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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BD-ZGJ-1-36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专用技术标准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

填方渠道施工技术规定

(试行)

2011-3-14发布 2011-3-14实施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布

前言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一期工程输水总干渠(含天津干渠)全长约1432km,其中明渠总长约1.086km,主要由全填、半挖半填和全挖土质渠道组成,少部分为石方渠道和土岩结合渠道,其中全填方渠道长66.30km,半挖半填渠道长553.96km,全挖方渠道长465.74km。

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有穿渠建筑物498座,跨渠建筑物1515座。

为进一步规范总干渠填方渠道施工,统一施工工艺、填筑标准、施工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控制要点,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组织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从设计、施工等方面对填方渠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填方渠道施工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填方渠段的施工测量、基础处理、填筑材料、填筑标准、填筑与压实作业、复合土工膜施工、排水及反滤料施工、与建筑物相接处渠道填筑施工、施工期安全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填方渠段的保温板、逆止阀、混凝土面板衬砌等施工技术要求按有关技术规定、规程和规范执行。

本技术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各现场建管和施工单位应及时总结经验,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供今后修编时参考。

本技术规定由编制单位负责解释。

本技术规定发布部门: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本技术规定审查部门: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本技术规定编制单位: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本技术规定主要审核人:

曹为民程德虎刘瑞源吴德绪

庞敏李静

本技术规定主要起草人:

姚雄温世亿李静程德虎

庞敏朱太山曹会彬张文峰

檀书琨付明军赵峰冷星火

孙卫军杨成宏苏霞左丽

宁青李乔

目录

1总则 1

2施工测量 2

3基础处理 3

4填筑材料及填筑标准 4

5填筑与压实 5

5.1填筑作业 5

5.2压实作业 7

6复合土工膜施工 8

7排水及反滤料施工 10

8与建筑物相接处渠道填筑施工 10

9施工期安全监测 11

1总则

1.0.1为明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填方渠道施工技术要求,确保施工质量,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l.0.2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填方渠道工程施工。

1.0.3本技术规定包括填方渠道的施工一测量、基础处理、填筑材料、填筑标准、填筑与压实作业、复合土.工膜施工一、排水及反滤料施工、与建筑物相接处渠道填筑施工、施工期安全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0.4填方渠道施工验收应按照《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渠道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试行)》(NSBD7-2007)等标准和规定执行。

1.0.5填方渠道的重要部位及重要工序的施工须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监理,建管单位或项目法人需根据施工标段的具体情况在开工准备时对需旁站监理的项目进行明示并严格执行。

1.0.6本技术规定主要引用的标准有:

1《渠道混凝土衬砌机械化施工技术规程》(IVSBDS-2006)

2《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渠道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试行)》(NSBD7-2007)

3《渠道混凝土衬砌机械化施工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NSBDB-2010)

4《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初步设计工程测量技术规定(试行)》NSBD-ZGJ-1-2

5《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初步设计明渠土建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NSBD-ZGJ-1-21

6《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初步设计施工组织技术规定(试行)》NSBD-ZGJ-1-30

7《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渠道设计补充技术规定(试行)》NSBD-ZCTJ-1-35

8《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渠道混凝土衬砌施工操作指南(试行)》

9《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l范》SL274-2001

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

11《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L29-2001

12《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199

13《土工试验规程》SL237-1099

14《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

15《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

1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

1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

1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1.0.7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填方渠道施工除应符合本技术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南水北调及相关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规定。

2施工测量

2.0.1在“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干线(除京石段)首级施工控制网”基础上,施工单位应建立满足施工需要的加密控制网。

2.0.2加密控制网的平一面和高程控制点,应分别编号,绘制平面图标示。

建网后应按合同规定周期定期复测,合同未明确规定复测周期的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发现控制点和施工关键控制点有位移迹象时须立即复测。

标桩破坏、遗失,应立即补设和联测。

2.0.3加密控制网施工测量控制点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控制点位置应在填筑轮廓外边线以外。

