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章班组评比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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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章班组评比办法.doc

国能高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无违章班组评比办法

1总则

 1.1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入开展“无违章班组”评比活动,根据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国能高唐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各运行、检修各班组的评比工作。

2定义

按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联系,违章可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3、具体要求

3.1每季度由生产部、安监部、综合部共同对各班组进行一次评比,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3.2参与无违章班组评比的条件

3.2.1年度内未发生未遂及以上人身事故,未发生人为责任的异常及以上设备事故。

3.2.2年度内班组所有职工违章记分为零,违章查处次数为零。

3.2.3班组违章档案、职工违章记分档案齐全、完整、真实,并按时上报。

3.2.4公司安监部检查中没有发现严重违章行为。

4、奖惩

4.1无违章班组评分达到总分值的90%以上,授予“无违章班组”称号,人均奖励100元。

4.2达不到总分值90%的,不予奖励。

5、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部。

附件一:

1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四类:

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

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一般可分为:

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2定义

2.1作业性违章:

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2.2装置性违章:

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2.3管理性违章:

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2.4指挥性违章:

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违章的归类划分

3.1作业违章的归类

3.1.1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3.1.2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3.1.3着装不符合规定。

3.1.4攀、坐、站、倚、行的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3.1.5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3.1.6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3.1.7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3.1.8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3.1.9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3.1.10其它不符合“三不伤害”的作业行为。

3.2装置性违章的归类

3.2.1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3.2.2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3.2.3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3.2.4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3.2.5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3.2.6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3.2.7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

3.2.8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3.2.9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

3.2.10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

3.3管理性违章行为的归类

3.3.1未及时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3.3.2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

3.3.3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

3.3.4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

3.3.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

3.3.6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

3.3.7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规定采取管理措施;

3.3.8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班组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3.9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

3.3.10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

3.3.11违章使用临时工;

3.3.12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3.4指挥性违章行为的归类

3.4.1不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指挥;

3.4.2现场指挥不符合有关规定;

3.4.3组织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参加电力生产工作;

3.4.4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拍板、不指挥,等上级人员拿出工作意见;

3.4.5对各种违章现场不制止、不考核;

3.4.6插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

3.4.7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的指挥。

4违章示例

4.1严重违章示例

4.1.1严重作业违章示例

4.1.1.1无票操作或操作时不按规定进行唱票、复诵、核对名称,或不按照倒闸操作票填写的顺序进行操作(事故处理除外);

4.1.1.2无人监护进行操作和作业(有规定的除外);

4.1.1.3停电作业不验电、不挂接地线;

4.1.1.4没按规程要求设置封闭围栏;

4.1.1.5约时停、送电;

4.1.1.6擅自变更现场安全措施;

4.1.1.7无票作业或擅自变更、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

4.1.1.8打开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有规定者除外);

4.1.1.9登设备、杆塔、构架,不核对名称、编号、杆塔号、色标;

4.1.1.10随意解除运行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

4.1.1.11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具;

4.1.1.12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或作业;

4.1.1.13无证从事特种作业;

4.1.1.14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4.1.1.15冒险蛮干,或经他人劝阻不听而违章作业;

4.1.1.16开工前,工作负责人不列队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工作班成员未在工作票上签字;

4.1.1.17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结束时,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不到现场共同验收设备、查看现场状况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或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或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

4.1.1.18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或无专人监护;

4.1.1.19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使用的照明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要求或无专人监护;

4.1.1.20擅自拆除设备围栏、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加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4.1.1.21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等起吊物件;

4.1.1.22搭乘载货吊笼或其它载货设备输送人员;

4.1.1.23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穿带铁钉的鞋等;

4.1.1.24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4.1.1.25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或监护人员数量及所处位置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4.1.1.26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或无防火、防漏的可靠措施;

4.1.1.27值班、作业期间脱岗、串岗等;

4.1.1.28水上工作不佩带救生设备,没有其它救生措施;

4.1.1.29酒后作业,酒后或无证驾驶;

4.1.1.30违反标准化作业管理规定;

4.1.2严重装置违章示例

4.1.2.1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规定;

4.1.2.2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不合格或不进行定期试验;

4.1.3严重管理违章示例

4.1.3.1施工队伍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

4.1.3.2因设计、订货、施工、调试、验收工作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造成工程有装置性违章移交生产;

