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雪天交通保障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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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雪天交通保障应急预案

房山区雪天交通保障应急预案

 

1总则

1.1雪天交通事件现状

1.2指导思想

1.3编制目的

1.4编制依据

1.5适用范围

1.6事件分级

2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2.4保障单位及其职责

3预报预警

3.1降雪预警发布与解除

3.2雪情预警等级

3.3雪情预警发布与解除

3.4预警响应

4应急准备与处置

4.1信息管理

4.2应急准备

4.3应急处置措施

4.4响应升级

4.5社会动员

4.6信息发布

4.7应急结束

5善后恢复

6总结和评估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7.2日常生活保障

7.3医疗卫生保障

7.4治安保障

7.5资金保障

7.6制度保障

8培训和演练

8.1培训

8.2演练

9附则

9.1名词术语

9.2预案管理

 

1总则

1.1雪天交通事件现状

房山地区冬季经常出现较大范围的降雪天气,并呈现突发性强、准确预测预报难度大、降雪时空分布不均、温差变幅大等特点,极端低温为-15至-20摄氏度,我区主要道路易出现路面结冰、积雪等影响交通通行条件的险情,交通不畅等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交通的正常运转和市民的日常出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2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雪天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全面提升雪天交通保障应急管理能力,将雪天交通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1.3编制目的

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果断处置”的原则,开展全区雪天交通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天气对广大市民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雪天道路交通通行条件,保障全区客运的正常运行。

1.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房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雪天交通保障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城市道路、各级公路、公共电汽车客运、轨道交通客运、省际客运、旅游客运、生活必需品运输、社会车辆通行、门前三包等方面的雪天交通保障工作及因外省市、区县降雪,影响我区客货运输正常运行的应对工作。

雪天其他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不属于本预案处置范围。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启动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机制,其他时段出现降雪且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也适用本预案。

1.6事件分级

依据雪天可能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6.1特别重大雪天交通突发事件(I级):

当出现暴雪天气,同时,受降雪影响,全区主要道路不具备车辆正常通行条件,各客运车站出现严重旅客滞留现象,货物运输中断,对城市交通系统造成特别重大影响。

1.6.2重大雪天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当出现大雪天气,同时,受降雪影响,全区大部分道路出现车辆排队等候现象,各客运车站出现严重旅客滞留现象,货物运输车辆大量减少,对城市交通系统造成重大影响。

1.6.3较大雪天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当出现中雪天气,同时,受降雪影响,全区主要道路出现车辆排队等候现象,各客运车站出现旅客滞留现象,货物运输车辆减少,对城市交通系统造成较大影响。

1.6.4一般雪天交通突发事件(IV级):

当出现小雪天气,同时,受降雪影响,全区部分路段出现车辆排队等候现象,各客运车站出现轻微旅客滞留现象,对城市交通系统造成一般影响。

2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1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

按照区应急委的工作部署,在区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雪天交通保障应对工作。

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区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兼任,负责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全区雪天交通保障应对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副指挥长分别由房山交通支队支队长、区市政市容委主任、区交通局局长、房山公路分局局长、区应急办主任担任,协助指挥长做好全区雪天交通保障应对工作。

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

当雪天交通保障应急工作超出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能力时,由区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工作,涉及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职责范围的,需报请区应急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1.2主要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全区雪天交通保障应对工作,保证全区雪天交通畅通;

(2)研究制定全区雪天交通保障应对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检查各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落实雪天交通保障应急设备及物资的储备工作;

(5)分析总结全区雪天交通保障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6)承担区应急委及区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房山交通支队。

2.2.1组成

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房山交通支队支队长担任;副主任分别由房山交通支队副支队长,区委宣传部、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局、房山公路分局、区气象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2.2.2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开展雪天交通保障应对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各类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各相关单位制定、修订本部门的雪天交通保障应急预案;

(3)负责向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预警信息;

(4)负责全区雪天交通保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5)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6)负责全区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演练工作;

(7)负责全区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8)承担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区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指导区属新闻单位对较大以上雪天交通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以上雪天交通事件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区属新闻单位进行应对雪天交通事件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

(2)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协调有关电力企业在雪天交通保障工作中,保障交通正常运行所需电力设施完好。

(3)区教委:

负责会同区气象局,结合降雪预测,提出全区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全部或部分停课建议,减小社会交通压力,保障出行安全。