距轮廓线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2.控制点应布置在远离交通通道和施工作业区。

不可避免时应采取可靠保护措施;

3.控制点基础应坐落在不发生隆起、沉降、蠕变和不受冻融影响的土层,对于膨胀土地区控制点基础应埋设至适当深度;

4.控制点之间及被测区域应通视条件好、引测方便,且不妨碍施工。

2.0.4开工前,应施测堤基原始纵横断面,放定堤脚清基(考虑富裕宽度)及填筑起坡边线。

开始填筑前,应测绘清基地形图和横断面,按清基完成后的地形设填筑起坡桩。

2.0.5测绘的横断面间距根据地形起伏情况,一般为30~50m,地形变化较大的渠段应加密,间距可采用10~20m。

2.0.6填筑好的断面在进行削坡前应定出放样控制桩,削坡后应施测断面,并与相应的设计断面符合。

2.0.7施工期间所有施工定线、工程量、竣工等测量原始记录、计算成果和绘制的图表,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资料,均应及时整理、校核、分类、整编成册并妥善保存。

2.0.8施工测量其它技术要求按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执行。

3基础处理

3.0.1渠堤基础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清基和开挖,清基边线应按不少于堤身设计基面边线外SOcm控制,所有清基范围内的腐植土、草皮、树根、废渣、垃圾等应清除,根植土层应堆存在指定位置。

3.0.2对堤基范围内的坑、沟、槽、井等处理,应进行专门设计一。

3.0.3基面清理后应及时报验,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后续施工。

若不能及时施工的,应做好基面保护,复工前应重新报验。

验收前应进行地质描述与编录。

3.0.4对于膨胀土、膨胀岩清墓,在后一续施工过程中应按设计要求对形成的建基面及坡面进行及时保护,其建基面验收应跟踪进行,不允许建基面长时间暴露,否则应进行二次清基或采取专门处理措施。

3.0.5在渠堤填卜筑之前,应对堤基进行碾压,采用不小于lOt的凸块振动碾,碾压不小于5遍。

若采用光面碾,碾压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毛处理。

3.0.6对于挖填结合部位及局部填筑基础地面陡坡,填筑前需先进行削坡处理,纵向(顺总干渠水流方向)削坡坡度不应陡于1∶3,横向(垂直总干渠水流方向)削坡坡度不应陡于l∶2。

3.0.7采用强夯、重夯、挤密桩等措施处理基础时,应通过现场工艺性试验确定上述基础处理措施的工艺参数,并严格按试验确定的工艺参数施工,处理完成后并经报验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后续施工,若不能及时施工的,也应做好基面保护,复工前应进行复验。

4填筑材料及填筑标准

4.0.1填筑材料应是经过工程地质勘查确定的料场取得的合格土料,或从渠道本身开挖获得的合格土料,若用其他填筑材料替代应专门设计。

填筑材料不应含冰、冻土、树根、表土、杂质以及任何其它监理工程师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

4.0.2对土料场应经常检查所取土料的土质情况,土块大小,土料含水量等是否符合填筑要求。

当开采料与设计要求差别超出允许范围时,应立即通知相关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并确认其可用性或需要采取的工程措施。

4.0.3土料填筑前,施工单位应在指定的土料场及明渠开采区开挖填筑料,应按照设计要求做好碾压工艺试验,确定土料的铺土厚度、土块限制尺寸、碾压设备、碾压遍数和碾压速度等碾压参数。

当土料或压实设备、工序等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做工艺试验确定工艺参数。

4.0.4填筑土料的含水量宜控制在最优含水率附近,填筑土料的含水量与最优含水率的允许偏差为-2%~+3%。

4.0.5填筑体应分层填筑,分层碾压,填筑料的压实度或相对密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排水及反滤料填筑要求详见第7章。

5填筑与压实

5.1填筑作业

5.1.1渠堤填筑过程中,应分别检查和控制铺土厚度、土块大小、含水量、干密度与压实层间结合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铺料至堤边时,应在设计边线外侧超填足够余量。

