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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韩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汤阴县韩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送审稿)

 

韩庄乡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目 录

前言1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2

一、区域概况2

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2

第二章 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7

一、战略定位7

二、战略措施7

三、社会经济目标7

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7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10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0

二、优化用地布局12

第四章 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14

一、土地用途分区原则14

二、土地用途分区14

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7

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20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20

二、建设用地安排25

三、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28

四、挂钩项目用地29

五、土地整治任务安排29

第六章村土地利用控制32

一、合理调控集镇和中心村规模32

二、加强村土地利用调控32

第七章近期用地安排35

一、土地利用结构35

二、建设用地安排35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6

一、切实加强舆论宣传36

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36

三、规划实施经济措施36

四、规划实施的技术措施37

五、建立强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37

六、完善规划的支撑体系38

七、强化土地执法力度38

附表1韩庄乡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9

附表2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40

附表3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40

附表4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表41

附表5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41

附表6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42

附表6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续附表6)43

附表6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续附表6)44

前言

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在做好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和科学预测新一轮规划用地需求的基础上,韩庄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韩庄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

《规划》的范围包括韩庄乡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

《规划》是规划期韩庄乡土地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06—2020年为规划期,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一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一、区域概况

韩庄乡位于汤阴县西部,北与安阳市文峰区、龙安区接壤,西与鹤壁市毗邻,南接城关镇、宜沟镇,东临白营乡,全乡辖33个行政村,韩庄乡辖区东西宽6.5公里,南北长9公里,总面积6722.59公顷,2005年全乡耕地4113.20公顷,是汤阴县主要粮食和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之一。

韩庄乡属汤阴县重点乡镇之一,被省命名为“科技示范乡镇”。

韩庄乡2005年工农业总产值6.90亿元,年均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0.83亿元,第二产业4.80亿元,第三产业1.27亿元,分别年均增长7%、14%、6%;财政收入454万元,年均增长20%;农民纯收入4602元,年均增长7%。

“十五”期间全乡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6.70亿元,年均增长15%。

韩庄乡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107国道、京广铁路纵穿南北,新建晋海铁路、壶台公路横贯东西。

韩庄乡历史文化悠久,闻名全国的羑里城遗址座落在羑河村,是易经的发源地。

韩庄乡地势平坦,气候适宜,土地肥沃,水资源丰富,羑河和汤河横贯乡域,规划南水北调工程纵贯全境,土质疏松,盛产粮食。

主要粮食作物有小麦、玉米、大豆、蔬菜;另外以白色金针菇为主的食用菌生产是韩庄乡的一项主导产业,是全国三大金针菇生产基地之一,被省命名为“无公害食用菌特色乡镇”。

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2005年全乡土地总面积为6722.59公顷,其中农用地4420.91公顷,建设用地1616.37公顷,其他用地685.31公顷。

1、农用地

2005年全乡农用地4420.9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5.76%。

其中:

耕地4113.2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1.18%。

其中,水浇地2953.5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43.93%;旱地1159.64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7.25%。

园地4.9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07%,主要分布在北张贾和七里铺。

林地13.95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21%,主要分布在北张贾、西苏庄、羑河村、中张贾、东酒寺和小河村。

其他农用地288.8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4.30%。

2、建设用地

2005年全乡建设用地1616.3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4.04%。

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1126.9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6.76%。

其中,城镇用地100.02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49%;农村居民点用地768.8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1.44%;独立建设用地226.89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3.38%,采矿用地31.1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46%。

交通水利用地411.34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12%。

其他建设用地78.1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16%。

3、其他用地

2005年全乡其他用地685.3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0.19%,其中:

水域270.3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4.02%。

自然保留地414.98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17%。

2005年韩庄乡土地利用现状见表1-1。

(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1、耕地所占比重较大,2005年全乡农用地面积为4420.9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5.76%,其中耕地4113.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18%。

2、耕地后备资源相对较多。

韩庄乡地处平原地区,农业开发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程度高,全乡其他用地面积为685.31公顷,其中适宜开发成耕地的397.23公顷。

3、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相对粗放,整治潜力大。

全乡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67.90平方米/人,高于国家规定人均150平方米的标准,且部分村庄用地分布较为零散,具有较大的整治潜力。

(三)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土地利用结构不平衡

全乡土地利用中以农用地为主,占全乡土地面积的65.76%,建设用地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4.04%,其他用地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0.19%。

农用地中耕地比例高达61.18%,园地、林地比重甚微,耕地利用长期偏重于种植粮食作物,农业发展不均衡,忽视了其他各业对农业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乡经济的发展。

