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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目录

1目的3

2范围3

3职责3

3.1设计人员3

3.2校核人员3

3.3审查人员4

3.4核定者4

3.5核准者4

3.6成果统计人员4

4设计成果校审制度5

4.1成果校审的原则5

4.2设计成果分级(具体见附表三)6

4.2.1一级成果范围6

4.2.2二级成果范围6

4.2.3三级成果6

4.3对外委托的设计及科研成果6

4.3.1对外委托的设计任务的审批6

4.3.2外委任务的执行7

4.3.3外委任务的监督7

4.3.4外委任务的设计成果的验收7

4.3.5外委任务的经费的支付7

4.4横向任务的设计成果7

4.4.1横向任务的管理7

4.4.2成果校审7

4.4.3成果的交付7

4.5设计成果差错分类7

4.5.1一般性差错7

4.5.2技术性差错8

4.5.3原则性错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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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4.6专业间的协作及会签9

4.6.1技术协调9

4.6.2互提资料9

4.6.3设计成果会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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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1目的

为明确职责及严格设计成果校审、签发的程序,保证给用户提供合格的设计成果,使用户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长江委水文局各专业处室,各设计阶段。

3职责

3.1设计人员

a)设计者接受设计任务后,要能正确、全面理解用于设计的资料及设计目的;

b)设计者要准确、恰当的选用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有效版本);

c)设计者应正确、全面的反映设计意图及要求;

d)设计者提供的成果,应满足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大纲规定的深度要求;

e)设计者应严格遵守水文局的制图规定,严格按照计算书的要求进行计算;

f)设计者完成的图纸及相关成果,应充分考虑相关专业的要求;

g)应充分考虑便于施工;

h)设计者对完成的成果,应按要求进行自检、自校。

3.2校核人员

三级成果校核至少为一人,一、二级成果至少为两人,分初校和主校(先初校、后主校,正式成果中主校写在前),主校者负主要责任,初校者负次要责任。

a)首先检查设计者自检情况;

b)核实设计者所采用的资料是否准确;

c)选用的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是否准确,使用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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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d)核实选用的软件是否经过鉴定、确认;

e)设计成果是否能正确全面的反映设计意图;

f)座标、尺寸是否正确;

g)计算方法、公式、结论是否可行、可靠、正确;

h)文字说明是否通顺合理,书写清楚;

i)图幅选用适当,图面布置合理、整洁;

j)对设计情况及成果写出评价。

3.3审查人员

三级成果为一人,一、二级成果为两人,分初审和主审(正式成果中主审写在前),主审者负主要责任,初审者负次要责任。

a)首先检查校核者是否遵守校审制度规定,检查对设计成果的评价;

b)设计成果是否满足设计大纲中规定的深度要求;

c)专业之间是否协调;

d)设计界面是否清楚、深度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e)设计方案、设计原则的确定是否满足合同、协议、委托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或规定;

f)是否便于施工运行;

g)对设计的校核是否有漏项和不准确之处;

h)对校核情况成果作出评价。

3.4核定者

一、二级成果核定为一人,对核定的技术责任负责。

a)首先检查审查人员的审查情况;

b)检查设计方案总体布置、总进度是否合理,投资估算是否有漏项,设计原则的确定是否能满足合同、协议、委托书的要求;

c)对审查者的审查情况及成果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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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3.5核准者

一级成果核准为一人,核准者只对核准的技术责任负责。

a)检查核定者核定的情况;

b)检查设计投资方案、总体布置、总进度和设计原则,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

c)检查重大方案、专题是否经过论证比较。

3.6成果统计人员

a)各专业处所有的出处成果应提交成果统计人员检查,按项目分类进行逐一登记;

b)成果统计人员对出处的设计成果,应逐一进行检查。

检查成果是否按校审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签字;检查成果各级校审人员的评价意见是否齐全;

c)检查跨专业的设计成果是否按校审规定会签;

d)检查各级校审人员的签字,会签人员的签字是否是由按项目规定的各级校审人员签字、会签。

签字和会签的人员不能随变更,如若变更必须先报项目负责人备案、认可,更不允许未参加该项目的人员代签;

e)成果统计人员对出处的级设计成果中的各级校审人员的评价意见同样由成果统计人员按项目分类进行登记(见附表一、二)。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成果登记一次后,退还交成果者,进行补校审后,进行再登记,决不让不合格品外流;

f)成果统计人员每个季度末将成果校审登记表和成果校审评价表分别交各项目技术管理质量跟踪人员。

4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4.1成果校审的原则

必须严格遵守校审人员等于或大于同级人员的规定,坚持谁签字谁负

5/155/155/15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责、并承担相应岗位技术责任的原则,使成果校审规定做到责任分明,把成果质量作为与经费分配、晋升、考核、评聘、奖惩挂钩的依据。