(4)房山公安分局:

负责加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证雪天交通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5)区监察局:

负责对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雪天交通保障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区民政局:

负责会同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做好受灾人员安置,统筹协调基本生活类款物的调拨和发放,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

(7)区财政局:

负责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协调落实参与雪天交通保障的单位用于应急设备、物资的各项保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8)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内雪天施工安全和交通维护工作;做好工程抢险准备,应对降雪对在施工程造成的不利影响。

(9)区市政市容委:

负责制定城市道路铲冰除雪作业标准、工艺;负责市政市容系统、环卫系统作业保障单位做好城市道路铲冰除雪工作。

(10)区交通局: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客货运输单位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并做好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工作。

(11)房山公路分局: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公路养护单位做好高速公路、一般公路铲冰除雪工作。

(12)区水务局:

负责协调有关铲冰除雪保障单位确定积雪倾倒点,及时消融积雪残冰。

(13)区商务委:

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制定生活必需品储存、调拨体系和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运粮食、饮用水等生活物资,保障受灾人员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14)区卫生局:

负责组织雪天交通保障工作中,因冰雪天气受伤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15)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组织力量对绿化带、路树进行修剪、清理,避免因积雪导致倒树、断树枝,影响正常交通。

(16)区气象局:

负责提供长期、中期天气变化趋势预测和每日天气预报,遇有突发异常天气,及时提供短时临近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情报。

同时,采取科技手段,进一步提高降雪预测的准确性,并在降雪过程中加强监测,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在每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进行该年度降雪预测分析,指导年度铲冰除雪工作;负责配合区教委提出对全区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全部或部分停课的建议;负责向全区发布降雪预警。

(17)区文明办:

负责组织动员全区文明乘车引导员配合有关单位,积极开展所服务公交站台积雪清扫工作。

(18)区人武部:

负责组织协调驻区部队协助保障单位做好铲冰除雪任务。

(19)房山交通支队:

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加强交通组织疏导,提供和播报交通疏导信息,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分流疏导交通。

(20)房山消防支队:

负责雪天交通保障工作中火灾扑救和抢救人员生命的应急救援工作。

(21)房山城管大队:

负责部署和开展社会单位铲冰除雪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2)区信息中心:

负责做好雪天交通保障工作中,有线政务网络、800兆无线政务网通信保障工作。

(23)各乡镇(街道):

负责本行政区域雪天应急工作的协调和指挥,组织各社会单位及群众参与铲冰除雪工作,并及时向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反馈情况;负责因降雪造成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大面积拥堵车辆所需各项物资的保障工作。

2.4保障单位及其职责

区市政管委清洁一队、清洁二队和长阳环卫所负责城关地区、良乡组团和长阳地区专业管辖范围的城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扫雪铲冰工作。

北京路桥瑞通养护中心七处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路面的扫雪铲冰工作。

北京凯捷风客运公司负责保障我区雪天客运系统正常运转,及时调整运力,保证运营秩序正常,确保行车安全。

北京市燕美物流有限公司、北京环亚运商物流有限公司、安迅达运输责任公司、北京龙乡物流中心负责我区雪天货运应急保障工作。

房山供电公司负责雪天交通突发事件电力保障工作。

房山120急救分中心(站),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999)房山急救站负责做好雪天交通保障工作中伤员的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

3预报预警

3.1降雪预警发布与解除

区气象局负责降雪预报工作,确定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按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北京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根据降雪发展过程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同时,区气象局要提前将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预警解除信息向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2雪情预警等级

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雪情预警的确定。

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雪情预警级别,分别对应小雪、中雪、大雪、暴雪四级,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我区全境,也可以是某一区域。

3.2.1蓝色雪情预警:

预报出现小雪天气,可能对全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有所影响;各客运车站可能出现轻微旅客滞留现象。

3.2.2黄色雪情预警:

预报出现中雪天气,可能对全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有较大影响;各客运车站可能出现旅客滞留现象;货物运输车辆可能减少。

3.2.3橙色雪情预警:

预报出现大雪天气,可能对全区主要道路社会交通出行造成严重影响;各客运车站可能出现严重旅客滞留现象;货物运输车辆可能大量减少。

3.2.4红色雪情预警:

