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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度工作计划

衢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

2012年度工作思路

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列入议程。

市委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

市、县(市、区)、乡镇政府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是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管理者。

只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才能更好地利用法治的力量,把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法律制度贯彻落实到基层,才能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环节,才能为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召开全市依法行政会议。

会议对本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进一步要求,明确了目标和任务,确定了发展思路。

三是制定工作安排,强化责任考核。

下发《2011年度衢州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明确了重点要抓好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监督,保障执法行为合法合理”、“立足复议为民,探索建立行政调解机制”、“加强法制宣传,优化依法行政工作环境”等四方面工作。

下发了《2011年度衢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分类单位》、《2011年度衢州市级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分类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和《2011年度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根据全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精神,10月份又下发补充通知,将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情况列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点,并提高了考核的分值。

同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的要求,代拟了《衢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2、开展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创建范围为纳入市、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范围的行政执法部门。

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目标要求(试行)》、《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的职能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具体目标、措施和要求,切实做到工作有方案、有标准、有检查、有落实、有实效。

目前,市交通局和财政局(地税局)列为市本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重点创建单位,各县(市、区)也确定了重点单位进行培育。

3、积极推动公民权益依法保障工作。

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和形式:

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信访等部门的衔接,协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另一方面积极筹建公民权益依法保障网,力图实行“一站式”服务:

公民网上申请,网上答复,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事项,及时转送有关部门办理。

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印发了《衢州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完成2010年度衢州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并接受省政府考评组的检查考核,我市公民权益依法保障群众满意度全省排名第五位,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62个百分点。

4、切实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11〕8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省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浙府法发〔2011〕94号)文件要求,下发《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衢府法发〔2011〕14号),明确评查范围、内容、方式、步骤和工作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同时,组织人员从10个重点部门的17201件行政处罚案卷和187505件行政许可案卷中抽查了近200个案卷,并对常山县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实地评查。

省案卷评查组于9月26日至30日对我市9个部门的82件行政许可案卷和7个部门的62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期间还抽查了常山县对口部门的行政许可64件和行政处罚案卷57件。

评查情况总体良好。

近期,我们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省案卷评查组查出的问题进行逐条整改。

二是加大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

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充分运用协查机制,对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2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

强化报备规范性文件网上公示力度,将报备规范性文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完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规则。

全年共审查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20件,提出修改意见56条。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

截至目前,共审核办理行政执法证373个、行政执法监督证6个。

部署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制度,仅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或参与的培训就有10余场,并举办了第十七批全市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

在今年上半年的首次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工作中,我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92人参考,78人合格,合格率83%,居全省各市前茅。

组织工作和考试结果获得了省法制办监考人员的高度肯定。

5、创新行政调解和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和机制。

我市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的建设,市法制办牵头,先后走访了关系公民切身利益的,可能引发行政争议或者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争议较多的国土、公安等部门,处理行政争议较多的司法行政部门、信访部门、审判机关,以及龙游县、常山县人民政府,调查了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展情况、实际操作中面临的问题以及对我市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市政府名义出台。

该意见从行政调解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等方面对这项工作的具体开展提供具体指导意见,为行政调解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的铺开奠定基础。

最近,市法制办还牵头建立了衢州市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强化行政调解工作。

同时,我市还将制定出台行政败诉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复议、行政败诉中败诉案件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截至目前,市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8件,办结47件。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是注重以把握法律事实为基点;二是以“软处理”贯彻始终,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三是下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抓整改。

对于当事人对市建设局房屋拆迁许可决定不服提出复议申请的8件案件,我们在作出维持决定的同时,以行政复议建议书的形式,指出市建设局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上的瑕疵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主要成效

一是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完善。

市、县(市、区)政府及各部门都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初步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推进机制。

从市本级看,市政府要求市法制办列席每次政府常务会议;对重要议题,市领导在决策前均事先征求市法制办意见;研究出台各类规范性文件,事先送市法制办审核把关;市财政对市法制办的经费保障也逐年增加。