2、城乡土地利用缺乏统筹,低效用地问题比较突出

2005年全乡城乡建设用地1616.3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4.04%,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方式相对粗放,农村居民点用地浪费现象突出。

2005年全乡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为768.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4%,人均267.90平方米。

近年来汤阴县城镇化进程加快,韩庄乡大量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但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规模很小,农村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用地依然存在。

 

表1-1韩庄乡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面积

比重

农用地

耕地

水浇地

2953.56

43.93

旱地

1159.64

17.25

小计

4113.2

61.18

园地

果园

4.96

0.07

林地

有林地

11.47

0.17

其他林地

2.48

0.04

小计

13.95

0.21

其他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

5.20

0.08

农村道路

150.23

2.23

坑塘水面

8.99

0.13

农田水利用地

122.69

1.83

田坎

1.69

0.03

小计

288.80

4.30

合计

4420.91

65.76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

100.02

1.49

农村居民点

768.86

11.44

独立建设

226.89

3.38

采矿用地

31.16

0.46

小计

1126.93

16.76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

98.30

1.46

公路

55.71

0.83

水库水面

234.60

3.49

水工建筑

22.73

0.34

小计

411.34

6.12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5.66

0.08

特殊用地

72.44

1.08

小计

78.10

1.16

合计

1616.37

24.04

其他用地

水域

河流水面

178.08

2.65

滩涂

92.25

1.37

小计

270.33

4.02

自然保留地

荒草地

110.63

1.65

沙地

268.11

3.99

裸地

36.24

0.54

小计

414.98

6.17

合计

685.31

10.19

土地总面积

6722.59

100.00

第二章 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

一、战略定位

韩庄乡位于汤阴县西部,是汤阴县重点乡镇之一,是汤阴县主要的粮食和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之一。

二、战略措施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城乡一体化为目标,扎实推进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战略,深化各项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强化自主创新,全面增强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和区域竞争力,努力把瓦岗乡建设成为经济发达、人民富裕、文化先进、社会和谐的现代化乡镇。

三、社会经济目标

到2010年,全乡生产总值突破12.71亿元,年均增长13%。

其中,第一产业增长7%;第二产业增长10%;第三产业增长25%,固定资产累计投资达到30亿元,年均增长50%;财政收入1000万元,年均增长25%;农民纯收入达到4500元,年均增长11%,三大产业结构实现由目前的“二、三、一”格局向“三、二、一”格局转变。

到2020年,全乡生产总值47.12亿元,2011—2020年期间年均增长14%。

三大产业结构中第二、三产业比重达到70%以上,人均GDP突破69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8%。

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根据《汤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韩庄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规划期内全乡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

(一)规划总体目标

基本实现辖区县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并努力做到耕地质量逐步提高;农业用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非农建设用地的供给在规划和计划范围内得到保证和有效利用,城乡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土地整理全面展开,土地后备资源得以适度开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日趋合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明显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确保土地资源持续利用,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规划控制目标

1、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规划期末韩庄乡耕地保有量3839.54公顷,与基期相比减少了273.66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778.43公顷以上。

3、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到2010年和2020年各项建设新增用地控制在178.47公顷和655.51公顷以内。

4、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到2010年和2020年各项建设新增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37.87公顷和517.46公顷以内。

5、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到2010年和2020年各项建设新增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12.97公顷和409.64公顷以内。

6、土地整理复垦。

到2010年,全乡补充耕地54.90公顷,农村道路2.53公顷,全部为农村居民点整理;到2020年,全乡补充耕地135.98公顷,林地245.43公顷,农村道路8.18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102.32公顷,补充农村道路7.63公顷,补充林地245.43公顷;复垦工矿废弃地补充耕地33.66公顷,农村道路0.55公顷。

7、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贯彻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大力进行“四旁”植树和农田林网建设,工业“三废”的处理率达到85%以上。

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

以落实《汤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给韩庄乡的主要指标为目标,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合理转变。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乡农用地4420.9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5.76%;规划至2010年减少到4340.4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4.57%;至2020年减少到4293.04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3.86%。

与2005年相比,2010年和2020年农用地面积分别减少80.44公顷、127.87公顷。

韩庄乡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见附表1。

1、耕地

2005年全乡耕地4113.2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1.18%;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耕地面积均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4055.13公顷和3839.54公顷。

2、园地

2005年全乡园地4.9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07%;规划至2010年面积没有变化;至2020年减少到3.6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05%。

