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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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方案汇编
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方案汇编
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区人社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区政府: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社局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对照《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依法行政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
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法行政水平更加提升
根据新形势下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律建议。
二是制定20xx年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终作风效能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三是召开全局作风效能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相互促进的依法行政新格局。
二、强化法制培训,执法队伍建设更加扎实
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作队伍。
一是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深刻领会《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努力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定期组织机关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的能力。
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资格准入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全部持证监督,全局共有26人持有行政执法证。
四是完善机制,加强人员管理。
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落实了工作人员考评、一次投诉查实待岗等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考核工作,并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等各证件申领注册等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有序,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三、强化职能转变,依法行政体系更加完善
积极探索改进依法行政工作方式方法,从健全制度体系入手,努力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规范行政业务办理,服务水平提质增效。
稳步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全年办理劳务派遣许可14件,南京大洋劳务有限公司溧水分公司等2家分公司进行了劳务派遣分公司备案,审批通过30家药店为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按照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企业的有关规定,新审批认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格11家,原8家服务机构通过年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450件,认定1392件,结案率96%。
二是推行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采取说理式文书形式。
三是执行行政执法月度检查制度,及时整理填报本单位当月行政执法情况,对抽查出的案卷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是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4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全部按要求报送备案,并及时上传到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平台,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
五是重视信访维稳制度,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困难就业群体的就业帮扶、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劳动争议调处、工伤认定、农民工工资清欠、企业军转干部等工作,切实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86人次,12345工单办理464件,接听“12333”咨询服务电话18624通。
四、强化柔性执法,劳动争议化解更加顺畅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纠纷矛盾。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行政诉讼41件。
同时加大指导监督力度,及时分析总结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质量,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
二是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实现行政调解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完善以特殊工时制为主的劳动关系标准管理,抓好劳动关系监测预警机制的实施。
积极推进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规范办案程序,受理劳动争议302件,结案率100%,涉及金额1430万元,有效地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一线。
三是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充分发挥柔性指导工作方式的特性,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青奥期间企业劳资纠纷、劳务派遣用工等4次专项执法大检查,有效预防和减少争议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年主动巡查用人单位437户,劳动保障书面审查1076户。
健全了区、街镇、社区(村)三级劳动保障监察体系,便利劳动者就近举报投诉,快捷处理劳动保障监察群体性突发事件,调处简易案件393件,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147件,其中立案126件,结案122件,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432万余元,涉及职工405余人。
同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依法按程序共向区公安、司法机关移送了4起涉嫌恶意欠薪案件,涉及劳动者421余人,涉案金额达387万余元。
五、强化权力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确需修改或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
通过触摸屏、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行“五个公开”,即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工号公开;各项办事程序公开;各项政策法规公开;各种服务项目、法律依据及有关资质公开;各项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公开。
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不断完善更新系统基础数据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化,监管网格化,同时做到社保数据及时上传金保联网工程。
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开工作。
及时在局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公开重要规范性文件,方便行政相对人进行查阅。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定政府公文的要求,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凡与上级文件精神抵触的、与现行法律相违背的、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都按规定程序及时修改或废止。
四是重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和组织多场“中国梦·法治路·社区行—百场法制文艺进乡村”活动,走进群众中间,面对面宣讲社保政策,解答法律咨询。
六、强化重点工作,落实就业社保法律法规
一是着力促进就业创业。
把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全年新增就业岗位1.86万个,新增城镇就业33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5%以内。
加大就业援助政策执行力度,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重点促进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劳动力实现就业,全区1552人实现再就业,援助困难人员再就业27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983人次,新增城镇就业大学生占比达到41.3%。
全面落实四补一贴政策,实行全市统一的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不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二是全面落实“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保政策,畅通城乡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实现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地进保障等制度间的关系转接,加快实现社保全民覆盖。
积极扩大在南京及各区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已有47家定点机构,其中三级29家,实现了联网刷卡直接前台结算,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员。
今年出台了医保新政策,其中包括取消了双基数征收医保费的政策,出台门诊统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明确了大病二次补偿标准,以及一系列报销比例的调整,基本实现了我区参保人员与市区的同城待遇。
虽然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在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工作制度和优化工作方法等方面仍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方式方法,深入开展“xx”普法工作,系统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应诉等各项工作制度,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深入推进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价格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XX-XX年)》和《法治建设纲要(XX—XX年)》,围绕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构建“和谐”、建设“首善之区”创建良好的价格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力争使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工作达到组织领导有力,制度健全完善,决策科学民主,执法程序严格,监督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规范,全局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比较满意,进一步提升全局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工作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行成“一把手”负总责、各科室、单位齐抓共管的格局,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依法梳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职权,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修订完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做到内容合法、有效。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发布和清理等制度,依法应当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公开率达到100%。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
(四)完善价格决策机制。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落实行政决策责任,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过程,确保价格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认真贯彻落实《价格法》、《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省价格听证目录》等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重大价格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权限明确。
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探索建立价格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开展价格行政处罚及政府定价案卷评查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定价水平。
依据区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六)做好价格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认真落实《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暂行办法》,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价格行政申诉、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价格行政争议的调解工作。
主动加强同价格行政争议相对人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行政争议相对人的诉求和问题。
(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以依法确权和公开示权为重点,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
创新新政务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依法公开价格部门的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进一步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做到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具体。
(八)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监督。
将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和依法行政工作创新相结合,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更加注重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价格投诉办结率达100%。
创新网络问政,充分发挥网络监督平台作用,提高行政问责实效。
(九)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每年度制定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计划,将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作为提升干部职工素质的重要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十)着力加强法制宣传。
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价格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促进制度建设、促进行政执法,进一步推动价格部门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
重点抓好《价格法》和《省价格条例》实施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价格法制宣传活动。
同时,加强重大价格改革措施出台前的宣传解释工作。
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行政典型的宣传率达到100%。
四、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从XX年3月至XX年度,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XX年3月)
1、通过局中心学习会、局长办公会、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营造创建活动氛围。
2、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物价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办。
3、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确定指导思想、创建目标、主要措施以及实施步骤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
(XX年3月-XX年9月)
1、对照示范单位评定条件,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方法,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形成特色和亮点。
2、建立创建活动相关制度,通过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价格信息网、新闻等载体,及时发布创建活动工作动态。
3、将创建活动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内容。
(三)申报迎检阶段。
(XX年9月-XX年12月)
1、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于XX年9月向省市物价局和区政府法制办报送申报材料。
2、做好创建材料的整理和自荐材料准备,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开展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探索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做出计划安排,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在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打造特色和亮点。
(三)加强督查指导。
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查找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
领导小组要安排专题会议,认真听取各部门创建工作汇报,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