设计人员完成的成果,首先必须设计者自检后,然后提交进行逐级校审。

a)按照质量管理原则,工程项目的设计成果校审以技术管理为主;

b)设计人员完成的设计成果经设计者自检确认合格后,再提交下道工序进行校审。

凡牵涉到二个以上专业,由设计方面提交有关专业会签。

如果提交的设计成果有校审漏项时,有关专业应拒绝会签。

若有关专业不拒绝会签,提交的成果产生不合格品,会签者应负不遵守校审规定的责任。

已校审会签的成果不得自行轻易更改,确需变更时,必须写明更改事由,经原校审者(包括会签者)重新校审、确认。

(设计成果校审表见水文水资源分析与开发产品实现过程控制程序文件中“设计和开发成果校审表”);

c)各级校审分为校核、审查、核定、核准四级,校审者是参加该项目的处、室(科)专业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项目校审人员由处专业负责人与各专业处、室(科)按照校审的原则共同商定(对确定的校审者由各处专业负责人报项目负责人确认,由项目负责人拟文将项目的设计成果校审人员名单报局总工备案由局下文公布)。

各项目的校审者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若有变更需先报项目负责人认可,再作调整;

d)本制度所指的设计成果为设计报告、图纸、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计算书等。

技术公文按长江委和水文局《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e)为便于分级校审,将设计成果分为一、二、三级。

各级校审人员应写出评价意见。

4.2设计成果分级(具体见附表三)

4.2.1一级成果范围

一级成果必须经委核准

a)报告。

三峡、南水北调以及其它委管工程的方案论证报告,项目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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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测设计工作大纲。

各设计阶段的重要测量(验)成果,各设计阶段的总报告,重要专题报告(包括单项技术设计报告),长江中下游干流(河段)规划报告,金沙江、嘉陵江、汉江规划报告、环境影响报告等以及委指定核准的报告;

b)图纸。

长江中下游干流(河段),重要支流综合利用规划测量及设计图纸等以及委指定核准的图纸。

4.2.2二级成果范围

二级成果必须经局核定或核准

a)报告。

王甫洲、高坝洲、皂市、峡江、碾盘山、孤山、江口、兴隆等局管项目的设计报告。

项目各设计阶段的报告,专题报告、工程竣工总结(报告)。

项目勘测设计工作大纲、环境影响报告,环境保护规划报告等以及局指定核准(核定)的报告;

b)图纸。

有关测量及设计图纸;

c)其它。

工程投标的文件、报告,工程招标文件,为重要的专题会议、工程竣工验收提出的设计情况介绍,重要的科研攻关报告、评价工程质量的文件(报告)及向工程管理单位提出的运行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等。

4.2.3三级成果

除一、二级成果以外的三级成果由处核定或核准。

参照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也可由各单位制定。

4.3对外委托的设计及科研成果

4.3.1对外委托的设计任务的审批

首先由参加该项目的专业处、室(科)技术负责人提出外委任务清单报项目负责人确认、审批,重要的外委设计及科研成果由项目负责人汇总提出整个清单报分管局长、总工确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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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4.3.2外委任务的执行

外委托务必须遵循先委内后委外的原则,由专业处中参加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室(科)进行讨论,提出外委的报告,经局计划部门核定,交项目负责人批准。

4.3.3外委任务的监督

发生上述情况,追究外委任务当事人的责任,按外委合同的金额由局计划处扣除该专业处、室(科)的当年收入。

4.3.4外委任务的设计成果的验收

a)由外委的专业处、室(科)进行验收;

b)检查接受任务的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过核审;

c)成果质量必须满足外委合同的要求;

d)将外委任务的成果报局项目负责人核准或核定,重要的成果应同时报局总工核准。

4.3.5外委任务的经费的支付

a)必须是成果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后,由对外委托任务的专业处、室(科)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提出付款清单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并经局计划部门核准;

b)财务部门按项目负责人和计财处领导双签字后才能支付。

对不合格的成果不得支付。

4.4横向任务的设计成果

4.4.1横向任务的管理

对于大的横向任务,各专业处应将合同报局计划财务处备案,应列入局计划管理。

4.4.2成果校审

对大的横向任务,应与纵向任务同样对待,局应指定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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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4.4.3成果的交付

