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2012年中小学教师竞争上岗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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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2012年中小学教师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通知》(兴府办发[2007]107号)文件精神,全市2012年教师竞争上岗工作本着学科配套、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在有序流动的前提下,推行定岗、定员与竞争上岗相结合。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总量控制、空岗补员的原则;

3、坚持学科结构合理、学校定岗和岗位等级管理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及岗位数

1、范围:

凡申请进入黄草、桔山、下五屯、坪东、兴泰、丰都、木贾、万峰林、八中附小、四中等学校教师流动实行竞争上岗(上述范围之间的流动也纳入竞争上岗)。

2、本次教师竞争上岗岗位总数为95名,具体各单位名额详见附表。

三、资格及条件

1、申请参加竞争上岗的教师,须在现所在乡镇(办)任教满三年以上(不含见习期),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取得相对应等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相对应学科专业教师资格(报考的学科以教师资格证为准)。

3、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符合拟聘岗位等级职位资格要求(提供聘用合同)。

四、程序

1、发布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报名。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竞聘申请书(各乡镇、街道教育辅导站要将申请人报当地党(工)委同意后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教育辅导站出具在乡镇(街道办)任教三年以上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9年、2010年、2011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各种符合加分条件表彰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地点:

延安路小学。

3、资格审查:

主要是审查参加竞争上岗人员是否具有参加竞争上岗的资格。

4、量化考核:

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逐项量化打分。

5、考试:

对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学科教学业务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的主要内容为:

本学科专业业务知识。

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6、公示。

对竞聘者将业务考试成绩、量化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在《兴义党建网》、《兴义网》、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7、调动聘用:

公示结束后,市教育局根据应聘同一职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调聘人员名单(如总分并列,考核量化分高者优先,如考核量化仍出现并列,工作年限长的优先,在上述并列情况同时存在时,年龄大的优先),报市教师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教育主管部门行文办理调配手续。

五、时间安排

1、《兴义市2012年中小学教师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发布时间:

2012年8月17日至8月20日。

2、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1日至8月22日。

3、资格审查及量化考核时间:

2012年8月23日。

4、准考证发放时间:

2012年8月24日;地点:

兴义市教育局政工股。

5、业务考试时间:

2012年8月25日。

6、公布、公示考试和考核量化分数时间:

2012年8月27日至8月29日。

7、办理调聘手续时间:

2012年8月30日至8月31日。

六、考核量化内容及分值

1、年度考核:

以2009年、2010年、201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准,优秀每年加2分。

2、普通话:

二甲(含二甲)以上加3分。

3、奖项的认定和量化计分:

提供奖项的时间从2009年1月起到2012年8月止。

(1)表彰:

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不含教育学会、教科所)组织或参与评优评模授予的荣誉称号和表彰奖项,其中:

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州级6分;(县)市级4分;教育局、乡镇(办)党委、政府表彰2分、教育辅导站表彰1分。

学校表彰不计分。

同类奖项中多次获奖的以最高一次记分。

(2)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的教学大比武、优质课比赛、课堂大练兵等活动中设立的各类奖项,其中:

省教育厅组织的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州教育局组织的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市教育局组织的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论文类获奖一律不加分。

在同年度同类奖项中多次获奖的以最高一次记分。

5、其它情况量化加分:

(1)申请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工龄满三年后,每在乡镇工作一年加1分;凡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南盘江、沧江、洛万、三江口、雄武、仓更6乡镇的村级学校及校点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另加3分(由教育辅导站出具证明,并经站长签字)。

(2)革命烈士子女加2分。

(3)现役军人配偶加2分。

七、聘用待遇及要求

1、通过竞争上岗的已聘人员,本人自愿接受所聘岗位等级的工资管理(含高职低聘)。

2、应聘者接受聘任后与聘用单位签订不低于三年的服务年限合同,在合同期内个人不得提出调整工作岗位要求。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2年教师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2012年全市教师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黄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张玉龙(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唐贤义(市人大副主任)

张德琴(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

胡天芸(市政府办副主任)

黄志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中心主任)

彭其剑(市教育局党组书记)

田进岭(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方针(市人社局局长)

周秋临(市监察局局长)

刘庆(市编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教育、人社、编办、监察和涉及街道办事处教育辅导站、学校抽调,具体负责本次教师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工作要求

教师竞争上岗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应聘者如提供的材料失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准参加竞争上岗。

咨询电话:

0859-3223676。

附:

兴义市2012年教师竞争上岗职位一览表

请从以下网址查看附件:

兴义市2012年教师竞争上岗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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