与2005年相比,到2010年没有变化,到2020年的园地面积减少1.33公顷,减少的园地面积主要是被建设占用。

3、林地

2005年全乡林地面积13.95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21%;规划至2010年林地面积不变;至2020年增加到255.7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3.80%。

与2005年相比,到2010年面积不变,到2020年增加了241.76公顷。

4、其他农用地

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288.8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4.30%;规划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减少到266.4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3.96%;至2020年减少到194.1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2.89%。

与2005年相比,2010年和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减少22.37公顷和84.64公顷。

减少的其他农用地面积全部被建设用地占用。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为适应人口不断向城镇集中的要求,须进一步加大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力度,调减农村居民点规模,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616.37公顷调整到2010年的1733.81公顷和2020年的1804.99公顷。

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17.44公顷和188.62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4.04%分别提高到25.79%和26.85%。

1、城镇工矿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358.07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478.22公顷和2020年的698.16公顷。

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120.15公顷和340.09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5.33%分别增加到7.11%和10.39%,主要是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和独立工矿用地。

2、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768.86公顷减少到2010年的714.30公顷和2020年的406.25公顷。

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54.56公顷和362.6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1.44%分别减少到10.63%和6.04%。

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411.34公顷,到2010年没有变化,到2020年增加到413.84公顷。

与2005年相比,到2020年增加2.5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6.12%增加到规划期末的6.16%。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78.10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129.95公顷和2020年的286.74公顷。

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加51.85公顷和208.64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16%分别增加到1.93%和4.27%。

(三)其他用地结构调整

其他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685.31公顷调整到2010年的648.31公顷和2020年的624.56公顷,与2005年相比面积分别减少37.00公顷和60.75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0.19%分别减少到9.64%和9.29%。

减少的其他用地主要是建设占用。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详见附表1。

二、优化用地布局

(一)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用地布局:

韩庄乡以汤阴县中心城镇为基础,重点向北部发展,主要发展汤阴县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区。

2、村庄用地布局:

农民建房一般安排在农民集中居住区,所需用地以盘活存量为主,适量安排新增用地。

3、独立建设用地布局:

除就近利用资源和个别有污染的项目外,工业用地多集中在产业集聚区内进行,不宜分散建设。

4、交通水利用地布局:

按道路规划设计确定的用地范围结合县级规划下达的指标进行布局。

5、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不作调整。

(二)农业用地布局

1、耕地:

稳定现有耕地布局,除规划的建设用地预留地外,其他耕地在规划期间不得改为建设用地。

2、其它农用地:

重点是林地和园地。

林地布局总的要求是保护好现有林地,增加“四旁”绿化和农田林网面积。

园地布局总的要求是退出好地,尽量利用内在质量差的劣质耕地。

 

第四章 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

优化配置各类土地资源,保护全乡现有耕地,协调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按照土地的基本用途和利用管制措施的不同,把全乡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林业用地区八个土地用途分区。

一、土地用途分区原则

(一)土地用途和土地保护、限制、管理措施的相对一致性。

(二)体现土地利用适宜性。

(三)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四)有利于规划实施及管理。

二、土地用途分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规划期该区土地总面积为2864.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61%,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778.43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97.00%。

广泛分布于全乡各个村镇。

管制规则: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应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在不突破规划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列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不再补划,简化相应用地报批程序。

(二)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规划期该区土地总面积为1054.5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5.69%。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区内现有的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和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荒芜区内土地;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三)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建设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包括现有的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期内新增的城镇发展用地;附属于城镇和村镇的开发区、工业小区等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

规划期该区土地总面积为474.2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05%。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其使用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建设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四)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包括规划期内重点发展的村庄、集镇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维持现状的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村庄集镇的工业小区、集贸市场、学校等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

规划期该区土地总面积为406.25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6.04%。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集镇建设;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在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五)独立工矿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的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规划期该区土地总面积为223.9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3.33%。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六)风景旅游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期该区土地总面积为214.3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3.19%。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不允许进行破坏景观资源的旅游活动;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进行观赏、娱乐、文化活动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的须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

规划期该区土地总面积为228.4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3.40%,该区域主要指汤河水库,位于韩庄乡东酒寺村西部,面积228.46公顷。

管制规则:

鼓励合理开发本区的荒废地和其他用地植树造林;禁止破坏或缩减本区具有生态意义的林木、荒草地,禁止在本区内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各类建设。

(八)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发展林业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规划期该区土地总面积为255.7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3.80%。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禁止占用区内有林地、耕地进行非农建设。

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划》因地制宜的划定了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从而在区域范围内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一)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即城乡建设用地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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