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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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7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部署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营造更加优质的服务环境,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基层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和目标,深化科技系统的“四张清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科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实现“网上多跑、线下不跑或少跑;我们多跑、基层不跑或少跑”,聚焦“四抓”(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加快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使基层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科技部门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创新创业生态进一步优化,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尽快公布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

一是对于涉及基层群众和企业到科技部门的办事项目,经全面梳理对外公布实验动物审批、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企业认定等16项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最多跑一次”办事项目清单,落实相关责任处室,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动态调整,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对于已经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办事项目,进一步加强研究、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争取实现“零上门”,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按照省政府规定,加快推行电子印章应用。

针对目前科技管理中存在的科技项目合同盖章带来的“必须跑一次”问题,加快推行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实行全程电子化和快递送达等服务。

(二)加快完善科技云平台,实现科技业务“一网打尽”。

一是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在科技政务中的运用,以科技项目、创新载体、科技奖励、科技企业等管理服务工作为重点,推进省市县科技系统三级联动、资源互通,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实现科技数据、科技资源、科技服务、科技管理“一网打尽”,让数据多跑,让基层群众、企业线下少跑甚至不跑。

二是优化科技业务管理流程,按照打造“阳光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重点抓好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科技项目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优化项目立项流程、规范管理程序,实现“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认定”,加强项目的在线化、痕迹化管理,实现科技项目管理全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推行科技项目远程视频答辩,减少科研人员上门答辩,降低项目申报的时间成本。

三是同步推出云平台移动版,依托“创新浙江”微门户,在原有科技项目申报系统PC端基础上,提供移动端的项目动态查询、网上办事指南等功能,努力实现“一键服务”。

四是开设网上服务咨询热线,通过公开电话、电子邮件、建微信群、QQ群等,进一步畅通咨询受理与答复渠道,为基层群众和企业到科技(知识产权)部门办事“跑一次”直至“零上门”提供各类便捷服务。

(三)加大推广应用创新券,实现科技服务“一站到位”。

一是提供手机APP、科技云平台移动端等一键申领使用创新券服务,推动各类创新载体、科研院所等进一步开放资源、优势互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降低创业创新成本。

二是简化创新券兑现使用操作流程,针对创新券兑付周期长等问题,探索设立创新券资金池,实现即付兑现。

三是进一步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完善普惠制创新券制度,积极支持有利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动。

四是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全省各市县创新券通用通兑,支持本地企业使用创新券支付异地载体服务费用,减少政策执行成本。

(四)持续深化“五帮一化”服务企业行动,当好“科技店小二”。

一是深入开展“五帮一化”服务企业行动,明确提出科技系统干部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作时间要深入基层一线,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坚持“一线工作法”,干部多下去、企业少上门,着力提升科技系统精准服务企业的水平。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基层导向,采取调研走访、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征集了解企业需求,主动送创新政策上门,主动送科技服务上门,千方百计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对于征集到的涉及多部门的企业难题,健全省级部门企业难题联办制度,落实责任部门统一答复。

三是完善线上线下受理中心功能,对于科技类事项推行一次受理、一次告知、当场办结等服务。

按照方便群众企业办事的原则,对于申请人确需到现场“跑一次”的,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承诺一次性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邮寄补正材料;对于当场可办结的事项,实行当面受理、立等可取,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基金办、科技信息研究院、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科技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重大问题的研究部署、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负责各项具体事务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二)加强省市县联动。

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

各市、县(市、区)科技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各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确保全省科技系统上下一盘棋。

(三)加强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各类报纸、电视、互联网媒体广泛宣传科技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办事项目“最多跑一次”清单

序号

事项

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的工作举措

责任部门

1

实验动物的生产和使用许可

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后,当场审核,对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采用邮寄的方式再次提交;许可办结后,提供许可决定书快递送达服务,寄送给申请人,实现“最多跑一次”;下一步将通过建立申请材料的网上提交系统,推行电子印章在网上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实现“零上门”。

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2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

依托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的技术手段实现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采取邮寄送达方式,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申报单位只需在专家评审阶段到评审答辩现场“跑一次”即可。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3

省级科技研发机构认定(包含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认定)

通过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过程中依托单位在现场答辩时“跑一次”;省级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过程全程通过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完成,实现企业“零上门”。

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4

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申报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报相关材料,经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核后,确定认定名单并通过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提交备案,实现企业“零上门”。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5

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认定

通过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采取邮寄送达方式,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论证过程中依托单位在现场答辩时“跑一次”。

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6

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

申报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先由各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照培育条件,遴选若干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对象,企业通过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填报百强培育企业相关信息,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的企业确定为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实现企业“零上门”。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7

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

运用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开通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网上申报系统,对申请材料开展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请单位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实现申请单位“零上门”。

国际科技合作处

8

专利请求优先审查初审

专利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提交或以邮寄方式提交的材料,符合我省专利申请优先审查须知条件的,实行一次审查办结,当场为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出具审查意见并盖章。

知识产权发展处

9

科技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

对于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信箱,申请人可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的公开政务信息申请系统上直接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省科技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直接反馈给申请人,无需申请人到现场,已实现“零上门”。

厅办公室

10

创新券推广应用服务

创新券申领和使用全过程依托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实现线上办理,实现“零上门”;创新券服务载体注册、确认全程通过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完成,实现“零上门”。

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1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申报系统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实行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网络评审,通过评审的企业由省认定机构审核后,报送国家科技部公示和备案,实现企业“零上门”。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12

省级公益基础研究(含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的评审

省级公益基础研究(含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人只需根据项目申报通知,在申报期限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项目;项目立项后,采取邮寄送达方式,由各依托单位统一上报该单位的立项项目申请书和资助计划书,同时由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寄送立项批准书,因而实现了该计划项目评审全过程的“最多跑一次”。

省自然科学基金办

13

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的评审

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请人只需根据项目申报通知,在申报期限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项目;进入专家网评阶段时,省科技厅将随机抽取省科技专家库中的专家,以“双盲评审”的方式,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通过系统自动反馈评审结果;对通过专家网评的项目,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等方式进一步筛选,提出进入集中评审的项目,集中评审阶段无需项目申请人到现场,因而实现了该计划项目评审全过程的“最多跑一次”。

计划财务处

14

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的评审

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科技专项“十三五”期间安排9领域协作组,每5年组织编制一次农业新品种选育实施方案。

五年计划的第一年,省科技厅会同各协作组牵头单位编制起草项目指南,并下发申报通知。

申报单位或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向协作组寄送材料。

科技厅会同各协作组分别组织召开一次评审会,申报单位只需到评审答辩现场“跑一次”即可。

农村科技处

15

省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计划的评审

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网上在线提交,经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后,网上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通过省科技厅审核的申报团队通过网上下载审核后的申报书,由推荐部门盖章后,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至省科技厅;申报团队只需在专家评审阶段到评审答辩现场“跑一次”即可。

政策法规处

16

其他省级科技计划的评审(包含省级科技惠民计划、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计划、省属科研院所扶持经费项目、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的评审)

各类计划项目申请人只需根据项目申报通知,在申报期限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项目,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和省科技厅形式审查通过后,项目申请人到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签章或签名的申报材料即可,然后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后续评审过程均无需申请人到现场,已实现“最多跑一次”;下一步,将通过推行电子印章在网上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实现“零上门”。

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社会发展科技处、国际科技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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