配足配强市法制办工作力量。

配齐了市法制办班子,同时工作人员的力量也得到了明显加强。

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法制工作机构的力量将得到进一步强化,目前,市法制办已基本确定增加1个处、1个编制和1个科级领导职数。

各县(市、区)政府领导也表示要在这轮机构改革中加强法制办机构建设。

二是政府管理方式不断创新。

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仅市本级共清理出415项须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和365项非许可审批项目。

市、县、乡、村层层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两集中、两到位”、“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三是科学决策机制不断形成。

市政府再修订了《政府工作规则》,把行政决策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不断深化和建立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听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等,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去年以来,市政府在推进南街和南湖广场改造项目工作中,着手开展了风险评估,为项目决策和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是制度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制定下发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明显提高。

五是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求,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

作为全省唯一的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以来,为全省推进这项改革积累了经验,较好地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的问题。

目前,我市正加强调研,着力推进综合执法体制向中心镇延伸。

六是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健全。

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后建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然,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主要有:

一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有发生,行政管理“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没有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日常管理中去;三是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仍然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制度建设的公众参与度还不够高,专家论证、事后评估等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不同地区、部门之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抓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违法违规的事件还有发生;五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一些违反程序、越权执法、滥施处罚、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制止和纠正。

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将在当前及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2年度工作计划

2012年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要着力在以下“七个进一步”上下功夫:

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必须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健全行政决策程序。

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均应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并将公众意见的吸收和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

对涉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重大决策公布实施前,要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

各项重大决策,都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规定要求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行政决策中的滥用权力现象。

二要完善决策纠错机制。

重点要建立健全决策后的跟踪落实、督办检查、信息反馈、绩效评估等制度,通过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三要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并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做到有错必究。

二要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优化法制和政策环境。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许多改革措施要靠制度来凝聚共识、引领推动,各种利益关系要靠制度来统筹兼顾、调整规范,各种矛盾纠纷要靠制度来定纷止争、化解平息。

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检验制度和完善制度的动态过程。

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这三个依法行政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那就是特别强调制度、机制建设,其中涉及制度、机制的共有100余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要注重发挥制度的作用,着力加强促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来规范、约束和引导行政机关的行为,用制度来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努力把政府行为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

三是要进一步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转变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

要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上。

不断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切实解决部门职权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

要加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和削减行政审批项目,明确服务标准,简化服务流程,降低服务成本。

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将政务公开融入到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综合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等多种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四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规范执法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

对行政执法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要不断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机制,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

加强《行政强制法》的学习、贯彻和落实,确保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败诉责任追究制,使权利和责任相统一,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五是进一步化解行政争议,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在当前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情况越是复杂、矛盾越是突出,越要注重发挥法律制度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越要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保持稳定、促进和谐。

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引发的劳资、债务、合同等各种各类矛盾和利益纠纷,维护市场活动的正常进行。

要按照国务院《意见》的要求,抓紧建立和完善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援助,完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六是要进一步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健全完善监督机制。

完善监督机制是依法行政的保障。

要按照法定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纲要》的要求,定期报告依法行政情况。

要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监督的权利,同时鼓励新闻媒体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对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要建立权威性的协调机制和会商机制,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确保法制统一,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要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的政府层级监督作用,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实现“案结事了”。

要建立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七是要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行政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按照《纲要》和《决定》精神,科学安排年度工作重点,研究解决重点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加强组织领导上,不仅要看是不是建立了领导机构、有没有下发过文件,更重要的是看领导是不是经常过问、经常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看有没有为本地本单位法制机构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

二要强化宣传教育。

要把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加大对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作风硬、素质高、业务熟、执法准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

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违法行政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通报表彰。

四要强化队伍建设。

要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法制机构的人员构成、机构设置、工作条件与担负的责任和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做实、做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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