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水产品认证有关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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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渔业质量安全是当前渔业工作的重点,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
目前水产质量检测对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品加工厂和水产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上生产或销售的鱼、虾、蟹、贝、藻、龟鳖六大类20个品种的水产品等重金属(Hg、Cd、As、Pb)和氯霉素、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呋喃唑酮、己烯雌酚、多氯联苯药残抽样监测,结果显示,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是比较好的,水产品监控合格率达98.8%,药残监控合格率达100%。
二、在渔业质量安全方面要做好的主要工作
近几年来,围绕提高水产品质量水平,保障生产和消费安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明确规定,水产品质量安全有法可依,为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了保障;
(二)加强质量建设的组织领导与名(品)牌的创建宣传;
(三)加快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体系。
一是标准体系;二是质量检测体系;三是认证管理体系;
(四)狠抓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建设。
抓好产地认定及政府组织,统一规划,集中申报,整体推进;
(五)开展市场准入工作。
开展无公害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我省还有待加强,构建水产品大流通网络,实行无公害产品互通、互认和互监制度,能促进地区渔业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
三、什么是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
根据《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管理认证办法》,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是指按照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GB18407.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安全要求(GB18406.4-2001)》以及国家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水产养殖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建设的,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技术含量和组织化程度高的水产品生产基地。
四、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其主体必须是渔业生产经营企业、渔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乡镇水产服务部门等单位和个人;
2、基地环境符合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环境标准要求;
3、基地有一定生产规模:
湖泊、池塘面积在10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体在10000立方米以上;
4、产品必须有注册商标;
5、生产执行现行有效的标准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6、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7、实行塘口、网箱及养殖技术、鱼病防治、销售档案制度并试行渔医处方制度;
8、持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五、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的申报认定程序
1、申请:
由申请人应向所在县(市)、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环境检测:
申请人委托省农委考核公布的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基地环境进行检测。
检测合格的基地可将申报材料及检测结果一并报省认定办;
3、现场考察:
省认定办组织有关专家对环境检测合格的申请基地的环境状况和执行技术规程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4、评审:
省认定办对材料审查、现场检查、环境检验和环境现状评价符合要求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基地认定评审意见;
5、公告、发证:
省农委委派渔业局在认定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负责公告并向申请人颁发农业部统一格式的《无公害农(水)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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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哪些药属于禁用渔药
禁止使用无“三证”渔药;高毒、高残留渔药;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的渔药。
禁止使用除草剂及高毒、高残留农药。
如氯霉素、呋喃唑酮、五氯酚钠、已烯雌粉、醋酸亚汞、二氯化汞、孔雀石绿等。
详见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
七、无公害农产品及其标志如何使用与鉴别
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涵盖了无公害水产品):
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品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令第12号)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
使用与鉴别: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由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制定并发布,是加施于获得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证明性标识。
印制在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不能作为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
标志除采用多种传统静态防伪技术外,还具有防伪数码查询功能的动态防伪技术。
目前,标志防伪数码的查询功能已经开通,在标志的揭露层(即标志稳定粘贴在附着物上后,揭下标志面层,留下的底层)上有16位防伪数码,通过输入此防伪数码查询,不但能辨别标志的真伪,而且能了解到使用该枚标志的单位、产品、品牌及认证部门的相关信息。
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查询:
1、全国统一电话16840315或010-64450315查询;
2、手机短信息查询:
移动用户:
将16位防伪数码写成短信内容发送到3315;
联通用户:
将16位防伪数码写成短信内容发送到93315;
3、通过互联网查询:
登陆,在防伪标识查询框内输入产品数码,确认无误后按“鉴别”键,即可迅速得到鉴别结果。
注:
有关标志使用请登陆详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文件《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申领使用说明及规定》。
八、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由什么机构负责?
我省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工作由什么部门主管?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办理机构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是农业部直属的正局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我省设立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认定管理办公室,与省农委渔业处合署办公,承担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认证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九、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哪些环节
1、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包括产地环境监测),并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2、省级认证承办机构接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附报材料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核实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生产过程是否有禁用农业投入品使用和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3、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所属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省级承办机构提交的初审情况和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复查,对生产过程控制措施的可行性、生产记录档案和产品《检验报告》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专业认证分中心审查情况,组织召开“认证评审专家会”进行最终评审。
6、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认证证书、核发认证标志,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
十、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是否有效
我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起步较晚,各获证单位可以在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证书使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
今后我省渔业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
1、依靠科技创新,加快建立健全渔业质量标准体系;
2、依靠体制创新,主攻渔业安全生产;
3、以认证认定为抓手,推进水产品名牌战略;
4、强化生产全程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十一、如果对水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如何举报
对企业生产产品存在质量卫生隐患的,可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等有关部门举报,出口企业可以向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举报;对市场上产品存在质量卫生隐患的,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部门、卫生等有关部门举报。
将进一步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各地发现有关问题,也可以向渔业主管部门反映,将对有关养殖、加工和市场加强监管,尤其督促已经出现质量隐患的企业、单位,限期加强整改,如水产品在复检时再次出现同样问题,或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正的,将提请有关部门暂停、撤消其使用产品认证证书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是否可以办理水产品绿色通道营运证?
在哪办?
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可以申报办理水产品绿色通道营运证,具体办理程序可以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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