,熟悉工作环境、工作职责、业务范围、仪器设备、工作程序、诊疗操作规范等。

四、薪酬制度

医院严格实行岗位工资+奖金制度,具体内容另行规定。

五、考勤和休假

1、工作时间:

医院原则上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

门诊时间为:

8:

00—20:

00。

排班由院方统一安排,各科室具体执行。

2、加班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医院可安排员工加班。

加班后应尽量安排调休(调休不跨月)应工作不能调休的给予补发加班工资。

平常工作日加班工资为员工个人的天基本工资,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在员工考勤登记表中注明个人加班情况,报行政办公室汇总。

3、打卡:

员工必须遵循作息时间,上下班均应亲自按医院的要求签到。

对因故不能、或没进行签到者,应在2日内完成补签或修正手续,先经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再经院办签字确认,但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1次。

违者每超1次,视为旷工半天。

任何员工不得伪造出勤记录,违者警告一次,年度内发生类似事件达2次者予以除名。

4、休息:

医院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及弹性休息制,需要休息须于每周一前向科室负责人说明并征得同意,原则上每次不超过1天。

对未及时说明者视为自愿加班。

科室负责人休息(含正常休息),需经上级主管人员同意并安排好带班负责人后,方可离岗休息。

员工禁止未经批准私自换班。

5、迟到、早退:

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以签到的时间为准,但对签到后不按要求到岗者与迟到等同。

下班提前签卡视为早退。

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一次,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者予以口头警告;超过一次,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5-10分钟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10-20分钟者,每次罚款30元;特殊情况说明理由后,酌情处理。

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20分钟、不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1天处理。

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加倍处罚。

6、事假:

员工因事不能到岗,需提前1-2天请事假。

事假必须经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安排审批同意,超过1天者,须经院长签字;超过7天者,由经理签字。

如遇紧急突发事件,需口头请示院长或总经理,待批准后方可休假,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相关手续。

事假按天扣除基本工资。

7、病假:

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到岗,应及时请病假。

病假1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者应持有效医院病情证明书,由院长签字;超过7天者,由总经理签字。

病假在3天之内,不扣基本工资;超过3天者,3天以后按天扣基本工资。

凡事假超过7天、病假超过10天者,不享受当月奖金分配。

8、婚假:

转正后员工,按国家婚姻法和劳动法规定可享受7天带薪婚假。

休婚嫁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假手续。

婚后计划生育、人流,可享受1天带薪假期。

带薪假均不含奖金。

9、丧假:

指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配偶)死亡后,本地员工可带薪休假3天,外地员工视具体情况增加路途假,但要及时请假,经院方同意后办理休假手续。

10、旷工:

员工不得旷工。

未请假不到岗、假满未到岗、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总时间超过30分钟、以及违反其他规定者、均视为旷工(特殊情况并经确认者除外)。

(1)、每旷工半天,扣当天基本工资并罚款50元;旷工1天者扣3天基本工资、罚款100元、扣半月奖金并警告批评;连续旷工1—3天者,扣半月基本工资及当月奖金并警告批评;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年度内累计5天(含5天)以上者,扣当月工资及奖金,并予以辞退。

注:

员工因临时有事外出办事需先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2)、员工除因病不能自己请假外,均需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未办妥请假手续先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员工假期满或续假尚未得到批准,除确因急症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件外,未按时到岗均按旷工处理。

(4)、员工所请各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私自换班,发现后第一次予以警告批评、休假日按事假处理,第二次按旷工处理;代班人第一次予以警告批评、第二次处罚款50元。

11、节假日: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

节假日期间加班者,补休或加班费的选择,应视科室情况,由部门负责人与当事人协商而定。

平时排班周六、周日为正常工作时间,不能按加班计算。

六、离职

1、员工有离开医院的意向或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写辞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各项手续清楚方可离岗。

2、员工离开医院,不得在使用医院的管理及技术资料,对医院独创技术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变相改进后使用。

3、处罚的员工,在事件未了结或处罚未完全执行前,不得离开医院。

4、员工辞职前应于30日前提出申请。

否则扣发当月工资及奖金。

5、离职前不满整月的应得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6、离职人员离职当月工资根据院方发放工资及奖金的日期发放;若需别人代领,需院方同意并写委托授权书签字确认。

