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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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雇员制人员的管理,调动和激发雇员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雇员制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建立健全雇员制管理、监督和考核机制,根据《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是指因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合同聘用关系、不列入学校固定编制的雇员制性质人员。
第二条考核的原则
⒈质和量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工作量的大小,也注重工作质的高低;
⒉点和面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工作的重点,也看工作的整体;
⒊常规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看常规性的日常工作,也看开拓性的创新工作;
⒋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既看阶段性结果、最终结果,也看工作过程中的努力程度;
⒌重视绩效的原则,主要看工作中实际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第二章考核内容、方法与程序
第三条考核的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指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主要包括:
政治立场、观点,政治纪律,政治理论素养,思想作风,原则性,奉献精神,表率作用,个人修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情况等;
(二)能,指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主要包括:
管理能力,开拓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从事本岗位工作所需的政策、业务、专业技术水平、学识水平和知识更新情况等;
(三)勤,指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主要包括:
工作责任心、事业心、钻研精神,工作作风,主动性,工作效率等;
(四)绩,指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主要包括:
本岗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业务上改革创新、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第四条考核的方法、时间和等次
雇员制人员的考核采取个人总结、分类分责分部门测评、组织评鉴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雇员制人员的考核按学年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6月份,不参加固定编制人员的年终考核。
雇员制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五条考核的程序和要求
(一)动员
在学校人事处的统一布置下,各用人部门应及时认真对本部门的雇员制人员进行考核前动员和学习。
深刻领悟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了解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方法、程序和要求,积极主动、事实求是地投入到考核工作中去。
(二)个人总结
⒈总结(述职)的基本内容
(1)本学年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
(2)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或教训。
(3)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及目标
⒉总结的基本要求和范围
个人总结要做到实事求是、文字精炼、条理清晰,一般不超过1000字。
总结在各雇员制人员所在部门范围内进行。
(三)填写《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学年考核表》(详见附表1)
(四)业绩测评
测评负责单位会同各用人部门和职责相关部门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雇员制人员进行全面测评。
辅导员岗位人员的测评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和汇总,管理和实验员岗位人员的测评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和汇总。
辅导员岗位人员的测评由学生测评(占40%)、院系测评(占40%)和职责相关部门测评(占20%)三个方面组成(详见附表2,附表3和附表4);实验员岗位人员的测评由实验教师测评(占50%)和实验室所在部门人员测评(占50%)二个方面组成(详见附表5和附表6);管理岗位人员由用人部门人员测评(详见附表7)。
每一方面测评实行百分制,依据测评人数求和平均,再根据每一方面测评所占比率合计总分。
(五)组织评鉴及考核等次确定
依据测评结果进行雇员制人员的组织评鉴及考核等次确定,测评总分在70分以上,同时,在辅导员和实验员岗位测评中学生测评分和实验教师测评分必须大于60分,考核等次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学年优秀以测评结果为主,结合用人部门的鉴定评语。
评优按辅导员岗位、实验员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类别分类确定,每类岗位的优秀比例为10%,最少为1人。
辅导员岗位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实验和管理岗位由人事处负责组织。
(六)考核结果的反馈
学校人事处将审定的考核等次通知各部门,各部门应及时通知被考核人,并与被考核人谈话。
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的10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出申请复议,经复议确定的考核等次及时通知本人。
第三章考核结果的处理和表彰奖励
第六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⒈雇员制人员学年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学年续聘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学年累计旷工满三天者;
(2)学年累计事假满十天者;
(3)任期内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行政处分者;
(4)在政治思想或道德作风上出现比较严重错误行为者;
(5)任期内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致使所负责的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
(6)目无校纪、校规,不服从用人部门管理、恣意闹事者;
(7)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学年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者。
