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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质量控制体系责任

人员任命书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能够健康、有效地运行,为用户生产出安全可靠、性能优良、技术先进的产品,特任命下列人员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李文东为设计、工艺责任工程师王国林为设计、工艺责任工程师

唐丕金为材料责任工程师刘宝为材料质控负责人

李梦贤为焊接责任工程师李梦贤为热处理责任工程师

潘友忠为最终检验责任工程师柳阳为理化质控负责人

孙奇富为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张如前为压力试验责任工程师

孟庆厚为设备、计量质控负责人苏国良为车间质控负责人

段勇为焊接试验室主任史志华为标准化质控负责人

以上责任人员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中有明确职责和重要的责任,具有行使质量否决的权利及组织上不受任何干扰的独立性,以保证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有效、顺利运行。

特此任命

总经理:

二OO七年四月十八日

1.3.1公司领导职责、权限

1.3.1.1总经理(法人代表)职责

1)是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完善;任命质保工程师以及各专业责任工程;

3)负责以期望的效率达到规定的质量目标;

4)负责为质量管理工作人员授予充分的权限;

5)负责为实施质量方针、达到质量目标配备必需的资源:

a)配备符合要求的较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专业技能人员。

b)配置为保证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质量检验、试验和测量所必需的设备、仪器、仪表和计算机及软件等;

c)为质保体系人员的学习、培训提供方便,确保其资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d)签发批准公司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以及产品质量证明书;

e)主持或授权其代表对公司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管理评审

1.3.1.2质保工程师职责

1)助总经理制订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2)领导和协调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其质量职能,及时解决各环节中的重大质量问题,当意见有分歧时,应及时仲裁,做出解决。

3)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压力容器的法规、标准、技术规定;

4)严格不合格品控制,建立健全内外质量信息反馈和处理系统;

5)定期组织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协助总经理组织管理评审工作;

6)坚持“质量第一”原则,行使质量否决权,保障和支持质量保证体系工作人员的工作,有越级向上级行政主管、安全监察机构反映质量问题的权利和义务;

7)对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定期组织教育和培训。

8)负责制定质量手册、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9)审签产品质量证明书;

1.3.1.3总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科技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制订企业技术发展、技术改造、产品开发和技术规划;

3)组织实验研究、技术开发和攻关;

4)负责企业及时进步的组织和实施;

5)负责科技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6)负责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指导书、焊缝超次返工的审批;

7)参与重大不合格项的处理;

1.3.1.4生产副总经理

1)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实施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目标,领导和组织生产车间严格按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对文明生产、均衡生产、安全生产负责,防止对

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及产品质量造成的不良影响;

2)支持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的工作,针对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组织分析研究,采取控制措施,促进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3)负责压力容器制造、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协调到位,负责压力容器制造的过程控制,只能组织加快节奏提高生产率,无权指挥越权和违背程

序办事;

4)负责考核主管部、室质量职能的履行情况。

1.3.1.5经营副总经理

1)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实施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目标,领导和组织经营及技术、质检人员严格按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合同评审;

2)组织工程部人员作好售后服务、质量回访和顾客满意度的调查工作。

1.3.2管理部门职责及权限

1.3.2.1生产部

1)负责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安全设施的配备;

2)负责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负责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

4)负责生产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搞好均衡生产,对车间的生产进度情

况,适时调整生产安排和劳动力分配,确保产品质量和合同工期;

5)编制公司产值统计报表和各车间生产进度报表;负责组织半成品、成品搬运储存防护工作的实施;

6)负责成品库的成品管理防护、储存发运工作。

1.3.2.2设备管理部

1)负责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所用设备的协调与购置工作。

2)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3)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制造大型设备档案;

4)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制造设备及工装的管理档案;

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1.3.2.3供应部

1)负责原材料(包括焊材)和配件等外购件的采购、管理及发放工作;

2)负责对分供方的考核、评价,确定合格的外供方并建立保存档案;

3)负责采购文件的编制与实施;

4)负责对购进物资的检验和试验、标识、储存、保管和发放;

5)对购进物资的质量负责,并按规定组织不合格材料的评审。

1.3.2.4经营部

1)负责产品投标报价、合同签订及合同评审工作;

2)负责产品市场调研工作,为新产品开发做好基础工作;

3)负责产品营销、广告宣传、经营工作;

4)负责最终产品的储存、保管。

5)负责售后服务及用户的信息反馈工作,定期征求用户意见,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1.3.2.5技术部

1)负责压力容器制造有关法规、标准的收集、发放与宣传;及时收集国内

外的相关信息,掌握同业发展现状;

2)负责压力容器产品记录样本的修订及管理工作;

3)负责产品的设计、开发工作;

4)负责各种技术性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工作;