4.1.4严重指挥违章示例

4.1.4.1工作负责人在安全措施没有全部实施前允许作业组人员作业;

4.1.4.2盲目决定设备带病、超出力运行或让职工冒险作业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4.1.4.3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4.1.4.4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

4.2一般违章示例

4.2.1一般作业违章示例

4.2.1.1操作前不预演、不核对模拟图板,执行操作票时不按照顺序逐项打“√”开展操作。

4.2.1.2操作中图便利,委托他人代为操作;

4.2.1.3操作中出现问题不中止操作、不汇报;

4.2.1.4低压操作不戴线手套,高压验电,拆、装接地线(拉、合接地刀闸)不戴绝缘手套;

4.2.1.5不按规定进行停电、验电、设备接地;

4.2.1.6地线拆除后没有及时登记、整理和放回规定位置;

4.2.1.7测量绝缘前后,没有将被试设备对地充分放电。

4.2.1.8检修作业工作票未收回就进行恢复操作试验;

4.2.1.9代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条件或安全措施;

4.2.1.10非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或终结手续;

4.2.1.11工作负责人代工作票签发人签票;

4.2.1.12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的同时,就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

4.2.1.13跨越(或钻)临时安全围栏或擅自越过安全警戒线;

4.2.1.14擅自拆除“禁止操作,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

4.2.1.15未得到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开始工作(操作)命令即开始工作(操作);

4.2.1.16专职监护人擅自脱岗,没有进行不间断监护;

4.2.1.17不及时办理工作任务没完成而到期的工作票延期手续或重新办理工作票;

4.2.1.18高处作业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工作地点下面未设围栏或其他防止落物伤人的保护设施;

4.2.1.19在开关站和高压室内,单人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4.2.1.20人员停留、行走在起吊物体下或拖运物体用的导向滑车内角中及绳索两侧;

4.2.1.21使用有缺陷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

4.2.1.22安装电气设备不按规定连接接地保护;

4.2.1.23使用铜线或其他导线代替铅保险丝,或在空气开关、电源刀闸的进线侧接引负荷;

4.2.1.24起重现场不按规定着装、不设专人指挥,手势不符合规定;

4.2.1.25违反规定运输或吊运氧气瓶、乙炔气瓶;

4.2.1.26使用梯子无人扶持或不绑牢;

4.2.1.27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4.2.1.28使用中的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垂直放置并固定可靠;乙炔气瓶、氧气瓶之间距离小于8米,动火点与乙炔气瓶、氧气瓶距离小于10米;

4.2.1.29清理焊渣,不戴白光眼镜(或防护眼镜);

4.2.1.30焊接和动火人员离开现场前,没有检查和清除火种的;

4.2.1.31电焊线裸露或接头没做绝缘处理;

4.2.1.32电焊工作离开现场时不切断电源;

4.2.1.33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或器具)不接保护接地线;

4.2.1.34使用砂轮机、切割机、角向磨光机不戴防护眼镜,或使用侧面磨削;

4.2.1.35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

4.2.1.36使用风动工具钻孔、开挖作业时不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4.2.1.37野外上山作业不穿防护服和登山鞋;

4.2.1.38违反防火规定使用炉盘式电热;使用箱体式明火电热无保护罩、倾倒放置或周围一米以内有易燃易爆物品;

4.2.1.39不按规定电压装设、使用行灯的;

4.2.1.40装设碘钨灯照明不采取防止触电、防火的措施;

4.2.1.41带电的二次设备有裸露部分,没有采取绝缘措施;

4.2.1.42在电源插座接引电源不使用插头;

4.2.1.43随意动用(挪用)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

4.2.1.44电梯检修、维护作业,没有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先打开各层站门;

4.2.1.45不按规定领用、运输、存放炸药、雷管,无专人保管;

4.2.1.46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普通仓库内;

4.2.1.47在化验室吸烟、进食、喝茶饮水,或将食品、食具放在化验室内;

4.2.1.48在生产设备区域内、设备室、电梯门厅、仓库、工作间、疏散通道停放摩托车;

4.2.1.49违反限高标志,驾车进入生产设备区域;

4.2.1.50厂区内流动吸烟。

4.2.2一般装置违章示例

4.2.2.1工作现场设备、围栏、爬梯等的标志牌不符合要求;

4.2.2.2工作现场(或部位)、楼梯、疏散通道照明亮度不够;