一定要按纵向任务成果校审制度的规定执行,成果出处也要按规定进行登记,不得有任何放松的思想。

4.5设计成果差错分类

4.5.1一般性差错

属于设计规定范围内的差错,不致于引起设计或施工延误工期造成及返工浪费的错误,如:

a)个别的数字抄错、标错、单位、标高不一致;

b)图面座标、尺寸、单位、符号注错或遗漏;

c)必要的说明、备注不完整或不够确切;

d)图纸或成果说明中,文字、数字、名称、符号、格式不对,说明不充分,且出现错字;

e)箭头、指引线、坡度线、角度数字、直、半径代号、视图、剖视、剖面等不符合制图规定;

f)总图与分图、图纸与说明、文字采用不一致、总尺寸与局部尺寸不相符,且有差错。

4.5.2技术性差错

属于引起局部修改,但不至于引起某一部分全部返工和不造成经济损失的差错。

a)部分原始资料的选用和使用不正确;

b)设计成果未能全面、正确的反映设计意图;

c)一般性技术要求不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规定;

d)对计算软件程序未进行验证,使计算成果不够准确;

e)设计成果不完全满足设计大纲深度的要求;

f)标书界面不清、总图与分图不相符、专业接口未完全协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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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g)文字报告中方案论证不够充分;

h)座标、单位、尺寸标错或漏掉,以致影响使用或使用中可能发生错误;

i)重要的说明或报告主要内容遗漏或概念混淆不清,导致使用中发生误解。

4.5.3原则性错误

a)计算、制图所依据资料用错,或计算公式、方法(或计算软件未鉴定)及重要参数用错,造成全部返工;

b)图纸座标、单位用错而造成的严重错误;

c)重要的计算成果不充分,给工程设计造成返工、给施工质量造成影响、给运行安全带来危害;

d)计算说明和报告结论错误;

e)设计成果不能满足本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结果;

f)重要的设计原则违反国家经济建设方针、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的指示、设计成果不符合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

4.6专业间的协作及会签

4.6.1技术协调

同一专业处中二个和二个以上专业室(科)之间的技术问题,由参加该项目的专业负责人协调。

需报局或委协调的要首先通过项目负责人。

专业处间的项目技术问题,由项目负责人协调。

4.6.2互提资料

同一项目中涉及专业处之间的由所提供资料的处和接受资料的处中参加该项目专业负责人核签。

不涉及专业处的由所提供资料的室和接受资料的室中参加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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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4.6.3设计成果会签

a)项目在设计过程中的成果,涉及二个和二个以上专业的必须经过会签,由项目负责人按项目设计管理对各专业确定的专业技术负责人来主持会签,不是参加该项目管理中的专业技术负责人不能会签;

b)会签一般为两人,分审签和核签。

由核签负主要责任;

c)工程项目中的一、二级成果涉及专业处的会签,一般由参加该项目设计的专业室(科)技术领导审签和处技术领导核签。

不涉及专业处而涉及专业室(科)的会签由参加项目设计的专业室(科)技术领导核签。

附表一

综合成果质量考核分级标准

分级

考核指标

1.一级产品(图纸、计算书、文字报告)符合“优秀”标准;2.二、三级产品的统一质量60%以上“优秀”,其余“良好”。

3.正确贯彻执行水利水电建设方针、政策,在全面论证的基础上选择最优方案,合理解决了各项综合利用的问题;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安全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

4.经过可靠论证,积极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或材料,并取得显著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技术上有所突破或创新,与国内同类型工程或本工程前一设计阶级

相比较,设计方案有所改进,技术水平有所提高;

6.文件、材料完全符合归档要求。

1.一级产品(图纸、计算书、文字报告)符合“良好”标准;

2.二、三级产品的统计质量60%以上“优秀”或“良好”,其余合格;

3.完全符合“优秀”标准考核指标之3;

4.完全符合“优秀”标准考核指标之4;

5.基本符合“优秀”标准考核指标之5;

6.符合归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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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1.一级产品(图纸、计算书、文字报告)符合“合格”以上标准;

2.二、三级产品统计质量90%以上“合格”。

其他作少量补充修改后可达“合格”标准;

3.基本符合“优秀”标准考虑指标之3;

