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简答题汇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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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简答题汇篇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简答题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复习思考题(课本)

简1、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是由哪些层次构成的?

各层次的会计法律制度又主要包括哪些具体的会计法规?

简2、《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监督检查主体和范围各有哪些主要规定?

简3、如何理解“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参考答案

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由于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必须对本单位的一切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负有责任,当然也必须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有责任。

《会计法》第4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这一规定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简4、违反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

根据《会计法》第42条的规定,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⑴责令限期改正。

⑵罚款。

⑶给予行政处分。

⑷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⑸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简5、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含义是什么?

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简6、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

参考答案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

⑴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⑵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⑶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⑷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⑸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⑹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⑺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⑻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⑼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⑽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简7、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含义是什么?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简8、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指南)

简9、什么是会计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

会计法律是指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

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简10、说明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

参考答案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如下:

⑴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⑵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例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等。

⑶会计规章。

会计规章是指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有关部门报经财政部审核批准、根据其职责制定的会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会计规章。

会计规章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律和会计行政法规,例如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等。

简11、我国会计法规对会计年度和会计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我国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以满足单位经营管理和投资者对会计资料的需要。

简12、我国会计法规对会计文字记录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在我国境内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记录文字都必须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

使用中文是强制性的,使用其他通用文字是备选性的。

简13、我国会计法规对记账本位币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简14、什么是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参考答案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一个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济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的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方法。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保证单位经济业务正常进行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

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得以进行的保证。

简15、什么是政府监督?

参考答案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违法会计行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简16、什么是社会监督?

参考答案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在我国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简17、代理记账的从业人员规则是什么?

参考答案

代理记账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则:

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应当拒绝;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等。

简18、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的内容?

参考答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的内容做出了如下规定:

⑴审核单位的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指标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

⑵审核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⑶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简19、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参考答案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基本条件是: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各项财经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需要。

简20、我国会计法规对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简21、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参考答案

下列情况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⑴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⑵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⑶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简22、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参考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⑴责令限期改正。

所谓责令限期改正,是指要求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将其违法行为恢复到合法状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停止违法行为。

⑵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有权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⑶行政处分。

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行政处分。

⑷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⑸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简23、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特征有哪些?

参考答案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特征如下:

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采取涂改、挖补以及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伪造会计账簿的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伪造或者变造的虚假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或者不按要求登记账簿,或者对内对外采取不同的确认标准、计量方法等手段编造虚假的会计账簿的行为;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是指采取涂改、挖补或者其他手段改变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的行为;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虚假的会计账簿记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对财务会计报告擅自进行没有依据的修改的行为。

简24、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参考答案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政责任具体包括:

⑴通报。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方式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公告。

⑵罚款。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⑶行政处分。

对上述所列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给予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⑷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对上述所列违法行为中的会计人员由上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简25、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行为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参考答案

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对有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⑴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视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⑵行政处分。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练习题)

简26、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构成如何?

参考答案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目前,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的比较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简27、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参考答案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

⑴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这是机构控制和职务控制的基本要求。

⑵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

这是对业务处理程序控制的基本要求,是对盲目对外投资,擅自处置资产,随意调度资金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⑶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这是财产安全控制和会计信息控制的基本要求。

⑷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这是内部审计控制的基本要求。

简28、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参考答案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违法会计行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⑴监督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⑵监督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⑶监督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⑷监督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此外,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简29、什么是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如何?

参考答案

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即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会计法》规定,对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代理记账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从而确立了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的规定: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⑵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交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⑶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⑷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简30、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受打击报复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

根据《刑法》规定,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简31、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参考答案

所谓隐匿,是指故意转移、隐藏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所谓销毁,是指故意将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予以毁灭的行为。

《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补充)

简32、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P19

参考答案

(1)建账的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3条规定: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2)对会计资料依据的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9条规定: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3)对会计资料质量的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13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13条第2款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简33、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P21

参考答案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简34、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P42

参考答案

(1)应该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应当明确重大对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其他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

(3)应当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以保证账实相符;

(4)应当明确并严格执行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

简35、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P43

参考答案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会计工作是各单位的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然,强调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负责,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直接从事会计工作,而是强调单位负责人必须通过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授权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按章办理各项会计事项,并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简36、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P43

参考答案

(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违法违规的会计事项。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3)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检举违法违规行为。

简37、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

P51

参考答案

政府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各单位的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会计法》第32条规定,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1)是否依法设置账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简38、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的范围和特点?

P78

参考答案

(1)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2)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简39、会计交接的程序?

P81

参考答案

(1)提出交接申请;

(2)做好交接准备;(3)申请监交;(4)逐项移交,逐项核对应移交的资料或物品等;(5)有关人员签字;(6)移交清册的保存。

简40、在《会计法》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P85

参考答案

第一、责令限期改正;第二、通报;第三、罚款;第四、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简41、违反会计制度十个规定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P92

参考答案

第一、责令限期改正;第二、罚款;第三、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简42、伪造和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P94

参考答案

根据《会计法》第43条的规定企业伪造和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伪造和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简43、隐匿和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P98

参考答案

根据《会计法》第44条的规定,隐匿和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简44、授意、指使和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和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和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P100

参考答案

根据《会计法》第45条的规定,授意、指使和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和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和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另外)

简45、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有何差别?

参考答案

一是填制人员不同。

原始凭证大多是由经办人员填制的,记账凭证则一律是由会计人员填制。

二是填制依据不同。

原始凭证是根据已发生的或者完成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的,记账凭证则是根据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三是填制方式不同。

原始凭证只是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者完成,记账凭证则是要依据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或者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

四是作用不同。

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的依据,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简46、简述代理记账的特点?

参考答案

(1)代理记账的主体是中介机构。

(2)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的,单位不能委托无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机构和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3)代理记账必须接受委托才能进行。

(4)代理记账必须给付一定报酬。

简47、简述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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