4.2.2.3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

4.2.2.4设备标签缺损或字迹不清;

4.2.2.5带电的二次设备有裸露部分,没有采取绝缘措施;

4.2.2.6设备室、盘柜门、围栏门锁失灵;

4.2.2.7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

4.2.2.8转动机械的安全防护罩不符合安全要求;

4.2.2.9设备、楼梯、平台的护栏(扶手)不符合安全要求;

4.2.2.10梯子端部无防滑措施,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铰链等;

4.2.2.11电杆的脚钉、爬梯不全、不牢固;

4.2.2.12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4.2.2.13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4.2.2.14设备、电缆道、孔洞无盖板或围栏;

4.2.2.15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及其它惰性气体、腐蚀性气体瓶等,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未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标志。

4.2.3一般管理违章示例

4.2.3.1新设备投运或设备改造后,没有编制相关规程,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

4.2.3.2现场规程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4.2.3.3新入厂的生产人员,没有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

4.2.3.4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就安排上岗;

4.2.3.5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4.2.3.6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4.2.3.7重大设备缺陷、安全隐患未及时组织排除;

4.2.3.8工程施工或设备检修没有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或有安全措施而不认真执行,违反规定使用临时工;

4.2.3.9对外发包工程项目没有依法签定合同,或合同中未具体约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4.2.3.10防范措施不当,同类事故在短期(暂定为30天)内重复发生;

4.2.3.11设备室、围栏门、无专人看守的入厂通道门没有按规定上锁;

4.2.3.12设备、装置、表记,无故超过检验期限。

4.2.4一般指挥违章示例

4.2.4.1各单位中层领导、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安全员,对违章现象不制止、不考核;

4.2.4.2安排单人进行至少二人同时进行的工作。

26

附件二:

无违章班组评分标准

序号

工作项目

工作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方法

标准分

实得分

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0

1.1

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制定

1、每年年初,由车间与班组、班组与全体成员签定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包括两部分内容,班组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措施。

2、按照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的要求,根据车间分解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3、根据本班组生产的实际,制定本班组确保目标实现的保证措施。

1、检查责任书的签定情况。

1、没有签定不得分。

2、目标不准确扣5分。

3、措施不结合实际、可操作性差扣5分。

10

1.2

安全目标控制

1、班组成员应熟悉本班组制定的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

2、班组长应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3、班组长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各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记录可记录在班组工作日志中。

1、现场考问与检查。

2、查班组长的检查结果。

3、查看厂下发的安全简报。

4、查班组不安全情况记录薄。

5、查看班组工作日志。

1、发生人身轻伤(责任一类障碍)及以上的,不得分。

2、有人员责任的设备一类障碍扣10分/次。

措施执行不好,扣3分/人次。

3、措施没有得到执行,扣5分。

4、没有认真开展反违章工作,扣5分。

5、没有掌握措施,扣3分/人次。

6、二类障碍扣5分/次。

20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10

2.1

结构与职责

1、班组每一个岗位都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

2、班组成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

3、班组应设立兼职安全员,并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4、班组应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与奖惩挂钩。

1、查看职责制度。

2、现场考问和检查。

3、对照安全职责检查履行情况。

1、无责任制不得分。

2、人员不熟悉本岗位职责,扣2分/人次。

3、未按照职责要求落实扣2分/人次。

10

3

规程制度管理

20

3.1

规程、制度配备

1、班组及班组成员应根据本厂公布的受控文件配备清单,配齐相应的规程、制度等。

2、所有配备规程、制度等应为有效版本,新版本公布后,按照受控文件的管理规定处理旧版本。

1、根据清单进行检查。

2、检查规程、制度的有效性。

1、配备不全,扣2分/项。

2、存在未及时更新旧版本,扣1分/项。

10

3.2

规程、制度的修订

班组应及时登录设备异动记录,并提出规程修改申请,确保设备异动后规程内容得到及时修改。

1、查设备台帐中的设备变更、异动记录。

1、设备异动后规程没有得到修改,班组未提出书面申请扣4分/次。

10

4

“两措”计划管理

20

4.1

计划编制

1、班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编制应从劳动保护、安全防护、劳动环境治理等方面入手,结合本班组实际,提出申请报车间,作为车间制定的依据,并留存。

2、班组反事故措施计划编制应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本厂的事故防范对策要求,从消除本班组实际存在的重大缺陷、提高班组所辖设备可靠性入手,结合本班组实际,提出申请报车间,作为车间制定的依据,并留存。