预报出现暴雪天气,可能造成全区主要道路交通不能正常通行;各客运车站可能瘫痪;货物运输可能中断。

3.3雪情预警发布与解除

3.3.1雪情预警信息包括降雪预报、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道路交通提示、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各类公共显示屏、短信息、互联网及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等。

3.3.2蓝色和黄色雪情预警:

由区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区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应急办备案。

3.3.3橙色和红色雪情预警:

由区雪天道路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区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报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分别报请分管区领导或区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区应急办或授权区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3.4预警响应

当发布雪情预警信息后,各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铲冰除雪的各项准备工作。

3.4.1蓝色雪情预警响应

(1)区气象局进一步加强天气监测,随时向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通报降雪区域及走向;

(2)各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3)各保障单位铲冰除雪备勤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

(4)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即时道路交通信息,建议市民注意掌握雪情动态,外出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5)各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随时上报雪天相关工作信息,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6)各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联络员根据通知要求到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参加雪天交通保障的相关组织联系工作。

3.4.2黄色雪情预警响应

(1)在蓝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各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2)根据降雪发生区域及降雪趋势,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检查相关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领导上岗到位的情况,询问实时雪情和相关工作情况;

(3)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雪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

(4)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力投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5)加强绿化带、路树的巡视看管工作,及时清理倒树、断枝,消除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6)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主管领导到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参加雪天交通保障应急的相关组织工作。

3.4.3橙色雪情预警响应

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做好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铲冰除雪的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保障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铲冰除雪工作,确保全区重点道路安全畅通。

必要时,区人武部协调组织驻区部队投入全区铲冰除雪工作。

区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到区应急指挥中心或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坐镇指挥。

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主管领导到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参加雪天交通保障应急的相关组织工作。

3.4.4红色雪情预警响应

在橙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调动全区资源全力应对,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和力量投入。

区应急委主要领导或区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到区应急指挥中心或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坐镇指挥。

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主管领导到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参加雪天交通保障的相关组织工作。

4应急准备与处置

4.1信息管理

4.1.1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要强化信息意识、敏感意识,向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具体实施方案的启动情况和领导到位情况及路面状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降雪对道路交通造成的影响等信息。

对于一般雪天交通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对于较大以上雪天交通突发事件,或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雪天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不受事件分级标准的限制,必须立即向区应急办、区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续报。

4.1.2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全区各类雪天交通事件信息。

对于一般雪天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区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办。

对于较大以上或“三敏感”的雪天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办、区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详细信息(包含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4.1.3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电话、执勤民警、电视监控及路面检查组收集掌握路面交通状况和铲冰除雪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将收集掌握的问题向各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通报,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反馈措施落实情况。

并随时将路面交通管制信息和特勤警卫信息向相关成员单位通报,便于主责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4.2应急准备

每年11月1日前,各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准备工作落实。

4.2.1严密气象监测。

区气象局要建立与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每日联系制度,定时提供天气预报;遇有雪天或与当日天气预报不符的气象动态情况时,应及时向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通报气象实况和动态分析信息。

4.2.2加强雪前宣传。

区委宣传部要组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做好冰雪天气安全行车常识宣传教育,动员私人机动车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

区教委加强对在校学生雪天安全出行的教育。

4.2.3储备除雪物资。

区市政市容委、房山公路分局要协调道路管养单位、环卫系统保障单位,储备适当的融雪、除雪和防滑料等物资。

4.2.4做好公共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局要组织全区公共交通运输单位制定冬运计划,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对所属运营车辆进行技术检修,储备应急抢险、运营车辆,随时准备投入雪天交通保障运营。

同时,提前做好防冻、除雪及防滑器材的准备工作,并将准备工作报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2.5加强铲冰除雪车辆备勤及保养。

各道路管养单位、环卫清洁队要根据实际情况,备足铲冰除雪车辆,强化机械化除雪。

同时,对铲冰除雪车辆进行统一检修保养,保证良好机械性能,确保安全行驶。

同时,配备铁锹、镐、牵引绳、防滑链等设备。

4.2.6确保保障车辆通行。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与社会单位建立雪天清障联动机制。

融雪作业车辆、工程抢险车辆、救护车辆都要纳入房山交通支队指挥调度范围。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各单位共同勘察,确定上水点、备勤点、行驶路线、作业路线,并为融雪作业车辆印制专用通行证。