⒊学年休病假累计满半年的,不参加本学年考核,其续聘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⒋对雇员制人员,依据辅导员岗位、实验员岗位和管理人员岗位类别,实行分类末位淘汰制,淘汰率为每类的5%,不足一人的原则上应淘汰一人。
以保持一定比例的人员流动,激发雇员制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⒌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各类人员要附详细说明材料。
第七条表彰奖励
⒈雇员制人员学年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授予校“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参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⒉雇员制人员学年考核结果连续两年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晋升一次岗位工资,标准为100元/月。
(工资改革后,改为每年晋升一次岗位工资,标准为50元/月。
)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往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
第九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学年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毕业学校
聘任部门
聘任期限
聘任岗位
考核时间
职责范围
考核测评总分
聘用部门考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年月日
(学生处)
职能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月日
人
事
处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月日
考核
等级
注:
1、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对雇员制人员进行考核。
2、对雇员制辅导员考核时,职能部门意见一栏由学生处负责审核;管理和试验岗位雇员制人员由人事处负责考核。
附件2:
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辅导员考核测评表(学生填写)
辅导员姓名:
所属院系:
所负责班级:
考核学年:
序号
测评内容
分值
侧评等级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0—8
7—5
0
1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
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踏实严谨。
有助于学生学习与做人。
10
2
业务素质、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职业水准能够胜任辅导员老师的工作要求
10
3
班级组织建设及学生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指导、考核情况
10
4
指导和组织班级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及效果
10
5
引导和树立班级优良学习风气、加强到课检查、督促学生学业等促进学风建设的工作情况
10
6
深入班级、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生活、引导学生和谐相处、道德自律、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帮助学生建立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10
7
对待学生事务处理的公正性原则的把握
10
8
与学生沟通及解决同学个案问题的能力
10
9
优良稳定的心理素质、人际亲和力和人格魅力
10
10
对辅导员工作水平和效果、道德操守和人格的整体评价
10
测评等级得分
100
测评综合得分
说明:
1、填表人在每个序号的项目中只能选择一项测评等级,分值在规定分值区域填写;
2、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最终得分为有效测评综合得分总和除以有效测评学生数;
3、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测评分占总测评分的40%。
如学生测评低于60分,考核不合格。
附件3:
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辅导员考核测评表(院系填写)
辅导员姓名:
所属院系:
所负责班级:
考核学年:
序号
测评内容
分值
测评等级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0—8
7—5
0
1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
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踏实严谨。
有助于学生学习与做人。
10
2
业务素质、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职业水准能够胜任辅导员老师的工作要求
10
3
完成本院系布置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工作态度及对工作性质、内容的理解能力
10
4
指导和组织班级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及效果;班级组织建设及学生干部队伍、学生党员的选拔、培养、指导、考核情况
10
5
引导和树立班级优良学习风气、加强到课检查、督促学生学业等促进学风建设的工作情况
10
6
深入班级、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生活、引导学生和谐相处、道德自律、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帮助学生建立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10
7
对待学生事务处理的公正性原则的把握
10
8
与学生沟通及解决同学个案问题的能力
10
9
优良稳定的心理素质、人际亲和力和人格魅力
10
10
对辅导员工作水平和效果、道德操守和人格的整体评价
10
测评等级得分
100
测评综合得分
说明:
1、填表人在每个序号的项目中只能选择一项测评等级,分值在规定分值区域填写;
2、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最终得分为有效测评综合得分总和除以有效测评相关人数;
3、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测评分占总测评分的40%;
4、本测评表供院系参考,各院系可根据《南京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南京财经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和《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人员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测评内容,分值不变。
附件4:
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辅导员考核测评表(职责相关部门)
辅导员姓名:
所属院系:
所负责班级:
考核学年:
测评部门(职责相关部门):
序号
测评内容
分值
测评等级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0—8
7—5
0
