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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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doc

团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团组织内在活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路子,做好团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集团所属企业团组织的干部换届工作可以采用不指定候选人,竞争上岗产生团干部候选人,再提交团员大会选举的方式进行。

第二条团干部竞争上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团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团内民主制度,活跃团内民主生活,保障团员对团的工作和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进一步增强团员、团干部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努力构建有利于优秀团员脱颖而出的团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发现、选拔、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开辟新的渠道,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新的措施,为广大团员青年提高素质、展示才华搭建新的平台。

第三条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团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第四条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表现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能够按照团章的规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团员权利,是团员中的优秀分子。

(三)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愿望在团的岗位上进一步锻炼成长。

(四)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

(五)工作成绩较为突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得到团员青年的信赖和拥护。

(六)团籍由企业团委管理的共青团员或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第五条实施竞争上岗,应按照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由企业党办、组织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团委等作为牵头部门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企业党委分管副书记、上级团委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企业党办、组织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团委及开展竞争上岗的团组织所在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党委组织人事部门。

(二)团组织申报。

拟进行换届的团组织,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提出开展竞争上岗的申请,经同意后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三)公开报名拟进行换届的团组织向团组织内的全体团员公布拟选拔团干部人数,组织符合条件的团员和青年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填写《团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参加报名人员名单及《报名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考察,确认资格。

企业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上级团委,报名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组成考察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员工的意见,了解掌握报名人员的工作业绩、日常表现、作风品德等情况,然后对照《团干部竞争上岗考察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对竞岗人员进行评分。

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20%。

得分60分以上者方可作为竞岗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竞岗人员名单、《报名表》、《评分表》一并报领导小组审核,竞岗人员数至少应比拟选拔团干部数多2名。

(五)理论考试。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竞岗人员参加理论知识、团的业务知识和时事政治知识笔试,统一阅卷评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

(六)竞岗演讲和现场答辩。

制定竞岗演讲、现场答辩实施细则和评分规则,组织召开团员大会,开展竞岗演讲和现场答辩工作。

演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

现场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20%。

(七)公布成绩。

将竞争上岗人员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张榜公布。

(八)讨论确定人选。

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岗人员总成绩、德才表现、专业特长等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确定团干部候选人入选名单。

(九)公示人选。

将团干部候选人人选情况在竞争上岗所在部门和企业机关进行公示,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则提交团员大会等额选举。

(十)决定任用。

拟进行换届的团组织将团员大会选举结果报所在部门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由企业党委发文公布任职通知。

第六条对竞争上岗中发现的德才素质较好,因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人员,可作为后备人选加以培养。

第七条各企业党组织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原则,作好本单位团干部竞争上岗的指导工作。

各级团组织要本着对组织、对团员负责的态度,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开展好竞争上岗工作。

第八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要积极参与竞争上岗,通过竞争上岗提高素质、增强能力、展示才华。

第九条竞争上岗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工作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十条参加竞岗人员要本着平等竞争的原则参与竞争上岗,自觉接受组织考验和团员监督。

第十条条若企业团组织设置发生变化,企业团委直属的团组织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参照本办法在本级组织内开展竞争上岗工作。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机电集团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推荐优秀青年作为

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推荐优秀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有力体现。

为更好的发挥团组织的推优荐才作用,不断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优入党”对象

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35岁以下的团员青年。

第三条“推优入党”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入党动机端正;

2、递交入党申请书1年以上;

3、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组织观念强,能严格要求自己,无违纪处分;

4、勤奋学习、工作踏实,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5、表现突出,能起到一定的先进模范作用(获得企业级以上表彰者优先推荐)。

第四条“推优入党”时间

“推优”工作每年集中推荐1-2次。

第五条“推优入党”程序

1、团(总)支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育人功能,通过举办报告会、演讲会、党课教育等形式,加强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在团员青年中形成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定期向党支部了解团员、青年(35岁以下)写入党申请书的情况;

2、企业团(总)支部委员会对递交入党申请书一个月以上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所在企业或岗位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意见,并征得所在企业党组织意见后,经团(总)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为推优对象,报上级团委确认后,填写《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由上级团委向企业党组织推荐;