5)负责公司总体规划、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作;

6)负责技术攻关工作,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1.3.2.6人力资源部

1)负责压力容器各类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2)负责压力容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换)证的联络工作;

3)负责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的管理工作;

1.3.2.7质检部

1)负责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管理运行记录的修订管理;

2)负责对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监视和测量装置(计量器具)的控制;

4)负责组织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严重不合格品的调查、分析与处置;

5)负责计量、标准化的管理工作;

6)负责压力容器制造过程的质量检查、质量控制、质量管理工作。

7)负责对压力容器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产品合格证、质证书的填写。

1.3.3质保体系各专业责任人员职责及权限

1.3.3.1设计责任工程师职责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设计质量控制、管理,定期向质保工程师

汇报工作;

2)按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质许可与管理规则》的要求,制定设计质量控制系统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3)负责设计质量控制系统工作,切实贯彻执行质量手册及各项程序文件的规

定,并进行监督检查。

正确处理质量和技术问题;

4)组织设计质量控制系统实施有关压力容器的现行法规、标准以及技术规定;

5)严格不一致事项和不合格品的控制,建立健全设计系统质量信息处理和

管理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6)定期组织设计工作的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参与总经理组织的内部审核工作。

7)坚持“质量第一”原则,行使质量否决权,保障和支持质量保证体系工作人员的工作,有越级向上级行政主管、安全监察机构反映质量问题的权利和义务。

1.3.3.2材料责任工程师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压力容器制造的有关法规、规程和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文件,对压力容器制造的材料质量实施控制,确保压力容器制造质量;

2)参加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文

件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3)负责压力容器制造的材料管理质量控制工作,并向质保工程师报告工作;

4)负责审核材料订货技术条件、材料代用,主持合格供方的资格评审工作;

及时处理材料系统内的质量问题,对材料使用的正确性负责;

5)审签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复验报告、材料入库检验报告;

6)当本系统所控制的质量活动出现不符合时,负责组织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7)负责对材料系统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并有权向质保工程师提出培训、

调整、奖惩的建议。

1.3.3.3工艺责任工程师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压力容器制造的有关法规、规程和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文件,对压力容器制造工艺质量实施控制,确保压力容器制造质量;

2)参与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文

件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3)负责压力容器制造的工艺性审图、工艺文件的编制、技术交底、制作工艺等质量控制和新工艺应用推广工作;

4)负责审核主要受压零、部件的相关工艺文件;

5)负责对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工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工艺系统内的技术问题,有权对影响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的责任人员下达停工令,限期整改;

6)负责组织工艺纪律的检查、考核和评定工作,确保工艺纪律的贯彻实施;

7)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负责组织制订本专业的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案和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验证工作;

8)参与压力容器制造质量记录和出厂文件表式的编制审查工作,确保质量记录表式的齐全、准确;

9)负责对工艺系统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并有权向质保工程师提出培训、调整、奖惩的建议。

1.3.3.4焊接责任工程师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压力容器制造的有关法规、规程和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文件,对压力容器制造焊接质量实施控制,确保压力容器制造质量;

2)参与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文

件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3)负责焊接工艺的审核,保证焊接工艺的正确性与合理性,确保焊接工艺得到焊接工艺评定的覆盖率,监督焊接工艺的贯彻执行,指导现场施工,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焊接技术问题。

监督产品焊接试件的管理;

4)负责焊工技术培训和考试工作;

5)负责审批一、二次焊缝返工工艺,负责审核焊缝超次返工工艺;

6)监督检查焊接系统的质量控制工作,负责完善本单位焊接质量管理,负

责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7)向质保工程师汇报工作,衔接并协调焊接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

8)负责焊接材料代用批准及其它材料代用的会签工作;

9)负责对焊接系统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并有权向质保工程师提出培训、调整、奖惩的建议。

1.3.3.5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

1)对压力容器无损检测工作负责;

2)贯彻执行压力容器无损检测标准和规范,参加编制、修订、贯彻压力容器质量手册有关无损检测系统的有关内容和制度;

3)监督检查无损检测系统的质量控制工作;

4)组织编写修订并审核无损检测通用工艺规程和工艺卡;

5)负责无损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并有权向质保工程师提出培训、调整、奖惩的建议;

6)负责审查无损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与委托是否相符,抽查无损检测过程和结果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对评级及报告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7)负责监督检查射线底片档案的管理工作.