1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踏实严谨。
10
2
业务素质、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职业水准能够胜任辅导员老师的工作要求
10
3
完成职能部门布置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10
4
工作态度及对工作性质、内容的理解能力
10
5
引导和树立班级优良学习风气、加强到课检查、督促学生学业等促进学风建设的工作情况
10
6
深入班级、学生宿舍,关心学生生活、引导学生和谐相处、道德自律、督促学生恪守基本文明规范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10
7
对待学生事务处理的公正性原则的把握
10
8
与职能部门、任课教师沟通及解决个案问题的能力
10
9
优良稳定的心理素质、人际亲和力
10
10
对辅导员工作水平和效果、道德操守的整体评价
10
测评等级得分
100
测评综合得分
说明:
1、填表人在每个序号的项目中只能选择一项测评等级,分值在规定分值区域填写;
2、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最终得分为有效测评综合得分总和除以有效测评部门数;
3、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测评分占总测评分的20%;
附件5:
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实验员考核测评表(实验教师填写)
实验员姓名:
所属实验室:
实验室所在部门:
考核学年:
序号
测评内容
分值
测评等级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0—8
7—5
0
1
掌握与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协助实验教师完成教学、科研及对外技术服务等任务;
10
2
熟练掌握本门课程的实验原理、方法和技能,在实验开课前做好准备,以确保实验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10
3
定期检查和维护实验室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能熟练排解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
10
4
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10
5
与职能部门、任课教师沟通及解决个案问题的能力;
10
6
不折不扣完成坐班值班任务,按实验室管理规范做好实验室日志;
10
7
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规范,确保实验室的卫生与安全;
10
8
工作中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10
9
优良稳定的心理素质、求知欲;
10
10
对实验员工作水平和效果、道德操守的整体评价。
10
测评等级得分
100
测评综合得分
说明:
1、填表人在每个序号的项目中只能选择一项测评等级,分值在规定分值区域填写;
2、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最终得分为有效测评综合得分总和除以有效测评实验室教师人数;
3、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测评分占总测评分的50%。
附件6:
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实验员考核测评表(实验室所在部门人员填写)
实验员姓名:
所属实验室:
实验室所在部门:
考核学年:
序号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等级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0—8
7—5
0
1
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踏实严谨。
10
2
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协助实验教师完成教学、科研及对外技术服务等任务;
10
3
熟练掌握本门课程的实验原理、方法和技能,在实验开课前做好准备,以确保实验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10
4
定期检查和维护实验室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能熟练排解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
10
5
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处理工作中突发情况的能力;
10
6
执行实验室管理规范和确保实验室的卫生与安全情况;
10
7
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不折不扣完成坐班值班任务;
10
8
完成职能部门布置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与职能部门、任课教师沟通及解决个案问题的能力
10
9
优良稳定的心理素质、求知欲
10
10
对实验员工作水平和效果、道德操守的整体评价
10
测评等级得分
100
测评综合得分
说明:
1、填表人在每个序号的项目中只能选择一项测评等级,分值在规定分值区域填写;
2、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最终得分为有效测评综合得分总和除以有效测评实验室所在部门人数;
3、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测评分占总测评分的50%。
附件7:
南京财经大学雇员制管理岗位人员考核测评表(用人部门人员填写)
管理员姓名:
用人部门:
考核学年:
序号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等级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0—8
7—5
0
1
政治理论素养,思想作风,原则性,奉献精神,表率作用,个人修养;
10
2
爱岗敬业,责任心,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工作主动性,以及对工作性质、内容的理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10
3
业务素质、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职业水准能够胜任管理岗位的工作要求;
10
4
完成部门布置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10
5
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协助、配合部门其它同志顺利完成工作的情况;
10
6
对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建议或意见,对本职工作有设想和具体的措施;
10
7
处理工作中突发情况的能力;
10
8
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10
9
优良稳定的心理素质、求知欲和在岗学习培训情况;
10
10
对管理岗位人员工作水平和效果、道德操守的整体评价
10
测评等级得分
100
测评综合得分
说明:
1、填表人在每个序号的项目中只能选择一项测评等级,分值在规定分值区域填写;
2、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最终得分为有效测评综合得分总和除以有效测评用人部门人数;
3、被考核测评人的本项测评分占总测评分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