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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docx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依据: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实验室认可准则》

《校准和检验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试验室管理制度及职责 

目录

第一章 管理制度

第一节 试验室管理制度

第二节 资料管理制度

第三节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四节 样品管理制度 

第五节 检测事故报告分析制度

第六节 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节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八节 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第九节 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第十节 委外试验管理制度 

第十一节 可疑报告应急制度 

第十二节 弃物处理规定 

第十三节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章 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试验室机构和职责

第三节 工作要求 

第四节 附则 

第三章 试验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设备管理的目的、范围、职责 

第三节 工作程序 

第四节 仪器设备的修理、降级和报废 

第五节  附则 

第四章 样品管理办法

第一节 样品的标识 

第二节 样品的制备 

第三节 样品的保护 

第四节 样品的储存 

第五节 样品的处理

第六节  附则

第五章 试验室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适用范围 

第三节 总则 

第四节 实施步骤 

第五节 附则 

第六章 岗位职责 

第一节 试验室职责 

第二节 试验室质量职责 

第三节 试验室安全职责 

第四节 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第五节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第六节 质量负责人职责

第六节 检测员岗位职责

第七节 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第八节 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第九节 安全员岗位职责

第十节 质量监督员职责 

第十一节 样品管理员岗位职责

 

 

第一章 管理制度

第一节 试验室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工作人员经过岗位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上岗证人员不可从事进行试验工作。

二、试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听从领导按排。

三、试验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仪器设备、工具,严格按照试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检测。

四、试验检测结果必须客观真实,并现场直接记录在试验原始记录上,字迹清楚、整齐,严禁涂改、转抄、销毁。

五、试验数据处理准确无误,试验报告严格按照复核、审批签字程序进行,发出的试验报告必须签字齐全并盖试验室检测专用公章。

六、试验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定、校验工作,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七、做好试验数据资料的积累和统计工作,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科研和推广应用工作。

八、试验室负责人应组织全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安全教育,安排培训计划,定期进行技术考核和安全检查。

九、试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团结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必须服从领导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节 资料管理制度

一、 下列文献资料均属于资料管理范围:

有关产品质量检验和工程试验方面的文件、法规、产品技术标准、试验规程、大纲、细则,仪器设备档案、台帐、各类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报告,样品入库、发放及处理登记薄以及检测报告发放登记薄等。

二、技术资料由管理组专人保管,建立台帐,借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

三、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应按规定进行统一编号,试验结果要计算准确无误,检测员签字后交检测工程师复核,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发。

四、试验原始记录字迹清晰、整洁,试验数据必须真实,不准随意涂改,也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

五、试验报告必须用电脑打印,并有明确结论,“合格”或者“不合格”,并注明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六、所有技术资料应妥善保存,防止丢失。

样品入库、发放及处理登记薄以及检测报告发放登记薄保管至工程结束,其它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的保管按规定办理,待工程竣工后,列入竣工资料,移交相关部门。

七、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类造册登记,经室主任批准后,统一销毁。

第三节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试验仪器设备应建立台帐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设备档案和使用记录薄,属固定资产,则按规定组资。

二、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或校验,未经检定或校验合格以及已过检验周期的设备禁止使用。

三、使用仪器设备前后,必须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和运转正常,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使用完毕应关好设备,切断电源。

四、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检修,检修完毕,调试正常或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仪器外借应经室主任批准,借出与退回都应仔细检查仪器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并办理交接手续。

六、仪器设备除按周期检定、校验外,保管人员还应不定期地进行检修和保养,以确保其功能正常,精度满足试验检测要求。

七、所有仪器设备,经检定、校验合格后,均应贴上合格证进行标识。

第四节 样品管理制度

一、 样品的接收、登记、标识、入库、发放、留样、处理等由样品管理员负责。

二、 建立样品入库和出库台帐,登记抽检样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日期等。

三、 样品管理员须将样品入库,并按类别进行统一标识、摆放整齐。

四、 检测完毕后必须按规定数量留样,留样务必做到标识清楚,摆放有序。

五、 保持样品的清洁,妥善保管,在规定的留样期限内,不得随意挪动样品,严禁随意处置样品。

六、 样品室环境条件及设施应满足存放样品的要求,确保样品不变质损坏或降低性能。

七、 管理员须随时统计各类样品的抽检频率和数量,并及时上报室主任。

第五节 检测事故报告分析制度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检测事故:

1.试验时弄错来样单位;

2.样品丢失、损坏,或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样品性能丧失或下降;

3.样品加工、试验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

4.未经事先协商,不采用标准方法或标准样品进行检测;