8)及时处理无损检测系统内的技术问题;

9)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提出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10)制定和监督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11)负责对无损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制订和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12)负责对工作环境的检测与防护工作;指导操作者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3.3.6最终检验责任工程师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压力容器制造的有关法规、规程和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文

件,对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检验实施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2)组织检验技术人员审查图样和技术文件,编写产品检验工艺;

3)负责审核检验规程和专用检验工艺。

负责检验、检测仪器仪表、量具样板的完好和定期计量检验;

4)对企业生产的产品从原材料入库验收、仓储、保管发放、工序检验、外购(外协)检验、到成品最终检验进行工艺监督检查。

5)负责对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质量管理及产品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处理质检系统内的技术问题,有权对影响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的责任人下达停工令,限期整改;

6)组织压力容器制造质量记录和出厂文件的编制审查工作,确保质量记录的齐全、准确;

7)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规定组织处理,行使质量否决权,保障和支持检验人员工作,有越级向质量监督安全监察机构反映产品质量问题的权利和义务;

8)负责关键工序的现场监督检查;

9)负责对质检系统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有权向质保工程师提出培训、调整、奖惩的建议;定期向质保工程师汇报本系统的工作;

10)负责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检验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保证其有可

追溯性;对出厂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1.3.3.7理化质控负责人

1)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理化质量控制系统,定期向质保工程师

汇报工作;

2)负责制定理化质量控制系统方面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的规定;

3)负责本系统贯彻执行质量保证手册以及各项程序文件的规定,并进行监督

检查,正确处理质量和技术问题;

4)负责理化质量控制系统工作,正确运用有关压力容器现行法规、标准;

5)严格理化试验报告的审核和数据处理的管理,签发、审核理化检验报告;

6)定期组织理化工作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参与管理评审工作;

7)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试验人员的工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8)负责对本系统操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对技能水平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价,并有权向质保工程师提出培训、调整、奖惩的建议;

9)负责对理化试验分包方的评价和试验外协工作,对分包项目的质量控制。

1.3.3.8热处理责任工程师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压力容器制造的有关法规、规程,并向质保工程师报告工作;

2)参与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热处理系统的有关内容,保证本系统质量控制正常运转。

3)参与压力容器制造的工艺性审图、热处理工艺的编制、审核,并指导实施;

4)审核热处理设备订货技术条件;

5)审核热处理记录及报告,确认热处理效果,审核热处理竣工资料;

6)负责热处理分包方的评价和热处理分包项目的质量控制;

7)负责对热处理系统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并有权向质保工程师提出培训、

调整、奖惩的建议。

8)定期组织热处理工作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参与管理评审工作。

1.3.3.9计量质控负责人的职责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计量法律、法规及标准,建立健全计量质量控制系统,参加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的相关活动,向总工程师报告工作。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负责制订计量控制系统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符合法规、标准的要求。

3)负责计量质量控制系统,切实贯彻执行质量保证手册及各项程序文件的规定,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4)计量检定(校准)的管理,按检测规范开展检测活动,确保量值溯源和对不合格计量器具的控制。

5)组织计量工作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参与管理评审工作。

6)坚持依法开展计量管理,建立必要的计量规章制度,明确计量质控系统各级人员职责。

7)负责制定计量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3.3.10设备质控负责人职责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建立健全设备质量控制系统。

定期向质保工程师报告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情况。

2)组织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积极推广先进设备的应用,提高确保产品质量的能力。

4)组织制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组织和审核重大、关键设备的大修技术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

5)组织重大设备安全事故的技术调查和分析,提高确保产品质量的能力。

6)对企业设备的完好和专管负责,满足压力容器生产制造、检验检测试验的需要,确保产品的制造生产和检测手段的能力。

负责设备报废的鉴别、

7)审核工作。

8)监督检查设备档案建档和保管。

9)负责组织系统内有关责任人员的培训工作。

1.3.3.11压力试验责任工程师职责

1)在质保工程师的领导下,主持压力容器压力试验质量控制系统工作。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压力容器方面的法规、规程和标准。

定期向质保工程师汇报压力试验质量控制系统方面工作。

2)组织制定压力试验工艺规程。

按照图样和工艺要求制定压力试验工艺卡,作为操作和检验的依据。

3)负责检查压力试验场地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报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检查批准。

4)负责检查压力试验准备工作(压力表的量程、表盘直径、精度等级和计量检定时间;试验用工装;试验介质环境、温度等)。

5)监督检查压力容器压力试验过程是否符合相应的工艺、压力试验规程。

6)审核签发压力试验报告。

7)负责与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人员和用户委托的第三方检验人员的联络工作。

8)对压力试验操作人员、检验人员进行技术、质量控制方面的业务培训。

1.3.4其他人员职责与权限

1.3.4.1质量检验员

1)负责压力容器检查点(E)、停检点(H)、见证点(W)以及成品、半成品出车间和出厂前的全面检验,对其检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对因漏检、错检造成的质量事故负主要责任;

2)负责工序过程的质量检验、控制;

3)严格按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质量管理文件的规定、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要求实施检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合格标准;