3、《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一式三份,党支部、团委、团支部各存一份;

4、《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内容不可复印。

团支部推荐意见一栏,规范填写为:

“xx年xx月x日召开支委会,应到x人,实到x人,经举手表决,x人(一致)同意推荐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六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应当是共青团员,35周岁以x下青年入党,应当经基层团委推荐。

第七条各企业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组织对“推优入党”工 作的领导和指导,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第八条本办法由机电集团团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推荐优秀青年人才

上岗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是党政所需、青年所望,是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共青团组织向企业党政和各重要部门、岗位推荐优秀青年人才,既符合党政中心工作对青年人才的迫切要求,又符合青工岗位成才的强烈愿望。

根据“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推荐优秀青年人才上岗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目标

1、推荐青年骨干上生产一线关键岗位,

2、推荐优秀青年知识分子上科技、经营、管理一线重要岗位;

3、推荐德才兼备、具有领导才能的优秀青年特别是优秀团干部上企业领导岗位。

第三条推荐对象

1、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

2、经营、管理、行政、党务等部门的优秀青年;

3、专职团干部和在岗兼职团(总)支部正副书记。

第四条推荐条件

1、思想素质好。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企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有较强的组织、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或潜能;

2、工作责任心强。

工作认真踏实,能扎实有效地完成工作;

3、工作业绩优。

在工作中有优秀的业绩表现,能起到表率作用;

4、业务技能高。

刻苦钻研技术业务,工作上有一技之长;

5、对推荐上重要岗位和基层领导岗位的优秀青年,须具备大学以上学历;

6、推荐对象须在35周岁以下,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推荐重点为25-30周岁的优秀青年,领导岗位推荐的重点为30-35周岁的优秀青年;

7、推荐优秀团干部至少在同级职务两年以上。

第五条推荐方法和程序

采取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各级优秀青年人才,每年推荐一次,具体程序是:

1、优秀青年的推荐由团(总)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或支委扩大会议,经民主评议和讨论提出推荐人选,在征得党支部同意后,填写《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企业优秀青年人才上岗工作推荐表》报上级团委审定;

2、优秀团干部的推荐,由上级团委召开团委委员会议,拟出推荐入选,在征得团干部所在企业党组织的同意后,填写《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优秀青年人才上岗工作推荐表》;

3、上级团委在配合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审定团(总)支部推荐的优秀青年人才,做出推荐决定。

同意推荐的优秀青年人才,应报同级党委备案。

第六条推荐名额

1、团(总)支部每年向企业团委推荐名额不少于两名,但不超过青年人数的5%。

2、优秀团干部的推荐每年不少于2名,但不超过所属企业团 干部数的10%。

第七条推荐工作的要求

1、推荐优秀青年人才上岗工作要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每年至少向党委汇报一次;

2、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层层建立优秀青年人才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条件的人选,及时取消资格,条件成熟的及时向党组织推荐,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3、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管理知识,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增强青年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八条本办法由机电集团团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由印发之日起实行。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青年职工

创新创效活动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科教兴市”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重庆市市级国有资本布局及结构战略调整“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深化青年创新行动,推进企业技术、管理、营销、服务创新,动员和引导企业青年职工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投身创新实践,在企业创新中发挥生力军作用,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根据团中央、团市委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活动宗旨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青年最富有创新精神,是推动企业创新的有生力量。

青年创新创效活动,是以企业青年职工为主体,以创新创效为目的的群众性实践活动,是推动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提高管理水平、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是引导企业青年职工加强学习、锐意创新,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重要途径,是企业团组织服务于企业中心工作、服务于发展的实际行动。

开展创新创效活动,旨在引导我市国有企业青年职工立足岗位,面向市场,通过创新创效活动,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促进机电集团经济效益的提高。

第三条活动基本内容

青年创新创效活动,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围绕创新这个主题,重点突出技术创新,从企业技术、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来展开。

1、技术创新。

动员和组织青年职工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大力开展开发一项新产品,攻克一项技术难题,创造一项新工艺,推广一项新技术,转化一项新成果的“五个一”活动,充分发挥青年职工的作用,积极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参加技术创新项目的研究和开发,鼓励广大青年争取做技术带头人。

