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2500722 上传时间:2023-05-03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14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doc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doc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doc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doc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doc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doc(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doc

附件6: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分级考核标准(试用)

企业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落实(15分)

4

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各级各组织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未成立领导机构不得分,未制定各管理部门、各车间、班组的安全职责。

每漏掉一个部门扣0.5分。

企业未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扣2分。

4

企业是否遵循“宏观与微观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量化的年度工作目标,制订实现安全目标的保证措施,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未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扣2分;安全工作目标未量化扣1分。

未覆盖各级组织,缺少一个部门扣0.5分。

3

企业每年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为员工缴纳社会工伤保险。

 

没有提取安全资金或每缺少一人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不得分。

4

企业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各级领导人员(从行政正职直到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职责内容符合《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并能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一类人员职责,扣1分。

现场询问相关人员,对本岗位责任制不了解的,每人次扣0.5分。

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8分)

4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聘用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应设而未设安全管理机构,不得分,人员配备不足,每少一人扣2分。

应配备而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分。

4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没有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没有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不得分。

3

作业规程和规章制度(8分)

2

企业颁布的规章、规程、制度是否符合上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是否能及时获得国家最新版本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以此修订本企业的规程制度。

 

 没有清单扣1分,清单中有过期、作废、不适用或缺少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的,每一不符合项扣0.5分。

2

编制本企业各类设备(含安全设施)现场运行规程、试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及质量标准(含本单位的调度规程),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设备系统变动(含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变动记录、有关图纸资料变动是否及时、准确;从业人员是否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制度不健全不得分;变动不及时、有关图纸资料变动不及时、每发现一处扣1分;从业人员不全了解、掌握安全技术特性,每发现1人次扣0.5分

2

企业至少应建立以下制度:

(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事故调查和处理规定(3)安全防火管理规定(3)“两票三制”管理规定(4)“两措”管理规定(5)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6)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7)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规定(8)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9)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0)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11)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意见等。

 

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况,企业应制定而未制定的,每少一项扣0.5分。

另抽查其他制度内容,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每项不符合扣0.2分。

2

现场规程是否结合上级新颁规程和反措、设备系统变动实际,是否及时补充、修订;是否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补充或修订是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企业是否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车间、班组、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

 

没有定期进行复查扣1分;没有按规定及时进行修订不得分;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没有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扣0.5分。

没有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不得分;没有按清单配齐各车间、班组、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每发现1次扣0.5分。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分)

2

企业是否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费用预算,计划项目内容应符合《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有关教育培训的要求;教育培训工作是否落实,全员培训率应达到100%。

 

未编制计划和下达预算或内容不符合规定不得分,计划不落实不得分。

1

新生产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是否全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新上岗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含技术人员)是否经过有关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有关生产人员的培训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1、离岗3个月及以上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2、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有一例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1

各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在有效期内。

 

有一人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2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且持有培训合格证。

 

有一人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5

建设项目“三同时”(4分)

4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贯彻“三同时”的原则,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是否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没有贯彻“三同时”原则不得分;每少一项扣2分;安全设施投资未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不得分。

6

危险源管理(4分)

2

确定了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原则,且组织了识别和评价。

按照重大危险源定性标准,确定企业生产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登记建档备案管理。

 

1、制定了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方法,查资料,无识别和评价方法不得分。

2、组织实施了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且无遗漏,查资料和现场核对遗漏一处扣0.5分。

3、对重大危险源(符合《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监管写条子2004)号》和GB18218-2009规定)已上报有关单位备案,查资料。

一处未报告扣1分。

1

对危险源制定了管理和技术措施

 

1、对所有危险源已通过各种途径通报相关岗位从业人员,查现场人员,遗漏一个岗位扣0.5分。

2、所有危险源均制定了管理和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查现场岗位,遗漏一个岗位扣1分。

1

及时对危险源进行了更新和调整

 

抽查现场,一处未及时更新或调整扣0.5分。

7

安全生产设备管理(15分)

2

各种设备检修、运行规程及制度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生产法规、标准;专业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主要包括:

技术资料和图纸;设计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等技术资料;专业技术管理和专业技术分析资料等。

 

没有专业技术分析资料不得分;

专业管理技术资料不齐全,每缺一份扣0.5分;

专业管理资料混乱或分析资料失实、不完整,每项扣该0.2分;

规程制度不健全酌情扣分。

2

检修计划、检修技术资料、设备维修台帐、非计划维修台帐、设备大(小)修验收记录是否及时、完整、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符合现场设备状况。

 

每缺一处扣0.2分;超过5项不得分。

2

缺陷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做到定期分析和及时上报缺陷;缺陷通知单填写、传报是否及时,记录齐全,有无设备带病运行。

 

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得分;缺陷报送、消除不及时每次扣0.5分;无定期分析报告扣1分,设备带病运行酌情扣分