7、试用期员工,试用时间不超过7天者不发当月基本工资;试用期超过7天、不足1个月离职者,按试用基本工资、扣除7天基本工资后按天计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1个月离职者,核发整月试用期基本工资。

七、奖惩

注:

本奖惩规定中未尽事项,如违反员工职务行为规范中所列举事项,但未列入奖惩款项中,将参照本奖惩规定执行,情况特殊者,经各级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1、员工奖励分为以下五类:

(1)、表扬:

口头表扬、书面通报表扬;

(2)、嘉奖:

每次当月加发50元奖金;

(3)、记功:

每次当月加发100元奖金;

(4)、大功:

每次当月加发300元奖金;

(5)、年终优秀员工特别奖:

根据医院当年具体情况而定。

2、员工有任何有利于促进医院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规范管理、团队建设等言行均应予以表扬,表扬可与其他奖励方式相结合。

3、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奖励:

(1)、热心服务,业务技能优秀,受到患者普遍好评者;

(2)、模范遵纪守法,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得到同事及部门负责人充分肯定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4)、连续半年全勤者(无迟到、早退、无旷工、无各类请假);

(5)、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职期间有学术论文发表在省市级以上专业刊物者,或参加省市以上学术会议交流并获奖者,或在职期间取得比此前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称者。

4、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1)、业务技能优秀,职业道德良好,工作勤勤恳恳,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秀成绩,足为同仁表率者

(2)遇到紧急,意外情况,勇于负责处置,且处置得当,避免差错事故发生,维护医院声誉和经济利益者。

(3)在领导分配的专项工作中,能主动地开展工作,完成工作出色,节约经费,缩短工期者。

(4)勇于开拓,善于创新,促使医院某项业务有明显改善,或引进新的具有市场价值的业务项目,且经验实践验证确有效益者。

(5)科室团结协作好,完成工作任务出色,取得良好效益,无差错事故的发生,可集体记功一次。

5.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者灾害发生,奋不顾身,减小损害者。

(2)维护医院重大利益或避免重大损失者。

(3)勇于开拓,勇于创新,促使中心某项业务有质的飞跃,或引进性的具有市场价值的业务项目,且经验实践验证却有明显效益者。

(4)业绩显著,经认定,对医院有特殊贡献者。

6、年终优秀员工特别奖的基本条件:

工作满一年,每月全勤且未受任何惩罚。

具体条件由院办公会议议据当年情况讨论决定。

7、员工的惩罚分为下列几类:

(1)批评教育:

(2)警告:

当月处罚5—100元

(3)记过:

当月处罚100—200元

(4)记大过:

当月处罚300---500元

(5)辞退或除名

(6)特殊处罚

8、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受到批评教育。

1)不按时到岗后提前离岗,但又不足以记为迟到,早退。

2)搬弄是非,谣言生事,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情节轻微者。

3)在工作中不注意礼貌,礼仪,让患者感到尴尬干活委屈,情节轻微者。

4)对上级领导的正常管理要求,虽能执行,但带有抵触的情绪者。

5)工作中主动积极性差,经提醒无明显改善者。

6)诊疗操作不够规范,但不足以给患者造成影响者。

7)其它任何违反本手册第一章规定之“员工职务行为规范”各项条款,或有损于医院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团队建设等言行,情节轻微者。

9、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受到警告。

1)连续收到批评教育达三次者,同时警告一次。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吃零食,作于工作无关的事,看见与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接打私人电话影响工作者。

3)工作时间员工之间发生争执,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团结,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4.)服务态度差,受到患者或本院员工投诉,经调查属实者。

