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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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自评
一、参考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
1.本标准仅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中的焦化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独立的焦化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2.依法生产的焦化企业,在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3.本标准共有13项考评类目(A级元素)、47项考评项目(B级元素)和218条考评内容(核心内容)。
4.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办法中加粗的内容),应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8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
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8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应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要求,取其中较低的等级确定最后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
标准化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
≥90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
≥75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一次死亡两人或累计死亡两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级
≥60
考核年度内未发生较大事故或累计死亡三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8.焦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安监总管一〔2008〕23号)中第六至十条的有关要求执行。
—4—
二、自评信息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
从2011年12月22日到2011年12月25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三、自评得分表
注:
红色标记为不符合项绿色标记为缺项
考评
类目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标准
分值
考评办法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一、安全生产目标
1.1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2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或相应责任的,扣2分。
建立了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
《萍乡分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第二版)。
4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4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计划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颁发的,视为没有,不得分。
制定了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分公司《安全生产承诺》
4
1.2监测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2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
各级《安全责任状》
2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3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1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季度《安全责任制考核》
3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3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自评报告》《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3
小计
16
得分小计
16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和人员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不得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2分。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无制度
0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
分厂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各车间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各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1名。
3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3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任命的,扣2分;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的,扣1分。
《关于成立焦化厂安委会的通知》
3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4
未按期开会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有未完成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2分。
《会议纪要》《会议签到表》
4
2.2职责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1分。
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扣1分。
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季度《安全责任制考核》
3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
2
无该培训的,不得分;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人培训的,扣1分;抽查人员责任制不清楚的,每人扣1分。
无培训
0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
3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没有评审记录的,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每缺一次扣2分;更新后未以文件发布的,扣2分。
无评审
0
小计
24
得分小计
16
三、安全投入
3.1安全生产费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制度。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4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4
未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不得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的,扣2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的,扣2分。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建立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4
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7)安全标志及标识;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
12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每缺一个方面扣2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2分;有超范围使用的,每次扣4分。
有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并按规定按计划实施(分公司)。
12
3.2相关保险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扣2分。
无制度
0
缴纳足额的工伤保险费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4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已按规定缴纳
4
保障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4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2分;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分;伤残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2分;赔偿每一人不到位的,本项目不得分。
按规定执行
4
小计
32
得分小计
28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2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扣2分。
《法律法规识别与管理制度》
4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主管部门汇总。
4
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2分;未及时汇总的,扣1分;未分类汇总的,扣1分。
定期识别和获取
4
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
4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工作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2分;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1分。
按固定定期识别和获取,有清单。
4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5
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2分;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
及时融入
5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5
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扣1分。
《文件收发表》
5
4.2规章制度
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发布的,不得分;缺少环节内容的,每项扣2分。
《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按规定发布
4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16
未以文件发布的,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2分;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2分。
分公司《安环管理规定》。
已发布
16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4
未发放的,扣2分;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1分。
已发放到各个岗位
4
4.3操作规程
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6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齐全的,每缺一个,扣1分;内容没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1分。
有齐全的、符合要求的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6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6
未发放至岗位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岗位的,扣1分;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等资料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培训和考核的,扣1分。
按规定发放,并对岗员进行培训考核。
6
4.4评估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6
未进行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分;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扣2分;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扣2分。
《评审记录》
6
4.5修订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6
应组织修订而未组织进行的,不得分;该修订而未修订的,每项扣2分;无修订的计划和记录资料的,不得分。
按规定和需要进行了修订
6
4.6文件和档案管理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发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扣1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扣1分。
《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
3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4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环节记录资料的,扣2分。
按规定执行,有评审记录
4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主要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事件记录;风险评价信息;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
3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1分。
均符合要求
3
小计
80
得分小计
80
五、教育培训
5.1教育培训管理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缺少一类培训规定的,扣2分;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号令、第30号令)不一致的,扣2分。
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4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4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未定期识别需求的,扣2分;识别不充分的,扣1分;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的,扣1分。
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已明确和识别岗位培训要求,制定了相应培训计划
4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做好培训记录,并建立档案。
8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2分;记录不完整齐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未进行效果评估的,每次扣2分;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每次扣2分;未进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完整齐全的,每次扣2分;。
按培训计划进行了培训。
0
5.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6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2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要求的,每次扣2分。
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上岗。
6
5.3岗位操作人员教育培训
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