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监督所中医服务监督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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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监督所中医服务监督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中医服务卫生监督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卫中发〔2010〕116号)和《关于在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中医防病科、服务监督科的通知》(甘卫法监督函〔2010〕123号)的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为依据,对我县中医服务市场由分管领导带队,集中人力,集中时间进行专项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共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8家,其中县直医疗机构2家,妇幼保健机构1家,乡(镇)卫生院14家,个体医疗机构11家。
执业医生43名,注册护士24名。
二、建立并健全相关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卫生监督机构
我所于2010年成立了中医服务监督管理股,分管领导1名,卫生监督人员6名(兼职),主要职责是:
监督指导中医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事业方针、政策和法律;监督全县中医医、教、研的全部工作;组织查处全县中医医疗事故,严格执行全县中医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制;倡导全县中医人才交流、信息共享,大力提倡送出去、请进来中医人才培养机制;监督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科、中药房的配置,检查医疗机构的中西医人员比例、中西药比例、门诊中医接诊人次比例、中医床位比例等。
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二)综合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个体医疗机构
由熟悉中医药政策和知识的副院长分管中医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医院中医药发展的措施与办法,协调解决中医药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中医临床科室将由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中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科室中医药发展计划,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组织开展中医药特色技术与方法,开发中医服务项目与特色中药制剂;在医院统一安排下,负责组织全院中医药业务指导和培训,参与医院中药用药规范的制定工作等。
三、监督检查情况
(一)综合医疗机构
1、基础建设
(1)中医临床科室应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
(2)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
中医医院集中独立设置中医病床。
(3)设立中医门诊,二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
开设中医专业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皮肤科等任选专业。
(4)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药煎药室。
通过检查,我县综合医院中医病房、中医门诊、中药房设置均符合相关标准。
2、机构准入
我县综合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地址相一致,临床科室名称符合《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3、人员准入
从事中医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类别、范围大多与实际情况相一致,部分医务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类别与实际不符。
4、技术准入
我县综合医疗机构均未开展中医医疗美容,所有组织的与中医相关的“义诊”活动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备案。
5、执业管理
我县综合医疗机构均建立并健全了相关卫生管理制度,2010年由县卫生监督所监制统一为我县所有医疗机构配发了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疫情登记本,均能按要求填写。
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均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中药饮片和煎煮中药的质量。
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这些中药饮片的用药安全和质量。
主要宣传中医临床科室治疗的重点病种或优势病种或某些病种的优势环节、中医特色治疗方法和特色中药制剂等内容。
宣传方式包括:
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条幅、定期组织医师深入基层开展义诊、咨询、健康教育活动等。
(二)个体医疗机构
我县个体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地址相一致,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从事中医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大多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部分医务人员持有与中医相关的《医师执业证书》。
机构设置布局大多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主要表现为“三室”未分设。
各类规章制度均健全,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均能正常按要求使用,能够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基层中医药建设
我县建立了6个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所查14个乡镇卫生院均落实了3个1/3,即中医门诊人次不低于全院门诊人次的1/3,中药收入不低于药品总收入的1/3,中医药治疗总收入不低于业务总收入的1/3。
(四)中医药人才培养
今年年初,县卫生局特别重视中医药建设,将中医药人才培养作为发展中医的民生工程来抓,具体做法如下:
1、培养对象
主要为综合医院门诊、病房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类别医师、临床类别医师、口腔类别医师、中药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护理专业人员等。
2、培养方式
(1)学历(学位)教育
采取全脱产或半脱产等方式,参加高等学校中医药专业学历(学位)教育,系统学习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提高在职中医药人员的学历层次与知识水平。
(2)师承教育
师承教育以跟师临床实践为主,着重提高中医药理论水平与临床实践能力。
医院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拜老中医为指导老师,重点学习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等。
(3)继续教育
采取全脱产、半脱产或业余学习等形式,主要培养职业道德、传承中医药学术、学习中医药及相关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注重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中医药工作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
(4)其他方式
其他方式包括岗位培训,规范化培训,外出进修,参加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等。
根据培养对象的不同和特点,开展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学理论、中医经典理论、中医药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临床实践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以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治未病技术、中成药合理应用、中药材辨识、中药饮片调剂、中医辨证施治等方面内容的培训。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相对滞后,没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中医服务监督均为兼职,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宣传、交通、取证工具少,给卫生监督执法造成一定的困难。
二是药师与临床沟通不够。
目前,我县综合医院普遍存在重医轻药的现象,特别是中药更是如此,致使中药与中医分离,各自为战,几乎为分家的状态,对患者用药起不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中医师诊断疾病,通过辨证论治及处方后,对患者的诊治也就完成了“任务”。
之后,中药师照方调剂、发药,不能直接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
三是中药师整体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我县中药师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医学院校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主要是中药方面的基础知识,临床知识相对贫乏,不能满足临床中药学服务的要求。
四是医院领导对中医药工作重视不够。
有些医院的领导受传统观念的限制,重西轻中,不能发挥中医药的“精、便、验、廉”的原则。
五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受县区经济的限制,我县在中医药建设方面资金投入不足,缺乏有一定临床知识的中药人员、检测仪器、分析设备、计算机和必需的办公设施,对中医药的发展造成一定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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