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QQ群管理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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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系学生第三支部党员
QQ群管理规定
本群旨在为基础医学系学生第三支部党员建立一个学习交流和活动交流平台。
组织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专业知识、学习体会,发布党委、支部的重要信息与精神。
第一条加入QQ群者应当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二)群内所有成员均有遵守群管理规则的义务;
(三)在不违反本规则的前提下,群内所有人均有发表个人观点的权利。
第二条本群实行实名制。
(一)凡为基础医学系10级学生党员,均可申请加入QQ群。
(二)所有成员的群名片必须按照如下格式显示:
“本E1-张三”。
第三条群成员可有限度地在群内发布言论和信息。
第四条不得在群内转发未经证实的网络求助和乱发广告。
所谓未经证实是指转发人没有经过亲自验证求助信息的真实性就直接在群内转发。
初犯由纪检委员警告一次并记录,再犯写检讨并记录。
第五条不得在群内转发或制造带有煽动性质的传闻或纯属欺骗性质的谣言,初犯由纪检委员警告一次并记录,再犯写检讨并记录,事态严重者对当事人,执行取消半年内支部内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罚。
第六条严禁在群内转发一切带有诅咒内容或强迫性质的网络消息,初犯由纪检委员警告一次并记录,事情严重对当事人开讨论会,再做决定,取消一年内支部内评优评先资格。
第七条严禁在群共享内上传恶意程序(包括病毒、木马、钓鱼、间谍...等程序),系本人做作,违者由支部委员和纪检委员警告一次并记录,并写检讨书,取消一年内支部评优评先资格,全系通报批评。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向公安机关举报,且全系通报批评。
第八条群成员在群内发布网址链接须有文字说明或解释,经支部副书记提醒后仍拒绝提供说明的,视为发布含有恶意的网址链接,由纪检委员警告一次并记录;若被证实确属恶意链接,则由纪检委员直接执行写检讨书程序,并在支部QQ群内通报批评。
造成严重后果的,向公安机关举报;若为网址为病毒网站,须尽快清除网址,否则将被移除该群,可在48小时后重新申请加入本群。
第九条严禁在群内发布含有淫秽、色情、血腥、暴力、有伤风气等信息。
初犯由组织委员和支部纪检委员警告一次并记录,写检讨书,支部QQ内通报批评,并移除该群。
第十条不得在群内发布任何针对人身、性别、姓氏、地域、职业、种族、肤色……等一切带有歧视性或攻击性的信息。
违者由管理员警告一次并记录,写检讨书。
第十一条不得在群内谈论敏感政治内容或有可能威胁到本QQ群生存的内容,不得发布影射、攻击、诋毁国家领导人或执政党的信息,违者由支部委员讨论决定警告一次并记录执行写检讨书程序,属预备党员者,推迟一年转正,正式党员取消支部一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并且全系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不得在群内使用任何故意歪曲本意的形近字、同音字、音近字或非汉字符号(统称为火星文或脑残体)作为交流语言,否则视为侮辱汉语文字行为。
初犯由纪检委员警告一次并记录。
第十三条不得在群内随意谈论他人隐私。
违者由纪检委员和组织委员警告一次并记录,写检讨书。
造成严重后果的,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支部内通报批评。
第十四条不得在群内使用污言秽语、辱骂、恐吓或有可能令他人反感的内容,违者由纪检委员警告一次并记录,写检讨书。
对于难以明显界定的情形,组织委员有义务尽量调解。
第十五条不得在群内以文字、图片、表情、符号等连续刷屏(五次以上);违者由纪检委员警告一次并记录。
第十六条不得在群内发布有辱国体、有损民族尊严或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违者由纪检委员警告一次并记录,写检讨书并记录,事态严重者,对当事人进行取消半年内支部内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罚,预备党员者推迟一年转正。
第十七条不得在群内发布如下信息:
(一)攻击、诬蔑或诋毁煌上煌企业文化;
(二)有损支部QQ群形象、老师形象、群成员形象;
(三)不利于支部内部成员和谐团结稳定。
违者由纪检委员警告一次并记录,写检讨书。
对于本条款的认定有争议的,由全体支部委员商定。
第十八条累计警告达到三次者对其本人开座谈会。
第十九条若有同时出现违反两条或以上规则者,由支部委员讨论酌情决定按单项条款规定或合并执行处罚。
第二十条任何群成员在被执行处罚前后,均可向支书记申诉,若能证明其所受处分过重或处置不当,可由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减轻或撤销处罚。
第二十二条当出现以上条款未定义或未包含的、有争议的、或明显需要支部委员介入的情形时,由支部委员讨论酌情处理。
第二十三条为了保证QQ群管理规定的公平性,对于触犯群规导致将受到严重处罚的人,应给予其本人申诉的机会。
第二十四条加入本群,等同于您已经默许遵守上述规定,对本规定有不服者请自行退出本群。
第二十五条附则
本规则由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