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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学校规范

寄宿制学校规范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寄宿制学校

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的通知

教体艺〔20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和规范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为学校师生创建安全健康的生活与学习环境,保障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教育部、卫生部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学校实际,联合制定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规范》要求,加强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附件:

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

 

教育部

卫生部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当地有城镇集中式供水设施的学校,应使用城镇管网集中供水;城镇没有集中式供水设施的可使用自备水源供水。

1.供水设施

采用二次供水的学校,二次供水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设施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得对饮用水造成二次污染;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并加盖上锁,蓄水容积以不超过学校48小时用水量为宜;设施应有安装消毒器的位置,有条件的学校应设有消毒器。

采用自备水井作为饮用水水源供水的学校,自备水源的水井选址应远离牲畜圈、校园独立式厕所及贮粪池、垃圾存放站(池)及污水排放点等污染源,距离应在25米以上;水井应设有高于地面0.3米以上的井沿,井口加盖并上锁,有条件的学校可建设专用供水泵房。

2.饮水设施

使用煤、电、燃油、燃气等各种能源的开水锅炉每学期使用前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排污、清洗和消毒。

储存开水的容器应每天清洗1次,加盖密封上锁。

饮水机(桶装水)或其他类型直接提供饮水的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饮水点设置密度应考虑服务半径和学生人数,宜设在教室内或教学楼的公共区域。

教学楼内应在每层设饮水处,按每40人-45人设置一个饮水水嘴。

3.洗手设施

学校的公共区域应设置方便学生洗手的水龙头,原则上每个水龙头服务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

学校应建立饮用水设施管理制度和维护档案,对饮用水设施的清洗、消毒、耗材更换等维护工作有详细的计划和记录。

(二)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设施和自备水源供水的用水点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并取得当地卫生部门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桶装饮用水或其他类型直接供饮用的饮水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学校提供的饮用开水应烧至沸腾。

(三)饮用水水量要求

饮用水水量应满足学生每日在校的生活需要,原则上每人每天生活用水供应量不少于20升(不包括学校食堂用水量),每人每天饮水供应量不少于2升。

  二、学生宿舍

(一)布局及建筑

学生宿舍选址应防止噪声和各种污染源的影响。

宜选择有日照条件,且采光、通风良好,便于排水的地段。

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6学生宿舍用房一般由居室、管理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及清洁用具室组成。

学生宿舍的消防、电气、楼梯、台阶等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应符合国家相应的安全要求。

学生宿舍的建筑装修应使用安全无毒无害的材料,室内装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防止由建筑装修材料造成的生物性、化学性、放射性等室内环境污染。

为保证充足的空气量,宿舍居室净高不宜过低,原则上在采用单层床时,不应低于3米;在采用双层床时,不应低于3.1米。

人均居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

宿舍居室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

7。

学生宿舍应具有一定的储藏空间,每人储藏空间宜为0.3-0.45立方米,储藏空间的宽度和深度不宜小于0.6米。

(二)基本设施

学生宿舍应保证一人一床,床铺应牢固结实,床铺面积应适合学生的身材,原则上小学生和中学生使用的床面长度分别不小于1.8米和2米,宽度不小于0.9米。

为防止学生从床上跌落,双层床的上床应设置防跌落板(或杆),防跌落板(或杆)的高度不宜低于0.25米,长度不宜低于床体长度的2/3。

小学生使用双层床的上床距离地面高度不宜高于1.6米。

双层床应安装有安全可靠的小梯子和抓(扶)手。

床铺上方应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原则上床上空间高度不小于1.2米。

学生宿舍应设置安全、环保、节能的人工照明设施,宿舍居室0.75米水平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75lx。

宿舍楼道和楼梯处应安装应急照明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学生宿舍的盥洗室应配有满足学生使用的洗手盆或盥洗槽水龙头,配置数量宜按每10人至少设置一个。

学生宿舍应设有衣物晾晒空间和设施。

学生宿舍应设有附建式厕所。

宿舍厕所应采用蹲式大便器,大便器和小便器数量的设置应满足学生早晚如厕高峰期的需要。

原则上女生厕所应按每10-12人设一个大便器,男生厕所应按每15人设一个大便器和两个小便器(或1.2米长小便槽)。

厕位之间应设隔断。

宿舍厕所内应设洗手水龙头、污水池和地漏。

学生宿舍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设置安全的通风、取暖设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新建或扩建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再使用燃煤取暖。

学生宿舍应安装有效的防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

(三)卫生管理

学生宿舍应有专人管理,并建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和家畜。

学生宿舍应每天进行卫生打扫,达到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纸屑及痰迹等。

宿舍居室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不少于1小时的室内空气通风。

三、学校食堂

(一)建筑与布局

食堂选址应防止各种污染源的影响,食堂距牲畜圈、校园独立式厕所及贮粪池、垃圾存放站(池)及污水排放点等污染源间的最小允许距离为25米。

食堂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宜设在教学用房和宿舍区的下风向、校内独立厕所的上风向。