3、班组根据车间下发的已经厂长批准的本车间“两措”计划,细化属于本班组完成的年度“两措”计划,并明确完成时间和负责人。

1、检查计划是否编制和上报。

2、检查细化的措施计划。

1、班组未进行编制扣5分。

2、班组未按照车间下发的计划进行细化,扣5分。

10

4.2

计划实施

1、班组依据本班组细化的“两措”计划,进行落实实施。

同时明确具体实施人。

2、对因班组不可控原因使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的,向车间提出变更申请(延期或撤消),变更申请单见附件四,并保存车间批复原件。

3、每项计划完成后,班组应向车间提出验收申请。

格式见附件五。

1、查看班组工作日记;

2、查看实施过程材料;

1、“两措”没按时完成,扣2~6分;

10

5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40

5.1

安全、技能培训

与考试

1、班组安全培训

⑴新入厂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离开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生产人员,班组应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⑵每年五月一日前组织一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培训工作,参加厂、车间组织的年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和许可人的考试。

班组参考率和及格率应为100%。

⑶以上两款组织的考试出现考试不及格时,应在5日内补考完毕。

2、班组技能培训

⑴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检修规程》(检修专业)和《运行规程》(运行专业)的培训与考试。

⑵从事试验岗位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相关专业的试验规程的培训与考试。

⑶规程修订(修改)后,应及时安排培训与考试工作。

⑷生产岗位调换,应进行相关规程的培训与考试。

⑸设备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后,相关人员应进行对应的培训与考试。

⑹班组应按照本单位教育培训管理部门下发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要求,开展常规性培训工作。

3、班组考试试卷格式规范,试卷批改认真,考试监考严格,成绩真实,并至少保存1年。

4、成绩要进行及时登记,永久性保存。

1、检查班组保存的考试试卷,必要时,可对考试人员进行询问。

2、检查参考率和合格率。

3、根据厂培训计划,检查常规培训落实情况。

4、查看设备台帐中设备更改记录是否与培训考试相符。

5、检查人员调换岗位与培训考试相符情况。

6、查看成绩记录。

1、应进行培训与考试而没有进行的,扣4分/项。

2、成绩无登记,扣2分/项。

3、参考率和合格率每降低1%,分别扣1分。

4、未按照厂培训计划从事常规培训的,扣1分/人.项。

20

5.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班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级有关职能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上岗。

由厂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本厂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对照清单检查操作证。

有一人不合格,扣2分。

10

5.3

紧急救护、消防知识培训

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法(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之附录七),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处置火灾的方法和报警要领。

现场考问、实际模拟操作。

有一人达不到要求,扣2分。

10

6

安全例行工作管理

50

6.1

安全活动

1、班组应保存好厂、车间联合下发的周安全活动计划,计划格式见附件二。

2、安全活动记录应顺序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⑴安全活动内容:

该部分内容应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内容进行,在记录时必须抓住学习材料的主题思想,做到重点突出,事件描述清楚、准确,不要对学习材料全文性填写。

⑵本周(上周)安全工作总结:

该部分内容重点对本周(上周)的具体工作进行总结。

如表扬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行为,分析一周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日常安全工作执行情况,如“两票”执行情况等。

⑶活动讨论:

该部分应根据前两部分进行全班组性讨论,体现出安全活动的民主性、活跃氛围。

讨论时要针对前两款的内容,结合本部门、班组的实际,吸取教训或提出如何落实的打算等。

⑷下周(本周)安全工作布置:

安全工作布置要结合周计划进行,对安全工作进行重点布置,以便提前做好准备。

3、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应记录主持人、应参加人数、实际参加人数、缺席者姓名、缺席者补课记录、活动时间、车间安全专工、车间主任抽查批示等几个栏目。

4、车间安全专工、车间主任检查批示应遵循以下两条原则:

⑴对记录和活动好的班组,要提出表扬与肯定,便于班组继续保持与发扬。

⑵对记录和活动差的地方提出批评与改进的建议,便于班组进行规范和改进,从而做到安全活动记录持续改进。

5、车间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时,班组活动记录应记录其参加情况。

1、检查班组记录保存情况。

2、检查活动记录是否按照这四项内容进行开展,并在各项记录中符合实际要求。

3、检查这些栏目是否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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