从本职工作出发,广泛开展“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及先进操作法和其他技术革新、专利发明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部门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通过技术创新,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进步机制,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2、管理创新。

动员和组织青年职工创新管理思想和理念,不断根据市场和社会变化,积极借鉴国内外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探索适应企业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

动员和组织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开展群众性的管理创新活动,即加强目标控制,严格岗位标准,优化作业过程,创新工作方法,降低工序成本,提高岗位效益,为企业加强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开展“青年安全监督(示范)岗”和“青年质量监督(示范)岗”等活动,调动企业青年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青年职工分析查找企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加强企业管理动脑筋,想办法,出主意,为管理做实事,向管理要效益。

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青年管理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总结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推进企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逐步形成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管理模式。

3、营销创新。

动员和组织青年职工提高对企业营销重要性的认识,刻苦学习营销知识,强化营销意识,创新营销手段,提高营销能力,以成为经验丰富、思路开阔、踏实勤勉的专业营销人才。

要面向市场,面向用户,做好市场分析,跟踪市场变化,以市场为导向,研究营销网络。

以用户满意为原则,实施名牌战略,动员和组织青年职工立足岗位,优质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不断拓宽市场空间,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服务创新。

动员和组织青年职工创新服务思想,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改善服务环境。

树立用户至上的观念,全方位地满足用户需求;上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机关服务基层,生产服务消费;动员和组织青年职工创新服务形式,优化服务过程,变被动要求服务为主动提供服务,变单一服务为配套服务,变定点服务为上门服务,变八小时服务为全天候服务,变繁琐手续为迅速反应,为顾客提供更快更优更满意的服务。

动员和组织青年职工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打造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水平,努力运用网络、通讯等现代科技手段,突出企业特点和地方特色,帮助企业赢得更多消费者,占领更大市场份额,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落实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

各企业团委在开展创新创效活动时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政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团组织具体协调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对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管理和评价,引导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成立青年技术创新实践机构,如青年技术协会、青年科技学校、青年项目攻关组等,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竞赛、技术攻关和技术交流;成立青年管理者联谊会、青年服务队、青年促销队等,组织和引导青年在管理、服务、营销等方面积极创新。

2、开拓活动阵地。

要把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和“青年岗位能”、“青年文明号”活动有机衔接起来,加大“号”、“手”活动的创新含量,将技术、能力作为评价考核标准的重要内容,鼓励青年大胆创新,使一个个青年岗位能手、一个个青年文明号成为创新的典型。

要把“拜师学技”科技讲座、技能培训、青工技术竞赛等行之有效的活动加以丰富和完善,把它们作为提高青工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在活动中不断提高青工的创新素质。

要组织青年经常性地开展“五小”攻关(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革、小设计、小建议)、修旧利废、安全监督、质量整改和先进操作法等活动,引导青年参与创新实践,帮助他们完成创新成果,更多更好地解决生产实际中的难题,为企业发展多作贡献。

3、寻求物质依托。

把青年创新创效活动纳入企业技术创新工程,争取企业科技开发经费支持,为青年职工开展创新创效工程,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立青年创新创效活动专项基金,用于扶持重点项目的攻关和重点课题的研究。

4、完善评价体系。

组建由专业人员为主的创新创效活动考核评价机构。

结合岗位技术经济指标、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营销业绩,制定科学标准,围绕创新实践,突出创新效果,对青年创新成果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估和认定。

5、建立激励机制。

要本着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创新创效活动的奖励政策,对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成果等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

各企业团委对青年创新创效活动要高度重视。

要认识到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对于树立团组织良好形象、提高广大青工创新的积极性、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推动企业共青团及青工工作深化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各企业团委要主动向单位领导汇报,争取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牵头由团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成立本单位青年创新创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要精心组织。

根据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按单位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规划,使活动能有序地进行。

3、要讲求实效。

青年创新创效活动是我市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要抓实抓好。

要发扬开拓进取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创新创效成果的开发应用和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工作的着眼点。

