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监督所依法行政考核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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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动监所2011年依法行政考核自查报告
沈阳市畜牧兽医局:
按照市局下发的《转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依法行政考核的通知》(沈牧医发〔2011〕84号)的部署,沈阳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人员情况
沈阳动监所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依法审查、确认、公告。
设办公室、票证科、综合业务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及市内五个区站,共十一个科、室、站。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76人,其中持证人员76人。
这76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5人,大学本科47人,大专24人;法学专业2人,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及相关专业74人。
这样保证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
二、行政执法依据
沈阳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近60余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为行政执法的依据,并贯彻执行《沈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的有关规定》、《沈阳市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等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三、行政执法取得的成效
沈阳市政府提出要严把食品安全关,沈阳动监所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辖区内动物卫生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当事人自觉遵守动物卫生行政管理秩序的意识逐步增强,辖区动物卫生法治环境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实施的动物卫生行政处罚从未发生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其一,结合2011年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周期性检查等长效管理,我所坚持防控和处罚相结合,加强动态执法,对重点区域、重点管理相对人、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同时对违法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提高了执法效能,有效地维持辖区动物防疫管理秩序。
我所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工作中,要纠正以罚代管、重数量轻质量、重实体轻程序、重事实轻证据等现象,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动物防疫法》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有效提升行政处罚质量。
其二,大力贯彻先例制度和说明理由制度。
为帮助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处罚技巧,提高处罚工作水平,市动监所邀请法制办、省动监所多位专家开展相关培训。
并且给大家发放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汇编》等书籍,挑选典型案例作为我所以后对同类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先例,使相当的违法行为受到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以及程序一致或基本一致。
其三,贯彻实施《沈阳市畜牧兽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
自该标准在沈阳市畜牧兽医局网站公示以来,市动监所大力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取得初步进展。
沈阳监督所将《标准》手册发给每一位执法人员,广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人员认真学习了手册内容,能够积极将动物防疫法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落实到行动上,贯彻到办理案件过程中。
其四,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提高案卷制作水平,规范案卷归档管理。
按照《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评查实施方案》要求,对案件评查做到“半年一小评,全年一大评”,领导组织与群众讨论相结合,先后召开两次案卷评查工作会议。
日常执法中,按照《沈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要求,对每个案件都建立案卷,包括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并且于去年起设立专人管理和指导全所的案卷制作和归档工作,应用微机管理、使用《案卷号登记本》,以使“先例”可查、可引。
其五,多次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将培训与业务讨论相结合,提升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业务水平。
全年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8次,尤其在年底组织了依法行政工作培训,这是面向市所和县区所的业务骨干,通过这次培训对一年来工作进行总结,同时也提出了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有针对性的培训更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使每位参会同志都来有所获。
其六,明确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四、注重执法监督监察工作
执法监督工作作为市动监所长期工作重点,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监督执法工作会议,同时积极配合市局对我所的督察工作。
在年初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印发<沈阳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将监督执法工作量化、细化、科学化,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做到了依法行政,使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正确认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重要性,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沈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