5.检测时未及时读数或未填写原始记录而得不出检验结果;

6.由于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要求,致使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的精度;

7.已发出的报告,其检测数据计算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8.检测报告发错单位且在规定保存期内原始记录丢失,检测资料失密;

9.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仪器设备损坏。

10.检测结果和监理的抽样平行试验或上级质量监督单位的抽检结果出现较大差异。

二、一旦发生检测事故,应立即报告试验室负责人,并登记作好记录。

三、对事故应及时调查,弄清事实,由试验室负责人主持召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分析事故原因及性质,对事故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理,并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故重复发生。

同时,迅速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检测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节 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状态应立即断电检查原因,修复后才能使用,重大复杂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二、使用电器设备时,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器开关,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拉闸断电(需连续工作除外)。

三、定期进行检查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用电仪器设备在检修、保养、接线时,必许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四、电线路接头,断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用电设备应按规定与保安触电器连接。

五、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停水时,不得将水龙头打开待水,以免造成水患。

六、不准往水槽内倾倒细屑物品,茶叶沫等,以免堵塞水管。

七、试验完毕,离开工作室前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

在雷雨季节,应将不用的电器设备总闸关掉,并将电脑电源信号线、网线插头拔下。

第七节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是开展检测、检定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二、试验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脏物,禁止将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室内。

三、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各试验操作室清洁卫生落实到人,定期清扫试验室外周边环境卫生,疏通排水管道和水沟。

四、各恒温室应随时保持清洁、无腐蚀性气味,并定期清理空调防尘罩。

五、废弃的混凝土、水泥浆以及经试验检测后的各种原材料,应按要求倒入指定的地点。

六、试验用的各种化学试剂,应按要求进行稀释达标后集中处理。

第八节 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全体人员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平时要注意偶然着火及化学试验可能起火的因素;定期检查加热电器连接导线、控制器是否完好,放置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二、根据操作室布置和仪器设备安放情况,准备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湿布等灭火工具。

试验人员应了解灭火器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并定期检查。

三、领取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以满足试验需要为准,操作室内不准私自存放。

化学药品的储藏应满足药品性能和标准要求,储藏柜应为非易燃物品,并由专人加锁保管。

四、试验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被加热对象性能,按要求进行试验操作,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五、发生火灾应按下列情况处理:

1.电器设备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2.化学药品失火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湿布灭火。

3.已酿成火灾,应立即报警,同时组织抢救。

(报警电话:

119)

3.下班后或节假日,应关好门窗,防止被盗。

4.新到试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及消防器材使用训练。

第九节 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一、质量方针:

坚持标准    行为公正    数据准确    服务规范 

二、检测工作质量目标

(一) 不断完善质量体系,确保持续有效运行,使试验检测能力得到不断完善和提高。

(二) 确保数据准确可靠,试验检测报告杜绝数据和结论性差错,经复核审查后检测报告无差错率达100%。

(三) 杜绝重大检测质量事故,一般检测质量事故小于5‰。

三、样品规定

(一)抽样检测

按规定频率要求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应按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进行取样与试验,试验结果应及时通知被抽检单位,并填写试验台帐。

(二)收样规定

抽检样品送至本室时,须填写试验委托单一份(原材料应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样品管理员应按相关标准规定和样品管理制度进行验收,核对委托试验项目、样品规格数量、批号编号等,如符合要求,则在委托单上注明“试样规格数量符合要求”,并签名,同时按序编写入库编号,填写试验台帐,对样品作出明确标识。

如不符合要求,须向委托单位提出,要求补齐或重送。

(三)样品标识

样品标识分为以下四种状态:

A. 待检——未经检验和试验;

B. 在检——在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尚未作出判断;

C. 合格——经检验和试验为合格;

D. 不合格——经检验或试验为不合格;

四、检测工作质量控制

(一)、检测依据

国家、行业的现行有效标准、规范、规程,特殊情况,也可由业主提供检测要求。

(二)、检测人员

1、检测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2、参加每项检测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二人。

其中一人至少在本领域有五年的工作经历,该检测人员作为该项检测工作的负责人,同时负责试验原始记录和报告的复核工作。

3、 检测人员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正确性负责。

(三) 、测前检查

1、检测人员应对样品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核查,确定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查与检测情况。

2、 检查仪器设备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检定、校验周期内,并填写使用记录。

3、 对检测环境条件(温度、湿度等)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四) 、测中检查

1、在检测过程中,如首个试件(或首次试验)不合格,应立即停止试验,再次对样品规格尺寸、受压面、检测仪器设备状态进行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测。