5.1.2基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铺填。

5.1.3分段作业面的长度不宜小于100m;作业面应采用进占法卸料,分层一次铺料。

统一碾压,并配备人力或平土机具参与整平作业,严禁出现界沟。

5.1.4已铺土料表面在压实前失水后不满足要求时,应适当洒水湿润,控制填筑土料的含水量,以利充分压实。

5.1.5碾压设备应优先考虑采用凸块振动碾。

若用光面碾压粘性土填筑层,在新层铺料前,应对压光层面进行刨毛处理。

铺料与碾压工序宜连续进行,填筑层检验合格后因故未继续施工,因搁置较久或经过雨淋干湿交替,使表面产生疏松层时,复工前应进行清除后再复压处理,并进行复验。

5.1.6若发现局部“弹簧土”、层间光面、层间中空、松土层或剪切破坏等质量问题时。

应及时进行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后续施工。

5.1.7施工过程中应保证观测设备的埋设安装和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保护观测设备和测量标志完好。

5.1.8对占压堤身断面的上堤临时坡道按补缺口处理,应将已板结老土刨松,与新铺土料统一按填筑要求分层压实。

5.1.9渠堤全断面填筑完毕后,应进行边坡整修,保证边坡平顺、完整,堤顶铺设不小于30cm的松土保护层。

并采取在堤顶两侧设置挡水坎、坡面设置集中排水通道等防雨水冲刷措施。

避免雨水对堤身的冲刷破坏。

5.1.10应按设计图纸控制填筑材料分区轮廓边界,特别是排水及反滤体与其它材料的边界,防止堵塞或改变设计排水通道,并保证排水及反滤层的有效设计厚度。

5.1.11渠堤填筑及削坡应按填筑要求及验收标准施工,防止欠填贴坡修补。

5.1.12在膨胀土、膨胀岩地区进行渠道填筑施工,或用弱膨胀土进行渠堤填筑时,应分段施工,基础面预留保护层,保护层开挖后应对基础面进行保护,并快速进行填筑覆盖,弱膨胀土填筑体作业面坡面也应进行保护,防止脱水和雨淋。

其它技术要求详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渠道膨胀土处理施工技术要求(NSDD-ZXJ-2-01)》和《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渠道膨胀岩处理施工技术要求(NSBD-ZXJ-2-02)》。

5.2压实作业

5.2.1应严格按照碾压试验确定的碾压千示车速度等填筑施工参数施工。

5.2.2分段填筑,各段应设立标志,以防漏压、欠压和过压。

上下层的分段接缝位置应错开。

5.2.3相邻施.工段的作业面宜均衡上升,若段与段之间不可避免出现高差时,应以斜坡面相接,坡度不陡于1∶5。

在土坡的斜坡结合面上填筑时,应随填筑面上升进行削坡,并削至质量合格层;削坡合格后,应控制好结合面土料的含水量,边刨毛、边铺土、边压实;压实时压实机械应按照平行渠道轴线方向行进,相邻碾压轨迹及相邻材料连接处的碾压轨迹至少应有0.5m的搭接,不允许出现漏压。

垂直渠轴线的堤身接缝碾压时,应跨缝搭接碾压,其搭接宽度不小于3.0m。

5.2.4应按设计或相关技术要求做好不同标段、不同填筑期接合部的界面处理,严禁在接合部位措施不到位形成人为结构面。

接合部位两侧应进行清坡处理,清坡厚度根据超填余量、雨淋冲沟深度、浸水或失水等影响深度确定,但不应小于30cm。

对由于交通而形成的超压土体也应当清除。

缺口的接合部两侧搭接坡度不陡于1∶5,接合部填筑土料的粘粒含量宜比己填筑土体的粘粒含量高5%,但不超出规定的粘粒含量范围。

接合部渠堤压实度不小于98%,局部碾压不到的部位可使用小型机具压实,严禁漏压或欠压。

接合处碾压后土料因侧向位移,若出现“爬坡”、“脱空”现象,应将其挖除。

间歇期超过6个月的接合部位,应按设计要求处理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5.2.5机械碾压时,宜采用自动化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填筑面的压实作业及质量。