厨房的噪声及排放的油烟、气味不得影响教学环境。

学校食堂一般应包括工作人员更衣间、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备餐间、食品出售场所、就餐场所等。

食品处理区的布局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进行设置。

食堂加工操作间、内部设施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的要求。

(二)卫生管理

学校食堂应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有效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处理的刀、墩、盆等相关工具应分开使用,分区定位存放。

加工操作间和就餐场所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相应数量的垃圾箱(桶),垃圾箱(桶)应有盖,每餐后应及时对垃圾进行清运,并对垃圾箱(桶)进行有效的清洁。

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环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

应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张贴在食堂醒目位置。

清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四、浴室

(一)建筑与布局

公共浴室应设有更衣室、浴室、厕所等房间,公寓内的浴室可不设更衣室。

更衣室、浴室、厕所的地面要防渗、防滑,浴室地面要有不小于2%的坡度,公共浴室屋顶应有一定弧度。

浴室应设气窗,气窗面积宜为地面面积的5%左右,以保持良好通风。

浴室墙面应设墙裙,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1米。

(二)浴室设施

更衣室和浴室应有保(供)暖设备,以保证寒冷季节学生洗浴时的室内温度要求,防止出现寒冷和冻伤。

更衣室和浴室应有换气设备,防止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更衣室和浴室应安装人工照明设备,更衣室的平均照度应≥50lx,浴室的平均照度应≥30lx。

浴室宜使用淋浴喷头,新建、改建、扩建的浴室不得设池浴。

淋浴喷头的设置数量可根据住宿学生人数及浴室开放时间等情况确定,应满足学生洗浴高峰时的需要;相邻淋浴喷头的间距不小于0.9米。

(三)卫生管理

学校的公共浴室应有专人管理,浴室内及其厕所应及时清扫、消毒,做到无积水、无异味。

浴室的热水应达到人体感觉适宜的温度。

淋浴间的热水量应满足学生洗浴的需要,以每人次40升为宜。

定时开放的淋浴间应保证住宿学生至少每周一次淋浴。

浴室内不设公用洗浴毛巾。

浴室在开放后的当晚要彻底清洗,经过消毒后再行换水(消毒方法见附件)。

五、厕所

(一)建筑与布局

厕所建设应布局合理、适用、卫生、安全,防止污染水源、校园及周围环境。

独立式厕所的位置应选择在校园内,地势较高,地基排水通畅,不易被雨水淹没,学生容易到达之处,尽可能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应距离自备水源、食堂25米以上,贮粪池要远离供水系统,避开教室和活动场所。

独立式厕所距离学生宿舍和教室的距离宜在200米以内,以保证学生如厕安全和方便。

教师厕所和学生厕所应分开设置。

在寒冷地区应采取保温御寒措施,贮粪池(无害化处理设施)应建在冰冻线以下。

厕所室内地坪标高应高于室外地坪0.15米以上。

新建、改建、扩建的厕所应符合表1中的建筑要求:

表1学校厕所建筑卫生要求

序号

项目

标准

备注

1.

厕屋内净高

独立式厕所≥3.0米

附建式厕所可按建筑物室内净高设置

2.

蹲位数量

女生每13人设一个蹲位;男生每30人设一个蹲位,每20人设一个小便器或0.6米小便槽。

3.

厕窗

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

10

窗台距地坪最小高度1.7米

4.

蹲位厕门

宜采用外开门,门高1.0-1.2米,下方留0.2米空隙。

5.

墙裙处理

釉面瓷片或水泥光面

6.

墙裙高度

≥1.2米

7.

地面处理

水泥地面或防滑瓷砖

防渗、防滑

8.

厕室内走道

单排蹲位不低于1.30米,双排蹲位不低于1.50米

推荐单排蹲位设计

9.

厕位间面积

净尺寸应不小于0.9-1.0×1.1米

便器距后墙距离不应小于0.3米

10.

便器

首选陶瓷便器,也可使用经检测证明安全可靠的工程塑料便盆。

小学生便器可特制:

宽为0.15-0.18米。

11.

贮粪池

密封、不渗漏、粪便处理符合无害化卫生要求

12.