4.基本符合归档要求。

达不到“合格”标准中任一项指标的综合产品。

附表二

设计成果质量考核分级表

级项目

优秀(一等)

良好(二等)

合格(三等)

不合格(四等)

1.设计方案先进、技术经济指标合理,便于施工及运行,在节约投资和缩短工期方面有较大的进展,效益显著;

2.符合本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和制图规定;

3.全面、正确地反映设计意图及结果;

4.图幅选用适当,图面布置合理、清晰整洁、文字书写清楚、简练、签署齐全完全符合归档要求;

5.不同内容的一般性差错不超过2处,无技术性差错,无原则性差错。

1.设计方案有改进,技术经济指标合理,便于施工及运行;2.同左;

3.能全面正确反映设计意图及结果;

4.图面布置较合理、文字书写清楚、签署齐全,符合归档要求;

5.不同内容的一般性差错不超过5处,技术性差错不超过一次,无原则错误。

1.设计方案技术经济指标合理,施工及运行较方便;

2.同左;

3.全面正确反映设计意图,总图与分图保持一致,专业接口部分较协调;

4.图面布置基本合理,基本符合归档要求;

5.能遵守校审制度,签署没有遗漏;

6.一般性差错在10处以内,技术性差错在3处以内,无原则性差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设计方案不合理;

2.不符合国家颁发的规范及制图规定;

3.不能全面正确反映设计意图;总图、分图不一致;

4.图面布置零乱,比例不当;数据错误;5.有3处以上的技术性差错,10处以上一般性差错;

6.有原则性错误,不符合归档要求。

1.计算原则或方法有所创新,基本数据可靠,计算公式正确,计算项目齐全,计算无误,符合设计大纲及有关规程规范。

2.计算书完整,计算结果及结论正确。

3.计算书写清楚,文字说明通顺,数字清晰,完全符合归档要求。

4.不同内容的一般性差错不超过2处,无技术性和原则性错误。

1.计算原则或方法有所改进,基本数据及计算公式正确,计算项目齐全,计算无误符合设计大纲有关规程规范;2.同左;

3.符合软件管理要求,计算书书写清楚,文字说明通顺,符合归档要求;

4.一般性差错在5处以内,技术性差错不超过1处,无

1.计算原则、方法、基本数据及计算公式正确,计算项目齐全,计算无误符合设计大纲有关规程规范;

2.计算软件经过鉴定确认,计算书较完整,计算结果及结论基本正确;

3.符合软件管理要求,计算书书写较清楚,基本符合归档要求;

4.一般性差错在10处以内,技术性差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不符合“合格”第2、

3条规定;

2.有3处以上技术性差错;

3.有原则性错误,不符合归档要求;

4.遗漏好方案,不安全、不经济;

5.计算软件未经鉴定

和确认;

6.不符合计算机软件管理要求;

12/1512/1512/15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原则性错误。

在3处以内,无原则性差错。

1.全面正确地表达和论述设计内容,逻辑清楚,论证充分,结论正确,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及本阶段深度要求;

2.表达准确、层次分明、文字简练;

3.书写整洁、插图完整、数表正确;完全符合归档要求;

4.不同内容的一般性差错不超过2处,无技术性和原则性错误。

1.同左。

2.插图完整、数表准确;

3.文字简练,表达准确、书写清楚;4.一般性差错在5处以内,技术性差错不超过2次,无原则性错误。

1.正确表达和论述设计内容,论证较充分、结论正确,基本符合本阶段深度要求;

2.插图基本完善,数表基本正确;

3.文字不够清楚,但基本符合归档要求;4.一般性差错在10处以内,技术性差错不超过5处,无原则性错误。

不符合“合格”标准中任何一条者。

13/1513/1513/15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附表三

设计成果校审分级表

内容

级别

校核

审查

核定

核准

初核

初审

复审

室(科)

室(科)

室(科)

项目设计工作大纲

总报告

专题报告、综合报告(汇报材料)

淹没实物指标调查报告

全库区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

项目勘测设计工

作一

专业设计大纲

报告和重要的专题报告

分部工程专题报告

14/1514/1514/15

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续附表三

设计成果校审分级表

内容

校核

审查

核定

初审

复审

室(科)

室(科)

室(科)

重要基本资料最终成果

一般计算书和中间资料

项目设计工作大纲

附图

国家、部级科研成果

规程规范、手册编写

归档资料、图纸鉴定

注: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电力工业部的“暂行规定(试行)”要求编写。

附图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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