3

根据上级规定制定设备维修管理体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试验和维护。

主要包括:

检修计划管理、检修过程管理、检修工艺及质量标准、检修后的验收、设备异动管理办法等。

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检修管理模式。

 

资料内容填写不完整一处扣1分。

2

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检验

 

每缺一项扣1分;

2

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齐全完好

 

高压电气设备不具备“五防”功能的设备不得分

2

不得有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

 

发现一处不得分

8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4分)

1

企业作业场所应符合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和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1

企业危化品专人管理、专门存放,有使用管理制度。

 

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2

企业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每发现一人不符合扣0.5分。

9

劳动防护用品及配置使用(5分)

1

企业应根据接触职业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查《发放标准》,每发现一个岗位或工种遗漏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扣0.2分;

现场人员不佩戴或佩戴不合格扣0.5分。

1

企业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铅封。

 

现场查看,未按规定定点存放、无专人负责,一处扣0.2分;

未定期校验和维护,一项扣0.2分。

2

电气安全工器具按规定配备,存放正确,安全帽、安全带等应定期检验

 

配备不齐全每发现一处扣0.5分,没定期试验每发现一处扣0.5分

1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未建立防护设施台帐、发放台帐,扣0.5分。

现场查看,未按规定佩戴,每发现一人次不符合扣0.5分。

10

安全设施规范化管理(5分)

1

电气设备正确使用设备双重名称(即调度编号和设备、线路名称),按照《安全设施规范化手册》的规定安装标志牌,做到齐全、清楚、正确,安装牢固;电气设备各类指示标注(分合指示、转动方向、流向、切换位置、设备相色等)应齐全、清晰、规范,与设计相符;设备标志及编号完整、清晰、规范、一致。

 

每缺一处扣0.2分。

1

控制、测控、电度表、通信、低压电源等屏面名称标志牌齐全、清楚、正确;安装的的仪表表盘额定值刻度清晰、正确,与定值记录相符;监控系统接线图各类标识、报警显示正确。

 

每缺一处扣0.2分。

3

生产区域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醒目,符合要符合国家《安全色》和《安全标志》(标准GB2893—82、GB2894—82)及《安全设施规范化》要求。

 

每缺一处扣1分。

11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8分)

3

消防管理制度健全,防火责任制明确,并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企业有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培训、演练。

 

无消防管理制度或无制定防火责任制不得分;没有层落实责任制扣2分,没有定期进行培训、演练不得分。

3

消防器材配备有无清册;消防设备有明显的标示牌,并定期检查、试验;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无清册扣2分;消防设备无明显的标示牌扣2分;未定期检查或试验每处扣0.5分;消防设施存在重大缺陷不得分。

2

是否明确了重点防火部位,并做到措施落实。

 

没有明确重点防火部位不得分;重点防火部位没有制定措施并落实的不得分。

12

发(承)包工程和临时作业人员安全管理(4分)

2

企业是否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上级规定。

 

未进行审查不得分;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不具备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分。

1

外包队、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是否纳入正常管理工作范围并符合规定。

 

未纳入企业正常安全管理工作范围不得分。

1

临时工上岗前,是否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规程的培训,考试合格,安全档案、考核记录是否齐全。

 

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上岗,发现一例不得分;没有建立安全档案不得分。

13

隐患排查与治理(5分)

2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有关规定,企业应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及安全检查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并与责任制挂钩。

 

未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及安全检查计划或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的,扣1分;企业无能力排查隐患而又不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隐患排查的,扣1分;未按检查计划、检查表检查,每发现一起扣0.5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台帐或档案,扣1分。

未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或未与责任制挂钩,扣31分。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监部门报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书面统计分析表。

 

未按规定上报,扣0.5分

2

企业应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企业相关部门应对各级组织和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定期进行跟踪复查。

 

未进行原因分析扣1分。

未制定整改措施扣1分。

未定期检查或跟踪复查的,每次扣0.5分。

14

事故调查和应急管理(5分)

2

事故发生后有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并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待事故。

 

有关领导及专业人员不参加事故调查不得分;不按“四不放过”要处理扣1分

1

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及时报送安全信息,不漏报、迟报、瞒报各类事故。

 

无制度不得分;没有明确的信息报送责任人扣0.5分。

2

企业应按照AQ/T9002-2006,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企业应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未制定预案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扣1分。

无演练记录,扣0.5分。

无备案回执扣0.5分。

15

安全工作绩效考核(4分)

2

根据企业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中所确定的量化指标,检查贯彻落实情况予以考核。

 

安全目标未落实或完成情况不力的一项考核扣1分。

2

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

如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会议、到位监督等进行考核。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未定期考核,扣0.5分。

无奖惩记录,扣0.5分。

考核对象有漏项,每漏一个部门(人员)扣0.2分。

—5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