2、在检测过程中,如多个试件(或多次试验)不合格,应立即停止试验,报试验室主任,经确认无误,方可继续进行。

(五) 、测后检查

1、检测工作结束后,全部检测数据应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允许对样品或被测件进行处理。

需要留样的样品,检测人员试验完毕应通知样品管理员一同留样,留样时应注明该样品的入库编号、检测状态、保存日期,同时与样品管理员一道办理移交手续,填写试验台帐中有关项目以备查验,样品保存期限到期时由样品管理员处理,保存期限按各材料标准相关要求办理。

2、 检测人员对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 、被测件状态、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3、 对检测仪器进行清洁和保养,恢复到起始状态,切断电、水源,打扫工作间环境卫生。

五、检测工作异常情况及处理

(一)检测工作应严格按试验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测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A. 首次测试超过平行(或允许)误差;

B. 首次测试未结束被测件破坏;

C. 重复测试数据散布太大;

(二)应停止检测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被测件是否符合要求,操作方法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分析原因,确定采取措施,经技术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检测,并记录备查。

(三)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而中断检测并影响检测质量者,检测工作必须重新开始。

 

(四)凡因检测仪器设备故障而中断检测,必须将损坏的仪器修复,经试用或检定合格后方准进行检测。

  

(五)凡因检测工作失误,检测过程中样品损坏,无法得出完整的检测数据时,所有检测数据作废,应重新取样进行所有项目的检测,检测数据以第二次检测的为准,禁止用两次检测数据拼凑检测记录。

检测人员应分析异常情况产生原因,总结上报,交室领导处理。

六、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

(一) 原始记录

1、原始记录不允许随意删改。

如需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或签名。

2、 原始记录采用行业规定的统一表格,不能用铅笔填写。

记录应清晰整洁,内容完整,有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复核人员一般为参加该试验者,并具有在本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3、 试验编号按材料种类独立、连续编号,原始记录上同时还须记录该样品的委托编号和报告编号。

4、 委托单、试验台帐、原始记录要妥善保存,年终归类存档; 各类原始记录应长期保存。

5、 原始记录一般不允许与检测无关人员、外单位人员查阅,确需查阅须经室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登记表。

(二) 数据处理

1、试验数据处理由检测人员进行, 复核人员进行复核。

数据处理与复核不允许同一人进行。

2、 在检测过程中,应按试验技术标准或试验规程要求的精度如实记录原始数据,若规程中无要求,应按检测仪器显示精度读数和记录。

3、 全部测试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4、 测试数据的计算、修约、有效位数及统计等应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试验规程执行。

5、 各项测试数据如超出允许误差范围,应重新进行检测。

(三)检测报告

1、检测报告的编写

a. 检测人员在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原始记录交给资料员编写检测报告。

b. 检测报告要求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准确、签名齐全、文字简练、字迹清楚、结论正确,不得涂改。

c. 全部检测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d. 检测报告的编号按材料种类(同原始记录要求)独立、连续编号,同时填写相对应的委托编号和试验编号。

水泥等分龄期填发检测报告时,其编号相同,但须在编号后按龄期的先后填上一大写英文字母A、B、C、 D等,以示区别。

e. 检测报告采用电脑打印,并有明确结论,“合格”或者“不合格”,并注明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检测报告必须保留电子文档。

B.检测报告的复核、审批及发送

a. 检测报告由检测人员签名后,交复核人对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进行仔细复核,无误后方可签名,然后送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

b. 在审核中发现错误,应由检测人员更改,审查人不得自行更改。

c. 经审核、加盖试验资料专用章后的检测报告,由资料员发送用户,并在报告单发送登记薄上登记签名。

检测报告须留底件,由资料员保存,每年底归类存档,到工程竣工时移交主管部门。

第十节 委外试验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外委试验时,必须考察外委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检测能力、信用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收费标准等,并经监理、业主批准后实施。

二、 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及收费严重不合理的委托试验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委托试验。

三、试验室必须建立委托试验计划和台帐,对外委试验报告要单独管理。

四、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要对委托试验的技术和质量问题把关,对委托试验报告必须审核,有问题及时联系解决。

五、 各项委托试验采用的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必须符合业主的技术标准要求。

委托试验报告至少一式两份。

六、对于委托试验项目,做好封样标识工作,并取得委托试验室的收样确认凭证。

七、对于重要的试验项目,委托试验留样以备复验。

第十一节 可疑报告应急制度

一、在核查中对已发报告的数据和结论产生怀疑或发现问题时,应及时通知技术负责人,由技术负责人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委托方,要求检测报告持有人暂停使用编号为:

XXX的检测报告,申明待查实报告的数据和结论后再以书面文件告之。

二、技术负责人应立即起草一份书面文件通过委托人通知所有检测报告的持有人。

三、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与委托人签立的检测执行标准核查以及发生检测问题的追溯情况进行分析核对。

查找和修正报告中的错误,保证委托人能正确地使用检测报告的数据和结果。

四、根据核查结果,组织编制“试验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

如果需要补充检测,则检测组负责人应提出补充检测的可行方案报技术负责人审批。

五、检测组负责人起草的“试验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应由检测组组长签字后转至技术负责人校核。

六、批准后的补充检测方案,由检测组负责人组织并监督试验人员实施,同时由试验人员出具补充检测原始记录。

七、在核查结束时,应起草一份核查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或补充检测报告的处理意见。

八、对“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的修改或补充内容经核对无误后签字转至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发。

资料员负责归档和保管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重新编制并打印检测报告。

第十二节 弃物处理规定

一、办公弃纸:

集中收集破碎后,倾至场区指定的垃圾集中处理,严禁就地焚烧。

二、试验用水:

不污染周围环境,不得在试验室区域内形成新的积水,所有废水排放按场指定通道排出;产生的化学污水禁止直接排出,必须经稀释达到排放规定指标后排泄。

 

三、试验弃物:

所有试验所产生的废物,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乱堆乱放。

四、试验废油:

严禁随意倾倒含油废水,废油应集中收集,减少油品的跑、冒、滴、漏,防止油污染地表和水体,集中后移交物资部门处理。

第十三节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要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安全教育;

二、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统一管理;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

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三、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帐,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四、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帐,使用后及时消帐,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不外借(给)药品,特殊需要借(给)药品时,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

五、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六、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要根据检测量具体领用,并要定期清点。

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柜。

七、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第二章 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试验工作用管理,提高试验检测水平,规范检测人员的行为,根据国家、建设部和铁道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检测的有关规定,结合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XXXXX试验室检测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XXXXXX建设工程实体及所用原材料、构件、制品等进行试验、检测工作的检测单位,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试验检测人员、现场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和铁道部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试验方法,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节 试验室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XXXXX试验室是中铁二局集团新运有限公司工程试验室派属机构,在中铁二局集团新运有限公司工程试验室的领导下,负责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XXXXX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 配备足够的试验人员,由上到下建立试验管理体系。

第六条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XXXXX试验室在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曲阜制板场独立开展工作。

根据单位生产规模及工程量,适当安排试验人员,原则上是满足工程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测需要,由上到下建立试验管理体系。

第七条 试验室主管及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铁路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技术人员必须持有铁路试验检验员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八条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XXXXX试验室职责:

1、负责所辖范围的原材料取样、试验工作,砂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校验,试件的养护及强度测试工作。

2、负责水泥、粉煤灰、矿粉等原材料的检验工作。

3、负责收集提供试验原材料的验证、比对工作,(使用认证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即“三证”收集整理)

4、负责试验报表的统计上报,工程试验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等工作。

5、负责试验站检测仪器的送检和校准工作。

                                                      

6、负责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的设计选定并指导现场施工。

 

7、参与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及质量检测工作。

8、施工现场抽检不合格,及时向现场和上级领导报告,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和处理方案,并做好可追溯记录。

9、积极配合业主及现场监理,做好施工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检测工作。

10、根据承建工程项目实际,按照规范、验标要求,结合公司试验、计量管理规定,制定工作细则。

11、指定计量专(兼)职人员1~2名,负责试验测量仪器设备管理、维护工作。

第三节 工作要求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书、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建立试验检测机构,配齐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以及办公交通设施,满足工作需要和施工现场试验检测需要。

试验室必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和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检测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第十条 试验室必须坚持公正、科学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不受来自行政的、经济的以及其他方面的干预。

检测人员应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认真按规范、标准等进行检测。

第十一条 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自身建设,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工艺,不断完善检测手段,提高质量检测人员的素质,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 试验室应建立各项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第十三条 试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单,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可靠,要有试验、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检测专用章。

检测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 试验室应建立单独的不合格检测报告台帐,凡检测为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通知被检测单位和质量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试验室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1)超出批准的试验检测范围,出具试验报告。

(2)随意更换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

(3)与被检测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4)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验报告。

(5)不遵守职业道德、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 试验检测人员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

(2)具有所检测内容的专业知识、能力。

(3)熟悉国家、铁道部的相关技术标准。

第十七条 试验室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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