4)有权制止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和零部件,有权对违反《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质量管理文件和工艺文件规定的

人员下达停工令,限期整改,并报检验责任工程师;

5)同技术人员一道协助车间、班组搞好工序质量控制,发现工序或成品不合格,有权责令整改,并向检验责任工程师报告;

6)负责收集、整理车间质量记录。

1.3.4.2技术员职责

1)严格按《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质量管理文件的规定,做好图样会审、工艺文件编制工作;

2)配合相关责任人员做好技术交底以及工艺纪律检查工作;

3)负责处理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4)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员汇报工作;

5)努力学习相关法规标准及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以及实际工作能力;

1.3.4.3物理试验人员职责

1)对试样的质量(几何尺寸、加工精度)进行确认,对质量不合格者拒收;

2)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精心做好每一组试验,对于试验的准确性负责;

3)认真做好试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试验精度符合要求;

4)对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波动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5)负责物理试验设备的计量送检工作以及试验记录的整理工作。

1.3.4.4化学分析人员职责

1)确认试样的质量,对不合格者拒收;

2)做好各种化学试剂的配制工作。

3)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精心做好每一组试验,对于试验的准确性负责;

4)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准确的换算出试验结果。

5)经常对设备维护保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需检定校准的试验仪器使用必须在周检期内。

1.3.4.5车间主任职责与权限

1)负责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质量管理文件的规定,组织本车间的生产和质量管理,对本车间的制造质量负责;

2)负责组织好本车间的均衡生产、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始终坚持质量第

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控制进度、接受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责任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负责组织车间开展“质量第一”和“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的教育,保证

作业人员熟悉掌握压力容器制造工艺技术要求,负责组织制造过程的自检、

互检,对制造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积极组织原因分析,并组织实施纠正;

4)支持配合质检人员、技术人员的工作,当本车间出现违规现象时,接受其罚款;

5)负责组织本车间实施质量目标,对完不成质量目标和出现质量事故负第一责任;

6)有权对工序质量进行检查,有权拒绝接受上道工序不合格品或资料不全的产品;

7)有权对本车间的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作出评价、培训、调整和奖罚。

1.3.4.6车间班组长职责与权限

1)负责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质量管理文件的规定,组织本班组的生产和质量管理,对质量负责;

2)负责组织好本班组的均衡生产、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控制进度、接受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责任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负责组织班组开展“质量第一”和“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的教育,保证

作业人员熟悉掌握压力容器制造工艺技术要求,负责组织制造过程的自检、互检,对制造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积极组织原因分析,并组织实施纠正;

4)支持、配合质检人员、技术人员的工作,当本班组出现违规现象时,接受其罚款;

5)负责组织本班组实施质量目标,对完不成质量目标和出现质量事故负第一

责任;

6)有权对工序质量进行检查,有权拒绝接受上道工序不合格品或资料不全的产品;

7)有权对本班组的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做出评价、培训、调整和奖罚。

1.3.4.7车间质控负责人职责与权限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实现车间质量目标的措施,建立车间质

量考核办法,作好车间月质量统计、分析评比工作;

2)指导车间作业人员严格按《质量手册》、《质量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

等质量管理文件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组织指导车间(班组)兼职检验员作好工序质量控制和检验记录;

3)负责组织车间兼职检验员对本车间、车间之间成品、半成品交接的检验工作,负责出车间成品、半成品专检申请的审核;

4)组织指导作业人员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不断改进工序质量;

5)负责车间的质量信息反馈工作和工艺过程卡、委托单的传递工作,负责

停检点(H)、见证点(W)工序质量进行重点控制,对其它工序质量进行抽检,并记录检验结果上报质检部;

6)有权制止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零部件,有权对违反《质量手册》及其《质量控制程序》、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的人员下达停工令,限期整改。

1.3.4.8车间(班组)兼职检验员

1)负责本车间(班组)内除停检点(H)、见证点(W)以外的工序质量的

100%检验和成品、半成品出车间(班组)前的100%检验,并在工艺过程卡上

签字;

2)负责收集本车间(班组)内的工艺过程卡、检验记录,填写出车间成品、半成品专检申请单,并同时携同有关质量记录报车间质量控制负责人审核,

合格后交专职质量检验员;

3)积极配合专职检验员和车间质控负责人搞好检验工作,负责本车间质量信息反馈和质量统计工作。

1.3.4.9作业人员

1)熟练掌握本工序的工作内容和质量标准,并严格按其操作;

2)实施互检、自检,保证不合格品不流入本工序和转入下工序;

3)积极配合车间和公司兼、专职人员的检验工作,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主动、及时纠正;

4)严格执行本工序的各项操作规程(工种、设备、安全),做到文明生产。

1.3.5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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