4.2.7排查市政公用设施。

区园林绿化局要对绿化带、路树进行修剪,避免因积雪压倒树木、压折树枝影响交通畅通。

4.2.8确定残雪消纳场地。

区水务局要提前将残雪消纳场地位置、名称等材料报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4.3应急处置措施

各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根据雪天交通事件等级,按照以下基本响应内容,出动相应的抢险力量,确保城市交通的正常运行。

4.3.1保障道路畅通

(1)区市政市容委、房山公路分局以及各乡镇(街道)铲冰除雪力量要对主要道路、立交桥等实施铲冰除雪作业,尽量保证路面交通不受影响。

(2)各专业除雪作业单位进行除雪作业时,要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同时兼顾大型居住区、医院、学校的主要出行道路的作业。

全区除雪以“机械除雪、融雪剂融雪”为主要手段。

(3)环卫专业除雪单位和路桥管理养护单位要在雪天加强对道路的铲冰融雪工作。

小雪时,路面开始有积雪,养护人员上路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除雪作业;中雪时,路面积雪应采用机械方式除雪,最大限度地避免“地穿甲”现象的发生,山区公路的弯道、坡道、平交路口、背阴路段撒铺防滑料处置;大雪或连续降雪时,应采取人工配合机械连续清除的方式,平原路段撒防滑料;山区不安全路段撒铺防滑料,先开通机动车道,逐步扩大成果保证行车安全。

(4)确因积雪影响交通安全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指令在区内各主要公路和相应管制分流点码放交通标志,做好社会车辆交通诱导工作,并采取分步实施交通管制的措施,做好交通疏导维护工作。

对滞留车辆采取分流疏导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滞留车辆。

高速公路管制情况应及时上报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由房山交通支队通报相关部门。

(5)区水务局要积极配合铲冰除雪保障单位做好积雪倾倒消融工作。

(6)当保障单位抢险队伍和设备不足以完成道路铲冰除雪工作或因车辆大量拥堵造成保障单位无法正常完成铲冰除雪工作时,区人武部组织协调驻区部队投入到道路铲冰除雪作业,所需设备由该道路铲冰除雪责任单位及道路所在乡镇(街道)共同负责。

(7)房山公路分局负责监督协调各主要公路管养单位按照要求完成铲冰除雪任务。

(8)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监督协调城市道路保障单位及各乡镇(街道)按照要求完成铲冰除雪任务。

4.3.2加强交通疏导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对重要区域、重点路口、立交桥、快速路、主干道的管理控制和指挥疏导,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车辆正常通行。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雪天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对雪天一般交通事故进行简易快速处理。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雪天处置重大交通事故的准备工作,及时清理路面故障车、事故车。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市政、急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向融雪剂装载点、上水点、停车点派出联络员和带道警车,为供水、供电、燃气、电力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提供警车带道,保障应急车辆快速通行。

4.3.3及时调配运力

(1)区交通局总体负责交通保障工作,包括:

全区公交运输保障、山区客运保障、农村客运保障等。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我区公交运行计划,适当延长运营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公交企业执行雪天行车计划,确保头三班车准时发车;在重点时间(早晚高峰)、重点线路上配备充足运力,配备一定的备班车辆,适时调整运营时间,清扫公交首末站台积雪,保障乘客雪天平安出行。

公交山区线路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适时开通。

(2)运输管理单位组织协调货物运输企业做好货物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的运力储备,加强雪天的货物运输管理,保障广大市民生活必需品的运输。

4.3.4保障日常生活

(1)区市政市容委、房山公路分局负责协调道路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内铲雪和安全生产工作。

(2)区卫生局负责协调全区各医疗机构、房山120急救分中心(站)和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999)房山急救站做好雪天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医疗保障准备工作,及时做好雪天交通突发事件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3)区园林绿化局要加强绿化带、路树的巡视看管工作,及时清理倒树、断枝,消除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4)区教委会同区气象局向区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提出全区中、小学及托幼机构调整雪天上下学时间及是否停课的建议。

(5)区商务委做好关系到市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供应工作。

(6)房山消防支队负责做好雪天交通突发事件的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7)房山供电公司要确保交通正常运行所需电力设施完好。

4.3.5拥堵车辆保障

(1)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拥堵车辆所需各项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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