卫生管理间

≥1.20平方米

有专用清扫工具

学校在新建、改建、扩建厕所时应考虑到残疾学生的如厕需要,提供无障碍设计。

厕所贮粪池出口应高于地坪0.10米,出粪口应密闭加盖。

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雨水收集设施,用收集的雨水冲洗厕所。

(二)其他设施

厕所应设置有效的通风设施,厕所通风应以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

通往厕所的道路两侧和厕内均应设置人工照明设施,道路和厕内的平均照度应≥60lx。

厕所的前室或厕内应设置供学生使用的洗手设施。

水冲式厕所的给、排水设施必须齐全。

非连续性供水的厕所内应备有贮水设施。

同时应配有纸篓和清洁工具,能够维护厕内卫生。

厕所应安装防鼠和防蚊蝇设施,防止蚊蝇在厕内的孳生。

(三)卫生管理

厕所应有环境保护措施和保洁制度,有专人维护、管理,保证厕内清洁卫生,地面无积水、无垃圾、无蝇蛆,便器内无粪迹、尿垢、杂物等。

厕所后贮粪池的粪便应及时清除,前贮粪池(三格化粪池的一、二池)应定期清掏,粪皮和粪渣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水冲式厕所污水应排入当地城镇规划的公共市政排水下水道管网,进行无害化处理。

不具备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学校应建三格化粪池或净化沼气池,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非卫生厕所,学校应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维护和管理,妥善处理粪便粪水,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并有计划地进行卫生厕所的改造。

六、垃圾和污水

(一)垃圾收集(存放)设施

1.设置

学校应设置使用方便的垃圾箱(桶、篓)等垃圾收集设施。

每个教室内应安放1-2个废纸(物)篓;每个宿舍应安放1-2个废纸(物)篓。

校园内道路两侧和操场周边等室外环境中应每隔300米设置1个垃圾箱(桶);

垃圾箱(桶)应有盖。

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对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垃圾存放站(池)应设置在校园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距离食堂、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贮水池、教室、宿舍等的距离不低于25米;有条件的学校应使用密封式的垃圾存放设施设备。

教学区和生活区应备有卫生清洁工具。

2.卫生管理

垃圾箱(桶、篓)内的垃圾每天至少清运一次,垃圾清运后应及时对垃圾箱(桶、篓)进行清洁;垃圾存放站(池)的垃圾应每周至少清运一次,夏季每周至少清运两次,垃圾清运后应及时对垃圾存放设备用生石灰或其他消毒剂进行消毒;校园内垃圾清运车辆应密封,防止垃圾散落。

  

(二)污水排放设施

1.设置

生活污水排放应采用管道或暗沟排放,污水管道和暗沟应不渗漏;污水管道与供水管应有一定的水平间距,原则上在室外应大于1.5米、室内应大于0.5米;当污水管与供水管有交叉时,污水管应设在供水管下方,污水进口应设格栅,防止管沟堵塞。

降雨量较大的地区应有专门的雨水管渠,雨水管渠可采用明渠,雨水可单独排放也可并入污水管道。

2.卫生管理

有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学校,污水管道应接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处理。

没有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学校,生活污水排放点应不影响校内环境和校外环境,不得对水源产生污染。

校园内不得有污水坑。

.1]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附表:

推荐的沐浴场所及设施、设备、工具清洁消毒方法

 

附表:

推荐的沐浴场所及设施、设备、工具清洁消毒方法

项目

清洁消毒方法

地面、墙面、水龙头、座椅、茶几等顾客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表面

每天营业结束后及时清扫,必要时用0.1%过氧乙酸溶液、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毫克/升~50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拖擦或喷洒、擦拭。

对休息椅上的垫巾或椅套应定期更换清洗。

更衣箱

每天营业结束后清洁消毒。

用0.05%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揩擦。

公共卫生间(厕所)和垃圾箱(桶)

每天营业结束后或需要时及时清洁消毒。

对公共卫生间及时用清水清洁后用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250毫克/升~50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擦拭。

对便池、下水道及时用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100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冲洗,作用30分钟,然后用流动水冲去残留的消毒剂。

对垃圾箱(桶)内垃圾要及时清运,未清运的垃圾应置于有盖的桶内,每天用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100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喷洒垃圾桶内外表面。

浴池(包括桑拿、脉冲等各类池浴浴池)

每天营业结束后或必要时及时清洁消毒。

对浴池消毒方法建议用含0.1%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50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喷洒浴池四周和底部,作用2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

或者用自动消毒设施(氯、二氧化氯、臭氧)产生高浓度的消毒药水浸泡30分钟。

浴池水

每日必须经循环净化消毒装置处理。

供顾客使用的浴盆、洗脸盆、擦背凳及擦背工具等

严格执行一客一用一消毒。

浴盆可采用含0.05%~0.1%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毫克/升~50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

洗脸盆、擦背凳可采用含采用0.05%~0.1%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毫克/升~500毫克/升的消毒液揩擦,擦背凳宜使用一次性塑料薄膜。

擦背工具可采用含0.05%~0.1%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250毫克/升~500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或揩擦。

集中空调通风设系统

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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