5.2.6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采用专门夯具夯实,通过工艺试验确定夯具的夯实参数,夯实时应采用连环套打法,夯迹双向套压,夯压夯1/3,行压行1/3;分段、分片夯实时,夯迹搭压宽度应不小于1/3夯径。

5.2.7应加强雨季、冰冻季节填筑作业面的保护措施。

填筑作业面周围应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积水。

填筑作业面可中央凸起向两侧倾斜,以利排泄雨水。

降雨来临之前,应将已,平整尚未碾压的松土,用振动平碾快速碾压形成光面。

下雨前施工机械宜撤离填筑作业面,下雨至复工前应避免施工机械穿越和人员践踏填筑作业面。

5.2.8应避免在负温条件下填筑施工,如要负温填筑施工需专一门论证。

冬季施工时。

填土中严禁夹有冰雪和冻土块,土、砂砾料不得加水,必要时采用减薄层厚加大压实功能等措施保证达到设计要求。

压实土层应做好防冻保温措施,避免土层冻结,否则必须将冻结部分挖除。

5.2.9因雨、雪天气暂停施工,复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排除表层局部积水。

并视表土含水率情况可分别采用翻松、晾晒或清除处理;严禁在有积水泥泞和运输车辆走过的填筑面上填土;应清理填筑作业面及填筑土料中的积雪;清除出现冻结的填筑面。

5.2.10应采取措施防止已形成的裸露坡面曝晒严重失水或被大气降雨冲刷形成雨淋冲沟。

5.2.11对已完成碾压的渠堤,不需衬砌的坡面应尽快按设计要求完成坡面防护及植草施工。

需要衬砌的坡面应留足够厚度的保护层,清除保护层后应立即衬砌,避免坡面暴露时间过长。

6复合土工膜施工

6.0.1进场的复合土工膜必须有厂家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书、物理力学性能及特性指标和使用说明书,否则不能用于工程施工。

复合土工膜进场后,应按规定随机抽取复合土工膜对其性能指标进千示复检。

产品的各一项技术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

6.0.2复合土工膜铺设分渠底铺设、坡面铺设两部分,其基础垫层必须经碾压密实、平整,不得有突出尖角块石等,以免刺破复合土工膜,复合土工膜铺设应在坡面基础验收合格后进行。

6.0.3复合土工膜铺设前应编制施工措施计划,说明铺设方法和技术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使用,施工人员均应穿平底布鞋或软胶底鞋进行铺设,严禁穿钉鞋以防踩坏土工膜。

复合土工膜应尽量采用宽幅,减少现场拼接量,施工前应根据复合土工膜幅宽、现场长度需要,剪裁并拼接成符合要求尺寸的铺体,卷在钢管上,人_工搬运到工作面铺设。

斜坡铺设应从坡面自上而下滚铺,要求复合土工膜与坡面吻合平整,无突起褶皱,松紧适度,人工拖拉平顺。

渠坡不应有顺水流方向的接缝。

6.0.4防渗复合土工膜焊接应采用土工膜专用焊接设备进行,焊接施工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

每天焊接前应先作工艺试验,以确定当天焊机的温度、速度、档位等工作参数。

应特别注意渠道防渗土工膜与建筑物结合部、防渗土工膜与桥渡墩柱结合部、防渗土工膜与逆止阀结合部、防渗土工膜与其它混凝土结构之间结合部的接头施工质量。

为确保土工膜的接头具有可靠的防渗效果,应采用双焊缝焊接,双焊缝宜采用2×10mm。

搭接宽度不小于lOcm,焊缝间留有1cm的空腔。

6.0.5复合土工膜铺设后应及时进行衬砌施工,否则,应对复合土工膜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复合土工膜受损。