4、要注意方法。

各团组织要以创新的精神来组织开展这项活动。

要积极探索、大胆采用有利于创新创效活动的方式方法,根据企业的客观要求,在活动的内容、机制、阵地等方面不断推陈出新,逐步形成一套与企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青工工作运行机制,推动机电集团共青团工作的深入发展。

5、要注重宣传。

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宣传青年创新创效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推出一批青年创新创效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有利于创新创效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青年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扩大活动的参与面。

第六条各企业团组织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切实抓好青年职工创新创效活动。

第七条本办法由机电集团团委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由印发之日起实行。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五四红旗团委

〈团支部〉创建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开展“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促进企业团建整体水平的提高,根据上级团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创建、评比、表彰和管理。

第三条创建“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团的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形手段,创建活动要立足基层,重在创建,形成声势,力求实效。

第四条创建活动的宗旨及目标:

创建“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把服务企业中心工作、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作为突破口,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以服务求发展;坚持党建带团建;坚持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组织机制和运行方式;坚持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主体作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基层团组织建设,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团的工作全面活跃,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章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企业“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创建活动要在各基层团组织中广泛开展,企业各团总支纳入企业“五四红旗团委”的规划发展之中。

第六条企业“五四红旗团委”标准:

1、班子建设好。

坚持党建带团建,切实做到团组织与党组织同步建立;团组织班子配备与党组织班子配备同步考虑;团建工作和党建工作同步规划;团的工作职能和党组织工作职能同步发挥。

配备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品德高尚、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学习刻苦、团结进取的专兼职团干部队伍。

定期召开团代会,定期换届,制度健全。

要不断适应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要求,动态地调整团的组织结构,使团的组织设置能够适应企业改革发展需要。

有效地覆盖青年,建团率和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2、组织建设好。

认真履行团委职责,定期指导、检查和督促团总支、团支部建设情况。

团总支、团支部活跃、稳定,有一批模范作用显著、具有鲜明示范性的团总支、团支部。

团支部按照“五有”标准(即有班子、有队伍、有活动、有制度、有阵地),能够对团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教育,积极开展“推优”工作。

3、主题活动好。

围绕党政大局和服务青年的主题,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共青团工作,更好地为青年的学习、生活和成长提供服务,团组织在团员青年中的影响力大、凝聚力强。

4、阵地建设好。

经常、及时地宣传企业形势任务,能正常开展培训;有能够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基础设施。

团的工作有良好的阵地依托和经费保障。

5、执行力强,对上级团组织,同级党组织指示执行能力强。

积极响应上级团组织的号召,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主动承担团委活动。

报送材料及时、准确,定期收缴团费,团务工作质量高。

团的工作有较强的拓展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企业“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准:

1、班子建设好。

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班子整齐,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

班子成员有为团员青年服务的热情和责任意识;积极参加上级团委组织的岗位培训或工作培训。

认真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年度团籍注册率达到95%以上。

2、主题活动好。

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

积极引导青年勤奋学习、实践创新,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

围绕党中心工作和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有实效。

团支部工作得到党政领导和团员青年的认可。

坚持党建带团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制度执行好。

坚持每月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能够坚持按标准和程序,积极开展发展团员工作,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做好“推优”工作。

能够按规定定期做好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4、团支部成员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大型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

有“三会一课”制度,即团委会、团员大会、团小组会和团课,认真填写企业《团支部工作手册》,全体团员团员证完好无损,按时注册。

支部成员在评选年度内无一违规违纪。

第三章申报、评选办法

第八条企业“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创建实行逐级申报制,每年4月份集中申报,并纳入全年工作规划。

创建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第九条“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由企业团委全委会组织评选产生,机电集团每年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符合条件的再向市国资委团工委和团市委等上一级团组织申报。

第十条各企业团组织按照要求严格考核、择优申报。

各申报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申报表。

申报时,将其《申报表》材料和其他评选依据报送机电集团团委。

机电集团团委将申报材料备案,以便检查和终审。

第四章表彰与奖励

第十一条“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是对基层团组织的最高综合性奖励称号,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

第十二条机电集团团委或上级团组织对企业“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获得者颁发证书、奖牌,并广泛宣传,推广经验。

第五章考核与管理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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