5.)不服从管理(包括工作检查,安排调动,指挥等)但未造成明显影响者。

6.)诊疗,操作不够规范,给患者造成影响,但未酿成差错或医疗事故者。

7.)未经批注,私自带药,(包括病人带药)做治疗者

8.)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阻碍他人工作者,

9)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或违反院内感染控制要求,纠而不改者

10)其它任何反复违反本手册第一章规定之“员工职务行为规范”各条款者。

10.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1连续受到警告达三次者,同时记过一次

2与患者或医院员工发生争执,有损医院形象者。

3故意生事,诬陷同事,制造事端者。

4在医院内酗酒肇事者。

或携带危险品进入医院者。

5业务水平差,又不请教,造成较大差错但未酿成医疗事故者。

6收受红包金额在100元以下者,除退还外,同时记过一次。

7未经批准,不收费给患者检查,治疗。

除承担全部相应费用外,记过一次

8私藏患者药品等,除退还或赔偿外记过一次。

9其它任何严重违反本手册第一章规定之“员工职务行为规范”条款者。

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一次

1连续记过达三次者,同时予以记大过一次。

\

2与患者或医院员工发生争吵,影响极坏者。

3工作时间殴打员工或相互殴打者,先动手打人者负责后续相关费用,打人致伤,致残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4以任何形式收回扣或红包者,除退还本金外,处受红包份额双倍之罚款。

同时记大过一次。

5擅离职守或擅自変更工作方法,使医院蒙受重大损失者。

6.私自带出医院贵重物品,除追还回物品外,同时记大过一次。

7泄露医院商业,技术秘密,但未经医院重大损失者。

8故意破坏医院财物损失较小者,或过失损坏医院财物损失较大者。

9未经上级指示,擅自向外转诊患者者。

10贪污侵占处所占金额双倍之罚款并处记大过一次

11其他任何严重违反本手册第一章规定之“员工职务行为规范”各条款并对医院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造成严重后果者

1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或除名。

被辞退或被除名处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免发,或按当月上班天数核发50%基本工资。

但不核发当月奖金;医院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被辞退或被除名员工因个人的不当行为给医院造成的损失。

1记大过满两次

2收受红包,金额在300元以上者

3暴力威胁,恐吓,妨碍团结秩序者

4殴打患者或患者家属,或同事者

5在医院内聚众赌博、酗酒者

6涉及司法案件者

7偷窃同事或医院财物者

8故意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医院财物损害,损失较大者。

9泄露医院商业技术秘密导致医院重大损失者

10玩忽职守违规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者

11严重违反服务条例,在报刊电视或公开点名批评,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医院声誉和形象者。

12违反医院财务制度,私吞现金,更改发票伪造收据作假帐者。

13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需要者

14因不满医院的处罚而离辞职者

15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本人拒绝不到岗,影响医院工作者。

16其它已明确规定应予除名外

13、特别处罚

(1)对因过失造成医疗纠纷差错或事故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当事人须承担损失费得50%

(2)对于专项检查,由专项检查委员会参照本规定酌情订出处罚措施。

第三章员工食宿管理条例

一.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舒适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2.宿舍设兼职管理委员,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监督,管理宿舍内务,保证环境整洁,生活有序,设施完好,居住安全。

管理宿舍公共区域,如:

大门口走廊门帘卫生间卫生间的卫生。

检查各自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情况。

帮助各室长建立,“卫生值班表”并监督执行。

对于违反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制止情节严重者要及时向院内

领导报告,

3.宿舍内一律不得容留外来人员住宿,特殊情况必须经院办主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住宿。

4.保持宿舍环境整洁不随便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

一切车辆(包含自行车)要按指定的位置排放整齐。

5.宿舍内一律不得私拉电源线,不得使用超负荷电器。

不得躺在床上吸烟,防止发生火灾。

6.宿舍内卫生清扫由居住者负责,并排出轮流值日表,清扫出的垃圾要倒到指定的位置。

7.宿舍内床铺物品要叠放整齐,贵重钱物要自行妥善的保管,以防丢失。

8.自觉维护好宿舍区的安静,中午及晚上11:

00后禁止大声的喧哗。

电视机声音放小;以免影响他人的休息,超过12:

00禁止看电视。

9.除值夜班加班人员外,5—10月份期间,员工必须在23:

00前回到宿舍。

11—4月份期间,必须在22:

30前回到宿舍!

如有事不能按时回到宿舍,事先必须向寝室长或院领导请假。

三次不请假者,取消住宿的资格,医院及医院宿舍外出现意外情况,后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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