铺设后和衬砌施工期间不得在复合土工膜上任意踩踏行走,或任意放置施工机械等设备。

如发现土工膜损坏,应及时修补。

6.0.6监理工程师应采用旁站方式对防渗复合土工膜焊接和与其它结构的接头施工进行监理。

7排水及反滤料施工

7.0.1排水及反滤料运到工地后应随机抽查检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0.2排水及反滤料的材质、级配、不均匀系数、含泥量、抗水性、抗冻性、抗压性及其铺筑位置和有效宽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0.3在挖装和铺筑过程中,应防止排水及反滤料颗粒分离,防止杂物与其他料物混入,排水及反滤料宜在挖装前洒水,保持湿润状态,以免颗粒分离。

7.0.4排水及反滤料应层次清楚,不得发生错位、中断和混杂。

7.0.5排水及反滤料压实应通过工艺试验确定压实参数。

7.0.6对已碾压合格的排水及反滤层应做好防护,一旦发生土料混杂,则必须及时清除。

7.0.7用土工织物作排水及反滤时,应按照《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等技术标准执行。

8与建筑物相接处渠道填筑施工

8.0.1填土前,应清除建筑物表面的乳皮、粉尘及油污等;对表面的外露铁件(如模板对销螺栓等)应割除,并对铁件残余露头需用水泥或丙乳砂浆覆盖保护。

8.0.2填筑时,须先将建筑物表面湿润,边涂泥浆、边铺土、边夯实,涂浆高度应与铺土厚度一致,涂层厚宜为3mm~5mm,并应与下部涂层衔接;严禁泥浆干涸后再铺土、夯实。

8.0.3制备泥浆应采用塑性指数IP大于17的粘土,泥浆的浓度宜为1∶2.5~1∶3.0(土水质量比)。

8.0.4穿总干渠建筑物开挖深度较大,填筑工作面较小,基坑回填时加强填筑材料含水量、压实度指标控制,尽量采用与筑堤同样的施工机械进行压实,碾压要求应不低于其它部位的碾压施工的要求。

工作面不能满足碾压机械填筑要求的。

必须开挖到需要的填筑工作面。

如采用小型碾压设备,铺土厚度一般控制在lOcm~15cm,具体实施的碾压参数应进行碾压试验确定。

8.0.5建筑物两侧或周围填土,应保持均衡上升;贴边填筑应采用专用的夯具夯实,铺土层厚度应通过夯实工艺试验确定。

8.0.6当回填达到排水盲沟或埋置构筑物基础底面时,应按设计要求形成排水盲沟或构筑物基础后,方可继续回填上升。

8.0.7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筑物周边、局部难于碾压部位的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

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在填筑体碾压或夯实过程中破坏相邻建筑物结构及相关的防渗及排水措施。

8.0.8填筑质量检验除按有关规定正常检测外。

应保证在压实施工较困难部位、渠堤与建筑物结合部位,每侧、每层压实度检测点不少于3个;墩柱部位,每层压实度检测点应均匀分布于界面周围且不少于3点。

8.0.9穿渠建筑物进出口处的反滤层应严格按设计要求以及按本规定相关要求进行施工。

9施工期安全监测

9.0.1施工期的安全监测项目实施应列入施工进度计划,由专职人员负责。

施工期间应对已埋设的观测设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严防机械和人为损坏。

在观测仪器安装、埋设过程中,应尽一量避免对渠堤填筑质量的不利影响。

9.0.2应认真做好观测仪器设备的标定、埋设、安装、调试等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埋设和安装质量,做好原始记录和图表。

整理成完整的技术档案。

9.0.3安装调试完成后,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始观测,并对观测资料及时整理、分析上报。

9.0.4除永久监测设施外,根据需要布设施工期临时位移监测标点,标点布设在外侧路缘石外坡肩处。

9.0.5日常巡视检查应重点巡视渠堤及渠基沉降、裂缝、渗水等情况,并形成文字记录。

9.0.6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按合同规定执行外。

遇暴雨、大洪水、地震或有异常现象等特殊情况。

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加测次,并将观测结果及时分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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